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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

作者:Mr.LiuStu  来源:刘宝平工作室  发布时间:2021-01-25

刘老师课堂

1

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

试行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


        全国高级导游等级考试分为普通话和英语两个语种,其他语种考试将在今后陆续开展。普通话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以中文命题,并以中文作答;英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均以英语命题,并以英语作答。


 一

考试方式


      1、“导游综合知识”科目

      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包括判断、单选、多选和填空四种题型。
     (1)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共20分;
     (2)单项选择题(4项选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3)多项选择题(5项选2—4):20题,每题1分,共20分;
     (4)填空(1题1空):30题,每题1分,共30分。


     2、“导游能力测试”科目
      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包括旅游案例分析题和导游词创作两大部分。
     (1)案例分析题:
     A、旅游应急处理2题(每题10分,共20分,考生从4道题目中选择2题作答);


导游能力测试

----高级导游考试辅导


考试大纲解读


考试目标

  本部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知识掌握的深度与厚度,以及综合运用旅游政策法规、旅游危机管理及旅游投诉处理等知识的能力。能够灵活处理在导游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对旅游案例进行有深度的分析,能够独立创作出具有原创性、生动性和较高文化内涵的导游词作品。

考试题型

(1)案例分析题:

   A、旅游应急处理2题(共20分,4选2);

   B、旅游争议处理3题(共30分,6选3);

(2)导游词创作:(共50分,4选1)

(特别要关注中国旅游报公布的2010年十大旅游案例)


案例分析


(一)旅游应急事件

应急事件一般是指在旅游过程中的突发状况或突发事故,它是非预期性的事件。通常情况非常紧急,需立即果断地处理。

应急案例的类型

一、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突发的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

— 台湾泥石流 1、拨打119求救电话

2、报告旅行社

3、立即组织游客转移到安全地带

4、管理好游客,等待救援

5、想办法解决游客的水、食物、药品及保暖衣物等需求


— 汶川地震   

1、召集客人至空旷地,或就近停车场

2、及时汇报旅行社

3、若遇机场关闭:导游了解情况,客人原地集合等候


— 日本地震、海啸、核辐射


2)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 菲律宾遭劫事件

— 马尔代夫骚乱

— 泰国政治暴乱

1、迅速判断,快速通知游客逃离骚乱地

2、找寻安全地集合,清点人数

3、报告旅行社和相关部门,寻求援助

4、尽快带领游客离开事件发生地


旅行过程中的突发事故

交通事故、安全事故


1)交通事故

— 中国游客在美国遭遇车祸

交通事故的预防:

1、科学安排日程,时间上要留有余地

2、多与游客互动,尽量不让他们睡觉

3、路况好时,要不断与司机交谈,使司机保持清醒状态

4、提醒司机经常检查车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修理或提出更换车辆的建议。


死亡处理:

1、立即报警,并报告当地接待社

2、稳定其他游客情绪,继续做好旅游接待工作

3、立即通知其亲属

4、让医院开具抢救经过报告、死亡诊断证明书

5、如果是非正常死亡,保护好现场

6、做好善后工作


2)安全事故

— 台湾小火车翻车

— 台北吊塔坠落


其他突发事件

带团过程中的突发状况


1、 被游客问住了怎么办?

1) 实事求是地向游客解释清楚

2) 请教在景点的工作人员或正在带团的其他导游

3) 把问题铭记,回去查阅后立即告之游客


2、 游客打扰你的讲解怎么办?

原因:众人面前炫耀,对导游的讲解持有不同观点,导游讲解确实存在问题,游客知识更丰富。

1)冷静分析原因,或让那游客先讲

2) 讲得不好导游给予补充,讲得好向人家学习

3) 切忌不能让游客反客为主,自己要把握主动权

4)若是意见和观点不同,在求同存异基础上,个别地、友好地与其交流、探讨


3、 游客与讲解员发生争执怎么办?

1) 要把握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顾全游览活动大局

2) 不拘泥谁的观点正确与否,做自己游客的工作,制止无益的争论

3) 提醒游客遵守与人交往的基本准则和游览礼仪

4) 积极引导游客“求同存异”、“存而不论”、 “和为贵”的态度


4、 遇到堵车怎么办?

1) 当机立断(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放手一搏)

2) 权衡利害迅速准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3) 执行决策要执着


5、 游客不愿与老人同房住怎么办?

案例:不愿与人同住一房

— 2010年10月27日,导游员赵东明受北京金色福旅行社派遣全程陪同一广西全线游的老年旅游团。该团28人,年龄最大的两位男性,一为78岁,一为76岁,两人共住一间房。从桂林至南宁的火车上,这位76岁的独身老人闹肚子,弄脏了内裤,坐在其周围的游客闻到异味后纷纷离开,到其他车厢找座位去了。该团下车进入饭店后,小赵便开始分房,这时与该老人同房的78岁老人向小赵提出,不愿与其同房,要求小赵妥善安排一下。此时小赵该如何处理?


(二)旅游争议事件

争议事件是指在旅游活动中引发的一些纠纷,主要有三类:

1、 政策法规: 合同的订立及效力争议、合同的履行及变更争议、合同责任争议等

2、 旅游投诉:诉旅游行政部门、诉旅行社

3、 旅游过程中引发的争议:购物、网络旅行社组团接团、游客死亡



争议案例的答题要求:

1、违反了《……》条例,或依据《……》条例,

2、《……》条例怎么说的?

  如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 指出案例中的问题?

  如在该案件中,旅行社擅自改变合同约定内容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 责任是谁?处理办法?

  如因主要责任在旅行社,所以旅行社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旅游案例P152:

— 1、旅行社与孟先生父子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 2、双方是否负有责任?

参考答案:

— 1、孟先生父子与旅行社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依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孟先生与旅行社之间的旅游合同虽无书面形式,但不影响该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 2、孟先生父子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孟先生已经认可了该旅行社为其选择的4月28日的访欧团线路,应遵守双方的这一约定,复试时间的冲突不能成为合同解除的正当理由。


案例P153:

— 1、游客未能如期出行,谁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 2、旅行社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或有何启示?

启示:

— 对旅行社来说:此案看似个人行为,但旅行社方面的合作漏洞也是一大原因。国家旅游局已明确规定,要求全面治理旅行社部门承包、挂靠经营。但由于新华国旅较为忽视对包桌合作的管理,使得不法分子利用新华国旅的合同章和财务章造假,得以诈骗。这也让旅行社的品牌受到影响。因此旅行社应该有完善的合作机制,对于挂靠、包桌等合作经营应加大管理力度,杜绝合作者借用旅行社的合法名义从事非法经营。

— 对旅游者来说:出国游请到正规旅行社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保证金,在办理前一定要看该旅行社是否有相关资质。


案例P172:李某诉旅游质监所行政不作为案

— 1、原告的投诉请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 2、被告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是否需要赔偿?

参考答案:

— 1、原告的投诉请求不能成立。因为依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第2项规定,旅游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对投诉理由未作具体陈述,没有明确的投诉请求,不愿也无法向被告提供客观真实的证据,借以证明旅游质量确实存在问题的事实,因此此投诉不成立。

— 2、被告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法律规定。被告作出决定书后,依法送达原告,故被告的行政行为,程序合法。被告的行政行为,未对原告造成任何损害后果。

— 原告的行政赔偿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不需赔偿。



质检案例P175:旅行社不得随意调整行程(补充案例9、案例24)

— 1、地陪能否决定改变行程?为什么?有无法律依据?

— 2、如果航空公司及酒店调价,导致旅行社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旅行社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 1、依据《旅行社条例》33条(2)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者终止导游活动。本案中,导游在没有征得客人的同意,擅自调整行程,属于违规行为。

案例9

    某旅行社组织了20人去北京旅游,按照行程计划,到达北京的第二天前往长城游览。导游认为长城的游览放在第三天比较合理,在未与旅游者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长城的行程改为第三天,当时有个别旅游者提出异议,导游称调整游览顺序并不影响服务质量。就在第二天晚上,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使旅游车无法去长城,游长城计划被迫取消。游客返回后,要求旅行社按照规定双倍赔偿长城门票,旅行社总经理只愿意原价退还长城的门票,但拒绝赔偿。理由是旅游合同中已经作出声明:本公司在保证不减少行程的前提下,保留调整行程的权利,就是说,旅行社和导游都有调整行程的权利,而且团队出发前就已经告知游客,游客已经知情:况且游长城的取消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旅行社没有过错,所以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

1、游长城计划的取消的原因究竟是不可抗力,还是旅行社违约?为什么?

2、旅行社应当如何向旅游者作出赔偿?

参考答案:

    1、导致长城游被取消的原因是旅行社违约,而不是不可抗力。下大雪果然是不可抗力的,但只要导游按照原计划履行合同,不擅自改变行程,该团队本来完全可以在大雪到来这前,完成游长城的计划,也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所以旅行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导游擅自改变活动行程造成、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和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案例30

A旅行社和王先生签订了去内蒙古一地旅游的合同,王先生交纳了全额团费。在旅游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了住宿的标准是:住蒙古包一晚,住三星级酒店三晚。旅游合同后的第六天出团。由于AG旅行社和B旅行社达成协议,住宿变为蒙古包二晚,住三星级酒店二晚,由B旅行社组团并派全陪。王先生到了出发的机场,好不容易找到了B旅行社的全陪,了解了组团变化的情况。王先生对A旅行社事先未征求他本人意见感到生气,尤其是对住宿饭店的变化难以接受,要求B旅行社仍然按照A旅行社的计划安排住宿,王先生的要求遭到了B旅行社的拒绝,王先生提出退团和取回全额旅游团款的要求,旅行社声称,如果王先生退团,必须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支付旅行社实际已经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违约金。王先生与旅行社争执不下,最后只能勉强参加了旅游团,返程后王先生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1、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A旅行社并团的行为是否妥当?为什么?

2、应当由哪家旅行社承担旅行社的违约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1、A旅行社的并团行为不妥。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当旅行社将已经组织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时,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A旅行社事先未征得王先生的同意擅自转让,A旅行社的行为违法。

    2、应当由A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王先生是与A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A旅行社擅自转让,导致的法律责任应当由A旅行社承担。




类似案例1, P179

春节期间,某公司12名员工参加了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组织的东南亚两国一地11日游。由于旅游公司业务繁忙,派出了公司的财务人员担任领队(无领队证),旅游团从上海准备出关时,边检人员发现,旅游者的签证已经过期,边检人员阻止旅游团出境。事件发生后,旅游公司希望解除旅游合同,并承担赔偿责任,而旅游者坚决不同意,同时旅游者提出从香港出境。旅游公司则声称,假如旅游团飞广州,旅行社临时无法获得机票的优惠价。旅游者自愿补足从上海飞往广州团队机票与散客机票的差价。经协商,该旅游团从广州出境,顺利完成了原旅游合同的所有服务项目。行程结束后,旅游者对旅游公司的工作极不满意,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其赔偿要求是:要么双倍返还旅游费用,要么“出境游补出境游”,即免费组织所有游客前往泰国、澳门旅游;同时,旅游者要求管理部门对旅游公司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惩处。

1、 旅游者的赔偿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2、 旅游公司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参考答案:

1、旅游者的赔偿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经营实施了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双倍赔偿。在这起纠纷中,假如旅游公司有欺诈旅游者的行为,必须向旅游者双倍返还旅游费用。该旅游公司没有欺诈行为,就不应当向旅游者双倍返还。至于旅游者提出的“出境游补出境游”的要求,也于法无据。旅游团行程受阻后,旅游公司与旅游者经过协商后,顺利地完成了原合同计划,没有给旅游者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旅游公司没有必要给旅游者赔偿。

 2、根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组团社不为旅游团队安排专职领队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暂停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多次不安排专职领队的,并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类似案例2,P178

“五一”黄金周前夕,张先生所在单位20人和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张先生等共支付旅游费用14000元旅游团费。4月底,旅行社业务人员告诉张先生,旅行社未能购得合同约定的船票,旅游行程难以完成。旅行社的方案之一是由旅行社按约承担支付总价款10%的违约金;方案之二是张先生等能够选择同年的7至8月完成原定旅游行程。旅行社同时承诺提前在出团前一周告知张先生,假如没有提前一周通知张先生,旅行社将承担全额旅游费用同倍的违约金。张先生等同意旅行社第二个方案,并签订了书面协议。8月5日,旅行社通知张先生,行程安排在8月6日;张先生等以没有时间准备为由,拒绝参加旅游,要求旅行社支付违约金。最后,张先生等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1、 旅行社是否必须承担全额旅游费用同倍的违约金?为什么?

2、 旅行社应当如何从中吸取教训? 

参考答案:

1、旅行社应当承担全额旅游费用同倍的违约金。因为旅行社和张先生等第二次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充分协商,反映了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的真实意思,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一旦签订,旅行社和旅游者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及时履行合同义务。旅行社承诺第二次旅游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张先生等,但事实上旅行社只是提前了1天,张先生等拒绝参加旅游并没有违反约定,而是旅行社违反了合同约定,所以旅行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1)旅行社从业人员必须树立合同观念,遵守合同承诺,履行合同义务;(2)不要为了一时吸引旅游者或者稳定旅游者,随意给旅游者承诺;(3)假如有违约行为,旅行社必须勇于面对,并主动承担违约责任。


类似案例3,P181

五一黄金周前夕,某国际旅行社和张先生、李先生两家共12人签订了去云南旅游的合同。旅游合同签订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各自进行准备工作。就在出团前两天,张先生家发生了车祸,死亡一人,受伤三人。张先生要求解除旅游合同,并愿意按约承担违约责任。考虑到张先生家的不幸,旅行社没有收取张先生一家的违约金,全额返还旅游团款。由于旅游人数不足,该国际旅行社无法从航空公司拿到原有的优惠机票,就将有关情况告知李先生,并通知他们取消旅游行程,希望李先生也不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李先生则坚持旅行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向他家赔偿2600元的违约金。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李先生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旅行社承担责任。 

1、 旅行社是否有权利要求张先生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2、 李先生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是否合适?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旅行社有权利要求张先生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和张先生签订了旅游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张先生的家庭变故,导致其旅游合同的不能履行,张先生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旅行社作出赔偿,旅行社也有权利收取违约金,除非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免责条款。当然,旅行社出于人道主义,不收张先生的违约金,其行为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2、张先生由于家庭变故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样,旅行社在没有和李先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了旅游合同,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放弃收取张先生的违约金,并不必然导致李先生放弃向旅行社索要违约金的权利,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所以,旅行社仍然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向李先生支付2600元违约金。


类似案例4,P181

某国际旅行社组团当地某公司38位游客赴北方某著名景点旅游。在游览过程中,地陪的服务热情周到,深得全体游客的一致好评,游客代表准备返程后向组团社表扬地陪。在行程的最后一天,一位游客在餐馆就餐时,临时将随身携带的背包交由地陪保管,以便她能够照顾好她妈妈。地陪等到游客们就餐即将结束,才匆匆忙忙去吃饭,顺手将背包放在旁边的椅子上。上车时该游客向地陪索要背包时,地陪急忙返回取背包,该背包已经丢失。游客声称她的背包内有现金8000元,还有信用卡等物。游客要求地陪赔偿共计人民币9000元,组团社也要求地陪按照客人要求全额赔偿。地陪以游客证据不足为由,拒绝赔偿。组团社给地接社施加压力:假如地陪不给游客全额赔偿,以后团队不再交给该地接社接待,游客的损失费用从团款中扣除。在组团社和地接社的共同施压下,地陪只能屈服,最后给予游客全额赔偿。 

1、 地陪是否应当必须向游客赔偿9000元的损失?为什么?

2、 如何评价组团社向地接社和地陪压力的做法?

参考答案

  1、地陪接受了为游客临时看管背包,地陪就有妥善保管背包的义务。《合同法》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地陪没有尽到保管人的妥善保管义务,应当赔偿游客的损失。《合同法》同时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按照此项规定,游客把背包交给地陪时,应当事先声明包内有现金8000元,并由地陪验收。而事实上,游客并没有这样做,游客也存在过错。因此,地陪仅仅需要赔偿游客背包的损失,而不是9000元。

  2、从息事宁人的角度看,组团社和地接社给地陪施加压力,平息了事态,组团社的做法可以理解。但从法律角度说,由于游客要求地陪保管背包时,没有事先声明,游客本身也有过错;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由于游客在交给地陪保管背包时未事先声明有8000元现金,游客存在过错,其损失也不应当由地陪一人承担,而应当由游客承担主要责任,地陪承担次要责任。  

 

类似案例6

陈先生夫妇参加了某国际旅行社组织泰国、香港、澳门10日旅游团。领队在上海机场分发护照时发现,陈先生的护照未在团队护照中,领队和旅行社联系后,得知护照遗漏在旅行社。旅行社马上派人把护照送到候机室,飞机已经起飞。由于陈先生无法出境,他的夫人也要求留下,旅行社希望他夫人继续行程,并承诺陈先生可以在第二天赶上团队,遭到拒绝,陈先生夫妇同时滞留在机场。旅行社一方面妥善安排陈先生夫妇的住宿和餐饮(费用由陈先生先行支付),同时积极和有关部门协调,第二天飞往泰国和团队会合。由于团队已经游览了一天,地接社愿意单独用小车送陈先生夫妇补上漏游的景点。陈先生明确表示,由于身体的原因,只愿意随团旅游,不需要再补景点。游程结束后,陈先生夫妇要求该国际旅行社全额返还在机场的食宿费用、赔偿泰国景点的损失、缩短一天的行程的损失和由于旅行社违约造成的精神损失。 


类似案例16,P162

2000年夏季,某旅行社组织某公司职员前往正式对外开放的生态旅游区旅游。在旅游团出发前,旅行社召开了行前会,旅行社负责人特意向旅游者介绍了该旅游区的特点和注意事项,特别告诉旅游者,在旅游区内有山有水,旅游者在登山时要注意安全,河流和湖泊的水深难测,而且由于陆地和水域温差较大,旅游者不要到旅游区游泳。到了旅游目的地后,导游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了各项服务,有旅游者提出要到湖泊内旅游,导游予以制止,并给予警示。当天旅游行程结束后,旅游团就住宿在旅游区内。晚上,张先生等几位水性较好的旅游者自己去湖泊游泳,结果包括张先生在内的5人溺水,经多方努力营救,张先生等2人不幸死亡。在有关部门主持的协调会上,旅行社与死者家属就旅行社应当如何承担赔偿责任产生了较大的分歧,死者家属要求旅行社赔偿20万元,而旅行社则认为没有责任,但愿意给予死者家属补偿3万元,协调破裂。 

1、 死者家属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 旅行社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死者家属的要求不合理。张先生等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张先生等的游泳在当天旅游行程结束后,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湖泊游泳未被纳入旅游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张先生等的游泳是个人行为。

  2、旅行社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态旅游区的正式对外开放,说明该旅游区已经接受了有关部门的验收,旅游区的服务是安全的;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旅行社负责人事先给予了警示和说明,导游对旅游者希望游泳的行为给予了制止,说明旅行社和导游已尽义务,所以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补充案例1:(购物引发争议)

— 2010年6月9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消费主张》栏目播出了暗访桂林一日游的

情况:记者以游客身份报名参加了桂林某旅行社下设门店组织的桂林、漓江一日游。游览过程中,门店安排的某导游员为多安排购物活动、延长购物时间,将行程计划内的景区游览时间大大压缩,降低了游客的旅游质量。某导游员自行安排的一家购物场所,以虚假的“得子祈福”为名,假意降价,大肆向游客推销商品;另一家假冒军工企业名义,兜售假冒伪劣商品。

提问:1、本案涉及的主要违规问题是什么?执法主体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2、如何认定某导游员的行为?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主要违规问题有二个:一是门店违规经营;二是购物场所欺骗消费者。

— 执法主体和处罚依据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工行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某导游员的行为属于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擅自变更接待计划。

— 处理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导游人员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补充案例2:(游客死亡引发争议)

— 50岁的游客江某参加B社组织的“云南六日游”。途中,江某参加 “游玉龙雪山”

项目,后感到头痛,次日早晨突然倒地不起,被送往医院。入院病历上记载…既往史:发现高血压病数年,不规律地服用降压药物,无慢性消耗疾病…,入院一个月后,因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江某的丈夫和儿子遂状告B社,认为该社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组织高原旅游应当配备具有高原反应知识的医护人员随团,事先告知会产生高原反应;江发病后,B社未及时将其送往医院就治,致其病情加重死亡,B社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48.9万元,并退还旅游费。经查,游玉龙雪山是自费项目,江某自愿选择参观游览;在驱车前往玉龙雪山途中,导游员询问游客身体状况,并将高原反应事项告知了团队游客。

提问:1、本案导游员安排游客前往玉龙雪山途中应履行什么职责?依据何在?

2、B社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安全告知职责。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不应当承担责任。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43条规定,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在经营、服务中享有要

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须的个人信息的权利。

本案导游员在前往玉龙雪山途中,询问游客身体状况,并履行了安全告知责任;游客隐瞒患有高血压的事实,自愿报名参加自费游览玉龙雪山,应自行担责。


补充案例3:零负团费陷阱与争议

深圳市某学校13位老师报名参加3450元的新马泰10天游旅行团。他们对这个低廉的报价很满意。团队出发时,旅行社称,根据泰国地接市场的“不成文”规则,来自中国的老师团和60岁以上老人团被认为没有购物能力,必须另外加收费用800元。行程第三天,泰国导游要求游客必须参加2个自费项目套餐中的1个,价格分别是1300元和1750元,并威胁游客说:“曾有游客被剥光衣服扔到海里”。游客们万般无奈地选择了1个自费项目套餐。游客们发现行程表上约定的马来西亚自费项目全部是外景观,没有花一分钱的门票费。而旅行社却在出团前收取了马来西亚景点费每人250元。一趟旅游下来,学校13位老师中花费最多的竟达上万元,最少的也花费了6000多元,集体投诉“零团费”背后布满的陷阱。

争议处理

深圳旅游局召开投诉协调会对本案进行了专题处理。经过调查,深圳市旅游局认为,

马来西亚行程中全是免费项目却收取了250元人的门票费,不合理,予以退还;泰国4个自费项目,带有明显的强迫性,责令退回一半观看费用,计每人700元。最后,13位老师共获得11600元的退款,并对协调结果表示基本满意。深圳市旅游局同时对组团社进行了严厉批评和警告。并提出,发现问题旅行社将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严重违规者将被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清理出市场。

点评

— 旅游零团费是以低价竞争吸引旅游者,然后通过变更合同方式,实现成本和企业利润。

— 零团费的经营方式为法律所禁止。

— 我国将加强打击零团费的力度。但真要杜绝,还需要执法部门、旅游企业、消费者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就消费者而言,细化与旅行社的合同,不亲信并理性分析零团费的诱人宣传,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旅游质监部门和相关部门投诉是关键。

此案例违反的法律条例有:

— 《旅行社管理条例》20条规定,旅行社应当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性的、妨碍公平竞争的零团费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 新《旅行社条例》第27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来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第53条规定,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来旅游者,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补充案例4:网络旅行社组接团

某日,由22个游客组成的江苏某旅游团带着这份希冀落地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下

了飞机取行李后,全陪小韩就开始联系地接社,可是地接社小王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这可急坏了小韩和游客们。小韩通过江苏总社联系小王仍联系不上。游客们在哈尔滨机场滞留了1个多小时,小韩便将在网上发布信息的哈尔滨一家知名旅行社投诉到哈尔滨市旅游局。经查,哈尔滨这家旅行社根本没有小王这个人,小王的联系电话是一个网络虚拟电话。此时,才知道被骗了。按照旅游业的行规,江苏的这家旅行社在发团前,已经付给“地接社”导游小王80%的预付金,共计2万余元,而此时小王早已没了踪影。江苏的这家旅行社逐向哈尔滨南岗警方报案。经过警方连续多日的侦查,终于在网上找到了小王的IP地址,将其抓获。原来小王曾从事过多年导游工作,他借哈尔滨市一家知名旅行社的名在网上发布超低价团信息,以吸引南方旅行社上钩。警方以诈骗罪将小王逮捕。

提问:通过此案例,你对网络组团有何看法?有何启示?

参考答案:

在现今这样一个网络时代,利用网络进行旅游营销、创新旅游业态是大趋势。民间大量驴友也是通过网络联系结伴出游的。但是,网络的虚拟化有可能导致有些旅游项目的虚假化、非法化。本案是典型。从我国现行旅游法律制度看,目前尚不存在“网上旅行社”这个说法,组团旅游要有旅游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要被处以重罚。从安全的角度考虑,组织者因为没有专业的协调能力,很容易出事,一旦出事,组织者很难负起这个责任。为了自身的安全不受威胁、权利不受侵犯,请旅游爱好者到正规的旅行社参团出游。


补充:2010年中国旅游十大案例

— 1、南京某旅行社低于成本接待和服务案

— 2、浙江某旅行社港澳专列团游客购物退款案

— 3、北京吕某涉嫌旅游诈骗案

— 4、香港导游“阿珍”辱骂游客案

— 5、湖南前乒乓球国手陈佑铭猝死案

— 6、江西某旅行社旅游合同违规案

— 7、吉林103人团购遭遇假机票被拒登机案

— 8、桂林某旅行社违规经营一日游案

— 9、内蒙古两旅行社涉嫌挂靠承包经营案

— 10、央视曝光北京一日游乱象




导游词写作


1、考试题型和要求

  某山为丹霞地貌,面积约6平方公里,自然景观除野生灌木和花草外,还有悬崖、峡谷、巨石、一线天、洞穴等。人文景观主要位于山下,有仿古亭、吊桥、栈道、陡阶。山下至山上有小路可达,山上各景观之间建有游步道。

— 要求:

— ①符合导游词的形式要求;(10分)

— ②字数不少于800~1200字;(5分)

— ③要按照题目中提示的信息要素进行想象与扩充,不能照搬某一景点的导游词;(25分)

— ④在选材、角度、结构、表达等方面有一定的创新性。(10分)精神享受

2、考试范围

  1)自然景观

— 不同地貌的山体、水体、草原

  地貌如:喀斯特、花岗岩、流纹岩、雅丹等(行成原因、景观特征)

  2)人文景观

— 寺庙建筑

— 古镇

3、注意事项

— 符合导游词规范

— 不能出现某个具体景点名称

— 所提供的信息中的内容都要涉及

— 内容要有深度

— 可适当引经据典

— 字数要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4、导游词写作要求

1)主题明确

  导游词的写作也要有个主题。你要向旅游者表达的是一种什么思想、意图,你想激发旅游者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要很明确。

2) 内容深刻

  深刻是要有深度。导游词不能停留在景物表面现象的罗列和说明上,它应该揭示景物深层的本质的内涵的东西。

3) 描述生动

  要把本无生命的东西赋予它生命,把静态的化为动态的,使之生动、形象、栩栩如生。

4) 富有文化品味

  导游词要既通俗又富有文化品味。唯有如此,才可能达到导游小天地、山水大文章的境界。

灵隐寺导游词的结尾 :

— 各位朋友,游完整个灵隐寺后,你会发现灵隐寺的造园艺术,归结为一个“隐”字。一般的寺院,前面往往比较开阔,以炫耀法门的气派。而灵隐寺却处在群峰环抱的峡谷中,雄伟的北高峰作为大寺的靠山,嶙峋的飞来峰成了秀美的前屏,一泓清泉流贯寺前,使得“灵山、灵峰、灵水、灵鹫、灵隐”浑然天成,使人恍如置身仙灵所隐之地。难怪平生酷爱山水的宋朝诗人苏东坡,游灵隐之后,吟咏出“最爱灵隐飞来孤”之句。各位朋友,你觉得如何呢?

— 导游词要挖掘景点的深刻内涵,来突显主题思想。

“漫谈椰文化”的结尾 :

— “椰子树不怕旱,不怕涝,不怕盐碱,不惧台风。烈日晒不死它,狂风刮不倒它。它在路边长,海滩长,山上长,水里也长。有人管它是那样,没人管它也是那样。它几乎无求于人,却把一切都奉献给了人们,从小到大,自始至终。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也许就是椰文化的精髓,也是人们把海南岛命名为椰岛,把海口市称之为椰城的原因吧。”

— 结尾部分,以椰树的个性来引出它给人的哲理启示,使原本很简单的植物树种变得很有深度、很有内涵,能给人带来很有哲理性启示的不一般的树种了。

介绍园林假山的导游词:

—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眼前宛如一副气势磅礴、重峦叠嶂、曲折蜿蜒的空间山水画。山上修竹滴翠,花木葱茏,极富自然情趣。“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下一泓池水,明波若镜,天光云彩,碧波游鱼,荷花睡莲,更添生机。“山以水为血脉,……故山得水而活,水以山为面,……故水得山而媚。”

— 它以生动流畅的词语,让原本静态的东西变活了,给人以美感

介绍泾县的导游词:

— “泾县的‘李白追星族’汪伦,给李白捎去一封信:先生好游乎?此处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这里有万家酒店。李白接信欣然前往。到了那里才发现上当受骗:十里桃花不过是十里之外有个桃花潭;万家酒店也只是酒店的主人姓万而已。由于汪伦的盛情款待,李白不但没有怪罪他,反而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李白在桃花潭乘着轻舟准备离去之时,汪伦带着乡亲踏歌送行,李白深为这样的场面所打动,于是吟出了千古绝唱《赠汪伦》:‘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喀斯特地貌山体的导游词创作


亲爱的游客们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XXX景区,我是XX旅行社的导游XXX,下面就由我将带领大家参观游览,希望我们能度过一段快乐、美好的时光。(欢迎词)

孔子说:“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我们前方看到的就是著名的XX山了,它远看似……,近观如……,真可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啊。如此秀美的形态,与它独特的地貌是分不开得,我们眼前看到这座山是一座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的山体。那么何为地貌?喀斯特的名称又是怎么来的呢?所谓地貌是指地表的起伏形态。“喀斯特”一词源于南斯拉夫的一个地名,喀斯特地貌是指石灰岩受水的溶蚀作用和伴随的机械作用形成各种地貌。(什么是喀斯特地貌?)

喀斯特地貌是地下水对碳酸盐岩侵蚀作用的结果,“滴水穿石”也是水的化学侵蚀作用的写照。这种地貌的典型特征是,地表上往往崎岖不平,岩石嶙峋,奇峰林立,常见有石芽、石沟、石林、峰林等形态,而地下则发育着地下河、溶洞等各种洞穴系统。(它的特征是什么?)

大家请看,前面那座高耸的岩石叫“擎天柱”,高……,为XX景区的标志性景观,它是喀斯特景观的一种,称“石笋”……

走过这个吊桥,我们前方看到的这个瀑布叫……,

(将提示中的景点一一串联起来,详略得当,重点介绍某一个,其它点到即可。)

各位团友,不知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受,人生修养与追求的过程跟登山观景的过程十分相似。站的位置和高度不同,所欣赏到的风光和所感受到的幸福也是不一样的。当然,人的一生也是永远处于一个不止的攀登过程,“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让人生的脚步登上山顶吧!(表达一种人生哲理,让山峦景观之美升华为精神享受)

朋友们,今天的游览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欢送辞)


      B、旅游争议处理3题(每题10分,共30分,考生从6道题目中选择3题作答);
     (2)导游词创作:(每题50分,共50分,考生从4道题目中选择1题作答)。


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考试之导游词创作要求



    导游词的创作是一个难点,需要考生们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还要有渊博的知识底子,同时还要有创造性。要了掌握导游词创作的原理和程序、要求。从今天开始,由导游资深培训赵锐老师为各位报考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考生们详细讲解下关于导游词创作的基本要求及注意事项。

    导游词是导游人员引导游客游览观光的讲解词。其作用有二:一是引导游客观光游览,二是宣传旅游景点。二者相辅相承密不可分。只有在掌握丰富的资料的基础上,经过科学系统的加工整理,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丰富和完善,才能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导游词。 

   

导游词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一、习惯用语。即游览前的“欢迎词”、游览结束时的“欢送词”等。 
    
二、整体介绍。用概述法介绍旅游目的地,帮助游客宏观了解,引发游客兴趣。 
    
三、重点讲解。即对主要游览内容的详细讲述,因而是导游词最重要最精彩的组成部分。 
    
导游词的写作要求是: 
一、强调知识性。 
一篇优秀的导游调必须有丰富的内容,溶入各类知识并旁征博引、融会贯通、引人人胜。 
    
导游词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令人信服。 
    
导游词不能只满足于一般性介绍,还要注重深层次的内容,如:同类事物的鉴赏、有关诗词的点缀、名家的评论等。这样,会提高导游词的档次水准。 
    
二、讲究口语化。 
导游语言是一种具有丰富表达力、生动形象的口头语言,这就是说,在导游创作中要注意多用日语词汇和浅显易懂的书面语词汇。要避免难懂的书面语词汇和音节拗口的词汇。多用短句,以便讲起来顺口,听起来轻松。 
    
强调导游口语化,不意味着忽视语言的规范化。编写导游词必须注意语言的品味。 
    
三、突出趣味性。 
为了突出导游调的趣味性,必须注意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1)编织故事情节。讲解一个景点,要不失时机的穿插趣味盎然访传说和民间故事,以激起游客的兴趣和好奇心理。但是,选用的传说故事必须是健康的,并与景观密切相连。

(2)语言生动形象,用词丰富多变。主动形象的语言能将游客导入意境,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3)恰当地运用修辞方法。导游词中,恰当地运用比喻、比拟、夸张、象征等手法,可使静止的景观深化为生动鲜活的画面,揭示出事物的内在美,使游客沉浸陶醉。

(4)幽默风趣的蕴味。幽默风趣是导游词艺术性的重要体现,可使其锦上添花,气氛轻松。

(5)情感亲切。导游词语言应是文明、友好和富有人情味的语言,应言之有情,让游客赏心悦耳、倍感亲切温暖。

(6)随机应变,临场发挥。导游词创作成功与否,不仅表现其知识渊博,也反映出导游技能技巧。 
    
四、重点突出。 
每个景点都有代表性的景观,每个景观又都从不同角度反映出它的特色内容。导游词必须在照顾全面的情况下突出重点。面面俱到,没有重点的导游词是不成功的。 
   
五、要有针对性。 
导游词不是以一代百、千篇一律的。它必须是从实际以发,因人、因时而异,要有的放矢,即根据不同的游客以及当时的情绪和周围的环境进行导游讲解之用。切忌不顾游客千差万别,导游词仅一篇的现象。编写导游词一般应有假设对象,这样才能有针对性。 
    
六、重视品位 
创作导游词必须注意提高品位,一要强调思想品位,因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是导游员义不容辞的职责;二要讲究文学品位,导游词的语言应该是规范的,文字是准确的,结构是严谨的,内容层次是符合逻辑的,这是对一片导游词的基本要求。如果再在关键之外适当的引经据典,得体地运用写诗词名句和名人警句,就会是导游词的文学品位更为提高。

    二、考试目标
    1、“导游综合知识”科目
     本部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知识面宽度,对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业务、旅游文化等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程度。

    2、“导游能力测试”科目
    本部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知识掌握的深度与厚度,以及综合运用旅游政策法规、旅游危机管理及旅游投诉处理等知识的能力。能够灵活处理在导游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对旅游案例进行有深度的分析,能够独立创作出具有原创性、生动性和较高文化内涵的导游词作品。

    三、考试内容

     高级导游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重在测试报考人员对旅游政策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对旅游业发展趋势的深入了解、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及时掌握和分析以及对旅游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1、旅游政策与法规
    (1)掌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1999年)的基本内容;

国家旅游局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 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
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旅行社需要聘请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行社向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被吊销导游证的。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 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制定。

  第八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

  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展期。

  第九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

  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第十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第十一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第十二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
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第十三条 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
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第十四条 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十五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第十六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第十七条 旅游者对导游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旅游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八条 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十九条 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一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 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二)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
  (三)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

  第二十三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四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旅游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景点景区的导游人员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87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2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2)掌握《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2009年)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2009年)等的基本内容;


国家旅游局:旅 行 社 条 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

  第六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第七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应当持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第十八条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第十九条 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金存缴、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

  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第二十二条 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由投资者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同意设立的,出具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审定意见书;不同意设立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审定意见书、章程,合资、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通知申请人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 旅行社经营

  第二十四条 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
  第二十五条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
  第二十六条 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不得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第二十八条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二)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三)签约地点和日期;
  (四)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五)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六)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七)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八)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九)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十)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十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十二)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十三)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三十条 旅行社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的,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
  第三十一条 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委派的导游人员或者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委派的领队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领队证。
  第三十二条 旅行社聘用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第三十四条 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十七条 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应当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
  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作出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出委托的旅行社赔偿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
  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的具体方案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的,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境外发生的,还应当及时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相关驻外机构、当地警方。
  第四十条 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的,旅行社委派的领队人员应当及时向旅行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相关驻外机构报告。旅行社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的信息。
  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发生旅游者非法滞留我国境内的,应当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和外事部门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的信息。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旅游、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旅游、工商、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的情况。公告的内容包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吊销、注销情况,旅行社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旅行社的诚信记录、旅游者投诉信息等。
  第四十三条 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游者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外汇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权限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告知旅游者。
  第四十四条 旅行社及其分社应当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旅游合同、服务质量、旅游安全、财务账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第四十五条 旅游、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旅行社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由旅行社支付费用的购物活动或者游览项目,不得通过旅行社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个人、组织牟取私利。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
  (二)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
  (三)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
  第四十七条 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二)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或者作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三)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五)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不为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不向其聘用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支付报酬,或者所支付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
  (二)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
  (三)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领队证:
  (一)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二)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三)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第六十四条 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旅行社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其主要负责人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
  第六十五条 旅行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予以处理的;
  (二)未及时公告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情况的;
  (三)未及时处理旅游者投诉并将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告知旅游者的;
  (四)接受旅行社的馈赠的;
  (五)参加由旅行社支付费用的购物活动或者游览项目的;
  (六)通过旅行社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个人、组织牟取私利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的旅行社,参照适用本条例。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主要包括:
  (一)安排交通服务;
  (二)安排住宿服务;
  (三)安排餐饮服务;
  (四)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
  (五)导游、领队服务;
  (六)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旅行社还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务:
  (一)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
  (二)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
  (三)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
  (四)其他旅游服务。
  前款所列出境、签证手续等服务,应当由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代办。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国内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和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条例》第二条所称入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条例》第二条所称出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
  第四条  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条例》、本细则的规定和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
  第五条 鼓励旅行社实行服务质量等级制度;鼓励旅行社向专业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



  第六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二)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第七条《条例》第六条第(二)项规定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
  (一)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二)传真机、复印机;
  (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简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下同)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二)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三)企业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经营场所的证明;
  (六)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含州、盟,下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九条 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营业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委托下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检查。
  第十条  旅行社申请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其经营旅行社业务满两年、且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文件。
  旅行社取得出境旅游经营业务许可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申请,并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旅行社申请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适用《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旅行社申请经营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适用《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 旅行社因业务经营需要,可以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副本,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统一样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印制。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副本损毁或者遗失的,旅行社应当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申请补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副本的,旅行社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刊,或者省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刊登损毁或者遗失作废声明。
  第十二条 旅行社名称、经营场所、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登记后,持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终止经营的,应当在办理注销手续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文件,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外商投资旅行社的,适用《条例》第三章的规定。未经批准,旅行社不得引进外商投资。
  第十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作为旅行社存入质量保证金的商业银行,应当提交具有下列内容的书面承诺:
     (一)同意与存入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签订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协议;
     (二)当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依据《条例》规定,划拨质量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将划拨情况及其数额,通知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提供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划拨文件或者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三)非因《条例》规定的情形,出现质量保证金减少时,承担补足义务。
     旅行社应当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的范围内,选择存入质量保证金的银行。
     第十四条 旅行社在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的,应当设立独立账户,存期由旅行社确定,但不得少于1年。账户存期届满,旅行社应当及时办理续存手续。
     第十五条 旅行社存入、续存、增存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存入、续存、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以及旅行社与银行达成的使用质量保证金的协议。
     前款协议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与银行双方同意依照《条例》规定使用质量保证金;
     (二)旅行社与银行双方承诺,除依照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划拨质量保证金,或者省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降低、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文件,以及人民法院作出的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生效法律文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质量保证金。
     第十六条 旅行社符合《条例》第十七条降低质量保证金数额规定条件的,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旅行社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其出具降低质量保证金数额的文件。
     第十七条 旅行社按照《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补足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补足的证明文件。


第三章  旅行社的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 旅行社分社(简称分社,下同)及旅行社服务网点(简称服务网点,下同),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设立分社、服务网点的旅行社(简称设立社,下同)的名义从事《条例》规定的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
     第十九条 设立社向分社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社设立登记后,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分社所在地与工商登记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分社的《营业执照》;
     (三)分社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四)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没有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分社的经营场所、营业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及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要求。
     分社的名称中应当包含设立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和“分社”或者“分公司”字样。
     第二十一条 服务网点是指旅行社设立的,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并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门市部等机构。
     设立社设立服务网点的区域范围,应当在设立社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内。
     设立社不得在前款规定的区域范围外,设立服务网点。
     第二十二条 服务网点应当设在方便旅游者认识和出入的公众场所。
     服务网点的名称、标牌应当包括设立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等,不得含有使消费者误解为是旅行社或者分社的内容,也不得作易使消费者误解的简称。
     服务网点应当在设立社的经营范围内,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第二十三条 设立社向服务网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服务网点设立登记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服务网点所在地与工商登记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
     (三)服务网点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没有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分社、服务网点备案后,受理备案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旅行社颁发《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者《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第二十五条 设立社应当与分社、服务网点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设立社应当加强对分社和服务网点的管理,对分社实行统一的人事、财务、招徕、接待制度规范,对服务网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和统一咨询服务规范。


第四章  旅行社经营规范



     第二十六条 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应当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者《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要位置。
     第二十七条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出借。
     旅行社的下列行为属于转让、出租或者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一)除招徕旅游者和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接待旅游者的情形外,准许或者默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
     (二)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部门或者个人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第二十八条 旅行社设立的办事处、代表处或者联络处等办事机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以互联网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外,其网站首页应当载明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以及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
     第三十条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旅行社不得安排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
  (二)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歧视内容的;
  (三)含有淫秽、赌博、涉毒内容的;
  (四)其他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
  第三十一条  《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一)垫付旅游接待费用;
     (二)为接待旅游团队向旅行社支付费用;
     (三)其他不合理费用。
     第三十二条 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其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应当符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接待服务能力的要求。
     第三十三条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下列因素,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
     (一)旅游者拒绝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的;
     (二)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但旅行社提供了与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务,或者旅游者主动要求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旅行社需要将在旅游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委托给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并签订委托接待合同。
     旅行社对接待旅游者的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将旅游目的地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告知旅游者。
     第三十五条 旅游行程开始前,当发生约定的解除旅游合同的情形时,经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可以将旅游者推荐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并由旅游者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未经旅游者同意的,旅行社不得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
     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的下列行为,属于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
     (一)减少游览项目或者缩短游览时间的;
     (二)增加或者变更旅游项目的;
     (三)增加购物次数或者延长购物时间的;
     (四)其他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
     第三十八条  在旅游行程中,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之外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因旅游者拒绝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等情形,以任何借口、理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
     第三十九条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对其提供的服务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项,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旅游者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第四十条  为减少自然灾害等意外风险给旅游者带来的损害,旅行社在招徕、接待旅游者时,可以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鼓励旅行社依法取得保险代理资格,并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为旅游者提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
     第四十一条  发生出境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或者入境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的,旅行社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和外事部门报告。
     第四十二条  在旅游行程中,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提示旅游者遵守文明旅游公约和礼仪。
     第四十三条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在经营、服务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二)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随身物品;
     (三)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时,要求旅游者配合处理防止扩大损失,以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五)制止旅游者违背旅游目的地的法律、风俗习惯的言行。
     第四十四条  旅行社应当妥善保存《条例》规定的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以备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查。
     前款所称的合同及文件、资料的保存期,应当不少于两年。
     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经营者或者个人,泄露旅游者因签订旅游合同提供的个人信息;超过保存期限的旅游者个人信息资料,应当妥善销毁。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根据《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受理旅行社申请或者备案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或者旅行社,对申请设立旅行社、办理《条例》规定的备案时提交的证明文件、材料的原件,提供复印件并盖章确认,交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留存。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进入其经营场所,查阅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相关文件、资料,以及财务账簿、交易记录和业务单据等材料,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给予配合。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监督检查时,应当由两名以上持有旅游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
     不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有权拒绝检查。
     第四十七条  旅行社应当按年度将下列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在次年3月底前,报送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一)旅行社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形式、出资人、员工人数、部门设置、分支机构、网络体系等;
     (二)旅行社的经营情况,包括营业收入、利税等;
     (三)旅行社组织接待情况,包括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的组织、接待人数等;
     (四)旅行社安全、质量、信誉情况,包括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认证认可和奖惩等。
     对前款资料中涉及旅行社商业秘密的内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保密。
     第四十八条  《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各项公告,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本部门或者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质量保证金存缴数额降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和注销的,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或者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旅行社违法经营或者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罚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旅游者对旅行社的投诉信息,由处理投诉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一)旅行社违反《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
  (二)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旅游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或者档次的;
     (三)旅行社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决定,应当由旅行社或者其分社所在地处理旅游者投诉的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出。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同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服务网点超出设立社经营范围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或者旅行社的办事处、联络处、代表处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原许可的省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出。
     对旅行社作出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的,旅行社在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招徕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停业整顿期间,不影响已签订的旅游合同的履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9年5月3日起施行。2001年12月27日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3)掌握《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32号,2010年)的基本内容;

国家旅游局令第32号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4日国家旅游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 
二○一○年五月五日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处理旅游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旅游执法机构(以下统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双方发生的民事争议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处理旅游投诉。
     地方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旅游投诉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处理旅游投诉中,发现被投诉人或者其从业人员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或者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章    管辖

  第五条 旅游投诉由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需要立即制止、纠正被投诉人的损害行为的,应当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第六条 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有权处理下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的投诉案件。
  第七条  发生管辖争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协商确定,或者报请共同的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指定管辖。
   
  第三章    受理

  第八条  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二)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
  (四)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五)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的;
  (六)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属于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十条  旅游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第十一条  旅游投诉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投诉日期;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所在地;
  (三)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第十二条  投诉事项比较简单的,投诉人可以口头投诉,由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记录或者登记,并告知被投诉人;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口头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并进行记录或者登记。
     第十三条  投诉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活动的,应当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权限。
     第十四条  投诉人4人以上,以同一事由投诉同一被投诉人的,为共同投诉。
  共同投诉可以由投诉人推选1至3名代表进行投诉。代表人参加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投诉过程的行为,对全体投诉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全体投诉人同意。
  第十五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一)投诉符合本办法的,予以受理;
     (二)投诉不符合本办法的,应当向投诉人送达《旅游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本机构无管辖权的,应当以《旅游投诉转办通知书》或者《旅游投诉转办函》,将投诉材料转交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投诉人。

  第四章 处理

  第十六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旅游投诉,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实行调解制度。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促使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
  第十七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旅游投诉,应当立案办理,填写《旅游投诉立案表》,并附有关投诉材料,在受理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送达被投诉人。
  对于事实清楚、应当即时制止或者纠正被投诉人损害行为的,可以不填写《旅游投诉立案表》和向被投诉人送达《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但应当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存档。
  第十八条  被投诉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提出答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第十九条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应当对自己的投诉或者答辩提供证据。
  第二十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证据进行审查。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收集新的证据,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收集或者召集有关当事人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需要委托其他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出具《旅游投诉调查取证委托书》,受委托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二条  对专门性事项需要鉴定或者检测的,可以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鉴定或者检测部门鉴定。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自行向法定鉴定或者检测机构申请鉴定或者检测。
  鉴定、检测费用按双方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由鉴定、检测申请方先行承担;达成调解协议后,按调解协议承担。
鉴定、检测的时间不计入投诉处理时间。
  第二十三条  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与被投诉人自行和解的,应当将和解结果告知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核实后应当予以记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投诉处理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积极安排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提出调解方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十五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一)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旅游投诉调解书》,载明投诉请求、查明的事实、处理过程和调解结果,由当事人双方签字并加盖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印章;
  (二)调解不成的,终止调解,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
  调解不成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没有执行的,投诉人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在下列情形下,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投诉人与旅行社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做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决定,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建议:
  (一)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二)因旅行社中止履行旅游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滞留,而实际发生了交通、食宿或返程等必要及合理费用的。
  第二十七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每季度公布旅游者的投诉信息。
  第二十八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旅游投诉处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九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为受理的投诉制作档案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中有关文书式样,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7月1 日起施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4)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
  分则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附则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二十四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
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第二十八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第二十九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
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三十一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条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
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六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十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七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
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第九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
以抵销。
  第一百零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一百零二条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第一百零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一百零四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零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第一百零六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
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第一百二十六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二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分则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一百三十二条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三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六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一百三十七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一百三十八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一百四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
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一百四十四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一百四十五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七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九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一百五十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一条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义务。
  第一百五十二条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一百五十四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
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五十六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第一百五十七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第一百五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一百六十二条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第一百六十三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第一百六十四条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第一百六十五条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第一百六十六条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第一百六十七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一百六十八条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第一百六十九条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第一百七十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第一百七十二条招标投标买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拍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拍卖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一百七十六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第一百七十七条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一百七十九条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一百八十三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
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二百四十一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第二百四十二条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二百四十三条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百四十七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二百四十八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二百四十九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第二百五十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第十五 章承揽合同

  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二百五十二条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二百五十五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二百五十六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第二百五十七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五十八条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五十九条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条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二百六十一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二百六十二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六十三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五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第二百六十七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百八十七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二百八十九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二百九十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一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二条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二百九十四条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二百九十五条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第二百九十六条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第二百九十七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第二百九十八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第二百九十九条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
  第三百条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
  第三百零一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第三百零三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三百零四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零五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第三百零六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三百零七条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第三百零八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三百零九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第三百一十条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百一十四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第三百一十五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六条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

  第三百一十七条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第三百一十九条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单据。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多式联运单据可以是可转让单据,也可以是不可转让单据。
  第三百二十条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二十一条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依照本章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二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三百二十三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三百二十四条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第三百二十五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第三百二十七条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第三百二十八条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三百二十九条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百三十条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一条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二条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
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
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三条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研究开发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第三百三十六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七条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百三十八条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百三十九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百四十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第三百四十一条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条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百四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百四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三百四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百四十七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八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九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
  第三百五十条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五十一条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二条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三条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第三百五十五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或者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条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第三百五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第三百六十一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三百六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三百六十三条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六十七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一条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二条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五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第三百七十六条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第三百七十七条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八条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第三百七十九条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第三百八十条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三百八十二条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三百八十三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第三百八十四条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八十五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三百八十六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间;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第三百八十七条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第三百八十八条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第三百八十九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第三百九十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第三百九十一条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三百九十二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第三百九十三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第三百九十四条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九十五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三百九十八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第三百九十九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四百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四百零一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第四百零二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四百零三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第四百零四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第四百零五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
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零六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七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八条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九条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一十一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二条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第四百一十三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第四百一十四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一十五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六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四百一十七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四百一十八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第四百一十九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四百二十条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四百二十一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二条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三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附则

  第四百二十八条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5)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第二十条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

  第三十一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第三十二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十三条 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第三十八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十七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十八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6)掌握《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的内容;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国发〔2009〕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日益增长的大众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快发展旅游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以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优势,推动各地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坚持节能环保,合理利用资源,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人数达33亿人次,年均增长10%;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达9000万人次,年均增长8%;出境旅游人数达8300万人次,年均增长9%。旅游消费稳步增长,城乡居民年均出游超过2次,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0%。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明显,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提高到4.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每年新增旅游就业50万人。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到2020年我国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基本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
  二、主要任务
  (四)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要按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
  (五)优化旅游消费环境。逐步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全面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增加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间的航线航班、旅游列车,完善旅客列车车票的预售和异地购票办法。城市公交服务网络要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公路服务区要拓展旅游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规范引导自发性旅游活动。博物馆、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等在旅游旺季应适当延长开放和服务时间。各类经营场所的公用厕所要对游客开放。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旅游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要积极开设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力度。
  (六)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使城乡居民在旅游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每一位旅游者自觉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文明出行、文明消费。旅游者要尊重自然,尊重当地文化,尊重服务者,抵制不良风气,摒弃不文明行为。出境旅游者要维护良好的对外形象,做传播中华文明的使者。
  (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实施旅游厕所改扩建工程。加强主要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建设。规划建设水路客运码头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求。加快推进中西部支线机场建设,完善旅游航线网络。确保景区和交通沿线通信顺畅。加强重点城市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国所有A级景区旅游交通基本畅通,旅游标识系统基本完善,旅游厕所基本达标,景区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
  (八)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性旅游活动。在妥善保护自然生态、原居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规范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旅游产品。依托国家级文化、自然遗产地,打造有代表性的精品景区。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引导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有序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等。继续发展红色旅游。
  (九)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医疗健康旅游、邮轮游艇旅游。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以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特别要抓住举办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机遇,扩大旅游消费。
  (十)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全面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以人性化服务为方向,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以品牌化为导向,鼓励专业化旅游管理公司推进品牌连锁,促进旅游服务创新。以标准化为手段,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以信息化为主要途径,提高旅游服务效率。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和重点旅游城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
  (十一)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旅游开发建设要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深挖文化内涵,普及科学知识。旅游商品要提高文化创意水平,旅游餐饮要突出文化特色,旅游经营服务要体现人文特质。要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推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演艺、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旅游活动。集中力量塑造中国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提升文化软实力。
  (十二)推进节能环保。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支持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企业。五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倡导低碳旅游方式。
  (十三)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中西部和边疆民族地区要利用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东部发达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要通过经济结构调整,提升旅游发展水平。有序推进香格里拉、丝绸之路、长江三峡、青藏铁路沿线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环渤海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黄河中下游地区、泛珠三角地区、海峡西岸、北部湾地区等区域旅游业发展,完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积极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继续促进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加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与合作。
  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规划和法制建设。制定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基础设施规划、村镇规划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设立“中国旅游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抓紧旅游综合立法,加快制定旅游市场监管、资源保护、从业规范等专项法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十五)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落实地方政府、经营主体、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旅游监管体系,完善旅游质量监管机构,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工商、公安、商务、卫生、质检、价格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开展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零负团费”、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欺诈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制订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建立旅行社、旅游购物店信用等级制度。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十六)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提高旅游教育水平。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抓紧改革完善导游等级制度,提高导游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离退休老专家、老教师从事导游工作。实施全国旅游培训计划,加强对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文化遗产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五年内完成对旅游企业全部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
  (十七)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旅游交通、旅游设施、旅游餐饮安全为重点,严格安全标准,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重点旅游地区要建立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防止重大突发疫情通过旅行途径扩散。推动建立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出境游客紧急救助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搞好旅游保险服务,增加保险品种,扩大投保范围,提高理赔效率。
  (十八)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中央政府投资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的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旅游发展基金重点用于国家旅游形象宣传、规划编制、人才培训、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安排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基金以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时,要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支持。要把旅游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农民批量购买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
  (十九)加大金融支持。对符合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要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金融机构要按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增强体系,加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对商业性开发景区可以开办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过程中积极提供旅游消费信贷服务。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
  (二十)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鼓励银行卡收费对旅行社、景区售票商户参照超市和加油站档次进行计费,进一步研究适当降低对宾馆饭店的收费标准。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积极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可以开发利用的石漠化土地等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旅游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加快发展旅游业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大旅游和综合性产业观念,把旅游业作为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重点扶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协调,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国务院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出了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新任务、新要求、新内涵,被社会各界一致认为是对推动旅游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旅游业30多年的实践总结,也是推动形成未来旅游业发展新格局的标志性文件。

  完善体制  创新机制

  形成发展大旅游的整体合力

  各省区市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推动旅游业发展机制体制改革,为旅游业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

  一是调整政府管理体制。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09年5月挂牌成立,新增5个方面工作职责、4个业务处和20个编制;湖北成立了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有的地级市旅游局改设为旅游委;西藏、江苏等地调整充实了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甘肃省旅游局由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行政机构;浙江省各市县均设立了旅游局或相应旅游主管机构;上海18个区县已有13个成立了独立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二是完善产业领导体制。上海、陕西、甘肃、西藏等地成立了以政府一把手为组长的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全面加强对旅游产业发展的领导和协调。

  三是推进综合试点改革。启动旅游业综合改革试点,高规格组建领导机构,高起点推动规划实施,高水平推进项目建设。广东全力推进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广西启动了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重庆启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旅游试验区建设,云南两个综合试验区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复后正式实施,浙江已完成舟山群岛海洋综合改革试点规划前期调研。

  四是创新产业融资方式。各地旅游业多元化投资渠道初步形成,实现了由招商引资到自主融资的转变。重庆成立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和重庆旅业(控股)集团,形成政府、旅游管理部门、政府投资平台公司、银行、担保公司“五位一体”的旅游投融资模式;江西通过银行贷款、资金信托、发行企业债券、产业投资基金以及上市等方式扩大融资;云南组建了省旅游投资公司,丽江、大理、迪庆三州市成立旅游开发公司;陕西设立了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组建专业旅游投资公司。

  五是创新配置资源方式。各地在积极推动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探索成立旅游资源经营公司。河南以产权为纽带新组建了5个大型旅游集团;安徽亳州、巢湖、凤阳等一批市县原分属旅游、文化等不同部门的旅游景区管理经营权划归旅游部门,旅游经营按市场运作;河北大力推动资源集中、多头管理的景区实行统一管理;浙江省80%以上的县(市)成立了“风景旅游管理局”;陕西省确立了7个区市县成立景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引导  政策支持

  形成培育旅游大产业的发展态势

  2010年,湖北、河北出台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去年以来,上海、山东、福建、广东、山西、广西、云南、新疆、湖南等地纷纷出台一系列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动当地旅游业快速发展。

  第一,以旅游重大项目力促旅游产业大发展。旅游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项目的带动,而大项目的开发则需要大企业、大资金的带动。目前,云南、甘肃、黑龙江、吉林等省政府本级财政每年用于旅游发展的引导性资金增加到1亿多元。天津规划了总面积约100平方公里的滨海旅游区,着力打造形成北方知名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高端休闲区;河北旅游产业发展资金由去年的2000多万元增加到2亿元;广西计划投资大旅游项目910亿元,重点实施项目133个;贵州以实施世行6000万美元贷款项目和国家开发银行15亿元贷款为引导,启动新一轮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

  第二,明确旅游建设用地特殊优惠政策。江西规定各地对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旅游产业项目,优先办理建设用地供地手续;广东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非耕农用地,在不改变土地农用性质的前提下以合作方式开发旅游项目;河北规定旅游景区以外的旅游厕所、游客休憩站点、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等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划拨方式提供;北京、山东规定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湖北规定非政府单项投资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建设取得土地使用权,植被恢复费、配套费等规费可由受益地方政府按适当比例奖励给项目单位,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方式缴纳。

  第三,加大交通和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江西增开省内铁路沿线旅游城市和景区与重要旅游客源地之间的始发旅游列车或旅游专列,2009年至2012年省级安排3亿元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公路建设,完善旅游通道沿线紧急救援、汽车维修、休憩站点等设施,加快重点旅游景区旅游汽车营地建设,相应增设加油站点。贵州积极协调中石化、中石油等企业,改造建设高速公路综合服务区。河北把完善交通体系作为发展旅游业的首要任务,形成衔接配套的现代立体综合网络,全面提升旅游品质和服务功能。

  第四,享受特殊税费优惠政策。湖北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在财税政策上享受省级工业园区同等待遇,旅行社组接团收入按增值计征营业税。河北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旅行社,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旅游企业宣传促销、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研发和技术改造等费用,纳入企业成本。西藏实行投资西藏旅游免征七年所得税,饭店(宾馆)上缴税收达到一定数额实行财政扶持返还政策。

  第五,多措并举促进旅游消费。广东率先试行国民旅游计划,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开展奖励旅游、福利旅游,将修学旅游列入中小学课程,研究制订旅游发票贴花保障制度,推动建立旅游统计卫星账户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衔接。四川21个市州共同推出优惠政策,联合打造“价格洼地”,赢得了市场。成都市发放“熊猫卡”2000万张,吸引了1000多万人到川旅游。山东等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奖励旅游、福利旅游,所需费用列入企业经营成本。大力推进旅游“一卡通”,引导旅游企业联合推出一批旅游功能完备的惠民旅游线路,建立了覆盖全省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系统。

  第六,旅游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湖北等地把旅游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对考核优异者给予表彰奖励。北京把旅游环境治理、旅游产业发展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和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旅游附属账户。江西、湖南、陕西、青海、山西等地也将旅游业发展纳入政府工作考核范畴。

  塑造形象  打造品牌 

  将优势资源转化为一流产品

  各地在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中,高度重视旅游形象建设,把它作为地方对外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倾力打造,涌现出许多体现本地资源优势的旅游精品和富有文化内涵的特色品牌。

  一是着力打造核心形象,不断加大推广力度。广东省以“活力广东”总体形象为核心,着力建设“岭南文化、活力商都、黄金海岸、美食天堂”四大旅游品牌。内蒙古精心推出“美丽草原我的家”——内蒙古人游内蒙古活动,推出“草原是我的家乡也是您的家乡”,组织近20万辆自驾车“翻过兴安岭、走进大草原”,涌现了一批中国自驾车旅游新的目的地。山东省连续三年联合推介、捆绑营销、着力推广“好客山东”旅游形象品牌,一批具有山东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旅游产品逐渐成熟。江苏省全力实施旅游精品工程,确立了41个重点项目,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在全国率先突破100家,连续十年在全国保持数量第一。宁夏加大“塞上江南·神奇宁夏”旅游形象宣传力度,着力打造西部特色的旅游目的地和面向穆斯林世界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山西以“华夏文明地  山西好风光”为主题,建设和推广旅游新产品,形成特色。

  二是体现各自优势资源,建设一流旅游产品。北京市大力发展高端国际旅游,积极筹办2010年世界旅游及旅行理事会峰会和2012年国际奖励旅游协会全球年会等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活动,对企业邀请海外旅游批发商、参加海外促销和展览、申办国际会议等每年奖励1000万元。天津市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拓展邮轮旅游,建设亚洲最大的邮轮母港,确立了天津北方邮轮中心地位。江西充分整合红色旅游的各种资源要素,2005年,首创以红色旅游为主题的“中国红博会”,一年一届,境内外千余家旅游企业到会推介红色旅游产品,为全国红色旅游发展搭建了一个合作、交易、交流的平台。黑龙江省大力推进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建设,哈尔滨冰城夏都旅游区、五大连池旅游度假区、镜泊湖渤海国旅游集合区等30个省级重点项目,总投资数百亿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军垦文化为主线,打造军垦旅游这一全国独一无二的特色和优势品牌,并利用兵团区位优势发展边境旅游等。辽宁充分发挥工业旅游资源优势,涌现出沈飞航空博览园、大连港船舶工业、鞍钢工业之旅、抚顺矿业集团等一大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

  提升品质  升级服务

  创造优质便捷的旅游消费环境

  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必须克服一流资源、二流开发、三流服务的积弊,更加重视旅游服务的规范化、便利化和现代化建设,更加重视提高服务质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抓住重大节会机遇,全面提升旅游服务。上海以举办世博会为契机,加强上海旅游出境游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入境游、国内游团队管理系统,加强对旅游团队的行程设置、导游安排、旅游车辆等环节的适时服务,积极推进住宿统计和旅游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应急能力。海南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为契机,全面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服务与国际接轨,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旅游投资商来海南投资旅游业,让海南旅游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福建加强闽台品质旅游合作,组织赴台游25省市签署《打造“小三通”黄金旅游通道合作宣言》,与台湾六大旅行同业公会签署《闽台旅游品质保障合作协议》。

  以游客满意为目标,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云南推行旅游接待服务“六定”工作,即定进购物店购物次数、定佣金返还比例、定购物会员商店名单、定查处黑车黑店黑导办法、定基本服务规范、定违规处罚措施,加快推进导游、旅游车司机薪酬制度,佣金返还“公对公”制度。浙江推广旅游绿色产业法规与标准,推出《浙江饭店业“低碳积分计划”》,在全国率先开展绿色饭店创建活动。

  (资料由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提供)


     (7)熟悉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的背景、意义和若干新举措;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建省办经济特区2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由于发展起步晚,基础差,目前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仍然较低,保护生态环境、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科学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充分发挥海南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是海南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全国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示范作用。为扎实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之路;积极发展服务型经济、开放型经济、生态型经济,形成以旅游业为龙头、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特色经济结构;着力提高旅游业发展质量,打造具有海南特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旅游产业体系;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快推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将海南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独特、社会文明祥和的开放之岛、绿色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
  (二)战略定位。
  ——我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充分发挥海南的经济特区优势,积极探索,先行试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海南旅游业及相关现代服务业在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海南的区位和资源优势,按照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推进旅游要素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开发特色旅游产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海南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
  ——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发展之路,使海南成为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
  ——国际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发挥海南对外开放排头兵的作用,依托博鳌亚洲论坛的品牌优势,全方位开展区域性、国际性经贸文化交流活动以及高层次的外交外事活动,使海南成为我国立足亚洲、面向世界的重要国际交往平台。
  ——南海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加大南海油气、旅游、渔业等资源的开发力度,加强海洋科研、科普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使海南成为我国南海资源开发的物资供应、综合利用和产品运销基地。
  ——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充分发挥海南热带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热带现代农业,使海南成为全国冬季菜篮子基地、热带水果基地、南繁育制种基地、渔业出口基地和天然橡胶基地。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旅游管理、营销、服务和产品开发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7%以上,第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达到45%以上,力争全省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中上水平,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综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到2020年,旅游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全面接轨,初步建成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第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达到60%,力争全省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综合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和游客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更加严格的生态环保标准。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问责制,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惩处力度。
  (五)加强生态建设。继续推进海防林恢复和建设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善海南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机制,2015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0%。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点水源地、重要海域的保护和管理,有序开发利用土地、森林、矿产、海湾、岸线、海岛、水域等重要资源,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益。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推动生态脆弱地区农村居民向城镇迁移。将海南作为全国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省,加大中央财政对海南的生态补偿力度,将9个山区市县列入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将尖峰岭等7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
  (六)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禁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发展,加大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和落后产能的力度。加强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实施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各类减排工程设施建设,增加“以奖代补”专项转移支付。积极支持海南发展农村沼气、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蔗渣利用、中水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实施办法,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国家分解下达给海南省的节能减排任务。
  (七)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流域和担负饮用水集中供水任务水库的水污染防治。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强化对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行改水改厕,逐步建立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建立健全治污设施正常运营保障机制。开展入海河流、直排污染源和南海海域环境监测,建立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公报和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
  三、发挥海南特色优势,全面提升旅游业管理服务水平
  (八)建设富有海南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旅游产品,进一步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热带海岛冬季阳光旅游、海上运动、潜水等旅游项目,丰富热带滨海海洋旅游产品。积极稳妥推进开放开发西沙旅游,有序发展无居民岛屿旅游。积极发展邮轮产业,建设邮轮母港,允许境外邮轮公司在海南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开展经批准的国际航线邮轮服务业务。研究完善游艇管理办法,创造条件适当扩大开放水域,做好经批准的境外游艇停泊海南的服务工作。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合理开发温泉资源,发展康体保健服务。积极发展自驾车观光游、特色房车游和体育休闲项目,完善相关配套服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不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有效保护森林和生态环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前提下,科学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规范发展高尔夫旅游。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和民族、民俗风情文化旅游。
  (九)打造精品旅游景区。科学规划和布局景区景点,精心设计旅游线路,优化时间、空间配置,逐步形成区域特色明显、山海互补的旅游格局,塑造“阳光海南、度假天堂”的整体旅游形象。进一步完善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万宁兴隆温泉度假区、琼海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等主要景区景点的旅游服务功能。高水平开发建设海棠湾、清水湾、棋子湾、尖峰岭、霸王岭、五指山等一批精品景区。高标准规划建设海洋、热带雨林等旅游主题公园。
  (十)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和国际质量认证,在旅游餐饮、住宿、交通、景区、旅行社、导游、购物及应急管理等方面,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景区门票价格,整治“零负团费”、虚假广告等,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旅游综合执法,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十一)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旅游立法工作,完善旅游相关法规。依托信息技术,提升海南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在交通枢纽、景区、城市广场等游客较为集中的场所设立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具有宣传促销、咨询、预订、投诉等功能的综合性旅游服务平台,健全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强化管理规范、清洁卫生、方便游客的旅游厕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应急救援、公共医疗、卫生检疫防疫等安全救助体系。
  四、大力发展与旅游相关的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
  (十二)加快发展文化体育及会展产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引进创意产业人才,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和动漫游戏等各类文化产业,积极培育具有海南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鼓励举办大型旅游文化演出和节庆活动,丰富演艺文化市场,支持海南举办国际大帆船拉力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高尔夫球职业巡回赛等体育赛事。在海南试办一些国际通行的旅游体育娱乐项目,探索发展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办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完善博鳌会展服务设施,积极招徕承办各种专题会议展览,举办博鳌国际旅游论坛和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培育国际会展品牌。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对入境参展商品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和通关便利。
  (十三)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洋浦保税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航运、中转等业务,促进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加快发展。实施国际航运相关业务支持政策,完善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配套支持政策,打造面向东南亚、背靠华南腹地的航运枢纽、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在完善监管制度和有效防止骗取出口退税措施的前提下,在洋浦保税港区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积极发展大型购物商场、专业商品市场、品牌折扣店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和经营好免税店,完善旅游城镇和休闲度假区的商业配套设施,逐步将海南建设成为国际购物中心。
  (十四)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和发展与旅游业相适应的房地产业,科学规划房地产业发展的类型、规模和速度,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发展富有海南特色、高品质的星级宾馆、度假村等房地产项目。加强产权式度假酒店的开发、建设、销售等环节的规范管理。稳步发展满足避寒、疗养等不同需求的度假居住型房地产。鼓励发展家庭旅馆经营和房屋租赁经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改善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条件成熟时,在海南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十五)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鼓励金融机构调整和优化网点布局,完善服务设施。推动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改善结算环境。完善外汇支付环境,开展居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推动建设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旅游保险产品。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
  五、积极发展热带现代农业,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六)积极发展热带现代农业。大力发展热带水果、瓜菜、畜产品、水产品、花卉等现代特色农业。结合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统筹南繁育制种基地建设与管理,做好转基因生物安全和植物检疫性防控工作,提高南繁基地育制种生产能力。加强海南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精细高效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的附加值和综合经济效益。加强农产品贮藏保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资、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设现代化大型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促进形成热带农产品集散中心。加强与台湾的农业合作。积极推动热带特色农业与旅游相结合,制定实施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支持计划,建设示范基地,拓展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空间。
  (十七)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综合发展条件,科学确定功能分区,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建制设置,加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提高城市的综合发展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的优势,加快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扶持重点小城镇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海南特色旅游城镇。加大对革命老区、中部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就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加快推进农垦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海南农垦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作用。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十八)构建安全、方便、快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进出岛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推进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海口至广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建设好东环铁路,适时启动西环铁路扩能改造以及洋浦支线铁路项目。统筹研究海南岛西部民用机场布局优化和建设问题,适时建设博鳌机场。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尽快形成功能配套齐全的港口格局,积极推进邮轮、游艇码头建设。加快建设海口—五指山—三亚地方高速公路和万宁—儋州—洋浦地方高速公路,提升现有国道、省道技术等级,加强通往旅游景区的交通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
  (十九)加强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进昌江核电项目。积极发展风力、太阳能、潮汐、生物质等新能源。加快推进城乡电网改造,适时启动跨海电网联网二期工程,提高电力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洋浦液化天然气项目,逐步建成连接岛内各大城镇和主要景区的输气管网,大幅度提高民用燃气覆盖率。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做好环境影响论证的基础上,开工建设红岭水利枢纽及灌区工程,做好天角潭、迈湾等水库前期工作,基本解决海南岛的工程性缺水问题。继续实施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防洪、防潮、防台风设施建设,完善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城镇和主要园区、景区的供水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2013年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二十)加强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有线和无线宽带网络,推进数字海南建设,实现高速宽带无线网络覆盖全岛。积极发展下一代互联网和新一代移动通信,加快网络升级换代。大力整合信息资源和网络资源,积极推进海南“三网融合”建设。着力建设有线、无线和卫星传输相结合的覆盖海南所辖海域的通信网络,提升南海领域的应急管理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
  七、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形成人文智力支撑
  (二十一)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具有海南特色、为建设国际旅游岛服务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海南高校特色学科和专业建设,提高海南大学“211”工程建设水平。实施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提升职业院校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大力培养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健全人才培养、引进政策体系。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力度,支持海南与国际知名院校合作开办旅游职业院校。加强旅游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旅游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十二)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考虑当地居民与游客的需求,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的设施设备条件,大力加强城市及社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建立公共文化体育机构正常运行的经费和人才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步伐,提高广播电视覆盖水平。积极开发利用“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开展国家南海博物馆、南海水下考古中心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加强对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扶持海南建设大型文化体育基础设施,集中建设一批适合于四季训练的运动场馆。
  (二十三)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海口、三亚等地建设区域性医疗中心,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全省统一、高效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各省(区、市)与海南异地医保互认制度。
  (二十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培育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社会风尚。广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扩大就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平安海南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型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妥善处理利益关系,积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好影响稳定的历史遗留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的安全感。
  八、充分利用本地优势资源,集约发展新型工业
  (二十五)集约发展新型工业。坚持在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下集约发展新型工业,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工业扩张。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港口条件和重点工业园区以及开发区,大力优化产业布局,支持海南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高起点、高水平发展临港工业,集约发展油气化工、林纸一体化、汽车制造、矿产资源加工、农产品加工、制药等产业,重化工业严格限定在洋浦、东方工业园区,其他工业项目集中布局在现有工业园区。培育发展房车、游艇、轻型水上飞机、潜水设备、高尔夫用具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加强研发设计,发展特色旅游食品、服饰、工艺品加工业。
  (二十六)鼓励发展高技术产业。加快建设海南生态软件园和三亚创意产业园,鼓励和吸引国内外知名信息技术企业向园区集聚,根据国家软件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基地建设总体布局,积极支持海南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逐步形成软件产业基地。加快海口药谷建设,增强南药、黎药、海洋药物的自主研发能力。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技术攻关,努力在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
  (二十七)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加大海洋石油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提高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把海南建成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服务和加工基地。适时规划建设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鼓励发展商业石油储备和成品油储备。高起点、高水平推进洋浦开发开放。支持国内大型企业在海南建设修造船、海洋工程设备项目。加强渔业生产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深海养殖业和远洋捕捞业。加强海洋科技研究,发展海洋生物工程和海洋能源利用等新兴产业。
  九、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二十八)加大政策支持。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是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特殊扶持。
  ——投融资政策。在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有关中央专项投资时,赋予海南省西部大开发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按照国际旅游岛的总体要求,研究将海南省增列为《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执行省份。
  ——财税政策。针对海南的特殊情况,中央财政加大对海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在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特别是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等方面,加大对海南的支持。中央财政在一定时期内对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给予专项补助。由财政部牵头抓紧研究在海南试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的具体办法和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可行性,另行上报国务院。
  ——土地政策。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统筹和保障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各类用地需求,推进城乡土地一体化管理。在不突破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试行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调整机制。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各行业的布局规模、时序的调控。稳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自主开发旅游项目试点。科学论证、统筹规划岛屿的开发利用,依法加强西沙和无居民岛屿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科学选划发展海洋经济集约用海区域,引导海洋产业相对集聚发展。
  ——开放政策。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逐步培育一批旅游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实行开放、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措施,在海南已有21国免签证的基础上,先期增加芬兰、丹麦、挪威、乌克兰、哈萨克斯坦5国为入境免签证国家;对俄罗斯、韩国、德国3国旅游团组团人数放宽至2人以上(含2人),入境停留时间延长至21天。支持海南在境外主要旅游客源地设立旅游推介分支机构。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在规划编制、体制创新、政策实施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海南省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意见抓紧编制《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后实施,同时进一步编制好相关专项规划和旅游区建设规划,抓紧制定细化方案和具体措施。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总结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8)了解《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国家旅游局、商务部令第29号,2009年)的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第29号

  《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已经国家旅游局、商务部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            邵琪伟
商务部部长                   陈德铭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香港,下同)、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澳门,下同)旅游交流与合作,根据《行政许可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旅行社的申请和审批。
  香港、澳门其他投资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的申请和审批,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应当分别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对服务提供者的定义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分别委托广东省旅游局、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受理并审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的申请。
  广东省旅游局、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不得将前款规定的申请受理和审批事项,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第五条  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的,应当分别符合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各个补充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各个补充协议,以及《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  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的,由投资者向广东省旅游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广东省旅游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港澳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审定意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港澳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审定意见书》以及投资各方签订的合同、章程向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提出设立台港澳侨投资企业的申请。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对拟设立台港澳侨投资旅行社的合同、章程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通知申请人向广东省旅游局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凭《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七条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应当分别对广东省旅游局、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受理、审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广东省旅游局、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应当将受理、审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的情况,按照国家旅游局、商务部的规定分别备案。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9)了解《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令第26号,2006年)的基本内容。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全文)


 大陆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即将于6月28日开放试点,国家旅游局网站21日公布修订后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 公安部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2006年4月16日第26号令公布

  根据2011年6月20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关于修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可采取团队旅游或个人旅游两种形式。

  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旅游须由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组织,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旅游团成员在台湾期间须集体活动。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可自行前往台湾地区,在台湾期间可自行活动。

  第三条 组团社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已批准的特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范围内指定,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除被指定的组团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

  第四条 台湾地区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旅行社(以下简称接待社),经大陆有关部门会同国家旅游局确认后,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第五条 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旅游实行配额管理。配额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下达给组团社。

  第六条 组团社在开展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前,须与接待社签订合同、建立合作关系。

  第七条 组团社须为每个团队选派领队。领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地方旅游局向国家旅游局申领赴台旅游领队证。组团社须要求接待社派人全程陪同。

  第八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期间,不得从事或参与涉及赌博、色情、毒品等内容及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

  组团社不得组织旅游团成员参与前款活动,并应要求接待社不得引导或组织旅游团成员参与前款活动。

  第九条 组团社须要求接待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团队日程安排活动;未经双方旅行社及旅游团成员同意,不得变更日程。

  第十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持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根据其采取的旅游形式,办理团队旅游签注或个人旅游签注。

  第十一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签注;参加团队旅游的,应事先在组团社登记报名。

  第十二条 赴台旅游团须凭《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从大陆对外开放口岸整团出入境。

  第十三条 旅游团出境前已确定分团入境大陆的,组团社应事先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省级公安边防部门备案。

  旅游团成员因紧急情况不能随团入境大陆或不能按期返回大陆的,组团社应及时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省级公安边防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应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滞留。当发生旅游团成员非法滞留时,组团社须及时向公安机关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有关滞留者的遣返和审查工作。

  第十五条 对在台湾地区非法滞留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被遣返回大陆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批准其再次出境。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之规定的旅行社,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旅行社条例》予以处罚。对组团单位和参游人员违反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熟悉《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2006年10月2日联合颁布)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中央文明办 国家旅游局2006年10月2日



2、重大事件对旅游业的影响
    (1)了解世界金融危机、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等)、流行性疾病(如SARS、禽流感等)、区域性的恐怖活动或动乱(如泰国红杉军、埃及、巴林、利比利亚动乱)等对旅游业的影响;

甲型H1N1流感对中国旅游业的影响研究

核心观点

甲型流感疫情主要通过影响旅游消费心理、旅游消费能力等对旅游行业产生影响,另外政府等相关部门出台临时性旅游干预措施也会直接造成游客的锐减,从而给旅游行业带来影响。当前流感疫情已对我国出入境游市场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但尚未对国内游市场及整个旅游市场造成明显冲击。

考虑到旅游行业是一个敏感性极强的行业,而未来全流感疫情发展趋势尚不明朗等因素,当前甲型流感势必将对旅游上市公司的股价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将旅游行业的评级从“看好”下调至“中性”。

旅游行业中长期投资价值尚存,若未来旅游股出现大幅下调则提供了良好的介入时机。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分析师 陈海明

流感疫情全球肆虐,并呈逐步蔓延扩散趋势。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截至北京时间5月24日,全球共有45个国家和地区报告12022例甲型流感确诊病例,其中86例死亡,新增确诊病例854例。其中,亚洲的日本甲型流感确诊病例快速攀升,正成为流感疫情新的集中暴发区。流感已攻入中国,目前中国内地流感确诊病例已达9例,疫情总体较为稳定。目前中国正全面严控疫情扩散。

流感影响旅游行业的三大路径

流感疫情将对游客的消费心理和意愿产生巨大负面影响,尤其是出于安全、卫生等担忧,以及政府实施的严格检疫措施等,部分游客可能最终放弃出游或更改出游计划,从而对旅游行业造成影响。

流感疫情将直接对国民经济,尤其是当地经济产生实质性损害,打乱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节奏,减少居民收入。在世界经济正深陷二战以来最严重衰退的背景下,甲型流感疫情的暴发可能导致本已因经济危机而遭受重创的全球经济雪上加霜。而据一些分析师预测,此次疫情或令全球GDP减少5%,这无疑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人们未来的旅游消费能力。

流感疫情发生后,通常政府相关部门会采取相关的临时性干预措施,如2009年4月28日国家旅游局要求旅行社暂停赴墨西哥旅游组团业务,建议中国公民近期暂缓赴墨西哥旅游。国家旅游局还多次发出风险提示,要求中国游客近期赴美国、加拿大、瑞士等约二十个国家旅行时注意预防甲型流感。再如5月19日中国驻大阪总领馆发出公告,呼吁中国留学人员近期不要回国。此外,正如中国疾控中心副所长舒跃龙所透露的,中国疾控中心正在与有关部门制订进一步防控工作的预案,一旦在我国出现病例激增情况,我国将根据病例出现的数量、范围等采取相应果断措施,如关闭学校、娱乐场所,对公众进行交通告知等。无疑,这些举措都将造成游客锐减。

出境游下滑明显

当前流感疫情已对我国出入境游市场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此次甲型流感主要集中于中北美、西欧等地。流感疫情发生后,以疫区(尤其是美国、墨西哥、加拿大、日本等疫情较严重的国家)为旅游目的地的出境游,以及来自疫区的入境游都已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这主要是由于出于对疫情的防控,通常各国都会出台更为严格的出入境审批和检验检疫,同时各国也对游客进行疫情风险提示,并建议不要甚至限制前往疫区旅游,而游客出于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担忧也会主动放弃或更改出游计划。据公开媒体报道,受流感的影响,目前国内多数旅行社的相关北美及日本的旅游线路都已经下架,出境游,尤其是出境修学游(每年7月通常是国内出境修学游的高峰期)出现明显下滑。此外,欧洲、东南亚、韩国等线路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当前流感疫情尚未对国内游市场及整个旅游市场造成明显冲击。首先,由于目前国内流感疫情总体仍较为稳定,且确诊病例较少,因此,尽管疫情也对部分游客的国内旅游行为造成一定影响,但总体来看,目前流感疫情仍尚未对国内游市场造成明显冲击。其次,国内游市场仍是中国旅游市场的主体。因此,若国内游市场没有受到明显冲击,市场保持稳定则意味着中国整个旅游市场所受的冲击也就不明显了。第三,出入境游市场本身就占中国旅游市场的份额较有限,且在经济危机背景下,本来就对出入境游的预期不高。另外,疫情重灾区的入境游市场占中国旅游市场的份额更为有限。因此,流感疫情对出入境游市场的负面影响对中国整个旅游市场的影响不大。

行业评级下调至“中性”

尽管目前甲型流感对中国旅游市场,尤其是国内游市场并未产生明显冲击,但考虑到旅游行业是一个敏感性极强的行业、预计未来中国内地仍将陆续发现输入性流感病例等因素,当前甲型流感势必对旅游上市公司的股价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将旅游行业的评级从“看好”下调至“中性”。

尽管如此,行业中长期投资价值尚存,若旅游股出现大幅下调,则提供了良好的介入时机。首先,当前旅游行业已进入到消费旺季,旅游行业整体复苏的迹象较为明显。而伴随着部分影响2008年旅游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不复存在、前期部分真实的旅游需求被严重抑制,人们本身积聚了较大的旅游消费动力和潜力等多方面因素,预计未来中国旅游行业及上市公司业绩仍将继续呈现快速增长。

其次,从短期来看,流感疫情、经济减速等会对作为可选消费的旅游消费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但从中长期来看,其并不会影响行业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而且通常旅游行业是一个韧性十足、恢复性极强的行业,在一般情况下,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旅游行业将很快迎来报复性反弹。

因此,从中长期投资价值来看,旅游行业的投资价值仍较为明显,若未来甲型流感造成旅游股股价出现较大幅度调整,则这无疑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介入时机。

来源:《数字商业时代》

泰国:动乱对旅游业的破坏超过海啸

  新华网曼谷12月14日电 泰国酒店业协会一名高级官员称,近期发生在曼谷的抗议活动迫使曼谷两个机场关闭一周,对泰国酒店业的打击比2004年的印度洋海啸还要严重。

  当地媒体日前援引泰国酒店业协会副主席素拉蓬的话报道说,现在泰国酒店平均入住率不到四分之一,高档酒店的入住率不到10%。

  素拉蓬说:“现在泰国酒店整体的入住率只有20%至25%。往常在这个时候的入住率是75%至80%。现在的情况比海啸时还要糟糕。”

  颂猜政府下台后,激进的示威人士撤离了机场,但造成的破坏仍旧存在。素拉蓬说:“一些五星级大酒店,客源主要是出手阔绰的旅客,但这些人非常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他们仍没有信心来泰国。”

  设在曼谷的亚太地区旅游协会称,旅游业和政府应该齐声喊话,让全世界知道泰国已重新开放旅游,这非常重要。


内容摘要:近年来,世界旅游胜地频频爆发恐怖袭击事件给旅游业(旅游业专题: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该如何化解恐怖事件带来的阴影,笔者认为,世界各地的旅游业应该以一种更积极的态度来开展联合反恐行动。笔者对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立旅游危机管理机制与发展和谐旅游的建议。

  关键词:旅游业 恐怖事件 危机管理 和谐旅游


  众所周知,旅游业是最需要和平的产业,恐怖事件与旅游就像火与水一样不可相容。但是近年来的恐怖袭击事件的频繁发生,使这两件本来应该毫不相关的活动却经常被联系在了一起。比如“9&#8226;11”纽约世贸大厦的恐怖袭击、印度尼西来巴厘岛的系列爆炸、莫斯科剧院人质劫持事件以及伦敦硝烟未散,埃及红海旅游胜地的炸弹又响,如此频频爆发的恐怖袭击事件都是近年来与旅游业联系在一起的典型事件,由此严重影响了旅游业的发展。

  恐怖事件的频频爆发使得反恐成为世界的中心话题。各国恐怖分子的累累罪行使人们意识到:恐怖分子不仅仅是行凶杀人、制造恐慌,而是有预谋、有计划地破坏文明,特别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经济环境。恐怖分子在继续袭击重要的政治、军事目标的同时,又开始注意所谓的如度假胜地和娱乐场所等目标,经济目标成为主要受害者,而以观光、度假旅游为经济支柱的国家也因恐怖活动遭遇严重打击。对许多国家来说,反恐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密不可分的一体。


  旅游业反恐的研究现状分析


  研究初期

  早在20世纪80年代,研究旅游业的学者们就注意到由恐怖主义和政治动乱引发的旅游业危机。

  Richter(1983)是早期进行研究的学者之一,他认为旅行者很容易成为恐怖分子的袭击目标,因为他们往往会被当作是代表其母国的“外交大使”。同时,广泛的媒体报道和多国政府针对恐怖分子的政策,促使了恐怖分子更加频繁地拿旅游者作为袭击目标。

  Sonmez(1998)通过对包括恐怖主义和政治动荡对游客需求的影响、恐怖分子袭击游客的动机、利用旅游作为政治的工具、政治暴乱对目的地形象的影响、危机管理和恢复营销的努力等研究主题的相关文献进行系统分析,解释了旅游、恐怖活动和政治动荡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随后,Sevil F&#8226;Sonmez和Alan R Graefe(1998)通过信件及电话调查方式对恐怖事件对人们出境旅游决策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他们通过对出境旅游经验、出境旅游态度、风险感知程度、游客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收入情况及子女情况等八个因素的分析得出结论,认为出境旅游态度、风险感知程度和收入情况直接影响人们对目的地的选择,而出境旅游经验和受教育程度对决策只起到间接影响作用。

  研究的深化

  1998年以后,学者们对旅游业与恐怖主义关系的研究更加深入,内容也有所改变,转向对面临恐怖危机时旅游业所遭受影响以及如何防范与处理的各种方法、技术与经验的探讨和措施评估等方面的研究。

  Blake A.& Sinclair T. M.(2002)通过建立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式,对“9&#8226;11”事件引起的旅游危机以及潜在的和实际的危机反应所造成的效果进行分析发现,具体的目标津贴金和减免税收是旅游业危机管理的最有效手段。

  Stafford G.、Yu L. & Kobina Armoo A.(2002)等学者则考察了华盛顿酒店业对“9&#8226;11危机”的反应,举例说明了当地酒店业如何与其他的部门合作来面对这些难以预料的情形以及制定恢复策略的,并以“9&#8226;11事件”危机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作为其他地方宾馆业危机预防策略或者危机发生后采取的策略参考。

  Peter E Tarlow(2003)对恐怖活动进行了分析,认为如今的恐怖活动已经由制造恐慌转向对文明的摧毁,如自由女神像、艾菲尔铁塔等会成为恐怖分子袭击的潜在目标,就因为它们往往作为一个国家文明友好的象征。经过分析,他认为旅游活动巨大的创汇能力、袭击更容易引起关注、旅游安全机制落后等问题是旅游目的地屡屡作为袭击目标的内在原因,并提出只有建立安全与风险管理机制才是有效的解决办法。

  Belinda Atkins、Joseph K S Chew、Daniel Gschwind、Alan Parker(2003)谈到了“9&#8226;11事件”及巴厘岛爆炸事件对旅游业的影响,认为这种影响是世界范围内的,特别是对相关产业如酒店业、航空业的影响最大。其中,在谈到对酒店业的影响时,提到爆炸事件对中小型酒店经营的波动不大,因为大型酒店也会成为袭击的目标,因此大型酒店的安全管理更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

  Bent W&#8226;Ritchie(2004)对危机管理机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危机管理的战略性方法,认为若危机不能够避免时,至少可以通过公共的或私人的途径控制其影响。

  以上研究均表明,人们对恐怖事件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并且也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地应对措施。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已经通过相应的危机管理机制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预警、处理以及善后制度,不仅能够把恐怖活动带来的损失控制在尽量小的程度内,而且还能够使旅游经济迅速从打击中恢复过来,重新步入正轨。

  我国的研究现状

  目前,我国旅游学界对恐怖事件与旅游业发展问题的研究才刚刚开始。一方面,由于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环境比较稳定、单一,还未涉及到恐怖活动的侵袭事件;另一方面,我国对危机的认识程度还不够,SARS事件的发生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因此,今后在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问题上应该加强对危机管理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对恐怖活动的认识。


  恐怖事件对旅游业的影响分析


  近年来,恐怖分子纷纷将袭击目标锁定在旅游胜地,如纽约、马德里、巴厘岛、伦敦、埃及等地,对当地或该国的旅游业造成了程度不同的破坏。恐怖事件对旅游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旅游资源的破坏

  由于旅游资源的独特性、整体性以及多数实体性原生旅游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一旦遭到恐怖袭击,旅游资源就很容易遭到破坏,且难以恢复,尤其是自然旅游资源。

  旅游服务设施的损毁

  恐怖事件不仅会破坏旅游资源,而且会损毁当地的旅游服务设施,如交通、饭店、娱乐设施等。诚然,相对旅游资源来说,大多数旅游服务设施可以依靠重新投资来恢复。但是,有些设施本身就是旅游资源,其恢复过程不仅是漫长的,甚至无法恢复。

  游客的旅游目的地改变

  当发生恐怖事件时,游客为了寻求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可能会改变他们的旅游目的地。同时,对恐怖事件大量的报道,尤其是一些夸大其词的报道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旅游目的地的形象,而且这种印象持续的时间往往比恐怖事件持续的时间还要长,从而影响人们对旅游目的地的选择。

  与旅游相关的行业呈现低落现象

  由于航空运输是长途旅行的主要方式,因此在对航空系统的安全保障失去信心之后,人们将尽可能的减少外出旅行,这对航空业是沉重的打击;同时,恐怖事件一旦发生,政府往往会关闭机场和港口,城市的地铁、桥梁、公共场所也会因此而暂停开放,使得人们无法出外旅行和经商,从而导致旅馆饭店客房出租率下降。

  旅游消费需求的降低

  恐怖事件会对消费者的出游信心带来影响。通过影响旅游者的情绪,使人们放弃或推迟旅行计划来降低旅游消费需求。同时,由于恐怖事件本身具有的不确定性特点,使得诸如旅游行程、旅游支出和旅游安全等的不确定性都在加大,因而造成旅游者的出游意愿减弱。从长期来看,对消费的减少会使经济失去需求的支持,从而产生衰退现象,对经济衰退以及失业的担心使旅游者面临收入减少和旅游支出加大的双重负担,继而造成旅游消费的总需求下降,其影响甚至会一直延续到恐怖事件结束之后一年或更长时间。

  可见,恐怖事件一旦发生,对旅游业的冲击不仅是全方面而且将是长期性的,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反恐措施,降低旅游业在危机中的损失程度。


  旅游业的反恐策略


  可以肯定地说,突发性的恐怖事件在今后还将会不断地出现,人们普遍认为,建立一个有效的危机管理机制是应对恐怖袭击的良好选择。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世界旅游组织适时地提出了危机管理战略,通过建立事前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善后的一整套制度构建了一个有效的危机应对机制。其中,基于诚实、透明基础上的良好的沟通交流是成功管理的关键所在。

  危机发生之前:做好应急措施

  危机就好比是一种病毒,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致命性,极其危险。一旦爆发,危害会迅速蔓延到相关行业,使受损面进一步扩大。因此对危机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做好预防措施以将消极影响降到最低。

  建立信息交流与咨询系统 这既是危机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也贯穿于危机管理过程的始终。具体做法包括做好危机管理计划、任命新闻发言人、成立专门的信息交流管理部门、同媒体保持定期联系、加强同当地媒体的联系等。

  完善危机管理实施计划 包括建立公共电子邮箱、传真和广播等信息发布系统,确保信息沟通的真实性和道德性;为紧急情况设立预算储备或设立旅游风险基金;避免旅游信息咨询争端,加强同游客的就安全事项的沟通(如紧急拨打电话、货币兑换率、应避免出行的目的地等);并向游客提供食品安全建议等。

  评估安全系统 包括与政府安全部门保持定期的工作联系;设计安全旅游路线(如到达的机场、地面交通、酒店、购物中心、景区景点等);发布国家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对当地居民进行安全教育;成立旅游紧急呼叫中心等。

  建立危机监测与交流系统 这方面的具体内容应包括建立与相关行业的联系网络;监控专门针对游客的犯罪行为等。

  危机发生过程中:降低损失

  当危机不可避免地爆发之后,在第一时间内收集信息,对危机特点和受损情况进行分析,继而迅速采取措施,将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内。在这一过程中,基于诚实、透明基础上的良好沟通、交流是采取各项措施的前提条件,也是保持社会秩序稳定及恢复游客信心的保证。

  确保信息交流的畅通与公开 不要进行信息管制,应保证信息的真实、透明,通过信息中心将一线信息及时公开,避免信息失真和误导;关注受害者,积极提供援助;对危机进行综合分析;建立同媒体的互信与合作,利用媒体制造积极影响,并随时将信息公布于互联网上。

  强化安全服务措施 设立联系热线,及时掌握并反馈各种信息;保持同相关行业组织的直接联系;同安全服务组织合作,监测改进安全措施;加强内部沟通。

  制定快速恢复策略 寻找机会增加预算及财政支持;进行游客调查,了解受损影响;监视媒体报道,发布情况好转信息。

  危机发生之后:恢复游客信心

  当媒体对危机的关注迅速转移到其他新鲜事件时,危机对游客的影响还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存在。恢复游客的信心是恢复旅游需求的关键。

  重塑健康形象 保持与媒体积极的联系,发布积极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如利用周年庆典宣传、利用网络积极传播有利信息并参加全球性旅游交流活动等。

  采取灵活策略恢复市场 开发新的细分市场(如高尔夫、滑雪、体育赛事、文化旅游、蜜月旅游等);将目标市场集中于忠实顾客和特殊兴趣的旅游者(如潜水、登山或艺术爱好者);制定特别优惠价格,开发新的旅游路线;深度挖掘国内旅游市场;加强同公共及私营旅游部门的合作。

  评估未来安全问题 这就要求进行安全程序评价、推进服务质量与服务设施的改进。


  进一步发展和谐旅游的对策


  法国《费加罗报》曾载文说道:“埃及沙姆沙伊赫爆炸事件进一步证实:‘9&#8226;11’事件揭开了世界旅游业的新时代,旅游业成了恐怖主义的附带牺牲品。游客成为恐怖分子最理想的袭击目标,因为他们所代表的傲慢、富有和享乐主义正是极端势力对西方深恶痛绝有地方。”由此可见,恐怖分子的动机就是由贫穷、落后、差别、歧视或者说掠夺和霸权带来的心理上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通过极端的行为表现出来的就是各种恐怖活动。

  恐怖活动的频频爆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公平的缺失和秩序的失衡,要根除恐怖分子产生的土壤、要消灭恐怖主义,单纯靠武力来解决是行不通的,还必须要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这是各国政府都应该努力的一个长远目标。在此背景下,提出发展和谐旅游就成为应对之举。

  笔者认为,发展和谐旅游即是在此背景下提出来的,纵观整个旅游业的发展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公平发展

  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要体现公平竞争、机会平等的原则,无论是发达国家(或地区)还是发展中国家(或地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不容剥夺的发展权利,尤其对于后者,发展更为重要。所以,发达国家(或地区)在发展旅游业的方式、手段和途径上都要以维护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人们的利益为前提,在和谐观念的指导下,求得各区域旅游业的公平发展。

  友好合作

  在恐怖危机发生过程中,各国和各地区表现出来的合作精神十分强烈,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扼制恐怖主义的作用。因此,应该推广合作精神,促进国家间或地区间的友好合作,实现资源互助,只有这样旅游业才可以更早地从危机中解脱出来,并提高其适应能力。同时加强友好合作也意味着各国应该加大旅游市场开放的力度,取消贸易门户限制,以促进国际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

  文化兼容

  文化特征是旅游资源的“灵魂”,宗教作为地区文化的主导成分之一,一方面会成为旅游吸引物,另一方面又会对异教徒产生强烈的排他性,从而造成宗教地区对参观旅游的否定态度。当两种不同的文化发生冲突时,如果得不到正确地引导,便会提高转化为暴力行为的可能性。震惊世界的伦敦爆炸案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因此,和谐旅游在社会文化形态上应以动态多元化为基本特征,对外来文化持宽容包纳态度。

  可持续发展

  强调发展和谐旅游是强调人类追求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旅游活动应是和坚持与自然相和谐方式的统一,而不是简单凭借技术和投资,采取耗竭资源、污染和破坏生态的方式来追求发展权利的实现。最主要的是旅游还是一个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旅游危机问题必须与区域经济社会问题统一考虑,并且只有在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中才能予以解决。社会稳定是和谐旅游的基础条件,没有社会稳定就谈不上和谐旅游。

  总而言之,恐怖危机事件对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加强具体的应对措施,未雨绸缪,更重要的是在观念上加深认识,深刻认识恐怖活动的本质,也深刻认识旅游的能动作用。不仅仅在反恐行动上,更在国际关系发展问题上和全球化过程中,发挥游客的友好使者作用,促进世界各国的和谐发展。


当前重大事件对中国入境旅游的影响

1、西藏事件对旅游业的影响

从今年(2008)年初开始,发过来藏的预订量已经不多,西藏骚乱事件发生后,预定量更是出现了大幅下滑。

  据旅行社表示各家旅行社的预订量都在下降,比例在15%至75%之间。而旅行社原本希望能借奥运会的东风为旅游业注入兴奋剂。

  法国游客对中国的疏远,是与奥运圣火巴黎受阻和声言抵制法国商品所带来的中法双边关系紧张密不可分的。

  法国世界旅行社(Voyageurs du Monde)总裁里亚尔表示,“自西藏事件开始后,我们实际上没有一单去中国旅行的预订。”

  今年1月和2月中国旅行预订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0%,3月的下降量更是达到了75%。

  此外,垄断代理奥运票务也是旅客量减少的原因。

  里亚尔先生表示,“法国人不再想去中国旅行,包括政治因素和安全因素,他们害怕。”

  法国Kuoni旅行社总裁福瓦里女士表示,一般来讲,奥运会只能为主办国家带来很少的游客,“这是个众所周知的传统了。比如雅典和亚特兰大奥运会,因为价格上涨和酒店房间紧张,旅客一般都不会选择在奥运期间到主办国旅行。”

  法国Kuoni旅行社中国旅行项目今年年初下降了15%至20%,整个亚洲国家下降了17.5%。另一家旅行社总裁香特雷纳先生认为,“今年其它亚洲国家旅游业状况还不错,但对中国来讲不是个好年景。”

  2007年共有46.3万法国游客到中国旅行,年增长率为15.2%。据中国驻巴黎的旅游局负责人杨文真女士表示,法国游客尤其被“中国的文化景点和古老的文明吸引。”

  中国之家旅行社总裁达图女士表示,“法国人对中国的兴趣还是很浓厚的”,但是在西藏事件后的中国形象令法国游客“放弃了今年夏天到中国旅行的计划,因为不想与法国民意唱反调。”

而国内旅游社西藏中国国际旅行社销售部经理刘瑾反映:就我们这边海外市场取消的团队,就有五十多个。而且都是一些比较大的团,60多人、50多人的外宾团,但是都取消了。

  对于这些取消旅行计划的团队,因为时间和行程已经难以更改,只能重新组团甚至推迟到明年再来了。旅行社的总经理黄利华告诉记者,根据最新的统计,314事件让他们遭受了到前所未有的损失:

  黄利华:“我们07年的业绩比06年增长了45%,今年的预测也是增长幅度在30%以上,所以我们对今年是充满很大信心的,但是这次事件,我们团队大量的取消,我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都超过一千万。”

  目前,为了尽量减少损失,旅行社已经开始调整促销策略。欧美市场回复可能会慢一点,旅行社把重点转向东南亚市场,周边的亚洲市场、日本市场、国内市场,这样恢复会快一点。

   黄利华:大多数客户还是有信心的,而且7月以后的团队基本上都没有取消。对于明年、今后,我相信西藏还是一个非常热的一个旅游点。

2、次贷危机对入境游影响

       次贷危机由于波及面广,主要是影响一些中低产的经济情况,收到经济水平限制,应该会影响整体的出游的意向,但具体这个程度影响有多大,不好说。我个人认为不会特别大。因为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在次贷危机中伤元气

3、人民币不断升值的影响

       总体来说影响是:出境游利好 入境游利空

  人民币升值,出境游团费会降低,旅游者在国外购物等其他活动的费用也会比现在低。”

游客在境外购物,同样的人民币可换到更多美元,也就意味着购买力大幅增强。现在出境旅游花费中,游客购物和自费项目已占越来越大的比重,人民币升值后的优势在这些方面就会有所体现:如在法国自费看红磨坊表演,价格在150美元左右,半年时间的汇率变化使得市民前后消费相差60多元。另外,游客在境外购买高档手表、服饰等,消费越多实惠也越多。

   受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走高的影响,人民币对港币也越来越高,这鼓舞了市民前往香港旅游的热情。据携程旅行网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报名前往香港旅游的游客量比去年同期高了近七成。

但从长期来看,如果人民币出现较大幅度的升值,将会给我国的入境旅游造成较大的冲击。这方面,意大利是一个例证(加入欧元区后,意大利货币相应升值,给其入境旅游带来了不利的影响)。预计可能的冲击主要针对过夜游客。尤其是中远程的外国游客市场所受的冲击会更大。在港澳地区,由于人民币基本上可以自由流通(估计目前在香港较为稳定的人民币存量大约在500亿到700亿元之间),因此,人民币汇率变动不会对这些游客造成太大影响。港澳游客占我国入境游客总数的比例超过80%。可以预见,即使人民币大幅升值,我国入境游客的数量也不会受到很大影响。但是,人民币升值会直接影响外国游客来华旅游的数量,而外国游客在我国的旅游花费几乎占我国旅游外汇收入的一半,外国市场受到影响将给旅游外汇收入的增长带来较大的冲击。另外,人民币如果大幅升值,出国旅行将会变得更为便宜,随着我国兑现入世承诺,出境旅游将得到更为迅猛的发展。如果入境旅游不能得到相应发展的话,有可能导致我国的外汇收支在旅游项目下出现逆差。

旅游业面对人民币升值压力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

1、应该坚决支持中央政府近一段时期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的各项措施。这不仅有利于转轨时期我国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转,同样也有利于我国旅游业早日实现恢复与振兴,向世界旅游强国迈进。

2、由于入境旅游创汇功能有可能被削弱,因此应该注意多挖掘入境旅游的其他功能,比如发展入境旅游在展现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以及促进就业等方面的功能。此外,在发展入境旅游上,更应重视旅游资源丰富但经济又相对落后地区的发展,让旅游业成为一项造福贫困群众的产业。

3、人民币升值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刺激出境旅游。对此,应该有足够的应对手段。一方面,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出境潮,提早准备,加强管理。另一方面,要避免旅行社将业务重点往出境游上大幅倾斜,通过多种调控手段促进旅行社出境游、入境游和国内游业务的协调发展。

4、如果人民币中长期实现大幅升值的话,会对外国游客市场造成较大影响。因此,我们要未雨绸缪,加强宣传,强化中国旅游在外国游客心目中独特的形象,以此减弱入境旅游花费上升带来的负面影响。此外,应尽可能丰富旅游产品,特别是着力发展商务、会展等需求弹性相对较低的旅游产品。

5、由于人民币汇率改革的目标是最终实现主要由市场调节的汇率形成机制。因此,从长远来看,人民币汇率在一定时期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不可避免,这无疑将给入境旅游业的发展带来更多困难。为了减少这种风险,有必要健全入境旅游抗风险的应对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国内旅游的发展力度。

4、地震对旅游的影响

出于出游便达性和安全担忧等因素考虑,短期内此次地震不可避免地将对四川省内及其周边地区的旅游行业形成较大的冲击,但从长期和整体来看,影响有限,不会改变行业长期向好的趋势。对入境市场的影响也应该是一个短期的波动。

5、国民党重新在台执政

国民党一向对推动大陆游客赴台旅游是积极推动的姿态,这次当选之后势必会抓紧落实,国内大陆游客访台人数预计会较多增加,而相应的,陆委会大陆方面也会积极吸引台胞回大陆旅游,增进台海交流,做文化感情沟通的工作。

2011年利比亚骚乱


利比亚抗议者

2011年2月16日,数百名利比亚民众在该国第二大城市班加西举行抗议活动,与当地警方和政府支持者发生冲突。与此同时,南非多个地区的抗议活动已经进入第3天。截至2011年02月24日,利比亚骚乱已造成300人遇难。由于骚乱的影响,中方驻利比亚的企业基本都停止了施工。我国政府拟随时准备进入利比亚,分批组织我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驻利比亚人员安全有序撤离。

目录

事件起因 

事件经过 

事件影响 

骚乱持续 

遇难人数 

中资遭袭 

国际反应 

国际市场 

最新情况 

撤侨情况 

1. 基本情况 

2. 空军撤侨 

3. 撤侨故事 

4. 撤侨数据

35860中国公民全部撤出利比亚 

1. 亲历 

2. 链接 

3. 撤离 

4. 善后 

5. 数说 

6. 当地局势

利比亚骚乱有深刻根源 

利比亚骚乱造成国际油价上涨 

濒临全面内战 

1. 交战情况 

2. 各方态度

联合国安理会最新决议(3月17日) 

1. 联合国安理会决定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 

2. 联合国授权对利比亚采取军事行动 

3. 多国开始对利比亚展开军事打击

事件起因

事件经过

事件影响

骚乱持续

遇难人数

中资遭袭

国际反应

国际市场

· 最新情况

· 撤侨情况 

1. 基本情况 

2. 空军撤侨 

3. 撤侨故事 

4. 撤侨数据

· 35860中国公民全部撤出利比亚 

5. 亲历 

6. 链接 

7. 撤离 

8. 善后 

9. 数说 

10. 当地局势

· 利比亚骚乱有深刻根源

· 利比亚骚乱造成国际油价上涨

· 濒临全面内战 

11. 交战情况 

12. 各方态度

· 联合国安理会最新决议(3月17日) 

13. 联合国安理会决定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 

14. 联合国授权对利比亚采取军事行动 

15. 多国开始对利比亚展开军事打击

展开

  2011年2月,利比亚爆发大面积骚乱,不法分子对外籍企业进行打砸抢,大量在利外籍企业都受到了冲击,骚乱引发为政治冲突,中国籍员工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都受到了威胁。2月22日,中国政府宣布从利比亚撤出中国公民,并要求全力保障驻利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内各部门、军队、驻外使领馆、地方政府和中资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截至北京时间3月2日23时10分,我迄今掌握并有回国意愿的在利比亚中国公民已经全部撤出,共计35860人。撤离我在利比亚人员行动已取得阶段性胜利。

  《大撤侨-我亲历的利比亚骚乱》邀请了亲身经历利比亚撤侨的武汉籍同胞,湖北某建筑集团公司海外公司员工,包括利比亚籍员工,讲述撤离经过,从不法分子无暴力冲突的示威游行、到暴力打砸抢、到武装冲突。催泪瓦斯多次引爆在亲历者身边。手持武器的不法分子多次冲击住所和办公场所,后因手绘撤离线路图的偏差,大家经历了生死大考验,撤离途中,汽车直接开进了武装控制区,并且在武装控制区域内汽车断油停在了马路中央,手持重型武器的武装人员到处都是,部分人员由于过度惊恐,双手将头抱在胸前,祈祷着能躲过此劫难… …但危险与恐惧都不能阻挡他们回家的愿望。

  《大撤侨》收录了大量亲历者实拍相片,记录了和平稳定时期的利比亚、骚乱中的利比亚、以及被歹徒暴力冲击后的画面、撤侨壮举过程中的转移画面…

  我国著名阿拉伯问题专家、原中国驻伊拉克大使馆一等秘书、政治处副主任李荣建先生亲自为本书作序《自豪、感动与期盼》,李荣建先生在序言中写道:《大撤侨》一书中的四位主人公用朴实的语言和实地拍摄的照片讲述了他们撤离利比亚的前前后后,其中有让人心惊肉跳的歹徒抢劫事件;有临危不惧、顾全大局的工作细节;有穿越多道关卡的惊险经历,有催人泪下的殷勤待客场景,中国员工的敬业精神和利比亚普通百姓的真诚善良令人感动。


中国公民撤离利比亚

卡扎菲的支持者高喊支持政府的各种口号


事件起因


  示威游行从2011年2月15日开始,并持续到16日清晨。示威者高喊“结束贪污腐败”等口号,并投掷石块和燃烧瓶;而警方与政府支持者则使用橡胶子弹加以还击。

  活动者们通过Facebook和Twitter等社交网站来号召民众参与,组织者表示他们还将在17日发动大规模抗议活动。17日是纪念利比亚18名抗议者被警察打死5周年的日子,预计当天还会有其他游行活动发生。

  有消息称,利比亚政府与代表1996年利比亚“阿布萨利姆”(Abu Salim)监狱事件受害者家属的委员会之间谈判破裂,从而引发了这次抗议。当年,该监狱的数百名囚犯被安保部队开枪射杀。目前,政府已经同意进行赔偿,但委员会要求惩治犯罪嫌疑人。

  另有说法称,利比亚多个反对派团体14日举行抗议活动,要求总统卡扎菲辞职并和平移交权力,从而引发了更大规模的骚乱局面。

  互联网上的视频显示,抗议者呼吁利比亚进行更加广泛的政治和经济改革。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利比亚安保官员称,截止到目前冲突造成14人受伤,其中包括10名警察,但伤情并不严重。


事件经过


  2月15日,利比亚第二大城市班加西爆发了反政府的抗议活动,不少年轻人高呼“打倒腐败分子”,还有人喊出了反对总统卡扎菲的口号。

  

利比亚反政府示威者手举讽刺卡扎菲的海报

2月16日,数百名利比亚民众在班加西举行抗议活动,与当地警方和政府支持者发生冲突。

  2月17日,在班加西等多个城市爆发示威活动。在东部城镇艾贝达,目击者表示,有军警狙击手埋伏在屋顶上,造成多名示威者丧生。

  2月18日,利比亚国家电视台播放了卡扎菲和支持者见面的电视画面,政府支持者在首都等多个城市举行集会。

  2月19日,班加西形势急剧恶化,利比亚军队向示威者发射迫击炮弹并用机枪进行扫射。美英等国发表声明,谴责利比亚政府的暴力行径。

  2月20日,卡塔尔半岛电视台称卡扎菲已离开利比亚。此后卡扎菲之子称父亲仍在国内且获军方支持,并警告说利比亚有内战危险。

  2月21日,据美联社报道,示威者声称已控制班加西。反政府动乱继续蔓延,在首都的黎波里的绿色广场发生了冲突,甚至有目击者称,示威人群遭到射击。

  2月24日,中国公民陆续撤离;中国海军派出530(“徐州 ”号)护卫舰执行护侨任


事件影响


  由于中东局势持续紧张以及美元走低为油价提供支撑,纽约商品交易所原油期货2011年2月21日的亚洲电子盘交易价格大幅攀升。由于不断增加的避险性需求支撑,国际金价也延续此前上涨势头,在纽约商品交易所交易的黄金期货价格再次站上每盎司1400美元的高位。

  截至北京时间2011年2月21日20:30,纽约商品交易所4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上涨4%至每桶93.3美元;纽约商品交易所4月份交货的黄金期货上涨0.99%至每盎司1402.2美元。

  利比亚骚乱继续升级 风险货币快速滑落 

  由于利比亚示威冲突呈现继续升级态势,市场风险厌恶情绪升温,以欧元为首的风险货币纷纷自高位快速滑落,美元指数则继续震荡上行。 周一(21日)欧市盘中,由于利比亚示威冲突呈现继续升级态势,市场风险厌恶情绪升温,以欧元为首的风险。

利比亚动荡冲击全球经济


币纷纷自高位快速滑落,美元指数则继续震荡上行。

  据国外知名媒体周一报导,位于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的一幢中央政府大楼着火,暗示该国的紧张局面进一步恶化。

  分析人士指出,北非的地缘政治紧张格局再度升级,刺激市场风险规避情绪升温,为风险货币走势带来压力。

  欧元领跌非美货币,兑美元自1.3700上方附近的时段高位快速滑落,并刷新日低至1.3662;其他非美货币若澳元及英镑均录得不同程度的跌幅。

  稍早,德国公布的2月Ifo商业景气指数升至111.2,高于预期的110.3;与此同时,商业现况及预期指数也均超出预期水平。此外,更早时候公布的欧元区及德法两国制造业PMI数据也整体强于预期,为市场人气带来一定改善。但鉴于北非局势进一步恶化,非美反弹明显受限。

  美元指数则延续震荡上行格局,刷新日高至77.77,日图上看,美指在连续四日下滑之后实现反弹,但该反弹可能是对5日均线的反抽,美指需重新站上前期上升趋势线之上,方可缓解短期下档压力。

骚乱持续

人们聚集在的黎波里机场门口等待撤离

冲突不断升级,抗议活动从东部城市班加西蔓延到了首都的黎波里。据阿拉伯电视台报道,的黎波里的一幢中央政府大楼2月21日着火。一位目击者对美联社表示,周日晚间利比亚总统卡扎菲之子赛义夫发表电视讲话时,反政府示威者与武装人员在的黎波里绿色广场中心和附近爆发冲突,冲突一直持续到周一黎明。

  据美联社报道,目击者称,狙击手向试图占领广场的人群开火,卡扎菲支持者则驱车穿梭广场,射击和驱逐示威者。黎明前,示威者占领了两个国家卫星电视频道的办公室。

  利比亚政局动荡推高油价

  由于利比亚是石油输出国组织中第八大石油生产国,因此成了中东动荡局势的焦点。这个北非国家拥有非洲大陆最多的原油储藏量,每天可出产160万桶原油,相当于美国原油消费量的8%。

  中金公司20日发布研究报告称,中东紧张局势的继续扩散将推升原油价格。据

各国侨民涌入利比亚黎波里机场等待撤离

彭博通讯社报道,卡扎菲之子警告说利比亚内战会危及国家石油利益后,布伦特 (Brent)原油价格上升了2.5个百分点。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主席称,并无相关信息表明原油生产会中断。但半岛电视台早前报道说,因为工人罢工,利比亚的纳福拉油田 (Nafoora)已经停止产油。

  卡扎菲之子谴责西方煽动内乱

  赛义夫在讲话中谴责西方媒体利用游行煽动利比亚内乱。他说,目前一些分裂势力试图取得利比亚东部及班加西等地区的控制权。

  同时,赛义夫否认卡扎菲离开利比亚的报道,称他父亲仍在的黎波里。卡塔尔半岛电视台曾称卡扎菲已离开利比亚,前往委内瑞拉,但并没有说明卡扎菲离开的原因。美联社报道称,赛义夫起誓说他的父亲和安全部队将战斗至“最后一颗子弹”。

  专家称和平妥协可能性低

  目前,美国总统奥巴马已发表声明,谴责利比亚、巴林和也门政府对平民抗议活动使用暴力,英国、法国和欧盟则敦促利比亚政府保持克制。

  社科院西亚非洲所研究员殷罡对利比亚的局势发展并不乐观。他对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卡扎菲实行的是“部落酋长”式的统治,在他统治下利比亚民主进程并无实质性进展。民众抗议示威是在发泄心里积聚已久的不满,但是从卡扎菲之子表态的强硬立场来看,双方矛盾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基本丧失了和平妥协的方式,预计会发生更多流血事件。

  利比亚最高领导人卡扎菲执政 42年,是阿拉伯国家中在位时间最长的领导人。卡扎菲1942年出生于地中海沿岸城市苏尔特以南的一个游牧家庭。 1969年,卡扎菲秘密成立 “自由军官组织”并发动政变,推翻伊德里斯王朝,建立阿拉伯利比亚共和国。

  安理会闭门磋商

  联合国安理会将于美国东部时间22日上午9时就利比亚当前局势举行闭门磋商。

  外交人士21日对新华社记者说,应利比亚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达巴希的要求,安理会决定举行闭门磋商,讨论利比亚局势。

  达巴希当天早些时候在利比亚常驻联合国代表团驻地对记者说,利比亚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呼吁联合国有关机构对利比亚当前局势展开调查。

  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内西尔基21日说,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当天与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通了电话,双方就当前利比亚局势进行了广泛讨论,潘基文对利比亚当前局势深表关注。

遇难人数

  国际社会连日来不断向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施加压力,一些西方国家呼吁联合国对利比亚实施制裁。2011年2月23号,利比亚内政部发言人首次公布了抗议活动爆发以来的死亡人数,称有300人死亡,其中189人为平民,111人为军方人员。死亡者主要是在位于东部的利比亚第二大城市班加西,共有114人死亡。利比亚总人民大会(即议会)主席穆罕默德说,利比亚军队已经重新控制了发生了骚乱的几大城市。

  然而,利比亚驻一些国家的大使和外交人员连日来纷纷宣布与卡扎菲政府决裂。继利比亚司法部长穆斯塔法贾利勒宣布辞职后,利比亚内政部长阿卜杜勒法塔赫也宣布辞职,以声援抗议民众,他同时号召利比亚武装部队响应人民的要求。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有目击者称:首都的黎波里目前已经由军队实施安全封锁,以防止其他城市的抗议者进入。

  鉴于利比亚近日的安全形势,目前很多国家已经开始撤侨行动,土耳其、法国、俄罗斯等国已经派出飞机和轮船接出数百名侨民,英国则派出军舰前往利比亚边境海岸接出侨民。欧盟相关发言人表示,欧盟各国目前正在从利比亚撤出大约1万2000名的侨民。[6] 

中资遭袭

  2011年2月22日

 外交部从利比亚撤侨计划

, 中国驻埃及大使馆说,使馆安排的12辆大巴已赶赴埃及与利比亚交界的萨卢姆口岸,准备接回从利比亚撤出的中国公民。

  利比亚局势近一时期持续紧张,有报道称,抗议示威者已控制了8个城市,该国东部地区主要城市发生骚乱和打砸抢烧事件。中国驻利比亚大使馆发言人22日证实说,近期,部分在利比亚的中资企业和机构遭到歹徒抢劫,在遇袭时受伤的中国人当中有15人伤情较严重,另有一些人受轻伤。目前,伤员并无生命危险。

  中国驻埃及亚历山大总领事馆官员表示,埃利边境目前滞留了大批中国公民,使馆目前正在继续组织50余辆大巴赶赴萨卢姆口岸,同时联系亚历山大十余家饭店解决撤离中国公民的食宿问题。据介绍,由于人数较多,大部分撤离的中国公民将被安置在埃及第二大城市亚历山大,等待国内包机。

  中方企业基本停工 

  本报讯 有消息称,由于骚乱的影响,中方驻利比亚的企业基本都停止了施工。

  包括中交、中建、中铁、中水等大型中资企业的项目工地日前都发生了遇袭案。中国商务部已提醒拟赴利比亚开展投资合作业务的企业密切关注当地局势发展,近期暂缓派人赴利比亚开展相关业务。

  3万中国人在利比亚 

  杜明皓介绍称,在利比亚的中国公民人数多、分布广,约3万名中国人主要分布在利比亚东部、西部、南部和首都地区,大多为从事铁路、通讯和油田等行业的工程劳务人员。此外还有一些中餐馆经营业者和留学生等人员。

  华丰财产被抢 员工被迫转移 

  在利比亚从事建筑工程、承包当地住宅项目的浙江宁波的华丰公司此前被传,在利比亚东部城市艾季达比亚的建筑工地20日遭到袭击,电脑等财产被抢,中国员工被迫离开工地。

  华丰在国内的一名郑姓负责人22日向记者证实遇袭消息,并称该公司在艾季达比亚项目的900多名员工已经转移至当地一所学校安置。这批员工正在等待国内的进一步指示。

  此外,中兴通讯相关人士表示,中兴通讯驻利中方员工目前安全,已做好应急准备,将随时根据使馆的命令采取下一步行动。

  政府紧急调派各种运输工具 

  针对利比亚局势恶化,中国商务部已发出通知,提醒拟赴利比亚开展投资合作业务的企业密切关注当地局势发展,近期暂缓派人赴利开展相关业务。

  最新消息称,我国政府拟立即调派民航包机和附近海域的中远集团运输船只、我海外作业渔船,携带必要的生活和医疗物资,并就近租用大型邮轮和大客车,赶赴利比亚附近,随时准备进入利比亚,分批组织我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驻利比亚人员安全有序撤离。

国际反应

  安理会闭门磋商 

  联合国安理会将于美国东部时

韩国承建公司的车辆遭到利比亚居民袭击

间22日上午9时就利比亚当前局势举行闭门磋商。

  外交人士21日对新华社记者说,应利比亚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达巴希的要求,安理会决定举行闭门磋商,讨论利比亚局势。

  达巴希当天早些时候在利比亚常驻联合国代表团驻地对记者说,利比亚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呼吁联合国有关机构对利比亚当前局势展开调查。

  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内西尔基21日说,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当天与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通了电话,双方就当前利比亚局势进行了广泛讨论,潘基文对利比亚当前局势深表关注。

  利比亚安全部队近日在东部城市与游行示威者发生冲突,卡扎菲之子赛义夫20日晚发表电视讲话,警告说利比亚有发生内战的危险.。

国际市场

  局势紧张致油价金价大涨 

  利比亚国内紧张局势导致国际油价和金价21日大幅上涨。伦敦市场油价突破每桶105美元大关,创两年半来新高;金价突破每盎司1400美元大关,创7周来新高。

  利比亚抗议活动近日愈演愈烈,各地流血冲突已造成多人丧生。利比亚是非洲第三大产油国,原油日出口量达110万桶,并且主要供应欧洲地区。

  有消息说,局势动荡已经影响了利比亚6%的原油出口量。据悉,英荷皇家壳牌、意大利ENI能源集团等石油公司准备将部分员工撤出利比亚。

  德国巴斯夫的子公司Wintershal是唯一证实已经停产的公司。但其他主要石油公司的高管们私下承认,他们正在启动疏散全体员工、关闭生产的应急计划。

  受此影响,国际油价大幅上涨。美国市场21日因总统日休市。伦敦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收报105.74美元,比前一个交易日上涨3.22美元,创2008年9月以来最高收盘价。

  受利比亚局势以及全球通胀压力加大影响,大量避险买盘推动国际金价大涨。伦敦现货黄金价格21日冲高至每盎司1407.60美元,涨幅为1.3%。

  知名对冲基金经理、投资人丹尼斯·加特曼认为,利比亚陷入政治动乱之中,且没有即将解决的迹象,中东和北非形势变得更加不明朗,预计国际金价将继续走高。

最新情况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26日说,中方十分关切利比亚动荡的局势,认为当务之急是立即停止暴力,避免进一步流血和平民伤亡,尽快恢复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通过对话等和平手段解决当前危机。

  李保东当天在联合国安理会就利比亚问题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后,作解释性发言说:“在此过程中,必须确保各国在利比亚侨民的安全和利益。”

  他说:“考虑到利比亚当前极为特殊的情况和阿拉伯及非洲国家的关切和主张,中国代表团对安理会刚刚通过的第1970号决议投了赞成票。”

  安理会当天就利比亚问题一致通过决议,对利比亚当前局势表示严重关切,并决定对利比亚实行武器禁运、禁止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和其家庭主要成员等人出国旅行,并冻结卡扎菲和相关人员的海外资产,以涉嫌“反人类罪”将利比亚当局镇压平民的行动提交海牙国际刑事法庭进行处理。

  俄罗斯常驻联合国代表丘尔金当天在安理会表决后说,国际社会应维护利比亚主权和领土完整,防止该国爆发全面内战,以免造成国家分裂。他同时强调,应确保在利比亚外国侨民的人身安全。

  另据环球时报报道,安理会首先再次要求卡扎菲政权的笃信者立即停止袭击平民。联合国指出,利比亚国内的暴乱已经导致1000多人丧生。

撤侨情况

基本情况

  记者从外交部获悉,截至2月28日10时,我国已从利比亚共撤出近29000人。与此同时,空军于昨日派出4架伊尔-76飞机,飞赴利比亚执行接运我国在利人员的任务。海军方面,“徐州”舰已顺利通过苏伊士运河,预计3月2日抵达利比亚附近海域。

空军撤侨

  昨派4架运输机接运人员

  记者从国防部新闻事务局获悉,经中央军委批准,空军派出4架伊尔-76飞机,于昨日飞赴利比亚执行接运中国在利比亚人员的任务。这是空军首次派运输机赴海外执行撤离我人员回国任务。

  空军受领任务后,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各项准备。4架伊尔-76型运输机于昨日

11时55分,在乌鲁木齐地窝铺国际机场集结完毕,经过简短的地面准备后再次起飞。这次航程将飞越5国,单次航程9500余公里。预计北京时间今日抵达利比亚。此次空军一共派出4架运输机担任接回我国滞留人员任务,共计24架次,一共将接回5000人。

  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战乱骚乱等紧急情况下,派军用飞机撤离本国侨民,符合国际通用做法。目前,已有法国、埃及、荷兰等国派军机从利比亚撤出本国人员。

  海军护航

  已穿过苏伊士运河

  明将抵利比亚

  当地时间27日18时(北京时间28日零时),中国海军第七批护航编队“徐州”舰顺利通过苏伊士运河,进入地中海,预计将于3月2日抵达利比亚附近海域为撤离中方在利人员的船舶提供支持和保护。

  在赶赴利比亚之前,“徐州”舰正在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此前,“徐州”舰曾在57小时内往返2000公里,连救两艘遭遇海盗袭击的中国船只。

撤侨故事

  我军武官护送

  女留学生安全登机

  利比亚局势恶化后,解放军总参谋部紧急指挥我驻利比亚及其邻近国家武官处全力以赴参与我在利人员撤离工作,并增派十几名人员千方百计飞赴利比亚及其邻近国家,为撤离人员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

  驻利比亚武官梅宏宾和两名同事驱车绕道沙漠,经过100多个检查站,历经周折到达利第三大港口城市米苏拉塔,协调当地的临时管委会开放港口,把首批1600多名同胞送上了前来接应的邮轮。驻突尼斯武官杨旭为接应我撤离人员,连夜驱车800多公里直奔与利比亚接壤的拉斯杰迪尔口岸。从22日至26日,他与口岸、边检机构反复协调,每天只睡一两个小时,共组织撤离安置了2566名中国公民。

  驻希腊武官秘书鲍晨只身带领98名外国船员乘海船赴利比亚,接应2500名撤离人员登船转赴马耳他。当这位“80后”军官面对码头上的同胞大声宣布“祖国派我来接你们回家,请你们听从指挥,按秩序登船”时,全场爆发出热烈掌声。同样是“80后”的突尼斯武官秘书王一川上尉,凭借自学的法语,与只懂法语的突尼斯警察和有关人员建立了良好关系,他连着几天吃不上饭,饿了啃口馕,渴了喝口自来水,在边境撤离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驻利比亚武官秘书肖望洋,护送着12名来自新疆、青海等地的女留学生,穿行在治安混乱的大街小巷,使女留学生们安全登上回国的飞机。

撤侨数据

  近2.9万中国人

  已从利比亚撤出

  记者从外交部获悉,截至昨日10时,我已从利比亚共撤出近29000人。其中约2500人已回国,约23000人暂时安置在第三国,约3400人正在赴第三国途中。

  中国驻利比亚大使王旺生表示,撤离工作令人鼓舞,利比亚东部地区的13000多名中资机构人员和侨民在26日上午全部撤出。目前正集中精力将中部沿海地区和沙漠地区的中方人员撤离。“我们的目标是,一直到最后一位中国同胞安全撤离为止。”

  27日,中国政府协调派出的国航、海航、南航、东航包机共接回1400多人。同日,上述4家航空公司7架包机已飞往突尼斯、马耳他和希腊,运送我人员回国。为尽快将在利比亚的中国公民接送回国,中国民航局部署大规模运输任务。自2月28日至3月10日,中国民航将每日派出15架飞机接运人员回国,其中东航每天4架,至马耳他执


35860中国公民全部撤出利比亚


  截至北京时间3月2日23时10分[9],我迄今掌握并有回国意愿的在利比亚中国公民已经全部撤出,共计35860人。

  国务院撤离我在利人员应急指挥部成员、外交部副部长宋涛表示,这次撤离行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最大规模的有组织撤离海外中国公民行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一直牵挂着在利比亚同胞的安危,在第一时间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国务院迅速成立应急指挥部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在不到十天时间里取得了撤离工作阶段性胜利。

  宋涛表示,有关国家为中方的撤离行动提供了各种便利与协助,中方对此表示赞赏和感谢。在撤离行动中,中方履行国际人道主义义务,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12个国家撤出了约2100名外籍公民。宋涛说,截至目前,我撤离利比亚人员中,有20745人已经回国。中国政府将继续安排包机,尽早接回暂时安置在第三国的同胞。

  3月2日15时,我国驻希腊使馆租用的希腊籍轮载约2100人,抵达希腊克里特岛,至此,我国从海上撤离驻利受困中国公民工作顺利完成。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介绍,此次海上撤离受困中国公民累计投入船舶14艘,其中,我国驻外使馆租用客船6艘,交通运输部协调中远、中海船舶7艘,我国海军舰艇1艘。由海上撤离利比亚的受困中国公民超过18000人,外籍人员1100余人。

亲历

  千余同胞沙漠跋涉两天脱困 

  中国一公司在利员工称,撤离时大量设备留在当地,损失惨重

  本报讯 (记者褚朝新)昨晚6时左右,在首都机场开往北京西站的大巴上,记者遇到刚从利比亚回国的江平等三人。他们乘国航航班历经10个小时,刚从埃及开罗飞回北京,机上共有340名同胞。

  江平是长江水利委员会下设的长江岩土工程总公司职工,四川人,曾在沙特呆过6年,今年元月公司派其到利比亚工作。江平介绍,该公司在利比亚承接了南部赛卜哈的大学城建设工程,该公司及合作企业职工有近400人。局势动荡后,公司在当地工程全部停工。撤离时,大量设备无法带走,损失惨重。

  江平称,赛卜哈是卡扎菲老家,当地人基本都是他的支持者,其很多亲属也都住在当地。目前赛卜哈十分稳定,夜间偶尔会听到枪声。

  “虽然没打仗,但也担心内战大面积爆发,卡扎菲如果下令封闭赛卜哈机场,我们就会被困在赛卜哈。大使馆的领导说,一定要在3月3日前把所有中国同胞从赛卜哈抢出来。”江平说,大使馆官员特意用到了“抢”这个词。

  2月27日晚,在赛卜哈的华人开始在大使馆的指挥下乘机撤离到埃及开罗,并住进了一家五星级酒店。

  不过,并非所有撤离的同胞都像江平一样幸运。江平说,他有一个浙江籍的朋友也在利比亚。动荡发生后,朋友在电话里告诉他,公司工地被当地人抢占,1000多名职工被赶走,无奈之下,上千人带着护照和机票在沙漠里走了2天,才离开危险区域。

链接

  联合国人权机构“开除”利比亚 

  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决议,中国参与决议协商,但称“下不为例”

  据新华社电 联合国大会1日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决议,中止利比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资格。这是联合国大会首次中止人权理事会某一成员国的资格。

  决议说,联合国大会欢迎2月22日阿拉伯国家联盟发表的声明,以及2月23日非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发表的公报,决定暂时取消利比亚在人权理事会的成员国资格。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张丹参赞在决议通过后发言时说,考虑到利比亚当前极为特殊的情况和阿拉伯及非洲国家的关切和主张,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决议的协商。同时,中国代表团认为,联大中止利比亚人权理事会成员国权利的行动不构成先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月25日在日内瓦通过决议,建议联合国大会中止利比亚的人权理事会成员国资格。利比亚2010年5月13日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

撤离

  海路 利比亚→希腊 

  海军战舰保驾两千同胞 

  当地时间3月1日10时30分,中国海军“徐州”舰与搭乘我2142名从利比亚撤离人员的“韦尼泽洛斯”号商船顺利会合,开始为撤离我在利人员船舶实施护航任务。

  当地时间1日9时45分,“徐州”舰舰载雷达发现了“韦尼泽洛斯”号。随后,舰载直升机起飞,赴商船上空进行巡逻警戒,“徐州”舰特战队员则严密观察海面。据了解,完成对“韦尼泽洛斯”号护航任务后,“徐州”舰将继续为撤离我在利比亚人员船舶提供护航。

  空路 利比亚→苏丹 

  中国军机“捎带”外国人 

  从国防部新闻事务局获悉,赴利比亚执行接运任务的中国空军伊尔-76飞机于北京时间2日凌晨顺利抵达苏丹首都喀土穆。此次被接运人员共751人,其中中国公民511人、外国公民240人。这是中国空军接运的首批在利人员。中国驻苏丹大使李成文说,除中方人员外,目前滞留在利比亚南部城市塞卜哈的一些尼泊尔和孟加拉国侨民,也将搭乘中国空军运输机撤离。中国空军派出4架伊尔-76运输机飞赴利比亚执行接运中国人员的任务。

善后

  逾两千撤离者“无证”归国 

  本报讯 (记者刘泽宁)截至昨日,北京边检总站共办理28架次执行利比亚中国公民撤离任务的包机入境,为7922名撤离人员办理入境手续,其中2433人因证件被偷或被抢,靠临时证件才得以入境。

  进入3月以来,从利比亚撤回人员数量达到高峰。仅3月1日0点至24点,北京边检总站共为2844名撤离人员办理入境手续,其中超过四分之一未持证件。

  撤离同胞抵京后继续获得特殊待遇。自2月25日到3月1日,市长途公司共出动80余部大客车,接送利比亚回国人员,分别送至京城各大火车站、长途站,部分直接送到山东、江苏等地,目前已经接送4000余人。

数说

  北京时间2日凌晨,赴利比亚执行撤离我在利人员任务的中国空军4架伊尔-76运输机,首批接运1001人至苏丹首都喀土穆。

  从利比亚撤离的982名中国公民3月1日深夜和2日凌晨分别搭乘3个土耳其航班和两架包机离开伊斯坦布尔回国。

  截至3月1日,共有11架次的中国包机抵达马耳他,将3063名从利比亚撤离的中国公民运回国内。

  在中国驻约旦大使馆的协助下,146名中国公民1日从利比亚撤离经约旦首都安曼转乘国际航班回国。[9]

当地局势

  卡扎菲的儿子称人民仍正常生活

  而示威者称已控制80%领土

  27日,利比亚局势动荡进入第十二天。卡扎菲的儿子赛义夫称,在利比亚3/4国土上人民的正常生活仍在继续。但示威者却声称已经控制了80%的利比亚领土。

  据总部设在阿联酋迪拜的阿拉伯电视台27日报道,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西部的重镇扎维耶当天被示威者占领。但英国媒体的报道却说,截至26日,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仍控制在卡扎菲及其支持者手中。26日,的黎波里的商店仍在开业,主要街道仍有行人。卡扎菲的支持者占据了市中心的绿色广场,以示对卡扎菲的支持。

  在被示威者占领的东部城市班加西,已宣布辞职的司法部长阿卜杜·贾米勒26日宣布决定建立“临时过渡政府”,这一决定受到不少人的欢迎。据当天稍晚一些时间的消息说,利比亚驻华盛顿大使支持这一做法。

  赛义夫26日在接受阿拉伯电视台的专访时强调,现在利比亚发生的一切完全是西方国家的阴谋,是在内部势力的配合下,西方反利比亚敌对势力和国家旨在颠覆、瓦解利比亚的一场政治计谋。

  据联合国估计,利比亚反政府示威自2月15日爆发以来,已有超过1000人丧生。总部位于日内瓦的联合国难民署27日称,在过去一周中有逾10万人逃离利比亚。民航资源网2011年3月6日消息:2011年2月16日,非洲利比亚爆发严重的骚乱事件,局势动荡险峻。设在利比亚的中资公司更是遭到了武装分子的侵扰、洗劫,上千工人连夜穿越北非沙漠逃离,我驻当地三万多同胞、侨胞流离失所、忍饥挨饿、备受煎熬,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情势异常危急!

  2月24日夜,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临危受命正式筹备利比亚撤离包机任务。东航各部门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研究部署方案,不辱使命地加入到民航历史上规模最大、人数最多、任务最急、情况最复杂、范围最广、航线最长的海外数万人同胞撤侨救援的艰巨任务中。

  2月25日01:10,东航确定飞赴马耳他执行利比亚紧急撤离运输任务。2月26日09:22,东航首个马耳他去程航班从虹桥起飞。3月5日23:00,东航马耳他回程航班FM608在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简称“虹桥机场”)安全落地。中国民航最后一班执行利比亚撤离航班回到祖国。东航26架次航班共接回我从利比亚撤离同胞6722人。

  回眸过往的8天9夜,东航人的努力历历在目,感动身临其境。

  2月24日

  东航积极应对 做好利比亚撤侨包机准备工作:东航已在21日夜间提前将向利比亚派遣包机的一切技术活全部做完,目前就国家发布包机指令。“东航对包机计划早有预案,昨天夜里,东航运控专门针对利比亚派遣包机又制订了专门预案。”杨季宇表示,相比较前一次的埃及撤侨,此次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仅比埃及开罗再远一点,飞行时间约在13小时左右,技术难度不大。

  2月25日

  东航25日两架包机赴马耳他接利比亚撤离人员:东航25日计划安排至少8架次包机远赴利比亚撤侨,并由大型宽体客机空中客车A340-300和空中客车A300-300于25日首航起飞。但是海上大雾 东航前往利比亚撤侨包机推迟起飞。

  2月26日

  东航派两架包机赴马耳他接滞利比亚中国公民:东航于2月26日上午派出两架飞机首航直飞地中海岛国马耳他,接回从利比亚撤离的中国公民。东航抽调了技能娴熟、经验丰富的机组人员,并做了详细的前期准备。机组人员提前与上次埃及撤离的机组进行过交接,吸取经验后对机组准备事项进行了调整。除了准备日常餐食外,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逾时等待等问题,还准备了八宝粥等干点,以保证撤离人员的饮食充足。

  由于大量同胞、侨胞滞留利比亚,同日东航宣布:东航计划每天四架客机执行飞利比亚撤侨包机。

  2月27日

  东航首架利比亚撤侨包机预计14:10返回上海:东航执行利比亚撤侨任务的MU268包机(马耳他——浦东)搭载272名旅客,其中包括一名婴儿于27日14:10返回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简称“浦东机场”)。另一架执行撤侨任务的东航MU266包机(马耳他——虹桥)搭载278旅客于16:15到达虹桥机场。

  为了国家为了同胞东航再宣布计划派出20架次马耳他包机接回滞留同胞:东航克服困难,积极调配运力,在确保飞行安全的前提下,在保障好日常航班任务的基础上,从28日起每天将再派4架大型客机直飞马耳他接滞留人员。加上26日、27日已派出的4架航班,计划到3月3日共派出20架次航班,预计接回5400余名旅客。这些航班大部分将从上海起飞,部分从北京出发,回程航班也将降落上海或北京。

  2月28日

  东航3、4架赴马耳他包机载558名同胞安全抵沪

  东航28日再派4架客机赴马耳他 预计接1114人

  第6架赴马耳他撤侨包机于28日10:11起飞

  东航28日再派出4架客机执行撤侨包机任务。其中第5架包机预计能接回284名旅客。第6架包机预计可接回275名旅客。第7架包机预计运载280名旅客。第8架包机预计运载275名旅客。

  同时为了激励同仁继续奋战利比亚大撤离首航归来的英雄们发来了经验之谈:东航上海飞行部周密准备 确保撤侨工作顺利,自接到计比亚撤侨包机任务,东航上海飞行部迅速开始准备工作,确保撤侨工作万无一失。另一方面东航客舱部的乘务员也回忆了执行利比亚撤侨航班:历时32小时的航班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此时,虽然机组人员已经相当疲惫,但乘务员感到是幸运的。看着同胞们归国后脸上露出的幸福笑容,乘务员心头涌上一句话:使命必达。对于东航首飞马耳他执行撤离滞留利比亚同胞纪实,同仁们感动之余更多了一份坚定。

  3月1日

  东航第5架马耳他撤侨包机回国 共接回284人,随后从上海出发的第6、7、8架包机均已从马耳他起飞。

  为了补充运力,上海航空有限公司(Shanghai Airlines Co., Ltd.,简称“上航”)计划3月1日起每日派2架767直飞马耳他和开罗。原本运力已非常紧张的东航不得不对运力进行调整,东航运控中心协同合作 保撤侨航班安全运行:此次撤离利比亚华人华侨同胞,是国家赋予他们的任务,是对东航的一次综合能力的考验。公司把任务交给运控中心组织筹划,是对中心领导、员工能力的信任,他们圆满地完成了首批包机保障任务。今后几天,运控人将坚守岗位,继续为包机提供有力保障。

  作为空防第一线的空保队伍在首航归来之后也有感而发,对自身工作进行总结并立志圆满完成接下来的工作:东航空保管理部倾心服务 完成首日包机任务。

  东航马耳他包机的点点滴滴不仅感动着思乡的同胞也令全国各族人民牵挂。图文实录:直击马耳他——东航撤侨包机瞬间,深度挖掘了心灵深处,让所有人的心绪飞往马耳他。

  3月2日

  东航第9、10架撤侨包机返回 接回560名乘客

  东航前8班接回2222人 今起每天5架客机撤侨

  利比亚撤侨首架落地北京的东航包机顺利抵京

  为了顺利接回大量滞留利比亚的同胞,东航3月2日再度调整运力,不惜代价削减京沪等黄金航线全力撤离利比亚同胞。作为东航子公司的上航也决定紧急安排9包机飞马耳他 接回2000名同胞。除了原定的马耳他,东上航也继续增加突尼斯航线接滞利比亚同胞。但是包机运力的加强也影响了部分定期航线的计划,中国民航局和四大航恳请乘客予以谅解。

  飞行的背后依旧有所多感人的故事,跟机记者不禁感叹访:艰辛努力都为他们快些回家。东航运行控制中心对利比亚撤侨包机的感受是:爱的奉献。上海飞行部的飞行员则立志,带旅客们回家。上航在直飞马耳他前一小时也记录了那些忙碌的身影。对于所有东航人而言,首航马耳他:只要祖国召唤,就架起生命桥梁。但对于旅客们而言,可以回家即便是吃到番茄炒蛋,也非常高兴。

  3月3日

  东航(上航)3日计划执行5班利比亚撤离包机:东航(上航)将执行5班利比亚撤离包机。其中东航执行1班突尼斯,2班马耳他。上航2班迪拜。根据外交部、民航局的最新指示,上航将从迪拜接回滞留人员660人左右,第一架包机起飞时间暂定为15:00。

  为了感谢东航人辛苦付出,东航集团公司总经理刘绍勇、股份公司总经理马须伦慰问了“万人救援行动”机组人员。

  3月4日

  上航首架马耳他包机凯旋 接回218名在利同胞:上航首班执行马耳他任务的包机在虹桥机场平安着陆,全体机组人员历经30多个小时的努力拼搏,终于不负使命,顺利接回了218名滞留在利比亚的中国公民。

  时值周末,本是家庭团聚的时刻,但许多“东航家庭”,许多夫妻都依旧忙碌在利比亚撤离包机任务的前线上,不得不感叹有一种搭档叫作夫妻 有一种精神叫作奉献!

  当然对于空保队伍而言,连日的重担让气氛凝重倍感压力。执行马耳他包机的安全员张宏回忆包机:点点滴滴铸就忠诚 。

  3月5日

  东航26班航班接回我从利比亚撤离同胞6722人:3月5日23:00,最后一个上航马耳他回程航班FM608将在上海虹桥机场安全落地,该航班搭乘149人,该航班也将是中国民航最后一班执行利比亚撤离任务回到祖国的航班。连续8天的包机撤离,东航共投入空中客车A330机型8架次,空中客车A340机型11架次,上航共投入波音767机型7架次,共完成撤离人员航班26班,其中东航执行19班,上航执行7班。

  9天8夜东航人辛勤的努力终于圆满撤回了思乡的同胞,也为祖国和人民交上了满意的答卷。随后东航飞行、乘务、机务、运控等系统参加了新浪网的视频专访,回忆了包机任务的点点滴滴。

  再多的言语都不足以谱写任何一个感动瞬间,也无法体味这其中的酸甜苦辣。而承载一切只有“热爱”,热爱国家,热爱生活,热爱自己。感谢我们的东航人,请为自己鼓掌,请为自己喝彩,也请给小别的家人一个深情的拥抱!

利比亚骚乱有深刻根源

  自上月16日以来,利比亚爆发的骚乱及流血事件不断升级,其死亡人数之多、暴力程度之严重,已引发阿拉伯国家联盟和联合国安理会相继召开紧急会议,敦促立即结束暴行,并逐步解决民众的合法诉求。

  对于该国动乱的原因,一般认为主要由于总统卡扎菲的专制统治,以及受到近来席卷中东地区的抗议浪潮的影响。但事实上,这个国家正在陷入的分裂还有着深刻的根源。

利比亚曾经是意大利的殖民地。在意大利殖民统治时期,利比亚由三个自治邦组成。东部地区和班加西在很大程度上是自治的。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卡扎菲在1969年的一场军事政变中掌权后,依靠武力实现了国家的统一。他还迁都至的黎波里,将利比亚的政治重心向西转移。其政权对东部基本上是不管不顾,尽管利比亚的很多石油财富都在那里。

  报道认为,卡扎菲一定程度上利用部族之争维持了统治,并将自己的部族提拔到关键的安全岗位和决策岗位。他还通过定期改组整个政府,使潜在政治对手失去支持基础或威信,从而成功地抑制了其他政治权力中心的生长。作为其伊斯兰革命意识形态招牌的体现,他还在20世纪80年代对全部民营企业实行国有化。

  而路透社的评论认为,卡扎菲对于利比亚长达40年的领导并没有使得这个国家成为一个人民的国家。相反的,利比亚是目前全世界贪污腐败问题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作为一个原油产量占全球份额2的国家,利比亚所创造的石油财富并没有惠及其600万人口。

  据利比亚知情者说,卡扎菲自己的部落“卡扎法”控制着部分武装部队,他们花费数年时间摧毁了对手“瓦尔法拉”的基地。瓦尔法拉曾被认为是该国最大的部落联盟,但这已成过去。

  现在,在利比亚的政治忠诚遭受严峻考验之时,很多曾被卡扎菲冷落或压迫的部落都在反对他。瓦尔法拉的几位部落首领日前就曾现身,号召人们推翻卡扎菲。来自利比亚东部的“扎维亚”部落也在周末加入了示威人群,一位首领曾威胁说,如果卡扎菲继续当权,就要切断至关重要的石油供应。

  事实上,持续的冲突和内战的可能性已经惊扰了全球石油市场,国际油价跃升到两年多以来的最高水平。外电分析称,利比亚动乱将影响整个地中海经济,而作为其前殖民统治者的意大利将首当其冲受到冲击。

利比亚骚乱造成国际油价上涨


瑞《新苏黎世报》报道,利比亚骚乱造成国际油价上涨,直接导致瑞士股市大跌100点,SMI(瑞士市场指数)缩水1.5%。德意志银行预测,由于北非局势动荡造成油价上涨对世界经济造成威胁。如果油价超过120美元每桶,世界经济将出现拐点。

濒临全面内战

交战情况 

2011年3月7号,利比亚国内支持卡扎菲的军队与反政府武装的交战仍然在继续。

  效忠卡扎菲的部队与反政府武装目前仍然主要在利比亚东部和西部展开交战。

  在东部,自效忠卡扎菲的部队6号夺回了此前被反政府武装占领的、距离卡扎菲家乡苏尔特仅160公里的贾瓦德城之后,7号继续向该城以东60公里的石油港口城市拉斯拉努夫发起进攻。反政府武装也不得不退守拉斯拉努夫,据法新社报道,拉斯拉努夫7号早晨开始遭到了空中轰炸。

  在西部距离首都200公里的利比亚第三大城市、此前已被反政府武装控制的米苏拉塔,目击者称政府军7号已经利用坦克等武器进入了市中心,但是反政府武装在该城周边加强了反击。据当地卫生部门称,有21人在双方的激战中死亡,100多人受伤被送至医院治疗。

  而在刚刚回到政府军手中的贾瓦德,有目击者称,卡扎菲的军队关闭了进入贾瓦德的所有道路,阻断了反政府军向首都的黎波里的进攻道路。

各方态度

  卡扎菲希望国际组织前往利比亚调查事实真相 

  利比亚局势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其中大多是谴责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武力镇压示威群众的声音。而卡扎菲本人则认为利比亚的局势没有外界传说中那么糟糕,为此他希望国际组织前往利比亚调查事实真相。

  南非总统希望非盟采取措施 

  继此前向联合国和其它国际组织发出邀请后,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7号还与南非总统祖马通电话,祖马表示,非盟应该采取果断措施,调查目前利比亚危机的真相,使该国尽快恢复安全与稳定。

  祖马强调,国际社会不应该偏信一些外国媒体的报道,并就此产生立场,而应同时听取利比亚本国的声音。祖马与卡扎菲还就希望非盟尽快派遣调查团前往利比亚调查真相达成了一致。

  联合国派特使 

  联合国方面,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6号通过其发言人发表声明,任命约旦前外交大臣哈提卜为利比亚问题特使。声明说,在未来几天,哈提卜将到纽约赴任,并将就“利比亚人道主义局势和该国当前面临的危机与利比亚政府进行紧急磋商”。

  欧盟派调查小组 

  欧盟方面6号已经派出一个调查小组前往利比亚,利比亚当局对这个调查小组进入利比亚境内也已经亮出绿灯。

  不过,对于调查小组的真实任务,欧盟外交事务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阿什顿的发言人迈克尔·班7号表示,欧盟调查小组的任务是技术性的,这个小组不会与利比亚政府或者反对派进行任何接触。

  调查小组的任务仅仅局限于评估当地的局势和需求,为计划将于11号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的相关讨论提供报告。

  美国考虑军事干预 

  奥巴马总统7号宣称,北约正在考虑包括军事干预在内的“所有选项”来应对利比亚局势。

  奥巴马强调,美国反对利比亚政府使用武力,并警告卡扎菲的支持者们将为他们的行为负责。他同时表示,美国将与利比亚人民站在一边,反对暴力和专制。

  另一方面,北约秘书长拉斯穆森表示,利比亚出现的针对平民的攻击是反人类罪行,如果这样的状况继续,国际社会不会袖手旁观。

  拉斯穆森表示,北约已经做好一切准备,但他同时表示,北约的行动需要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

  俄罗斯反对任何针对利比亚的外国干预 

  俄罗斯外交部长谢尔盖·拉夫罗夫表示,俄罗斯反对任何针对利比亚的外国干预,包括对其动用武力,俄罗斯认为这些方法并不能解决利比亚目前的危机,利比亚人民应该自己来解决问题。[13] 

联合国安理会最新决议(3月17日)

联合国安理会决定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

  3月18日利比亚最新局势,联合国安理会17日通过决议,决定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并要求有关国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利比亚平民和平民居住区免受武装袭击的威胁。

  安理会当天就法国、黎巴嫩、英国和美国共同提交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显示,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有10个国家投赞成票,中国、俄罗斯两个常任理事国以及印度、德国和巴西三个非常任理事国投了弃权票。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一个决议案在获得9票赞成,且没有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的情况下即可获得通过。

  决议说,为了保护利比亚平民的安全,除以人道主义救援为目的和负责撤离外国侨民的飞机外,禁止所有飞机在利比亚领空飞行。决议指出,为保护利比亚平民所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中并不包括派遣地面部队占领利比亚。

  此外,决议还决定对利比亚实施比第1970号决议更为强硬的武器禁运和财产冻结的制裁措施,其中包括冻结利比亚中央银行和利比亚全国石油公司等利比亚实体的财产。

  决议要求利比亚冲突双方立即实现停火,全面停止对利比亚平民的一切袭击,呼吁利比亚各方加强努力,推动对话,促成必要的政治改革,以寻求一个和平和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联合国授权对利比亚采取军事行动

  联合国安理会3月17日授权对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军队采取军事行动,从而为未来几天欧洲及美国空袭利比亚铺平道路。

  上述决定是在法国和英国的力争下作出的。目前卡扎菲军队仍在袭击反对派控制下的临时首都班加西。 联合国安理会中有10个成员国投票赞成在利比亚设置禁飞区及部署其他安防措施,没有成员国投反对票。俄罗斯、中国、德国、印度和巴西弃权。安理会决议还包括对利比亚实行武器禁售以及其他保护利比亚平民的必要措施。

多国开始对利比亚展开军事打击

  法国战机19日率先对利比亚境内目标实施打击,并摧毁了数辆利比亚政府军的装甲车。随后美英等国战机也陆续投入军事行动。大规模的军事干预全面展开。

  部署在地中海的美军和英军舰艇以及法国战机19日晚7点(北京时间20日凌晨3点)开始向利比亚发射100多枚“战斧”巡航导弹,袭击了利比亚的数十处防空设施。

  目前美军在靠近利比亚的地中海沿岸部署5艘军舰和潜艇,都

利比亚政府军坦克、车辆被击中

装备有“战斧”巡航导弹。20日,法国还将向地中海调派“戴高乐”号航空母舰。

  针对利比亚的这次军事行动被命名为“奥德赛黎明”。法国军方消息人士对法新社说,此次军事干预行动由美国军方承担具体协调,协调总部设在德国斯图加特的美军司令部。英国和法国分别建立了作战指挥中心。

  参加此次军事行动的国家除美英法外,还有加拿大、西班牙、挪威等国。法国官员说,在军事干预行动中,阿联酋也调派了24架战机,卡塔尔调派4到6架战机。

  利比亚国家通讯社20日凌晨援引军方发言人的话称,首都的黎波里、卡扎菲的家乡苏尔特以及班加西等地都遭到西方国家军队的导弹袭击和炮击,“多处民用设施被毁”。

  利比亚国家电视台此前报道,一架法国战机在的黎波里地区被利比亚防空系统击落。对此,法国总参谋部发言人予以否认,他说,所有参与空袭的战机均已返航。

  正在巴西访问的美国总统奥巴马19日宣布,他已授权美军对利比亚采取“有限军事行动”而且“行动已经开始”。但他也表示,美国不会向利比亚派遣地面部队。英国首相卡梅伦发表了内容相似的言论。

  多国军事干预行动展开后,卡扎菲20日通过利比亚国家电台发表了简短但措辞极为强硬的讲话。他指责有关军事行动“野蛮”,是“不公正的十字军式侵略”。

  卡扎菲威胁将对地中海沿岸的军事和民用设施进行打击,并警告“地中海国家和北非国家的利益处于危险之中”。他说,“地中海已陷入战争”,卡扎菲已命令打开各地的军火库,“民众可以拿起武器保卫家园,赶走西方军队”。

  联合国安理会最近通过了第1973号决议,决定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多国随后为此展开了紧张的军事部署。利比亚当局也宣布接受安理会决议并停火。但有未经证实的消息说,利比亚政府军19日攻入了反对派大本营所在地班加西。


(2)了解重大节庆活动(如世博会、奥运会、亚运会等)对旅游业的影响。

1.行业概况


  1.1中国旅游市场现状


  九十年代以来,中国旅游业总体上以高于GDP增长的速度快速发展.自1993年旅游业改变统计口径至今,游客总人次和旅游行业总收入的CAGR分别达到9.6%和16.4%. 2003年和2004年数据的异常表现则是旅游业受03年的”非典”的影响以及”非典”过后的报复性反弹所至.截止到2005年,旅游市场全年游客总量达到13.63亿人次,行业总收入为7630亿元,比2004年分别增长10%和12.7%。


  1.1.1国内游市场平稳增长


  在快速发展的中国旅游市场中,国内游市场保持平稳增长。93年到05年,国内游人次的CAGR分别达到9.5%和16.3%。


  2005年,全国国内旅游人数为12.12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0.0%,其中:城镇居民4.96亿人次,比上年增长8.1%;农村居民7.16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1.4%。旅游收入达到5286亿元,占行业总体收入的69%。


  1.1.2入境旅游市场增幅趋缓


  我国的入境游市场由外国游客和港澳台游客两部分构成,其中港澳台游客约占近80%的份额。入境游客数量增长93年以来CAGR约为9.1%,国家旅游外汇收入增长率则达到16.5%,在旅游收入增长率上略高于国内游市场。2005年入境游市场规模达到1.2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0.3%。其中港澳台市场约1亿人次,增长8.6%,国外市场0.2亿人次,增长19.6%。入境过夜旅游人数达468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1%,市场规模居全球第四位。当年外汇收入约293亿美元,根据最新得到的数据,2006年前三季度入境游市场增幅下降,同比仅增长2.86%.其中港澳台市场增长率仅为1.9%,国外游客增长率也下降为7.76%.旅游外汇收入146.8亿美元,同比增长4.1%。


  我们认为,06年入境游市场下降的原因一方面很可能是受今年上半年国内禽流感从禽向人传播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和港澳市场已相当成熟,增长趋缓有关。


  1.1.3出境旅游市场快速发展


  出境旅游是旅游市场中发展最快的.93年到05年,我国的出境人数CAGR达到18.6%。目前中国已成为亚洲第一大客源输出国和全球出境旅游市场增幅最快的国家之一。2005年,中国公民出境总人数为3102.6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5%。其中:因公出境588.6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0.2%,;因私出境2514.0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4%,占出境总人数的81.0%。预计06年全年将达到3400万人次。


  1.1.4商务游在高端旅游市场占主导地位


  商务旅游市场是包含于上述三大旅游市场内的一个特定子市场,包括国内商务旅游和国际两个商务旅游。商务旅游在整个旅游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具有重复性高、计划性较强,消费能力强、目的地停留时间较长的特点,占据旅游客源的高端市场。


  国家旅游局2003年的一份资料显示,中国每年国际商务旅游支出超过357亿元,占亚洲商务旅游市场的17%。目前我国因公出境包括公务和商务考察的人数已占出国人数的53.3%;入境游客中商务会议旅游占39.9%;中国国内商务旅游支出则高达1700亿美元,约占国内整个旅游市场的30.5%,并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


  商务游目的地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为主的三大经济圈内。北京2003年北京共接待了一亿两千万人次游客,其中属于商务旅游游客的占41.2%,超过了休闲度假旅游,位居榜首,商务旅游已成为旅游业的新贵。


  1.2三大子行业现状


  1.2.1旅行社竞争激烈,延续低毛利状况


  旅行社数量与行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1987年,全国有旅行社1245家,从1995年开始,旅行社行业进入数量增长阶段,旅行社的数量每年平均增加1000家。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旅行社16846家,新增加1507家,同比增长9.82%。


  据16245家旅行社填报的有效数据统计,2005年度全国旅行社营业收入1116.59亿元,同比增长9.70%。


  外资旅行社已经进入中国市场。目前合资或独资的方式进入中国的外资旅行社总数是22家。根据《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外资独资、控股旅行社还被禁止从事出境游业务,只能从事国内游和入境游业务。


  行业集中度低。以首旅、国旅、中青旅为代表的三大社1980年的市场份额为79.6%,1993年首次突破25%,现在不到15%。与此同时,康辉旅行社、上海春秋旅行社、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新兴旅行社迅速成长,而从全球来看,百强旅行社收入占旅行社收入的比例高达50%.


  总体的市场化率趋于下降。市场化率是指旅行社组织和接待的客源人次/旅游总人次,反映了旅游者接受旅行社服务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及相关数据显示,2005年十一黄金周参团人数仅占出游人数的20%左右,选择其他方式出游的高达80%。这表明,越来越多的群体崇尚个性化的出游方式。过去十年的数据可以看到,中国旅游客源的市场化率呈下降趋势。


  竞争激烈,延续低毛利状况。旅行社由于行业进入门槛较低,竞争尤为激烈,行业整体盈利能力较低,行业利润率几年来逐渐趋近于0,与发达国家的6%差距较大。国家旅游局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旅行社业年检结果显示,去年旅游业务净利率只有0.11%,全国1.6万家旅行社中有近1.3万家旅行社的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毛利率等判定旅行社经营状况的指数评定都在“平均值”以下,全国近80%的旅行社都处于无利或亏损状态”。


  1.2.2酒店业景气度上升,投资提速,行业格局面临结构化调整


  行业景气度上升。酒店业房间出租率达到60%时进入盈亏平衡点,由于供给过剩,90年代中后期酒店业出租率一直在60%以下。进入2000年后,房间出租率稳步上升,且有进一步提高趋势。2005年全国星级酒店房间出阻率约为63%,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投资提速,供给快速上升。星级酒店数量从2000年的6029家增加到2005年的约12000家,CAGR达到12.5%;客房数量增加到140万套,CAGR达到15.5%。


  在房间数量高增长的同时,房间出租率比较稳定,保持在60%左右。星级酒店营业额从2000年的603.7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461亿元,CAGR达到15.9%。


  竞争格局面临结构化调整。酒店业过去几年呈现"星级越高、效益越好"、外资酒店经营状况好于内资酒店的特点。在此背景下,酒店行业结构调整趋势明显,“经济型连锁”、“品牌化、专业酒店管理公司”等业态模式成为行业热点。


  “经济型”连锁酒店高速发展.从97年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型连锁酒店品牌诞生至今,中国的经济型连锁酒店发展十分迅猛,截止到2005年底,中国住宿业市场上共有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型饭店连锁品牌50家,已开业饭店数超过600家,已开业房间总数达50,000间。


  目前排名前十的经济型酒店中已经出现了客房数量接近万家的锦江之星,饭店数量逾百家的如家等等。2005年,市场供应前十名的经济型品牌平均增长速度为74%,整个经济型酒店行业年平均增幅超过50%,可以说中国的经济型酒店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


  2005年,中国经济型饭店的平均出租率达到89%,位居酒店各种业态之首,平均房价为154元,平均Revpar(每间可借出客房产生的平均实际营业收入)为138元,已基本接近同时期三星级饭店的平均Revpar水平。


  居高不下的出租率和相对较低的投资额,给经济型酒店带来了诱人的回报。


  据估计,若采用租赁房产的方式,单体酒店的投资收益率一般都在20%以上,明显高于一般的酒店。


  目前中国的经济型酒店相当于美国60-80年代的情况,主要表现在:经济型酒店数量不断增长,产品形态呈现丰富层次,连锁经营开始取代传统分散经营,发展成熟的酒店并购整合单体酒店,经济型酒店开始迈向国际化。


  高星级酒店投资加速,国际著名酒店管理集团迅速扩张。


  2005年,北京有5星级酒店45家,08年将增加到55家左右,上海的4、5星级酒店将从目前的63家增加到2010年的100家。在北京的五星级酒店中,80%是外国品牌的饭店集团管理,上海五星级酒店75%由外国品牌的饭店集团管理。此外,国际饭店集团已经开始从我国一线大都市向二级城市扩展,布局设点,抢占市场;部分国际饭店访华团已经开始在中国实施“全品牌战略”,涵盖超豪华到经济档各层次饭店,以求最大限度扩大自身市场份额。2004年全国5星级酒店平均入住率为66.6%。2005年上海市场的平均房价增长了13%,达到1198元人民币,出租率为77.5%,Revpar为929元人民币。截止到2006年上半年,北京高档酒店市场的入住率为72.97%,下降了0.55%,但日均房价增长了9.03%,达到887元,使得Revpar收入达到647元,同比增长8.21%。


  1.2.3景区独占资源优势,提价成为增加收益的主要手段


  根据国家旅游局在公布的《2005中国旅游景区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1月,我国已有各类旅游景区2万家左右,且呈不断增加趋势,2006年全国仅4A级景区就将增加80多家。


  景区盈利模式较为单一的现状还在持续,提高票价已成为绝大多数旅游区增加收入的主要手段,门票收入在旅游景区总体收入中所占比重过高。拓宽收入渠道,完善配套设施将是未来发展重点。


  2.旅游行业的基本特征


  2. 1供需因素在旅游行业的特殊性表现


  旅游业的发展受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影响。影响旅游产业的供需因素不仅取决于旅游资源的丰富程度和支付能力,相关产业和社会因素对旅游业的发展起非常大的制约作用,影响供给的因素包括旅游资源的丰富程度、交通住宿等基础配套设施的保障、政府的旅游产业政策、旅游设施提供者对行业景气度的心理预期等。


  影响需求的因素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可自由支配收入、闲暇时间、气象条件、旅游意识或观念等因素。


  旅游供给和旅游需求都要求对方与之相适应,以达到两者的相互平衡。然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两者的主导地位是不一样的,在旅游业发展的初期,不断产生的旅游需求导致旅游供给在数量、质量及效能上的持续增长或提高,而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旅游供给越来越多地创造出新的旅游需求,使旅游需求日益发展、演进。在一定时间内,旅游供给能力是既定的,而旅游需求则受客源国和目的国的政治、经济、自然、地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


  2. 2对外部环境高度敏感


  旅游业对外部社会环境高度敏感。经济萧条、战乱、国家间关系、旅途及目的地的安全性、气候、传染性疾病的流行等突发事件都对旅游行业有重大影响。


  从1979年到2005年,我国入境旅游市场增长率先后在82、89、03年出现大幅度下滑,原因分别是1982年的全球经济萧条、1989年国内的政治动荡以及2003年SARS的流行。


  3.中国旅游业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时代


  旅游业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具有生机活力的产业,一直以高于世界经济平均增长速度的步伐稳健发展。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全球将接待16亿人次的国际旅游者,国际旅游消费将达2万亿美元,国际旅游人数和消费平均增长率将分别达到4.35%和6.7%,远远高于世界经济平均增长3%的幅度。在这个大趋势下,中国今后20年旅游业发展的前景将被更加看好。


  3. 1巨大的上升空间-蓬勃发展中的朝阳产业


  中国旅游业虽然在过去20多年得到了很大发展,但反映旅游业发达程度的各项指标与国际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中国旅游业刚刚开始进入需求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的新阶段,旅游产业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属于典型的朝阳产业。


  出行率低。2005年中国居民国内旅游出行率仅为92.7%,而欧美国家平均出游率已经达到了300%。我国旅游出行率从2000年的57%增长到目前水平,5年间的CAGR达到10.3,如果保持此速度,到2012年中国的旅游出行率将增加一倍,旅游出行将突破25亿人次。


  旅游人均花费低。2005年我国国内旅游人均花费为54.5美元,是人均GDP的3.21%。2003年美国和法国每个公民人均花费分别为1685美元和831美元,两者都占GDP比重的5%以上。


  旅游停留时间短、过夜率低。在我国所有国内游游客中,过夜游客所占比重较低,约为40%(城镇居民达到60%,而农村居民只有24%),人均过夜旅游次数每年只有0.27次,只相当于美国的9%,法国的10%,西班牙的28%。


  2005年中国出境游达到3100万人次,排世界第三位;入境过夜旅游人数达到4680万,排在世界第四位。截至2005年年底,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总计已达117个。根据世界旅游及旅行理事会近日在上海发表的最新研究报告预测,自2007年至2016年,中国的旅游业将取得百分之八点七的实际年增长率,中国将在十年内成为世界上第二大旅游和旅行经济强国。


  3. 2经济快速增长是旅游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经济的快速增长是旅游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从全球角度来看,旅游业的发展和全球经济景气程度密切相关。从我国过去十年统计数据也可以看到,旅游行业收入伴随GDP的增长而快速增长,除2003年SARS影响之外,增长率一直高于GDP。可以预计,在未来中国经济仍将快速增长背景下,中国旅游行业也将保持较高的增长率。


  另外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过度时期是旅游业发展最迅猛的阶段,在此期间人们的出游需求快速释放,国内旅游将成为主要需求,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后,出境旅游将快速增长。2005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1700美元,东部发达地区超过3000美元,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而2010年我国人均GDP预计将达到2400美元(不考虑人民币升值因素)。未来5-10年将成为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时期。


  经济的快速增长也将带来商业旅游的繁荣。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统计,我国入境旅游市场商务及会议旅游共占39.9%,国内商务旅游占国内整个旅游市场的30.5%,并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据国际会议协会预测:“中国有可能成为二十一世纪国际会奖旅游(会展旅游和奖励旅游的合称)首要目的地”。


  3. 3重大事件成为产业发展提速的催化剂


  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2010上海世博会以及2012年的广州亚运会的举办对我国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根据《北京奥运旅游行动规划》的预测:到2008年,北京入境旅游者将达到440万人次,外省市来京旅游者将达到1亿人次。根据上海有关部门预测: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国内参观者将达到4800万人次。旅游市场的繁荣将显著提高旅行社、酒店和景区等行业的景气度。例如北京市旅游局局宣布已有112家星级饭店成为北京奥组委签约饭店,而签约房价要高出平时至少60%以上,同时也准备将河北56家酒店纳入2008年奥运会的接待中。


  上述盛会的举办也有助于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旅游设施,使之日趋完善,丰富化和多样化,以适应中国旅游业消费升级的需要。


  3. 4丰富的旅游资源和配套设施的完善


  丰富的旅游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国的自然类和人文类的旅游资源居世界第一位,已经超过美国、西班牙、法国等旅游强国。各具特色的风土人情、多姿多彩的城市风光,雄伟壮观的建设工程等等、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资源优势。由国际品牌咨询公司FutureBrand发布,衡量旅游目的地国际吸引力的“2006年年度国家品牌指数排行榜(CBI)”显示,在未来五年内最可能成为国际主要旅游目的地的排名中,中国位列第一位。


  交通基础设施水平的提高为我国旅游业的全面腾飞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国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过去十年来有了巨大发展。到2005年底,中国交通运输通行里程已达到世界第二位。根据国家的“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将有公路开通。届时,公路、水路、铁路和民航的运输能力将比2005年分别增加41.5%、23.8%、30%和100%。


  3. 5有利的政策和社会环境


  旅游业成为国家扩大内需的直接受益者。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等需求潜力大的产业”。目前中国已有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将旅游业定位为支柱产业,旅游业已被国家列为鼓励消费,扩大内需,以及国民经济新增长点的重点行业之一。


  带薪休假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将会促进旅游业和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国家目前正积极带薪休假制度,《关于带薪休假的具体办法》有望在不远的将来得以实施,以改变长期以来带薪休假制度有名无实的现状,极大的增加人们出行的愿望,缓解黄金周集中出行的弊端。


  社会稳定、政府支持为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旅游业对外部环境极为敏感,目前恐怖主义、战乱在全球许多国家不断发生,而我国目前经济繁荣,政局稳定,社会治安良好,是全球公认的安全的旅游目的地。


  4.中国旅游业的发展趋势4.1旅游市场-消费升级为主导旅游消费自身发展的规律:旅游消费将经历一个消费升级的过程,先后经历观光游(人均收入1000美元起步)、休闲游(人均收入2000-3000美元起步)、度假游(人均收入3000-5000美元起步)三个阶段。


  据国家统计局分析,我国人均消费从2003到2020年将以每年10.8%的速度递增,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新的消费高峰就要来临,居民消费将由实物消费为主走上实物消费与服务消费并重的轨道,旅游将是消费升级的主要受益行业之一。


  目前我国的旅游经济正从观光旅游升级至“休闲体验式”转变,旅游消费呈现个性化趋势,旅游的文化内涵将越来越丰富,旅游消费水平将不断提高,度假休闲、专项旅游将日益成为主流。


  4.2三大子行业-资源整合、产业升级是发展方向


  4.2.1旅行社:产业整合不可避免


  国内旅行社业与发达国家差距巨大,从规模角度看,发达国家旅行社市场集中度较高。美国的运通、日本的GTP,去年的营业额分别是270亿美元和240亿美元,而中国目前最大国旅总社,去年是营业额仅为13亿人民币,不到前者的百分之一。从产业链和分工体系看,国际旅游市场都是批零关系,不同旅行社分工明确,分为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等层次分明的状态,还有部分从事专业化经营的旅行社。实力雄厚的少量大型旅游批发商从事产品开发、宣传促销等业务,零售业务主要由小社完成。而国内旅行社则小而全,分工体系混乱。


  产业整合是旅行社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确立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体系。不同的旅行社将根据自身优势在各自的领域中进行了水平分工,针对特定的客户群和旅游市场实现专业化经营。同时,大型旅行社与中小型旅行社在产业链上的垂直分工更加明确,零售和批发业务的分化将更加明显,改变旅行社业务小而全的现状。


  大型旅行社将向集团化、品牌化发展。依靠广泛零售店,压低旅游产品的价格;同时向客户提供最优的服务、保证通过全面管理来节约客户的费用支出,吸引越来越多的大公司、大机构委托商务旅游业务。同时旅行集团的品牌形象对其业务发展将日益重要。


  在旅游业国际一体化进程中,旅游业的竞争最终将成为整条旅游价值链的竞争。


  有实力的旅行社将通过纵向一体化来节约成本,加强市场控制力。纵向一体化包括通过“前向一体化”收购或兼并旅游客源地的旅游零售商、中间商等形式来加强对旅游产品销售网络的控制;也包括通过“后向一体化”收购、兼并旅游饭店、车队、旅游景点来控制旅游产品要素市场,形成旅游产品的供产一体化。


  通过信息系统发展电子商务,建立连锁化、网络化的市场营销网络将是旅行社之间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4.2.2酒店:集团化、连锁化是趋势,行业经营将进一步分化


  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是中国酒店行业的发展方向。在国际酒店市场,无论是高档还是经济型酒店,都是由一些知名酒店品牌主导市场,并凭借其遍布各地的营业网络来获取超额利润。2002年美国排名前5位的本土酒店客房集中度达到56%,而2005年中国酒店业龙头锦江集团客房数为29000间,仅占2%的市场份额。未来酒店行业通过规模化、网络化来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将是大势所趋。


  高星级酒店由知名专业化酒店管理集团委托管理与带资经营将成为主要运营模式,知名酒店管理集团下的品牌酒店将占高星级饭店市场的主导地位。


  经济型连锁酒店将主导中端酒店市场,传统中、低星级酒店将被迫转型或被收编。直营或特许加盟将成为其主要扩张模式。现有的经济型酒店品牌过于集中在商务旅行细分市场上,过度竞争推动了经济型酒店的设施设备已经开始向中档酒店靠近;未来在观光、休闲和度假等细分市场上导入经济型酒店的运作模式。客源市场更加细化,酒店客源定位趋向专一化,产品也更具针对性。主题酒店(会议酒店和度假酒店)、经济型酒店等将以其鲜明的形象在市场上拥有更强的竞争力。


  酒店行业可能面临结构性过剩的局面,行业经营将进一步分化。基于奥运会、世博会客源市场上升的预期,酒店行业的大规模投资将导致房间供给过剩的可能,根据上海旅游局最新统计数字,06年上海星级酒店客房累计平均出租率为63.64%,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05年星级酒店累计平均出租率为65.64%,比04同比下降了3.41%。在供给过剩的情况下品牌化的高星级酒店和经济型连锁酒店的竞争力将凸显,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利润率,而其他类型酒店的经营状况将有恶化趋势。


  4.2.3景区:产品服务创新、资源深层次开发是长期发展动力


  通过产品组合形成持续的创新能力,增加景区资源深层次开发,将自然风光与人文民俗有机结合,将风景区与所在城镇区域相结合,适应我国旅游业从观光游向休闲游、度假游转变的趋势,延长旅客停留时间,改变旅游地目前重复性进入价值低的现状。


  通过建立和控制旅游地产业链条,形成共赢的产业链和多重的商业价值整合,从单一收取高票价向获取流程利润转变。比如在旅游商品开发上,目前全国各地基本千篇一律、缺乏地方特色,旅游发达国家旅游商品收入占旅游总收入比重达40%以上,中国仅为21.8%围绕景区主业做相关多元化的外延式扩张的运营模式将成为景区类公司发展壮大的方向,如华侨城景区加房产的运营模式。


  4. 3人民币升值不会对我国旅游业造成重大影响


  我国目前正面临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人民币升值对旅游市场的影响表现在:


  由于人民币升值使得出境游价格比过去相对便宜,因此将促进出境游市场的繁荣,由于出境游市场利润率较高,从而对国内经营国际业务的旅行社较为有利。


  国内游市场可能因部分原打算在国内旅游的游客改为出境旅游而受到一定影响。


  入境游市场则因价格升高增加国外游客的旅游成本。


  但我们认为人民币升值不会对我国旅游业造成重大影响。首先,人民币升值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其次,从全球角度看,一个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往往都会发生本币汇率坚挺的情况,而事实显示没有一个国家因经济快速发展而影响到旅游业的竞争力。再次,根据日元80年代大幅度升值的情况看,日本的出境游市场增长很快,而国内游和入境游市场并没有遭受重大影响。最后,中国旅游产品和服务价格在全球范围内都是非常便宜的,根据WTTC编制的各国旅游竞争力指数,中国旅游业的价格竞争指数非常高:2004年,中国旅游业价格竞争力指数排名第16位。价格竞争力上较强,一定程度的升值对国内旅游业影响不大。


  5.行业投资策略与重点公司评价


  5.1投资策略


  在旅游行业处于景气周期并将受益于奥运会、世博会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好三类公司:


  1.具备较强成长能力和行业竞争优势的公司。如:华侨城、锦江股份、中青旅


  2.具备品牌优势和创新能力的公司。如:锦江股份、中青旅、华侨城旅游

3、旅游业发展状况
    (1)掌握旅游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地位与作用;

深化认识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由于居民消费的增长长期滞后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对外出口的增长速度,导致国民经济运行缺乏内在的稳定性,并制约了可持续发展。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国际资本市场的投资能力与海外消费需求急剧下滑,以及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使得这一结构性短缺进一步凸显。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政府自上世纪90年代即开始强调扩大内需,力图将经济增长模式从出口导向型转向内需拉动型。在200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考虑到民生问题在社会发展体系中渐趋重要,扩大内需的经济增长战略还有着十分明显的社会发展意义。

    在上述国家战略体系中,旅游业被给予了空前的关注。在2008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着力发展服务消费和旅游消费。温家宝总理要求积极开发与节假日调整相适应的旅游、文化、体育健身和网络、动漫等热点消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加快发展旅游休闲消费。在前不久的海南讲话中,温家宝总理着重指出,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加快发展旅游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强调旅游消费在社会总需求中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中的重要地位。综合考察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基本面和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我们可以说旅游业已经走出部门经济的范畴,进入了国家发展战略体系,也是到了深化认识和加快发展的时候了。

    一、国家战略视角下的旅游产业属性

    1.旅游是最终消费,也是国内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旅游业对于扩大内需的贡献主要在于促进消费。目前旅游统计中的国内旅游收入,即指居民旅游消费这一块。目前,国内旅游收入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为8%左右,占GDP的比例为3%左右。另综合国家统计局资料和国内旅游抽样调查资料,可以计算得知,2007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旅游消费支出分别占其消费支出的6.9%和9.1%。除了居民旅游消费以外,旅游业对消费的促进还包括政府消费中的旅游部分,如政府的差旅支出,这一块目前没有列入旅游收入。可见,旅游消费在社会总需求中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中占有重要地位。从行业的横向比较来看,旅游市场规模已经超过家电市场2007年6000亿元的销售额。

    发展旅游消费不仅能够增加消费总量,而且有利于优化消费结构。一是旅游消费是综合性消费。旅游消费实质上是对多个部门的消费,有利于对各行业的全面拉动。二是旅游消费是多层次消费。旅游消费的门槛较低,旅游已经成为城镇居民的重要生活方式,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旅游的重要性也在加强。2007年,我国城镇居民的出游率为166.3%,农村居民的出游率为105.4%。旅游消费也能满足少数富裕人士的需求,如这几年兴起的高尔夫旅游、滑雪旅游、游轮旅游等。三是旅游消费是可持续性消费。只要管理得当,旅游消费消耗的资源较少,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旅游消费是重复性消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出游频率以及旅游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的比例将会逐渐增加,因此其自身发展也是可持续的。四是旅游消费综合效益大,有利于人们放松身心、增强体魄、增长见识、加强交流,有利于提高整个国家的人口素质和持续竞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制度、人口、要素(劳动力、资金、土地、环境成本)优势逐渐失去的过程中,现代服务业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旅游业与各类现代服务业形成了广泛交叉,成为能够拉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龙头。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催生了旅游金融与旅游保险服务的相应发展。这从各大银行、保险公司纷纷推出旅游金融、保险服务就可窥一斑。进入21世纪之后,旅游房地产也成为房地产行业的重要增长点,休闲城市、旅游城市概念的发展使旅游业推动了房地产业的发展,旅游地产被提升到城市形象塑造的高度。自驾车旅游成为促进中国汽车服务市场繁荣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有关统计资料,在台湾省,仅汽车租赁就占到旅游消费的5%。

    2..旅游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旅游业实际上是由交通、住宿、餐饮等不同行业或行业的部分构成,根据《中国国内旅游抽样调查资料2008》,城镇居民旅游花费中的交通花费占24.5%,餐饮花费占15.1%,购物占16.5%,农村居民旅游花费中的交通花费占28.02%,餐饮花费占9.99%,购物占27.3%,可见,除了住宿、游览等通常所说的旅游部门以外,旅游业还对交通、商业、文化产业等众多行业具有很大拉动作用。

    如果忽略团队散客的差别,则在2007年7770.62亿元的国内旅游收入中,长途交通花费约为1981.95亿元,住宿花费743.76亿元,餐饮花费1059.91亿元,市内交通花费204.26亿元,邮电通讯花费85.48亿元,景区游览花费492.43亿元,文娱花费157.85亿元,购物花费1523.49亿元,其他花费1493.74亿元。旅游花费对民航、交通客运业、餐饮业、零售业等行业的贡献较大。

    另据中国旅游研究院的调查,飞机已经成为城镇居民的普通的旅游交通方式,所占比例为30%,与火车的33%不相上下。而自驾车方式也日渐兴起,所占比例为12%,自驾车旅游成为促进我国乘用车市场繁荣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3.旅游是服务型消费,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消费主要由物品消费与服务消费构成。中国作为制造大国,已经出现了物品消费的供过于求问题,金融危机更加强化了这一态势。在这种状况下,发展服务消费成为更佳的选择。发展服务消费的优势还在于对资源环境消耗较少,提供就业机会较多。

    2007年《中国环境绩效评估》报告中指出,虽然中国GDP以每年8%-12%的速度增长,但环境损失也占当年GDP的8%-13%。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是我国发展中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之一。旅游消费作为服务消费的重要内容,对资源利用相对节约,能综合统筹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由于旅游消费对环境的依赖性很强,可以促使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生态与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从而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金融危机之中,就业成为最大的政治问题。奥巴马发表国情咨文时曾经说过,复苏计划“首先着手于就业”,而中国同样感受到了就业形势所带来的冲击。旅游业因其带动性强的产业特点,已成为我国吸纳就业量最大的行业之一。目前中国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达1100万,直接、间接就业达6500万。根据世界旅行与旅游理事会的统计,2008年我国旅游业直接与间接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总数的9.6%,成为对就业贡献最大的行业之一。到2015年,我国旅游就业规模将增加到1亿人左右。而与西班牙、法国、美国等旅游强国的就业乘数相比(2.5-3.0),我国目前的就业乘数不到1.9,在带动直接就业方面尚有较大的追赶空间。同时,在世界各国,旅游业在解决妇女、年轻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人群的就业问题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奥地利旅游业从业人员中,女性占60%-70%。目前每年我国有超过600万的农村人口通过发展旅游业获得了新的就业岗位。

    4.旅游是发展型消费,是国民生活质量体系的重要指标

    旅游消费有利于促进个人发展。旅游作为一个后工业化社会的消费方式,是生活品质提升的结果,也是生活品质提升的重要指标。旅游消费有利于人们放松身心、强壮体魄、开阔视野、加强交流,能够促进人们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质,提升幸福指数。经济增长只是社会发展的过程,生活幸福才是目标,两者并不完全一致。英国“新经济基金会”的《幸福星球指数》调查报告表明,中国居民的幸福程度在全球178个国家及地区中排在第31位,比日本(第95位)、韩国(第102位)、新加坡(第131位)以及美国(第150位)人民要幸福得多。从能够周游全国到走出国门,从走马观花到享受、放松,从紧张拘谨到从容自信,在旅游休闲的经历与体验中,中国普通百姓获得了心灵上的快乐与幸福。

    旅游消费有利于促进社会发展。旅游业的发展能有效促进城乡统筹,使社会资本流入农村,土地经营得以集约化,当地农民收入得到增加,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得以逐渐建立。据统计,目前全国乡村旅游收入超过3000亿元,受益村(寨)超过2万个,直接受益农民超过2400万。旅游业的发展也是缩小区域差异的有力手段。无论是在中西部地区试图进一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还是在部分资源枯竭型城市寻找替代资源以实现发展新突破的过程当中,旅游业均承担了重要的责任。

    旅游是人员的空间移动,在从常住地到目的地的转移过程中,人们通过以旅游为载体的相互交流,缩短了社会各阶级以及种族之间的距离,促进了共同价值观之间的认同与包容。正如世界旅游组织《马尼拉宣言》中所指出的那样,“旅游在国际关系和寻求和平方面,在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认识和了解中,是一个积极的现实的因素”。

    二、深化认识、把握趋势,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国家战略

    1.我国旅游消费正在进入黄金发展期,还有很大的市场增长空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特别是2008年,我国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我国旅游消费也呈较快增长态势。中国旅游研究院《2008年中国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与2009年发展预测》显示,近10余年来,农村居民人均出游花费相当于人均纯收入的比例在总体上呈上升态势,而城镇居民人均出游花费相当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经历了数年的稳定期后,在近年也呈上升趋势,这说明我国旅游消费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另据中国旅游研究院的调查,社会普遍认可旅游对拉动消费的作用。绝大多数城镇居民认为旅游对拉动消费具有较大的作用,其中,认为有非常大作用的消费者占32%,认为有较大拉动作用的占61%。只有7%的人认为旅游业对拉动消费没有作用。而从国别比较来看,近年美国国内旅游收入占其GDP的比例约为4.5%,高于我国约两个百分点。可以预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旅游消费还有较大发展空间。

    2.大众旅游发展阶段也是我国旅游经济运行的矛盾凸显期

    经过30年的成长,国内经济连续多年较快发展的积累效应开始逐步显现。在规模日趋扩容的旅游市场中,国内旅游者成为绝对的市场消费主体。1998年至2008年,国内游客人数年均增速达9.75%。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率已超过1次。尽管受金融危机与甲型流感双重影响,2009年第一季度国内旅游人数仍然实现了9.4%的同比增长。国内旅游收入业已成为旅游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1985年至2008年,国内旅游收入年均增速接近30%。国内旅游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例最近10年稳定在70%左右。由于2008年入境旅游下滑,国内旅游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仍然达到74%。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的调查,金融危机并没有制约国内居民出游的脚步,有超过90%的受访者仍有出游意愿。

    综合判断表明,我国旅游经济正在进入大众化主导的新阶段。随着收入的增长,闲暇时间的增长,旅游消费不再是少数高收入人群享有的权利,已逐步成为普通大众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中产阶层消费能力的增长在我国的出境旅游市场发展中体现最为明显。我国出境旅游市场规模在2008年已达4584万人次,较上年同比增长约12%,比1992年增长近15倍,稳居亚洲最大的出境旅游客源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表明,出境旅游花费预计达到355亿美元,比1982年增长538倍,年平均增长率41.11%。事实上,国内旅游占旅游经济主体是旅游业发达国家发展的常态,也是大众旅游时期的显著特点。

    从大众旅游这个基本点出发,我们的基本判断是: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影响我国旅游经济运行的基本矛盾是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且日渐变化的旅游休闲需求与非均衡的产业结构且相对滞后的商业模式之间的矛盾。二是观光旅游在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仍然是我国旅游经济发展格局中的基础市场和基本产品。所以,近来中央领导反复强调,现在到了大力发展旅游的时候,也是旅游业上台阶的时候。可以说,当前是中国旅游业的黄金发展期,也是新旧矛盾更为凸显的时期。

    3.发展大众旅游消费需要政策创新

    从历史经验来看,旅游业功能的扩展速度往往超过预期,旅游产业实践也总是走在了政策创新的前面。长期以来,我国旅游产业功能被定位在“创汇”上,产业体系围绕入境市场和高端市场发育而成长,政策制定更多地围绕产业功能和经济作用的发挥而展开。在旅游业发展进入大众化阶段后,国民日益增长且不断变化的旅游休闲需求与滞后的政策反应之间的矛盾会制约旅游业社会功能的发挥。尽管促进旅游消费,把旅游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已经成为中央政府的战略意图,全国有4/5以上的省级行政区将旅游业确定为支柱产业,但是旅游业从国民经济重要产业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明确。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各旅游强国,无不将旅游业提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美国政府于1995年召开白宫旅游会议,制定21世纪旅游发展战略,并在金融危机之后连续出台旅游促进法案,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日本政府以观光立国,促进国民取得合理的休假权,让日本成为当地居民倍感自豪和眷念的充满活力的地域社会,实现国民长久的富裕生活。法国则专门成立旅游战略委员会,以确保其世界第一旅游目的地国地位。

    在跨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之时,我们必须从国家发展和人类文明演化的高度来审视和部署旅游业的发展,必须将旅游业的发展纳入国家战略,通盘考虑、统筹兼顾。经济的增长只是手段,民生的改善、人的发展才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

    4.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旅游政策演化的重点

    第一,加强对旅游基础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明确旅游业的内涵和基本性质;在明确旅游业对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直接贡献的同时,特别要加强旅游业间接贡献的研究。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测和研究,强化行业发展的科学支撑。

    第二,把握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战略时机,尽快出台关于扩大旅游消费、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加强舆论导向,将加快发展旅游业从行业认识变成社会共识,从地方政府战略变成国家意志。

    第三,加大政府投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旅游业,合理引导旅游投资,推进旅游供给的优化升级。鼓励企业练好内功,强化产品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特别是要加强互联网技术等手段的运用,提升旅游企业的技术含量和智能化水平,提高旅游运营效益。

    第四,加强宣传促销,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甲型流感,积极利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上海世博会等节庆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提振消费信心。

    第五,创新旅游评价体系,更加注重旅游业和区域经济社会的整合发展,特别是要强化旅游业在对外交流、优化环境、增加就业、提高人口素质等方面的作用。构建旅游就业统计体系,将就业作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目标,特别是要对农村地区旅游业发展给予更多的鼓励、引导和支持,提高农村旅游就业水平。


    (2)掌握特色旅游(如乡村旅游、低碳旅游、文化旅游等)的含义及实现方式;

特色旅游的定义,性质以及分类

论旅游内涵延伸的新形式:特色旅游

在我国旅游业大发展的同时,各类旅游形式正竞相发展。这其中以常规旅游为主要形式,而特色旅游亦在悄然兴起,并有蓬勃发展的势头。(1)本文试就特色旅游的几个基本问题谈点看法和意见。


一、特色旅游的界定

特色旅游是一种新兴的旅游形式,它是在观光旅游和度假旅游等常规旅游基础上的提高,是对传统常规旅游形式的一种发展和深化,因此是一种更高形式的特色旅游活动产品。“特色旅游”,这一概念,通常也被称为“专题旅游”、“专项旅游”和“特色旅游”等等。


这里所说的特色旅游,是指为满足旅游者某方面的特殊兴趣与需要,定向开发组织的一种特色专题旅游活动。根据特色旅游的开展及实际操作经验的性质判断,它与观光旅游、度假旅游相比较,具有下述几个方面的内在特质。

1、在旅游消费价值取向上,特色旅游者侧重于自主性、个性化、目的性,而观光旅游侧重于对外在景观的感知,度假旅游侧重于休闲性和享受性。

2、特色旅游的体验方式强调精神和体魄的因素,旅游者在运动中感知外部世界,在冒险或面对全新的环境中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旅游者本身对行程的组织有较高的自主性和能动性。

3、特色旅游的手段和途径,是借助人力运作(徒步、狩猎、登山、驼队、自行车旅游)和自驾机动车运作(汽车、摩托车、其它机动运输工具)。

4. 特色旅游的路线和区域具有较大的特殊性。连续旅游跨度大、时间长,旅游目的地复合化是特色旅游的突出特征。特色旅游的自然环境和文化环境,具有浓烈的原始 自然性,旅行经过的地区通常是边(边疆)、古(有悠久文明史)、荒(沙漠、人迹罕到之处)、奇(有奇特的地形地貌特征)、险(高山、峻岭、险地、恶水)、 少(少数民族聚居地)地区。由此而组成的旅游线路和项目,对旅游者具有新鲜感、刺激感和探险性。

5.参与特色旅游活动的旅游者一般具有冒险精神和耐受艰苦条件的体魄,一般选择志同道合的人作为旅伴。其内部有共同的文化准则。

6.特色旅游的产品内涵会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特色旅游在开发时具有的特殊审美情趣和特点会逐渐显现。其内涵也因各国的条件而不同,如汽车旅游在欧洲相当普遍。

7、根据中国的国情,特色旅游一般使用非常规的交通旅游形式,有时要经过非开放区,因此在政策上属于需要特别审批的产品。


特 种旅游作为旅游形式的一个类别,它除了与观光旅游、度假旅游都具有为旅游者提供食、住、行、游服务的共性之外,它的最主要物质是要与旅游者共同参与旅行, 并在参与中提供服务和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指导旅游者实现其旅游目标。此种旅游活动面大,常常涉及边远、人迹罕见的地域以及旅游活动方式超乎寻常,难度极大。 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地区跨度大、使用汽车、自行车、摩托车作为旅游交通工具的旅行和非赛事的滑雪、攀岩、漂流、热气球、滑翔等体育旅行;到高山、峡 谷、沙漠、洞穴、人迹罕至区域的探险旅行,以及短期观赏、踏勘、参观为主要旅游形式的自然、人文景观科考旅游等均可列入特色旅游的范围。


二、特色旅游的特征

目 前我国已进入大规模发展观光旅游产品的阶段,度假旅游产品处于积极发展的阶段,特色旅游则刚刚处于早期开发的阶段。从实际操作或理论分析的角度来看,特色 旅游有别于观光旅游、度假旅游等常规旅游项目的主要特征,在于它的旅游生态环境和文化环境的原始自然性,旅游项目和线路的新奇探险性,旅游形式的自主参与 性。


旅游生态环境和文化环境的原始自然性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旅游者所到的旅游区域具有独特的自然生态风光,人口相对稀少,由 于受工业化影响程度较低,保存着生态环境的相对原始状态;第二,是指在这个区域内的人口具有历史和现实的文化的独特性,其生活方式和文化模式的纯自然原始 状态保留得较系统,对于旅游者具有心理文化上的吸引力。因为使旅游者选择去某地旅游的共同心理特征是了解、观察、体验有别于他们本人文化模式的异文化;第 三,是指在上述两个内容的基础上设计的特色旅游项目和线路,要体现特定的旅游生态环境特征相对集中,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文条件和谐相存的要求,项目和线路能 够使旅游者体验到过去未曾体验到的心理感受。


特色旅游的第二个特征,是旅游项目和线路的新奇性、探险性。所谓新奇性,是指项目和线路 设计,具有历史感和现实感相结合的巧妙构思,视角新颖,能够突出一两个具有独特特征的主题。即使其它国家或地区有类似的项目或线路,在设计上也要有本区域 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特征相对集中的优势,而这一点应该体现在具体项目和线路的每一个点、每一个节目安排独到、新颖之处上,使旅游者感觉到每天都有自己不曾 料到的内容出现。所谓探险性,是指旅游项目和线路具有某种程度的冒险因素。对旅游者来说,他们对物质上的享乐程度的要求相对而言并不高,但注重精神或心理 上有一种检验自己能力的满足感。探险性的项目和线路,要有较为充分的内容使旅游者展示自己的能力,包括体力、耐力、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一般 来说,特色旅游许多项目和线路,都安排在自然环境条件较为艰苦,交通通讯条件及吃住条件不太理想的高山峡谷、草原湖泊、沙漠戈壁地区。这里面有一个人类普 遍心理因素在其中起作用,即对形式各异的自然环境的探险、求异和征服欲,特别是对自然奥秘的探险、对自然界的征服欲表现最为强烈和普遍。特色旅游项目和线 路的设计应该满足这种心理欲望。当然,无论是新奇性,还是探险性,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系数,能够保证旅游者最大限度地体验到项目和线路所蕴含的冒险因素, 又能在接待、导游和联络等操作上最大可能地保证旅游者的安全,二者必须相统一。


特色旅游的第三个特征是其旅游形式的自主参与性。这主 要表现在,一方面,所设计的许多项目,应该给旅游者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服务;另一方面,又留有许多让旅游者自主参与的余地。譬如说,在允许的范围内,海外旅 游机构根据旅游者的特殊需要,可以对项目或线路提出增加或减少内容的要求;在项目和线路实施过程中,精心安排一些旅游者乐于参与的内容,诸如自备交通工 具、自备架拆帐篷、参与餐食准备、组织娱乐活动,甚至参与排除事先安排的“险情”或偶而出现的“危险”局势,以及提出更改某些具体内容的要求。在这一点上 组织者要对旅游者的文化心理有充分理解,尽可能满足他们在这一方面的合理要求。旅游者在参加特色旅游过程中的自主参与性,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他们在常规旅 游中的角色和心理上的被动性,使旅游者有一种感觉,即特色旅游是充分发挥他们自身潜力、施展才干的机会,使他们在体验、欣赏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的同时,享 受自身潜能和才干在探险中得到体现的欣喜愉悦。 特色旅游的上述三个特征内涵,构成了它区别于常规旅游的基本要素,也决定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所具有的不同于常规旅游的诸多特征。


三、特色旅游的功能

如 果说常规旅游产品是旅游超市中的大众商品,那么特色旅游产品就是旅游超市中的专卖商品、新潮商品和精品。正是特色旅游这种专卖商品和精品的不断涌现,促进 了旅游产品的升级换代,促进了旅游业的进步和发展。随着人们注重自身价值的开发,旅游者审美层次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水平的发展,特色旅游这种产品呈现出 了蓬勃发展的生命力,特色旅游在旅游业中的作用和影响也越发充分地表现出来。

1.产品功能。旅游业的发展一般遵循着观光旅游——度假旅游——特色旅游的不断深化开发的产品系列过程,在观光产品大规模发展,度假产品开始占一席之地的 基础上,特色旅游的发展就成为必然。特色旅游产品的发展,可满足有特殊偏好的旅游者的需求,同时与常规旅游产品不同,在产品开发系列上,特色旅游属于先导 性产品,对其他旅游产品的开发有着示范和引导的功能。在旅游产业的链条中,旅游产品是连接经营者与旅游者的媒介,经营者要靠旅游产品吸引旅游者,旅游者通 过旅游产品实现消费愿望,旅游产品是提高旅游产业水平的纽带和桥梁之一。特色旅游所具有的在产业结构中的先导性和牵引力,显示了它对整个旅游业的发展具有 重要意义。加大特色旅游的开发和经营力度,即牵一发而动全身,旅游业将会因此而受益。


2、经济功能。经营常规旅游虽然轻车熟路,但多 属于买方型产品,团队利润较薄,也不利于参与国际大旅游市场的竞争。而特色旅游虽然前期投入成本较高,但是它的独占性和内在价值决定了它同样是一种高附加 值的旅游产品,可以给经营者、开发者以较高的回报。开发特色旅游产品不仅是旅行社参与竞争的有效手段,提高整体旅游消费水平的增加,刺激国家旅游外汇收入 的增长,对产品的独占程度比常规旅游产品高得多,它将成为特色旅游方兴未艾的原因之一。目前特色旅游的经济功能已为旅游界广泛注视。


3. 引导功能。这里指的是在旅游观念上所起的展示和引导作用。特色旅游构成要素多,组织产品需要发挥想象力和艺术家般的眼光,因此对其它常规旅游产品具有示范 性的功能。特色旅游的开展,有益于常规旅游产品升级换代。这是因为,一方面,特色旅游消费特征特别强调发挥旅游者的能动性、主导性、参与性,强烈的现场感 和在运动过程中的直接体验,属于“消费者主导型”产品,而常规旅游尽管也要考虑旅游者的需求,但本质上是“生产者主导型”产品。另一方面,特色旅游的消费 特征反映了现代旅游者的消费倾向和潜在需求,其组织方式、运作形态的基本概念和思想在组织常规旅游产品时有借鉴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特色旅游对其它旅 游活动可以发挥影响,其作用机制与赛车运动的发展推动汽车工业开发更好的汽车技术是相似的。


4、宣传功能。相当部分的特色旅游活动, 如跨越欧亚的汽车旅游或攀登高山峻岭的登山旅游,由于其艰巨性、冒险性、刺激性,通常都会引起公众和新闻媒介的关注,社会名流或政要也多参加此类活动的仪 式,因此,对潜在的旅游者来说,是一次极好的宣传机会,对海外公众来讲是了解民俗风情、山水风光的极好机会。特色旅游活动受公众瞩目,是舆论兴奋点,实际 上为旅游业作了不花钱的广告。特别是一些特色旅游活动经过边远和可进入性较差的地区,对于边远地区的宣传效益,即展示边远地区的文化,引起各界的关注,提 供向当地人民导入旅游文化的机会,在这些方面的作用也不可低估。


从以上的角度出发,特色旅游在旅游业中的地位,不是仅由其直接经济效 益决定的,而是由其对旅游产品的完善功能、催化功能、引导功能、区域旅游形象的宣传功能决定的。在旅游业实现加速发展的战略中,应充分重视特色旅游在旅游 产业结构中的先导作用,使旅游业的形象更为丰满,对海内外旅游考更有吸引力,在旅游市场上更有竞争力。


四、特色旅游的开发

对特色旅游的开发战略研究,涉及特色旅游的政策与决策、特色旅游资源与市场、特色旅游项目与线路设计、特色旅游实施操作与人才培养等诸方面的问题。在此就特色旅游的组织实施问题进行讨论。


1. 线路的设计。特色旅游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具备旅游对象的独特新奇性与旅游方式的特殊性相结合的特征。首先,在旅游对象的选择上应有较大突破,而不能只局限 在传统的模式上,不同地区的特色旅游发展,应该建立在该地区相应的自然地理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的基础之上。根据国内外已有的经验,具有独特自然地理特征和 生态系统的高山地区、草原地带、湖泊河流、戈壁沙漠、峡谷丛林等,都具有发展特色旅游的潜在资源基础。但是,有资源基础并不意味着就能够立即发展特色旅 游。重要的是根据这个基础,通过对国内外市场的调研,把资源转化为具体项目和对线路的研究和设计上,包括项目在具体地理与人文环境中的时间或空间内容,对 历史、文化、宗教等内容的利用,以及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等。其次,在旅游方式上充分考虑和注意多样性、新奇性。由于特色旅游活动涉及诸因素,因此在推出项 目和设计线路时,要动员学术界人士参与论证。同时,一个项目或线路在实施过程中,应随着市场反馈不断进行修正和补充,那些凡是具有贴近自然、富有挑战特征 的旅游方式均有尝试的价值,诸如徒步、登山、潜水、漂流、攀岩、探洞、滑雪、热气球旅行、骑自行车、自驾车船、乘伞滑翔等等。


2、行 程的控制。由于特色旅游的特殊性,其旅游的相关环境及有关条件必然不同于常规旅游,因而在操作及旅游的实施控制上比常规旅游要复杂和困难,同时旅游风险性 也比常规旅游大。这就要求必须特别注意以下两点:第二,线路的安全性。由于特色旅游的性质所决定,其旅游过程中将会遇到种种不可搞拒的或无法预料的自然因 素,面临种种可能性。因此在设计线路及实施操作时应尽可能地避免人们能够预料的风险,把风险性控制在最低的程度。第二,控制的严密性。由于特色旅游方式的 多样性和旅游对象的奇特性,以及旅游中的配套服务各个环节不可能全部完善,因此必然存在着许多难以预测的特殊因素和不利因素的影响,这就要求在组织实施上 应把握住各个环节,备有行之有效的各种应急措施和手段,对行程的各个细节严密分析控制,从而使旅游者得到较为满意的服务。


3.规范化管 理。特色旅游活动通常是由若干特殊旅游点、特殊地域单元通过线路组合起来的综合性产品,管理工作的协调和各点之间业务操作的衔接,均要求达到较高的水平。 为确保特色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应逐渐地创造条件,使管理活动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逐步减少人为因素和随机因素的干扰。为此,第一,特色旅游的管理应 以维护我国旅游业声誉和国家安全为前提,旅游主管部门应尽快按国家有关法规制定出特色旅游的管理细则,让从事特色旅游经营的各旅行社有章可循。第二,应为 各从事特色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提供一个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审批的通道。第三,对已基本具备开办特色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进行必要的考核,并授予特色旅游经营权,在 短期内为全国旅行社开办特色旅游业务的规范化作出科学、可行的样板,再推而广之。


4、协调机制。特色旅游业务的开展目前没有大多的实践经 验可惜鉴,是以对现存的各种可能性因素的挖掘和组合为基础的,这就决定了开发特色旅游产品的复杂性。经营者在开发特色旅游产品的过程中要直接面对各种各样 的矛盾,需要军事、交通、海关、外交、宗教、文化甚至一些特定自然人等等的支持和帮助。怎样才能用制度或政策为经营者打开方便之门,并规范各方面的行为, 形成规范性的运作机制,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和障碍,这单靠经营者的自发性行为是不够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如果能考虑建立一个协调机构,加以指导或帮助解决矛 盾和困难,必然会增强经营者对开发特色旅游的信心。


5、队伍的专业化。从事特色旅游作业的人员素质直接关系到接待质量,而接待质量不仅关系到能否获得完善的经营效益,而且关系到特色旅游产品的寿命。特色旅游接待不同于常规旅游接待就表现在难度更大、要求更高、操作规律和方式更具有专门性,这就需要经营者的产品开发部门与接待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相 对稳定的接待班子。从事特色旅游的相关人员如外联、计调、导游、司机等,都必须具备丰富的特色旅游的相关知识、经验和技能。从事该项业务的旅行社,应培养 和拥有一支自然、历史知识丰富,能吃苦耐劳,国家安全意识强,熟悉民俗民风,能严格执行民族政策,有志于特色旅游的专业队伍。


总之,特色旅游的发展在全世界以及我国尚属初创时期,其发展呈现出蓬勃的生命力。确立特色旅游在旅游业中的地位,对开发我国极其丰富的特色旅游资源,开拓旅游市场,招徕更多的海内外旅游者,推动我国旅游事业向纵深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注释:

(1) 在我国旅游界,关于旅游类型的划分仍然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按主体所获得的旅游感受程度将旅游划分为观光旅游(侧重于对外在景观的感知)、应假旅 游(侧重于休用性和享受性)、特色旅游(侧重于参与性和体验性)三种类型,前面类亦合称为常规旅游。这种观点较为普遍。另一种观点是按旅游客体的性质与主 体的感受相结合的方法把旅游划分为常规旅游(包括观光旅游、度假旅游)、专题旅游(包括文化旅游、宗教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等),特色旅游(包括自驾旅游、 非赛事旅游、科考旅游等)三种类型。这种分类较为细致。本文采用前一种分类方法。

低碳旅游 -  概念

低碳旅游,顾名思义即是一种降低“碳”的旅游,也就是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尽量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即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旅行,倡导在旅行中尽量减少碳足迹与二氧化碳的排放,也是环保旅游的深层次表现。其中包含了政府与旅行机构推出的相关环保低碳政策与低碳旅游线路、个人出行中携带环保行李、住环保旅馆、选择二氧化碳排放较低的交通工具甚至是自行车与徒步等方面。

一种降低“碳”的旅游,也就是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尽量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低能耗、低污染的“低碳旅游”概念已被不少景区和游客所接受,它虽然略显艰苦却点滴中透着环保,虽然“小众”却十分时尚。它能否打败“腐败奢华游”,从时尚旅游概念变身为主流的旅游方式。

“低碳旅游”概念的正式提出,最早见于2009年5月世界经济论坛“走向低碳的旅行及旅游业”的报告。该报告根据世界旅游业以及航空、海运和陆路运输业的联合调查写成。报告显示,旅游业(包括与旅游业相关的运输业)碳排放占世界总量的5%,其中运输业占2%,纯旅游业占3%。 行业现状

低碳旅游

事实上,在实践层面,民间的低碳旅游早已进行。多年前,在九寨沟等旅游景区,禁止机动车进入,改以电瓶车代替,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九寨沟能够多年一直保持清澈见底的水,与其采用统一的环保大巴不无关系。
不过,对于正在摸索低碳旅游可行性措施的旅游业界来说,要将现有的整体上比较粗放的旅游发展方式,彻底扭转到低碳、环保的发展道路上来,需要做的文章还有很多。

而作为旅游主体的广大旅游者,要为低碳旅游出把力,则相对容易得多。假日去郊外的旅游者,只要稍稍改变一下习惯,在汽车后备箱中放上一辆折叠自行车,开车至郊外,改骑自行车,去体验野外的自然风光,便能在回归自然的同时,切实为低碳作点贡献。骑单车或是徒步,这两种以人工为动力的旅游,是每个人都能采取的最简约的低碳旅游方式。

日前国务院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就是在减排的大背景下,国家为配合低碳经济发展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信号,而旅游业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行业。和其他行业相比,旅游业很早就有了“无烟工业”的美称,本身属于服务行业,占用资源少,卖的又是环境和文化,而这恰恰与节能减排的目标相吻合。

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开始不自觉地把低碳作为旅游的新内涵,出行时多采用公共交通工具;自驾外出时,尽可能地多采取拼车的方式;在旅游目的地,多采取步行和骑自行车的游玩方式;在旅途中,自带必备生活物品,选择最简约的低碳旅游方式,住的时候选择不提供一次性用品的酒店。

低碳旅游 - 交通方式

低碳旅游,其重点即着重于旅游行程中的交通方式,需舍弃自用车或小众运输工具以达到低碳目的,常见的交通方式如:
共乘:以游览车或火车接驳,大型载具搭乖足够的乖客。
步行:借由步行,完成近距离的移动。
自行车:近年来以蔚为风潮,可以将距离拉大到以步行所无法达到的程度。

低碳旅游 - 面向岛外发展低碳旅游房产

海南国际旅游岛

海南政府工作报告

面向岛外发展低碳旅游房产

旅游一直以来都是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头戏。2月21日上午,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海南将把国际旅游岛政策落地、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市场整治摆在突出位置。在修编完善各项规划的基础上,注重衔接和落实,加强岸线土地资源、重点旅游区、生态核心区的规划管理,分用途、分等级、分时序开发,实现全省土地资源的有序、可持续利用。

14家五星级酒店

2011年,海南将建成14家五星级标准酒店,建设海棠湾、清水湾、石梅湾、铜鼓岭、龙沐湾、棋子湾等精品景区。突出海南文化元素,改造建设一批多功能的商业一条街,建福山咖啡小镇、华润希望小镇、博鳌天堂小镇等一批风情小镇和民族特色村寨。在去年,国家海岸海棠湾有16家五星级标准酒店动工建设,2家五星级标准酒店开业,已初具购物、娱乐、医疗等多功能国际旅游岛度假区规模。

海洋主题公园

建设长影海南世纪城、三亚奥林匹克湾、海洋主题公园、国家南海博物馆,推进海棠湾梦幻不夜城等大型娱乐项目,科学开发尖峰岭、霸王岭等森林旅游。发展邮轮、游艇、海钓、房车、康体养生、文化娱乐等新业态,全面改造旅游标识,加快旅游厕所建设。

奥特莱斯大型购物中心

积极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和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建设奥特莱斯大型购物中心。加快游艇政策完善,加强高尔夫球场规划审批的规范管理,探索用好离岸金融政策。

低碳绿色旅游地产

合理引导房地产需求,发展面向岛外市场的低碳、绿色、高品质旅游房地产。加快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完善小区设施,提供教育、医疗、商业、公交、停车场、物业等配套服务,提升房地产档次,努力把海南打造成为最宜人居的理想居住地。另据获悉,海南将继续从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行业服务水平出发,抓好旅游车、导游、餐饮、购物的依法管理,做好节假日宾馆酒店客房价格调控工作。深入开展城乡卫生、社会治安、旅游市场三大环境综合整治,抓好城镇绿化、美化、净化,努力营造干净整洁、优美文明、管理规范的城乡环境。


燕子沟旅游

推荐理由:《2012》拯救全人类的诺亚方舟拍摄地,有良好的低碳形象。景区高调倡导低碳旅游。   

在以往的川西旅游地中,很少有人提到燕子沟,近一年多才热起来。自《2012》放映后,燕子沟就更具吸引力了。冰川、雪峰、彩林、温泉这些川西该有的景色它都有,但最吸引人的,是长达30多公里的红石滩,红石的“身世”至今还是个谜。景区已尽量减少了观光车的使用,连扩建的步游道也是在以前山民采药时留下的道路上铺设的。景区内还停售一次性雨衣,提供免费雨具。   

路书:跟团游,目前燕子沟、泸定桥3日游不到400元。自助游坐火车到成都,转旅游大巴到雅安,至燕子沟游客接待中心。实在要自驾可走重庆-成都-雅安-二郎山-磨西镇-新兴乡线路,全程约570公里。[4]   

峨眉山


 推荐理由:老牌“低碳景区”,旅游低碳的先行者。   

早在12年前,景区就实行了统一乘坐旅游交通大巴的方式。景区还在酒店和农民旅店饭店大力推行节能措施。通过数字化峨眉山建设,对景区的空气和水源质量、植被实行监控,实现景区与交通运输、宾馆酒店、餐饮娱乐、旅行社的共同协调发展。多年来,峨眉山的森林覆盖率一直维持在95%以上。3月~6月是峨眉山观赏杜鹃花的最佳时节,从报国寺到万佛顶,各类杜鹃次第开放。春到峨眉还可体验采春茶、挖苦笋等乐趣。   

路书:峨眉、乐山的3日游跟团价不到500元。自助游可由菜园坝汽车站乘大巴到峨眉山,或火车北站乘火车至成都火车北站,转乘28路公交汽车到成都新南门汽车站,换乘旅游直达专线车至峨眉山。自驾由重庆-内江-自贡-荣县-乐山-峨眉山,全程约372公里。  

张家界

推荐理由:以混合动力巴士和电瓶车用于景区交通,野生动植物与游客和谐相处。   

热门影片《阿凡达》中原生态的哈利路亚山想必给你留下了深刻印象吧,它的拍摄原型就是张家界的袁家界景区内的乾坤柱,目前它已成为了张家界中人气最旺的景点。张家界由于核心景区禁止机动车进入,改以混合动力巴士和电瓶车代替,景区的空气十分清新,金鞭溪峡谷中野生猕猴出没,与游客和平相处,怡然自得。   

路书:昨天起,重庆西部航空开通了重庆至张家界的航班。直航大大降低了碳的排放,而且重庆到张家界只需约50分钟了,该航班逢每周一、四、五、七执行两地往返。目前,张家界、凤凰两地双飞5日游的市场价格在1080元左右。  

香格里拉

推荐理由:“低碳”的生态环境是香格里拉的生命线,它的持久美丽离不开“低碳”。   

香格里拉地处青藏高原东南边缘、“三江并流”之腹地,有融雪山、峡谷、草原、高山湖泊、原始森林为一体的景观,“日照金山”的梅里雪山更是中国低碳旅游的象征,具有巨大的观赏价值和科学考察、探险价值。香格里拉腹地有梅里雪山、白茫雪山等北半球纬度最低的雪山群。澜沧江大峡谷、虎跳峡和碧壤翁水大峡谷以深、险、奇、峻闻名于世。而神女千湖山、碧塔海等高山湖泊是亚洲大陆最纯净的淡水湖泊群。   

路书:香格里拉、大理、丽江的双飞6日游,价格约1800元。自助游可坐重庆到昆明的火车,然后转到大理的火车,再乘汽车到达香格里拉。   


大兴安岭

推荐理由:中国最大的氧吧,《国家地理》评选出的中国三大低碳旅游景区。   

大兴安岭有中国面积最大的林区,低碳效果超强。总面积8.46万平方公里,相当于1个奥地利或137个新加坡。林木蓄积量5.01亿立方米,占全国总蓄积量的7.8%。大兴安岭山脉繁衍生息着400多种野生动物和1000余种野生植物。春夏季,这里山高谷阔,林木葱郁,非常适合踏青、探险、避暑等各种旅游活动。   

路书:重庆直飞哈尔滨,转火车赴满洲里,再转汽车经呼伦贝尔大草原抵额尔古纳市,包车由草原过渡到森林。


低碳环保标志

低碳旅游,是一种低碳生活方式,应当成为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经济战略之一。

其中包括3个重点:   

一是转变现有旅游模式,倡导公共交通和混合动力汽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低碳或无碳方式,同时也丰富旅游生活,增加旅游项目。   

二是扭转奢华浪费之风,强化清洁、方便、舒适的功能性,提升文化的品牌性。     

三是加强旅游智能化发展,提高运行效率,同时及时全面引进节能减排技术,降低碳消耗,最终形成全产业链的循环经济模式。


低碳旅游 - 旅游减碳技巧

01 计算你的碳排放量
02绿色行车
03正确的航空之旅
04拒绝包装
05穿上套头衫
06算算有多少垃圾
07认养一处冰川
08计算食物里程
09和农民交朋友
10请做素食者
11隐身大自然
12收获阳光
13骑自行车
14拼车
15共洗盆浴
16接雨水
17认识标签
18乘火车
19说服你入住的酒店
20准备救生包
21战高温
22学会以货易货


低碳旅游 - 旅游减碳五要素

低碳徒步旅游

行:提倡步行和骑自行车。能坐火车的不坐飞机,能跟团不自驾。必须乘飞机,就要选择正确合理的航空 线,最大限度省少行李;实在要自驾,最好拼满一车人,实现能效最大化。 

食:不用一次性餐具,自备水具,不喝瓶装水。尽量食用本地应季蔬果,最好做个素食者。   

宿:住酒店不用每天更换床单被罩,不使用酒店的一次性用品。   

购:尝试以货易货。尽量选用本地产品、季节产品及包装简单的产品。   

游:合理安排路线,途中回收废弃物,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尽量不在景区留下自己的痕迹。


低碳旅游帐篷

低碳旅游即是一种降低“碳”的旅游,也就是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尽量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即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旅行,倡导在旅行中尽量减少碳足迹与二氧化碳的排放,也是环保旅游的深层次表现。其中包含了政府与旅行机构推出的相关环保低碳政策与低碳旅游线路、个人出行中携带环保行李、住环保旅馆、选择二氧化碳排放较低的交通工具甚至是自行车与徒步等方面。 

绿色旅游是指包括旅游者、饭店、景点管理者、旅行社和导游在内的旅游参与者在整个旅游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绿色旅游是以认识自然、保护自然、不破坏自然生态平衡为前提的,是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环境价值的综合体现,它需要经营者和旅游者共同提高环保意识。  

绿色旅游作为一种新的旅游形态,具有观光、度假、休养、科学考察、探险和科普教育等多重功能。对旅游者来说不仅是享乐体验,而且也是一种学习体验,不是单纯地利用自然环境,而是依靠自然和旅游的并行关系在对自然带有敬畏感和环保意识的基础上进行的旅游,它增加了旅游者与自然亲近的机会,深化了人们对生活的理解。

低碳旅游 - 降碳节能减排的重要领域

排框架体系

深刻认识旅游业在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中的地位和作用,争取纳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框架体系。可能是受限于旅游业是低耗能、低污染产业思维惯性的束缚,忽视了旅游业本身产生大量碳排放,是降碳、节能减排的重要领域这一事实,因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中没有旅游主管部门(国办发[2008]49号),应深刻认识旅游业的地位及作用,将其纳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框架体系。

旅游业是低碳产业

其单位增加值能耗为0.202,仅为工业的1/11,是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的优势产业;旅游业对全球温室气候排放负有5%的责任,另外,旅游业中还存在着奢侈浪费的行为,因此,旅游业自身有很大的减排空间,是降碳、节能减排的重要领域。旅游业又是窗口行业,对展示我国在低碳行动方面的努力、扩大影响以及在推动低碳教育、传播低碳理念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要深刻认识旅游业在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中的地位和作用,即既是低碳产业、优势产业,又产生大量碳排放,有很大的减排空间,要争取将其纳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框架体系。

1.旅游业是低碳产业,是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的优势产业。众所周知,碳排放主要来源于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自1990年以来,我国工业能源消耗占全社会能源消耗的比例基本稳定在70%,工业是耗费能源和资源的最主要产业。尽管统计年鉴中没有旅游业或服务业统计项,但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几项能源消耗总比例也不过11%,显然这几项总和是远大于旅游业能源消耗的。参照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公式,按旅游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3%,来初步估算单位旅游业增加值能耗,结果为0.202,约为全国单位GDP能耗的1/6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的1/11,因此旅游业是低耗能产业。我国工业污染约占总污染的70%,农业污染占到总污染的近三分之一,因此,旅游业又是低污染产业,是低碳产业,是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的优势产业。

2.旅游业自身也产生了相当的碳排放,仍然具有一定的减排空间,可以成为降碳和节能减排的重要领域。尽管旅游业是低耗能、低污染产业,是“无烟工业”,但这并不表示旅游业是零碳排放产业,相反旅游业本身也存在着大量的碳排放。旅游业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源于交通特别是空中飞行、住宿以及主题公园娱乐、滑雪等耗能排放大的旅游活动和产业环节。据世界旅游组织最新研究显示,2005年,来源自旅游交通和住宿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分别为1192Mt和284Mt。旅游业对全球温室气候排放负有5%的责任,除去飞行,贡献值为3%;2035年以前,来自旅游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以2.5%的年均速度增长;至2035年,旅游业交通及住宿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分别达到2436Mt和728Mt。另外,在旅游业发展和旅游消费过程中许多奢侈消费环节也助长了碳排放。如普通居民一般一天用水100-300升,但星级宾馆用水则达到每天500-2000升,超豪华宾馆则更高。又如随着气候变暖,冬季雪期缩短、雪量减少,滑雪等旅游项目不
得不依赖人工造雪技术。

3.旅游业是窗口行业,有助于推动低碳教育、传播低碳理念,并向世界有效展示我国在低碳行动的努力和成效。旅游业是开展对外交流的窗口行业,从旅游业可以反观国家的文明和形象。通过旅游,可以向世界展示中国的低碳行动,树立一个履行承诺、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同时旅游者通过旅游,亲身体验低碳生活,更加理解低碳的重要性,对于在全社会推广低碳教育、传播低碳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旅游业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的基本思路

1.狠抓重点环节,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旅游业节能减排重点在旅游交通特别是空中飞行、住宿餐饮、相关旅游活动及相关设备制造等耗能环节上。其中乘飞机旅行已经成为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最快的来源,份额占总排放量的3%,预计到2050年会达到7%,其他旅游交通、住宿和相关活动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占总排放量的1%-3%。因此,要在以上重点环节实施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程。航空业重点要搞技术革新、提高燃效,采用更有效的航空交通管理办法如美国的下一代航空运输系统,减少航班次数、提高运营效率以及建设高效的基础设施、采用积极的经济措施等。住宿业要重点关注建筑节能减排,采用新型节能设备和建筑材料,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的利用率。推进节能潜力较大的空调、电梯、照明等设备的技术改进。

2.规划先行,从源头趋利避害。气候变化将改变旅游资源赋存、旅游流和旅游格局,因此,在做中长期旅游发展规划时应将气候变化作为重要考虑因素纳入,在全球气候变化情景下,在旅游资源环境、旅游流动态变化基础上规划旅游业发展,对旅游气候资源衰竭、旅游气候舒适度下降的地区降低旅游规模;对旅游流集中地区提前做出研判和规划;做好旅游气候灾害防御规划。当然旅游开发也会对气候产生反馈作用。因此,旅游规划要以保护生态环境和气候资源为前提,加强旅游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科学测定环境容量。

3.科学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气候变化对旅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旅游资源、对旅游流、对游客安全及决策和对旅游经济的影响等方面。气候变化将改变旅游资源赋存情况,特别是沿海和高山地区,影响滨海和滑雪等旅游。气候变化将直接决定世界范围内旅游流的重新分配,改变世界旅游格局。气候变化引起的气候灾害、传染病传播等威胁游客安全,影响旅游决策。气候变化引起的经济衰退将直接影响旅游经济发展。当然气候变化对旅游业也有有利影响,如延长适游期、衍生出新的业态等。因此,要提高对气候变化规律的认识,科学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扬长避短,使气候资源为旅游所用。

4.加大宣传,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和低碳旅游。旅游业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光有政府和企业的努力是不够的,只有在旅游的全过程中,渗透降碳、节能减排理念,才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旅游者是旅游全过程的参与主体,“普通民众拥有改变未来的力量”,在低碳经济背景下,他们对低碳生活方式和旅游方式的理解和实践显得更为重要。低碳旅游并不难,只是一种新的方式和态度。

大力推进低碳旅游的重点措施

开展低碳旅游是旅游业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低碳旅游是在低碳经济大背景下产生的一种新的旅游形式,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要大力推进,必须狠抓“六个一”工程。

1.制定一个行动方案和计划。紧扣国务院会议确定的降碳和节能减排目标以及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方案,制定一个完整的低碳旅游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主体责任,对启动、实施、宣传教育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具体行动做出计划。

2.研究制定和实施一个标准。低碳旅游需要主管部门政策引导、旅游企业努力实践以及广大旅游者的积极参与。亟待制定《低碳旅游标准》来引导和体系化。可由国家旅游局牵头,组织国内外节能减排、气候变化、旅游等方面专家及旅游企业、民间绿色组织人士研究、起草行业标准,待成熟后申报国家标准。

3.做好一批试点。低碳旅游的推广和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旅游客源市场、旅游目的地吸引物、旅游企业、旅游支撑和保障等多方面的内容,难度较大。正如低碳城市的创建需要先在上海和保定示范一样,在我国推广和实施低碳旅游也要先搞好试点。

4.发出一个倡议书。可由中国旅游协会向全国旅游行业发出低碳旅游倡议书。鼓励旅游企业形成低碳联盟,推广、交流节能减排技术,并从旅游经营环节开始推行低碳旅游方式及低碳旅游线路,共同营造良好的低碳旅游氛围。

5.发布一个手册。收集、整理国内外低碳旅游小窍门和实用方法,按旅游六要素分门别类地总结形成便于旅游者携带和操作的《低碳旅游手册》。开发、推广和普及基于互联网的低碳旅游节能减排软件,计算减少的碳排放,
提高旅游者降碳、节能减排的意识和能力。

6.建设一个创新平台。建设低碳旅游国家工程实验室或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研究开发基地;重点研究建筑节能、酒店节水、新能源利用、低碳交通工具研发及控污减排等关键技术,为低碳旅游提供技术支撑。建立节能减排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和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与成果转化体系。[7] 

低碳旅游 - 2010年年度新词语

此词经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等机构专家审定入选2010年年度新词语,并收录到《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中。  
提示性释义:指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出游方式。
例句:最引人注目的是许多旅游机构将“低碳旅游”作为一种旅游产品来招俫顾客,如将以前便已存在的绿色生态旅游、野外徒步健身旅游或“无公害旅游”都称作“低碳旅游”。(


    (3)掌握我国红色旅游的基本概况和重要红色旅游景区的特色,以配合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

红色旅游的定义和来历

  红色旅游网北京2月26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底印发的《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就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思路、总体布局和主要措施作出明确规定,表明国家将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

什么叫红色旅游?它是怎样提出来的?本网记者特地采访了中央与国家有关部门领导与专家。

记者:近几年,在国人的用语中出现了不少新词汇,其中“红色旅游”就是一个从上到下频频使用的新名词。请问红色旅游的准确定义是什么?

胡振民(中宣部副部长、全国文明办主任):红色旅游,主要是指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和战争时期建树丰功伟绩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组织接待旅游者开展缅怀学习、参观游览的主题性旅游活动。

记者:各地发展红色旅游的情况如何?

胡振民:近些年,随着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广大群众对旅游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广泛,红色旅游受到普遍欢迎,逐渐发展成为影响较大的旅游活动。不少地方党委和政府把发展红色旅游与革命传统教育、老区脱贫致富等结合起来,采取措施,加大投入,注重改进创新,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教育基地的吸引力与感染力,使红色旅游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教育基地成为旅游热点。每逢重大节庆日、旅游黄金周和学生寒暑假,到教育基地参观游览人数明显增长。2004年“七一”前后,有20架次旅游包机、58个团队近10万人赴井冈山开展社会实践,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一些单位还自发组织“重走长征路”、“伟人故里游”、“抗日根据地游”等活动。据初步统计,当年江西、湖南、陕西、重庆等13个省市的150多个主要红色旅游景区接待人数约2000万人次。2005年春节期间,红色旅游更是红火,韶山仅在大年初一就迎来5000多人,井冈山每天迎接4000多人,延安共接待中外游客11万人次。

革命老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红色旅游给老区奔小康提供了新的契机。井冈山把红色旅游与绿色旅游相结合,旅游产业对当地财政的贡献率超过35%。近年来,河北西柏坡通过接待参观旅游者,直接收入达800多万元,综合效益7500万元,吸纳就业3300多人。据测算,目前全国各地红色旅游景区每年旅游综合效益约为200亿元,并带动建筑、商贸、交通、电信、加工业和农业等关联产业发展,形成“一业兴而百业旺”的良好局面。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更加受到重视。不少地方通过发展红色旅游,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有了新的认识,更加重视保护和有效利用红色资源,增加必要的投入。

记者:与绿色生态、历史文化、风情民俗等形式的旅游相比,红色旅游具有哪些特点?

王群(旅游专家):各种形式的旅游一般具有吃、住、玩、游、购、娱这六大要素,但红色旅游还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学习性:红色旅游的学习性,主要是指以学习中国革命史为目的,以旅游为手段,学习和旅游互为表里。但是,这种学习不宜搞成灌输式的“现场报告会”,而应营造出自我启发的教育氛围,达到“游中学、学中游”,寓教于游、润心无声的境界。

对国民进行本国历史的旅游教育,在某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制度。如德国一些州就对中小学生进行反法西斯的修学旅游做了专门立法,要求每个学校都要定期组织学生到纳粹集中营等地游览参观,勿忘历史。中国人的旅游与学习总是紧密相连在一起,有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传统。现在开展的红色旅游,是这个优良传统的发扬光大。它完全可以归类于修学的大类,定位于朝觐“革命圣地”的专题旅游,列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团工会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的序列。

——故事性:故事性是相对说教性而言,反映出人们对历史吸引物的取舍观。现在到一些红色旅游点,给人的感觉是在参观“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的地区展览,千篇一律,千人一面,静态有余,动感不足,缺乏实景地厚重的历史感、独特的亲切感和“姹紫嫣红”的美感。这里除了经济条件落后、展陈手段单一等因素外,也是在英雄史观等陈旧观念影响下产生的人为缺陷之一。

要让红色旅游健康发展,使之成为有强烈吸引力的、大众愿意自费购买的旅游产品,还需要妥善处理红色教育与常规旅游的辩证关系,其中的关键是以小见大,以人说史。历史典故往往形象、生动、有趣,容易让英雄走下圣坛,贴近群众和生活,产生亲和力。因此,要深入发掘红色旅游中的历史人物故事,既要反映领袖、英雄等“大人物”在历史中的重要作用,更要通过“小人物”的故事,揭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真谛,使历史鲜活和丰满起来。

——参与性:有些红色旅游景点的旅游过程较为艰苦,为改变这种状况,少数景点努力过头,出现城镇化、商业化、舒适化的倾向,有损害红色旅游本质特色的危险。为避免重蹈覆辙,红色旅游点应紧跟体验经济的潮流,突出旅游节目的参与性。红色旅游本身就是一种实践性学习。红色旅游的组织者要设计、组合出“原汁原味、有惊无险、苦中有乐、先苦后甜”的产品来。近年来,有些红色旅游景点开展了“穿红军服、唱红军歌、吃红军饭、走红军路”等参与性活动,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多数还只是停留在化装拍照、观赏节目、饭菜品尝等浅层次上。

中国电影《甲方乙方》的战争旅游项目看似荒诞可笑,但是近年来,在一些英国人的生活中却已变成了现实。他们每年都要自己掏钱购置或租赁坦克、军车、枪炮、军装等军用物质,装扮成二战或其它历史时期的将士,冒着“枪林弹雨”,“冲锋陷阵”。为了体验当时真实的战地生活,他们甚至连菜谱、食物和住宿的帐篷都要如法炮制。发达国家的现在,有些会演变成我们的将来。只要我们创造条件,实现或部分实现人们的这个梦想,红色旅游就会吸引源源不断的客流,达到化潜在资源为现实效益的目的。

——扩展性:部分红色旅游产品留存下来的革命遗物数少、量小、陈旧、分散,具有内容、场地、线路等方面的局限性。一些著名的纪念地只是孤零零的普通民宅、庭院或小船,与其他旅游景点相距很远,而且很少有相应的纪念品可买,令旅游者难以尽兴。红色旅游要千方百计扩展产品链,延长旅游者的游览时间,增加其消费时间、内容和金额。扩展产品链还要与当地的观光、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相连接,在尽可能保持红色基调的基础上,向其它旅游形式如绿色生态之旅、粉红情侣之旅、火红婚庆之旅、金色采摘之旅等方向扩展。

相比之下,国外一些类似纪念地“在螺丝壳里做道场”的办法值得借鉴。如海参葳炮台曾是俄罗斯的战略要地,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它除了在炮台内有海军历史展览外,在外边空地上,还摆放了高射炮等退役武器,旅游者可以上去摆弄、照相;另外,每天上午11点,准时升旗、鸣放礼炮。炮台外面还有海洋博物馆和海产品市场。通过类似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活动,使炮台成为一个内容丰富、功能齐全的旅游目的地,本来半小时就可以看完的景点,延长到半天,旅游者和经营者各得其所,皆大欢喜。

记者:红色旅游经过了一个怎样的发展历程?

张希钦(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红色旅游工作,我们旅游行业已经抓了好多年了。从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国家旅游局就在国家计划安排的旅游基本建设投资中,每年安排资金,帮助延安、韶山、井冈山等一批革命老区和革命纪念地建设旅游设施,发展旅游产业;从90年代后期开始,就正式提出了红色旅游的概念,并积极支持有关地方开发红色旅游产品、举办“红色旅游交易会”和开展各种形式的红色旅游推广活动,使红色旅游在全国逐步形成规模并走俏市场。但此前十多年我们抓红色旅游,主要是从帮助革命老区和革命纪念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帮助老区人民脱贫致富,进而推进相关地区旅游业发展的考虑出发的。对红色旅游同时还是一项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工程、关系发展先进文化的文化工程,当时虽有一定认识,但高度远远不够。2004年2月19日,中宣部副部长胡振民同志向我局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关于“要积极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指示,并要求我局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推进发展全国红色旅游的专题报告。我们在此后进行的历时3个多月的调研中,广泛听取了有关地方党政领导同志以及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政策研究室等部门的意见,对发展红色旅游的政治、经济、文化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2004年11月,李长春同志在河北省考察工作时,对发展红色旅游的重大意义第一次作出了最全面、最深刻、最权威的概括。他指出:发展红色旅游,“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工程”,“是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文化工程”,“是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经济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新形势下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一个好形式,是一件利党利国利民的实事好事”。

记者:200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将红色旅游推向了一个高潮。请介绍一下印发《纲要》的背景情况。

李盛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革命老区在战争年代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巨大贡献,留下许多革命历史文化遗产。这既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发展红色旅游、推动革命老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反复强调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大力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2004年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在讲话和批示中提出,要充分挖掘和利用革命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在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2004年上半年,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就发展红色旅游问题进行调研,并写出专题报告。当年7月上旬,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有关部门着手编制《纲要》,11月下旬完成《纲要》送审稿,报中央审定。

红色旅游

全国红色旅游分布图

红色旅游是指以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立以后的革命纪念地、纪念物及其所承载的革命精神为吸引物,组织接待旅游者进行参观游览,实现学习革命精神,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振奋精神、放松身心、增加阅历的旅游活动。红色旅游是把红色人文景观和绿色自然景观结合起来,把革命传统教育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主题旅游形式。其打造的红色旅游线路和经典景区,既可以观光赏景,也可以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并使之成为一种文化。

目录

红色旅游特点 

1. 学习性 

2. 故事性 

3. 参与性

红色旅游主题 

1. 旅游目的 

2. 活动案例 

3. 旅游消费 

4. 旅游博览会

重点旅游景区 

精品旅游线路 

全国经典景区 

1. 北京市 

2. 河北省 

3. 山西省 

4. 辽宁省 

5. 吉林省 

6. 黑龙江省 

7. 上海市 

8. 浙江省 

9. 安徽省 

10. 福建省 

11. 江西省 

12. 山东省 

13. 河南省 

14. 湖北省 

15. 湖南省 

16. 海南省 

17. 重庆市 

18. 贵州省 

19. 陕西省

发展规划纲要

红色旅游特点 

1. 学习性 

2. 故事性 

3. 参与性

红色旅游主题 

1. 旅游目的 

2. 活动案例 

3. 旅游消费 

4. 旅游博览会

重点旅游景区 

精品旅游线路 

全国经典景区 

1. 北京市 

2. 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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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辽宁省 

5. 吉林省 

6. 黑龙江省 

7.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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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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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旅游特点

   

习水红色旅游线路图

学习性

  红色旅游的学习性,主要是指以学习中国革命史为目的,以旅游为手段,学习和旅游互为表里。但是,这种学习不宜搞成灌输式的“现场报告会”,而应营造出自我启发的教育氛围,达到“游中学、学中游”,寓教于游、润心无声的境界。

  对国民进行本国历史的旅游教育,在某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制度。如德国一些州就对中小学生进行反法西斯的修学旅游做了专门立法,要求每个学校都要定期组织学生到纳粹集中营等地游览参观,勿忘历史。中国人的旅游与学习总是紧密相连在一起,有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传统。现在开展的红色旅游,是这个优良传统的发扬光大。它完全可以归类于修学的大类,定位于朝觐“革命圣地”的专题旅游,列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团工会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的序列。

故事性

  故事性是相对说教性而言,反映出人们对历史吸引物的取舍观。现在到一些红色旅游点,给人的感觉是在参观“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的地区展览,千篇一律,千人一面,静态有余,动感不足,缺乏实景地厚重的历史感、独特的亲切感和“姹紫嫣红”的美感。这里除了经济条件落后、展陈手段单一等因素外,也是在英雄史观等陈旧观念影响下产生的人为缺陷之一。

  要让红色旅游健康发展,使之成为有强烈吸引力的、大众愿意自费购买的旅游产品,还需要妥善处理红色教育与常规旅游的辩证关系,其中的关键是以小见大,以人说史。历史典故往往形象、生动、有趣,容易让英雄走下圣坛,贴近群众和生活,产生亲和力。因此,要深入发掘红色旅游中的历史人物故事,既要反映领袖、英雄等“大人物”在历史中的重要作用,更要通过“小人物”的故事,揭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真谛,使历史鲜活和丰满起来。

参与性

  有些红色旅游景点的旅游过程较为艰苦,为改变这种状况,少数景点努力过头,出现城镇化、商业化、舒适化的倾向,有损害红色旅游本质特色的危险。为避免重蹈覆辙,红色旅游点应紧跟体验经济的潮流,突出旅游节目的参与性。红色旅游本身就是一种实践性学习。红色旅游的组织者要设计、组合出“原汁原味、有惊无险、苦中有乐、先苦后甜”的产品来。近年来,有些红色旅游景点开展了“穿红军服、唱红军歌、吃红军饭、走红军路”等参与性活动,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多数还只是停留在化装拍照、观赏节目、饭菜品尝等浅层次上。

红色旅游主题

旅游目的

  通过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的历史事件达到以下教育目的:

  1. 了解新中国的缔造者毛泽东和邓小平等历史人物的历史作用。

  2. 了解毛泽东的战略思维,从而提高自己的把握大局的意识和才能,培养自己的英雄主义精神。

  3. 了解刘伯承邓小平指挥大军挺进大别山的过程,学习他们的卓越的执行能力和全方位的社会才能。

  4. 通过刘邓在大别山的工作经历,了解一代伟人邓小平的思想和才能的发展历程,从而提高对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认识。

  大别山主峰景区红色旅游的日程可根据来访者的需要进行编排,但内容主要集中以下和个方面:

  1. 与大别山相关的影视报告会

  2. 参观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展览

  3. 讲座和讨论会

  4. 游览景点

  5.老区经济文化和现在社情民情走访

活动案例

  大别山主峰景区(白马尖、龙井峡)  

  二日游

  到大别山腹地,登临大别山主峰白马尖,体会刘邓大军千里挺进大别山的雄壮与豪迈,晚上宿大别山庄度假村,观看爱国教育电影,在刘邓大军留下痕迹的地方,近距离的接触红色文化。

  驱车至大别山主峰景区龙井峡瀑布,欣赏大自然带来的视觉冲击和震撼,原始生态的瀑布群,让你感受在仙境中呼吸的淋漓畅快。

  活动:参观遗迹旧址听讲革命故事 观看革命电影探寻革命足迹游览山水景色 辨认花草树木结识农家学友 体验徒步情趣。

  大别山主峰景区(淮河探源、白马尖) 

  二日游

  乘车探源淮河:观赏水上大别山风光,这里是淮河之源,也是淮患之源,为了用淮治淮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即建成了当时被称为新中国第一坝的佛子岭水坝,毛泽东苍劲有力的手书“一定要把淮河修好”跃然坝上,来这里既可增长水电方面的知识,也可领略淮河源头的风光,如诗画般的山水组合,构画出青山绿水。大坝巧妙地将发电、治水、风光三者揉合起来,浑然天成,让人流连忘返。下了大坝,大别山向旅游者展开胸怀。车在大别山的腹地奔驰,翻过一道道山梁,淌过一条条峡谷,把我们带到了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的年代,落儿岭、道士冲、漫水河、白马尖……哪里有英雄的足迹,哪里就有大别山的风光,深藏在山林中的遗迹,映入眼帘中的蓝天、白云、绿水和青山,让到此一游的他乡来客,无不惊叹那发生在数十年前的挺进大别山,竟是从这里扭转乾坤的,新中国的历史竟是从这里揭开了新的篇章。

  伴随着没有任何尘埃的风、光、雷、电,沉浸于刘邓大军带给人们的崇敬和暇想,不知不觉中来到了既是位于大别山腹地、又是位于在大别山主峰脚下的大别山庄度假村,黄昏中站立于度假村的废墟广场,远眺西方的落日,苍山如海,残阳如血,变幻无常的云彩,高深莫测的阳光,时而似强弓硬弩,穿云破雾,时而似惊穹鸟兽,无影无踪,黑夜送走了太阳,星星和月亮来到了你的头顶上,闪烁的星光,皎洁的星光,星光月光下若隐若现的山影,若有若无的似山中长出的度假村房屋,这让来自工业化的城市人魂系梦莹的黑夜,让人久久矗立,流连往返,乐不思乡。

  早餐后,捷步登临大别山主峰白马尖,山中布满奇松怪石,云海翻腾,千年都枝杜鹃,万姿百态,登上白马尖,顾盼大别山南北景象,体验李白感悟,“山之南山花烂漫,山之北白雪皑皑,此山大别于他山也”。相传此为大别山名称的由来。中午山上小憩野餐,别有风味,下午带着兴奋的疲劳,乘车盘旋下山,梦回故乡。

旅游消费

  代表着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共产主义的领导下,实现超越民主的新篇章。在旅游产业里,与中国解放相联系,共产主义相联系的消费理念。

旅游博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红色旅游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扩大全国红色旅游交流与合作,推动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有效发挥旅游产业在扩大内需和拉动消费中的作用,因此举办红色旅游博览会。 深入贯彻落实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发展红色旅游重要批示和全省旅游产业大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文化旅游融合,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联动,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社会协作结合,充分发挥红色旅游政治、文化、经济三大功能,围绕“红色摇篮·绿色家园·观光度假休闲旅游胜地”总体定位,全力打造“国际生态旅游必选地、世界观光度假休闲旅游胜地”三大品牌,通过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激发民众爱国热情,激活旅游消费市场,加快旅游产业化进程,推进旅游产业大省建设,以丰硕的成果欢庆新中国。

重点旅游景区

  沪浙红色旅游区 

  湘赣闽红色旅游区

  湘赣闽红色旅游区包括湖南、江西、福建等地。八一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对国民党统治的第一枪; 诞生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一大批中国共产党先进分子。主要旅游景点:庐山、婺源、井冈山、黄山、洞庭湖、衡山、张家界等等

  左右江红色旅游区

  左右江红色旅游区包括广西等地。围绕纪念广西百色起义为主旋律,主要景点包括广西桂林,广西百色市百色起义纪念馆,百色起义烈士陵园,崇左市龙州县红八军军部旧址等

  黔北黔西红色旅游区

  遵义会议后重新确定毛泽东在党的领导地位。是中国革命伟大转折点。主要景点包括赤水﹑燕子沟﹑大同古镇﹑遵义会议会址﹑红军山﹑娄山关﹑古夜郎漂流等

  雪山草地红色旅游区

  陕甘宁红色旅游区

  陕甘宁包括今天的陕西北部,甘肃东部和宁夏的局部。陕甘宁是革命的中心根据地,其中延安被誉为革命圣地,在中国现代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特殊位置。主要景点包括延安,西安等诸多革命遗址,风景胜地。

  东北红色旅游区

  鲁苏皖红色旅游区

  主要景点包括台儿庄、枣庄、中国馆、水乡乌镇等

  大别山红色旅游区

  太行山红色旅游区

  川陕渝红色旅游区

  主要景点包含邓小平故居、华蓥山﹑朱德故里﹑24. 白帝城、小三峡、刘伯承故居等。

  京津冀红色旅游区

  主要景点包括北京﹑天津﹑西柏坡﹑小南海﹑龙滩古镇等.

精品旅游线路

  北京-遵化-乐亭-天津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北京市天安门广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卢沟桥、宛平城,新文化运动纪念馆,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李大钊烈士陵园,顺义区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唐山市乐亭县李大钊故居和纪念馆;天津市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平津战役纪念馆,盘山烈士陵园。

  北京-保定-西柏坡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北京市天安门广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卢沟桥、宛平城,新文化运动纪念馆,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顺义区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保定市阜平县城南庄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易县狼牙山五壮士塔,安新县白洋淀景区,清苑县冉庄地道战遗址,唐县白求恩柯棣华纪念馆,石家庄市平山县西柏坡纪念馆和中共中央旧址。

  上海-嘉兴-平阳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上海市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龙华革命烈士陵园,宋庆龄陵园,陈云故居暨青浦革命历史纪念馆;嘉兴市南湖风景名胜区(中共一大旧址);温州市浙南(平阳)抗日根据地旧址。

  南京-镇江-句容-常熟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南京市梅园新村纪念馆,雨花台烈士陵园,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渡江胜利纪念馆;镇江市句容县茅山新四军纪念地;常熟市沙家浜旅游区。

  泰州-盐城-淮安-徐州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泰州市泰兴市黄桥战役纪念馆,白马庙;盐城市新四军重建纪念馆;淮安市周恩来纪念馆和故居,黄花塘新四军军部旧址,新安旅行团革命历史陈列馆;徐州市淮海战役纪念馆。

  南昌-吉安-井冈山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方志敏纪念馆;吉安市苏区政府旧址;井冈山市茨坪革命旧址群、黄洋界、井冈山烈士陵园等。

  赣州-瑞金-于都-会昌-长汀-上杭-古田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赣州市瑞金市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旧址,于都县红军长征出发地;龙岩市长汀县红四军司令部、政治部旧址,瞿秋白烈士纪念碑,上杭县古田会议旧址,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

  井冈山-永新-茶陵-株洲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吉安市井冈山市茨坪革命旧址群、黄洋界、井冈山烈士陵园等,永新县三湾改编旧址;株洲市茶陵县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红军墙、红军村,醴陵市左权将军纪念碑。

  韶山-宁乡-平江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湘潭市韶山市毛泽东故居和纪念馆,湘潭县彭德怀故居和纪念馆;长沙市宁乡县花明楼刘少奇故居和纪念馆,杨开慧故居和纪念馆;岳阳市平江县平江起义旧址。

  10.南宁-崇左-靖西-百色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崇左市龙州县红八军军部旧址;百色市百色起义纪念馆,百色起义烈士陵园,红七军军部旧址,田东县红军码头,右江区右江工农民主政府旧址,乐业县红七军和红八军会师地旧址。

  11.贵阳-凯里-镇远-黎平-通道-桂林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贵阳市息烽集中营革命历史纪念馆,息烽县乌江景区;黔东南州黎平县黎平会议旧址;桂林市八路军驻桂林办事处旧址,兴安县界首镇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烈士纪念碑园。

  12.贵阳-遵义-仁怀-赤水-泸州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贵阳市息烽集中营革命历史纪念馆,息烽县乌江景区;遵义市遵义会议会址,红花岗区红军山烈士陵园,汇川区和桐梓县娄山关景区,仁怀市红军四渡赤水纪念地,习水县黄陂涧战斗遗址,赤水市红军烈士陵园,。

  13.成都-松潘-若尔盖-迭部-宕昌-岷县-临夏-兰州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雪山草地,阿坝州松潘县红军碑园,若尔盖县巴西会议会址;甘南州迭部县腊子口战役遗址;陇南地区宕昌县哈达铺红军长征纪念馆;定西市“岷州会议”纪念馆;兰州市战关区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旧址。

  14.成都-雅安-石棉-泸定-康定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雅安市宝兴县夹金山红军纪念碑,石棉县安顺场红军强渡大渡河纪念地;甘孜州泸定县泸定桥革命文物纪念馆。

  15.昆明-会理-攀枝花-冕宁-西昌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昆明市“一二·一”四烈士墓及“一二·一”纪念馆,寻甸县红军长征柯渡纪念馆;凉山州会理县皎平渡红军渡江遗址、会理会议遗址,冕宁县彝海结盟遗址、红军长征纪念馆。

  16.兰州-定西-会宁-静宁-六盘山-银川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定西市岷县“岷州会议”纪念馆,通渭县榜罗镇革命遗址;白银市会宁县红军长征会师旧址;固原市隆德县六盘山长征纪念亭,西吉县将台堡一、二方面军会师纪念碑,兴隆镇单家集红军长征遗址,泾源县老龙潭革命烈士纪念亭。

  17.西安-洛川-延安-子长-榆林-绥德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西安市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西安事变纪念馆;延安市洛川县洛川会议旧址纪念馆,枣园旧址,杨家岭旧址,王家坪旧址,凤凰山旧址,清凉山旧址,瓦窑堡会议旧址,“四八”烈士陵园,子长县子长烈士纪念馆。

  18.黄山-婺源-上饶-弋阳-武夷山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黄山市岩寺新四军军部及八省健儿会师地;上饶市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陵园,弋阳县方志敏故乡;南平市武夷山赤石、大安红色旅游景区。

  19.黄山-绩溪-旌德-泾县-宣城-芜湖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黄山市岩寺新四军军部及八省健儿会师地;宣城市泾县皖南事变烈士陵园及新四军军部旧址;芜湖市王稼祥纪念园。

  20.济南-济宁-枣庄-临沂-连云港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济南市济南战役纪念馆;济宁市微山湖;枣庄市铁道游击队纪念地,台儿庄大战遗址;临沂市沂蒙山孟良崮战役遗址,华东烈士陵园;连云港市抗日山烈士陵园。

  21.武汉-麻城-红安-新县-信阳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武汉市汉口八七会议会址纪念馆,武昌区毛泽东旧居及中央农民讲习所旧址纪念馆,施洋烈士陵园,向警予烈士陵园;黄冈市麻城市烈士陵园,杜鹃花城湖北麻城红安县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陵园;信阳市新县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陵园,首府路和航空路革命旧址,将军故里,金刚台红军洞群,罗山县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地。

  22.合肥-六安-金寨-霍山-岳西-安庆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六安市皖西烈士陵园,独山革命旧址群,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金寨县红二十五军政机构旧址,霍山县西镇暴动纪念馆,岳西及金寨县红二十八军军部及重建旧址。

  23.太原-大同-灵丘-涞源-易县-涿州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太原市太原解放纪念馆,山西省国民师范旧址革命活动纪念馆;大同市煤矿展览馆,灵丘县平型关战役遗址;忻州市五台县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纪念馆,徐向前故居和纪念馆;保定市易县狼牙山,黄土岭战斗遗址。

  24.石家庄-西柏坡-涉县-长治-晋城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石家庄市华北军区烈士陵园,平山县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等革命历史遗址;邯郸市涉县129师司令部旧址;长治市武乡县八路军太行纪念馆,王家峪八路军总部旧址,“百团大战”砖壁指挥部旧址,黎城县黄崖洞革命纪念地。

  25.沈阳-锦州-葫芦岛-秦皇岛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沈阳市“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抗美援朝烈士陵园;抚顺市平顶山惨案遗址纪念馆,战犯管理所旧址;锦州市辽沈战役纪念馆、黑山阻击战纪念馆,葫芦岛市塔山阻击战纪念馆。

  26.四平-吉林-敦化-延吉-白山-临江-通化-集安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四平市四平战役纪念馆及烈士陵园;白山市郊七道江遗址,靖宇县杨靖宇将军殉难地;通化市临江市“四保临江”烈士陵园,陈云旧居,杨靖宇烈士陵园。

  27.哈尔滨-阿城-尚志-海林-牡丹江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哈尔滨东北烈士纪念馆,东北抗联博物馆,哈尔滨烈士陵园,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尚志市赵一曼被捕地;牡丹江市八女投江革命烈士陵园,海林市杨子荣烈士墓及剿匪遗址,宁安市马骏故居和纪念馆。

  28.重庆-广安-仪陇-巴中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重庆市红岩革命纪念馆,沙坪坝区歌乐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县刘伯承同志纪念馆,江津县聂荣臻元帅陈列馆,酉阳县赵世炎烈士故居;广安市邓小平故居和纪念馆,华蓥市华蓥山游击队遗址,仪陇县朱德故居纪念馆;巴中市通江县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川陕苏区红军烈士陵园,红军崖红军石刻标语。

  29.海口-文昌-琼海-五指山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海口市琼山区工农红军琼崖纵队改编旧址;琼海市红色娘子军纪念园;五指山市五指山革命根据地纪念园。

  30.张家界-桑植-永顺-吉首-铜仁线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张家界市桑植县贺龙故居和纪念馆;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恩施自治州鹤峰县满山红纪念园;铜仁市周逸群故居。

全国经典景区

北京市 

天安门广场

1.天安门广场 

  2.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卢沟桥、宛平城 

  3.新文化运动纪念馆 

  4.李大钊烈士陵园 

  5.中国国家博物馆 

  6.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7.顺义区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 

  天津市

  1.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 

  2.平津战役纪念馆 

  3.盘山烈士陵园 

河北省

  1.石家庄市平山县西柏坡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

 

石家庄市华北军区烈士陵园

2.石家庄市华北军区烈士陵园

  3.邯郸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晋冀鲁豫烈士陵园,涉县129师司令部旧址)

  4.保定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阜平县城南庄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易县狼牙山风景区,安新县白洋淀景区,清苑县冉庄地道战遗址,唐县白求恩柯棣华纪念馆)

  5.唐山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丰润区潘家峪惨案纪念馆,乐亭县李大钊故居和纪念馆)

  6.邢台市邢台县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陈列馆

  7.沧州市献县马本斋烈士纪念馆

  8.承德市隆化市董存瑞烈士陵园及纪念馆

山西省

 

文水县刘胡兰纪念馆

1.长治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武乡县八路军太行纪念馆,王家峪八路军总部旧址,“百团大战”砖壁指挥部旧址,黎城县黄崖洞革命纪念地)

  2.晋中市左权县麻田八路军前方总部旧址

  3.大同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大同煤矿遇害矿工“万人坑”展览馆,灵丘县平型关战役遗址)

  4.忻州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五台县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纪念馆,徐向前故居和纪念馆)

  5.吕梁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文水县刘胡兰纪念馆,兴县“四八”烈士纪念馆、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

  6.太原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山西省国民师范旧址革命活动纪念馆,太原解放纪念馆)

  内蒙古自治区 

  1.呼和浩特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乌兰夫故居和纪念馆,武川县大青山抗日根据地旧址)

  2.满洲里市红色国际秘密交通线教育基地

  3. 赤峰:沙漠石林 湖泊草原 赤峰玉龙沙湖、达里湖、阿斯哈图石林

辽宁省 

''九一八'历史博物馆'

1.沈阳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

  2.抚顺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平顶山惨案遗址纪念馆,战犯管理所旧址)

  3.丹东市抗美援朝纪念馆,鸭绿江断桥景区

  4.锦州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辽沈战役纪念馆,黑山阻击战纪念馆)

  5.葫芦岛市塔山阻击战纪念馆

  6.大连市关向应故居纪念馆

吉林省

 

四平革命烈士陵园

1.四平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四平战役纪念馆,四平革命烈士陵园,四平烈士纪念塔)

  2.白山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白山市郊七道江遗址,临江市“四保临江”烈士陵园,陈云旧居,靖宇县杨靖宇将军殉难地)

  3.通化市杨靖宇烈士陵园

黑龙江省

  1.哈尔滨市区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东北烈士纪念馆,东北抗联博物馆,哈尔滨烈士陵园,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

  2.哈尔滨市尚志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尚志市革命烈士陵园,赵一曼被捕地)

  3.牡丹江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牡丹江市八女投江革命烈士陵园,海林市杨子荣烈士墓及剿匪遗址,宁安市马骏故居和纪念馆)

上海市

  上海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龙华革命烈士陵园,宋庆龄陵园,陈云故居暨青浦革命历史纪念馆)

  江苏省

  1.南京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梅园新村纪念馆,雨花台烈士陵园,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渡江胜利纪念馆)

  2.江苏新四军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镇江市句容县茅山新四军纪念馆;盐城市新四军重建纪念馆;泰兴市黄桥战役纪念馆;常熟市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

  3.徐州市淮海战役纪念馆 

  4.南通市海安县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

  5.淮安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周恩来纪念馆和故居,黄花塘新四军军部旧址,新安旅行团革命历史陈列馆)

浙江省

  1.嘉兴市南湖风景名胜区(中共一大旧址)

  2.绍兴市鲁迅故居及纪念馆

  3.台州市解放一江山岛战役纪念地

  4.温州市浙南(平阳)抗日根据地旧址

  5.宁波市浙东(四明山)抗日根据地旧址

安徽省

  1.宣城市泾县皖南事变烈士陵园及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 

  2.淮北市濉溪县、宿州市萧县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及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 

  3.六安市金寨县、金安区、裕安区、霍山县和安庆市岳西县大别山红色旅游区(点)(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皖西烈士陵园,独山革命旧址群,红二十五军军政机构旧址,岳西县及金寨县红二十八军军部及重建旧址)

  4.芜湖市王稼祥纪念园

  5.滁州市藕塘烈士纪念馆及中原局旧址

福建省

  1.福州市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

古田会议会址

2.龙岩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上杭县古田会议旧址,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长汀县福建省苏维埃旧址,福音医院旧址,县革命委员会旧址,红四军司令部、政治部旧址,中共福建省委旧址,福建省职工联合总工会旧址,瞿秋白烈士纪念碑)

  3.三明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宁化县红军医院旧址,长征集结出发地,北山革命纪念园,泰宁县红军街,建宁县红一方面军总司令部、总前委、总政治部旧址)

  4.漳州市毛主席率领红军攻克漳州陈列馆

  5.南平市武夷山赤石、大安红色旅游景区

江西省 

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

1.南昌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方志敏纪念馆)江西革命纪念堂江西省博物馆 南昌八一广场等

  2.萍乡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萍乡市、铜鼓县、修水县秋收起义纪念地系列景点,萍乡市安源区安源煤矿工人运动纪念馆)

  3.井冈山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

  4.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中央苏区政府根据地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

  5.上饶市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陵园 怀玉山方志敏博物馆清贫园

山东省

  1.济南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济南革命烈士陵园,济南战役纪念馆)

 

济南革命烈士陵园

2.枣庄市、济宁市铁道游击队红色旅游景区(点)

  3.枣庄市台儿庄大战遗址

  4.临沂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蒙阴县、沂南县沂蒙山孟良崮战役遗址,临沂市华东革命烈士陵园,莒南县大店镇山东省政府、八路军115师旧址)

  5.莱芜市莱芜战役纪念馆

  6.青岛市海军博物馆

河南省

  1.驻马店市确山县竹沟镇确山竹沟革命纪念馆

 

郑州市二七纪念堂

2.信阳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新县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陵园,首府路和航空路革命旧址,将军故里,商城县金刚台红军洞群等,罗山县铁铺乡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地)

  3.南阳市叶家大庄桐柏英雄纪念馆

  4.郑州市二七纪念堂

湖北省

  1.武汉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武昌起义纪念馆,江汉区八七会议旧址纪念馆,武昌区毛泽东旧居及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

  2.黄冈市大别山红色旅游区(麻城市烈士陵园,红安县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陵园,英山县英山革命烈士陵园,罗田县胜利烈士陵园)

  3.湘鄂西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荆州市监利县周老嘴镇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洪湖市烈士陵园)

  4.孝感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大悟县宣化店谈判旧址,新四军五师旧址)

湖南省

  1。永州市陶铸故居、李达故居

  1.湘潭市韶山市毛泽东故居和纪念馆

  2.长沙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宁乡县花明楼刘少奇故居和纪念馆,浏阳市文家市镇秋收起义会师旧址纪念馆,开慧乡杨开慧故居和 纪念馆,岳麓山景区)

  3.湘潭市湘潭县彭德怀故居和纪念馆

彭德怀纪念馆(7张)

  4.岳阳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平江县平江起义旧址,汨罗市任弼时故居)

  5.郴州市宜章县湘南暴动指挥部旧址

  6.衡阳市衡东县罗荣桓故居

  7.张家界市桑植县贺龙故居和纪念馆

  8.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

  广东省 

  1.广州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广州起义纪念馆和烈士陵园)

  2.梅州市梅县叶剑英元帅纪念馆

  3.惠州市惠阳区叶挺纪念馆

  广西壮族自治区 

  1.百色市左右江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红七军军部旧址,乐业县红七军和红八军会师地旧址,龙州县红八军军部旧址)

  2.桂林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八路军驻桂林办事处旧址,兴安县界首镇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烈士纪念碑园)

海南省

  1.五指山市五指山革命根据地纪念园

  2.海口市琼山区工农红军琼崖纵队改编旧址

  3.琼海市红色娘子军纪念园 

  4.定安县母瑞山革命根据地纪念园

重庆市

  重庆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渝中区重庆红岩革命纪念馆,沙坪坝区歌乐山革命纪念馆,开县刘伯承同志纪念馆,江津县聂荣臻元帅陈列馆,酉阳县赵世炎烈士故居)

  四川省 

  1.广安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邓小平故居和纪念馆,华蓥市华蓥山游击队遗址)

  2.巴中市、达州市、广元市、南充市川陕革命根据地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巴中市通江县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川陕苏区红军烈士陵园,南江县巴山游击队纪念馆,平昌县刘伯坚纪念馆;达州市万源市万源保卫战战史陈列馆;广元市剑阁县红军血战剑门关遗址,苍溪县红军渡纪念地;南充市仪陇县朱德故居纪念馆)

  3.四川红军长征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凉山州会理县皎平渡红军渡江遗址,会理会议遗址,冕宁县彝海结盟遗址、红军长征纪念馆;泸州市古蔺县红军四渡赤水太平渡陈列馆;雅安市宝兴县夹金山红军纪念碑,石棉县红军强渡大渡河纪念地;甘孜州泸定县泸定桥革命文物纪念馆;阿坝州若尔盖县巴西会议旧址,马尔康县卓克基会议旧址,红原县红原瓦切红军长征纪念遗址,小金县两河口会议旧址,松潘县红军长征纪念碑碑园)

  4.宜宾市宜宾县赵一曼纪念馆

  5.资阳市乐至县陈毅故居

贵州省

  1.贵州红军长征线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遵义市遵义会议纪念馆,红花岗区红军山烈士陵园,汇川区、桐梓县娄山关景区,赤水市赤水红军烈士陵园,习水县、赤水市、仁怀市风溪渡口红军四渡赤水纪念地,习水县黄皮涧战斗遗址,赤水市丙安红一军团纪念馆;黔南州瓮安县、遵义市余庆县、遵义县和息烽县乌江景区;黔东南州黎平县黎平会议旧址)

  2.贵阳市息烽集中营革命历史纪念馆

  3.安顺市王若飞故居

  云南省 

  1.云南红军长征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曲靖市会泽县水城红军扩军旧址;昆明市禄劝县皎平渡,寻甸县红军长征柯渡纪念馆;丽江市玉龙县万里长江第一湾——石鼓红军渡口;楚雄州元谋县龙街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昭通市威信县扎西会议纪念馆)

  2.昆明市“一二·一”四烈士墓及“一二·一”纪念馆

  西藏自治区 

  西藏山南地区乃东县泽当镇山南烈士陵园

陕西省

  1.西安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西安事变纪念馆)

  2.汉中市川陕革命纪念馆

  3.延安市延安革命纪念地系列景区(点)(延安纪念馆,枣园旧址,杨家岭旧址,王家坪旧址,凤凰山旧址,清凉山旧址,“四八”烈士陵园,洛川县洛川会议纪念馆,子长县瓦窑堡会议旧址等)

  

王家坪旧址

4.咸阳市旬邑县马栏革命旧址

  5.铜川市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旧址

  甘肃省 

  1.甘肃红军长征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白银市会宁县红军长征会师旧址;甘南州迭部县腊子口战役遗址;陇南市宕昌县哈达铺红军长征纪念馆;定西市岷县“岷州会议”纪念馆,通渭县榜罗镇革命遗址)

  2.兰州市城关区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旧址

发展规划纲要

  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 

  为充分发掘和利用革命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推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意义

   红色旅游,主要是指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和战争时期建树丰功伟绩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组织接待旅游者开展缅怀学习、参观游览的主题性旅游活动。发展红色旅游,对于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带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爱国主义教育方式迫切需要改进和创新。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寓思想道德教育于参观游览之中,将革命历史、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通过旅游传输给广大人民群众,有利于传播先进文化、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爱国主义教育效果,给人们以知识的汲取、心灵的震撼、精神的激励和思想的启迪,从而更加满怀信心地投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之中。

  (二)有利于保护和利用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党的十六大提出大力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文化发展,其重要目的就是建设和巩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遍布全国各地特别是革命老区的纪念馆、革命遗址、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通过发展红色旅游,把这些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对于建设和巩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三)有利于带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革命老区大多地处偏远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普遍不高。帮助老区人民尽快脱贫致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发展红色旅游,是带动老区人民脱贫致富的有效举措,可以将历史、文化和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培育特色产业,促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带动商贸服务、交通电信、城乡建设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扩大就业,增加收入,为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活力。

  (四)有利于培育发展旅游业新的增长点。随着我国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的旅游消费支出逐年增长,对旅游内容和产品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旅游业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精神文化需求。红色旅游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旅游需求、促进旅游业发展,增强旅游业发展后劲,开拓更广阔的旅游消费市场,具有积极作用。

  二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循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要求,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强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发挥旅游产业优势,将革命传统教育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政府组织引导、社会积极参与和市场有效运作,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改进和完善薄弱环节,全面提升红色旅游开发和管理水平,促进红色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之成为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手段和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使发展红色旅游同弘扬革命传统、培育民族精神相结合,同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同有效保护和利用革命文物相结合,同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同推动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结合,寓教育于旅游之中,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2.坚持因地制宜。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条件,实事求是地确定重点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把握好建设规模和标准,避免过度开发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造成损坏,做到朴素实用、功能完善。

  3.坚持统筹协调。注意做好红色旅游区规划与相关区域的城乡规划以及交通建设、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的衔接。整合相关旅游资源,把发展红色旅游与发展生态旅游、民族文化旅游、工农业旅游等密切结合,形成综合型、复合型的旅游产品,增强红色旅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坚持多方参与。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公共性质建设项目的投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经营性质建设项目的投入通过市场运作方法加以解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发展目标

  ——加快红色旅游发展,使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2004至2007年参加红色旅游人数的增长速度要达到15%左右,2008至2010年要达到18%左右。

  ——培育形成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使其成为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吸引力强,在国内外有效大影响的旅游目的地。

  ——配套完善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使其成为产品项目成熟、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项目密切结合、交通连接顺畅、选择性和适应性强,受广大旅游者普遍欢迎的热点旅游线。

  ——重点打造100个左右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使80%以上达到国家旅游景区3A级以上标准,其中40%要达到4A级标准。到2007年,争取有5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年接待规模达到50万人次以上;到2010年,争取有8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年接待规模达到50万人次以上。

  ——重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展示和宣讲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在规划期内普遍得到修缮。

  ——实现红色旅游产业化,使其成为带动革命老区发展的优势产业。到2010年,红色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000亿元,直接就业人数达到200万人,间接就业人数达到1000万人。

  上述目标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04至2007年,以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为重点,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初步形成红色旅游发展的框架;第二阶段为2008至2010年,进一步巩固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实现规划目标,推动红色旅游全面发展。

  (四)主要任务

  1.建设红色旅游精品体系。从打造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入手,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出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着力培育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形成全国红色旅游发展大格局。

  2.建设红色旅游配套交通体系。结合国家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重点建设红色旅游景区(点)与主要干线公路的连接线,切实改善通达条件。

  3.建设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体系。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加强对重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加大保护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使重要的文物、遗址、纪念地、名人故居、文献、建筑等得到妥善保护。

  4.建设红色旅游宣传推广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政部门、企业单位优势,统筹规划,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打造红色旅游的形象品牌。

  5.建设红色旅游产业运作体系。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采取灵活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参与红色旅游的开发经营。

  三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布局

   (一)围绕八方面内容发展红色旅游

  1.反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党建军等重大事件,展现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创建初期的奋斗历程。

  2.反映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建立革命根据地、创建红色政权的革命活动。

  3.反映红军长征的艰难历程和不屈不挠、英勇顽强的大无畏革命精神。

  4.反映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抗日救国、拯救民族危难的光辉历史。

  5.反映解放战争时期的重大战役、重要事件和地下工作,展现中国人民为争取自由解放、夺取全国胜利、建立人民共和国的奋斗历程。

  6.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在工作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爱国统一战线,同心同德、同仇敌忾的团结奋斗精神。

  7.反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成长历程和丰功伟绩,以及他们的伟大人格、崇高精神和革命事迹。

  8.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革命烈士的主要事迹,彰显他们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不怕牺牲、英勇奋斗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

  (二)培育十二个“重点红色旅游区”

  1.以上海为中心的“泸浙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开天辟地,党的创立”。

  2.以韶山、井冈山和瑞金为中心的“湘赣闽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革命摇篮,领袖故里”。

  3.以百色地区为中心的“左右江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百色风雷,两江红旗”。

  4.以遵义为中心的“黔北黔西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历史转折,出奇制胜”。

  5、以滇北、川西为中心的“雪山草地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艰苦卓绝,革命奇迹”。

  6.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延安精神,革命圣地”。

  7.以松花江、鸭绿江流域和长白山区为重点的“东北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抗联英雄,林海雪原”。

  8.以皖南、苏北、鲁西南为主的“鲁苏皖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东进序曲,决战淮海”。

  9.以鄂豫皖交界地域为中心的“大别山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千里跃进,将军故乡”。

  10.以山西、河北为主的“太行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太行硝烟,胜利曙光”。

  11.以渝中、川东北为重点的“川陕渝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川陕苏区,红岩精神”。

  12.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京津冀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人民胜利,国旗飘扬”。

  (三)组织规划三十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根据连点成线、连线成面的旅游规律要求,规划建设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主要规划原则是:

  1.红色旅游资源集中,便于客源地和中心城市连接,形成旅游的网络节点。

  2.内部景区(点)之间交通连接顺畅,或者经过改造、部分路段建设后能够满足旅游需求。

  3.便于连接“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形成支撑重点红色旅游区的骨干框架。

  4.便于与丰富的自然生态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等结合,形成吸引力强的复合型旅游线路。

  (四)重点建设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建设100个左右内涵丰厚、品牌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管理服务水准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本要求是:

  1.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为重点,包括对广大群众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要革命历史文化遗址,革命领袖故居、旧居、活动地以及重大战役、战斗遗址,具有重大影响的革命烈士事迹发生地等。

  2.景区已基本具备外部通达条件或其外部交通建设可以列入进去建设规划。

  3.通过建设和完善,景区年接待规模应达到10万人次以上。

  4.景区拥有丰富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可形成有较强吸引力的综合旅游景区。

  四发展红色旅游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要加强对发展红色旅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国家旅游局负责同志牵头,民政部、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文化部、民航总局、国家文物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研究解决发展红色旅游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规划纲要的实施。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宣传部门负责审定重大宣传报道和陈列内容,指导广播、影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搞好宣传推广工作,为发展红色旅游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项目审核和投资计划安排;旅游部门负责红色旅游发展中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规划指导、线路组织、宣传促销、管理服务和人员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从现有财政渠道组织协调红色旅游相关区域规划编制、宣传推广、教育培训和革命文物保护、展示经费;民政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本系统与红色旅游相关的烈士陵园、纪念馆建设改造的有关项目计划,加强烈士陵园和纪念馆的管理;交通部门负责做好与发展红色旅游相配套的交通项目计划安排和建设;铁路、民航部门要配合红色旅游做好有关车次、航班的组织调度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做好红色旅游区(点)规划与当地城乡建设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相关内容的审定和衔接,做好相关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开发管理工作;文化部门负责组织革命历史题材文艺和文学创作,指导组织与红色旅游相关的文艺演出活动;文物部门负责相关革命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和文物征集、展陈、维修等方案的指定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指定相应的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将推动红色旅游发展工作认真落到实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相关责任,并指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强统筹保障,将发展红色旅游的各项工作做实做好。

  (二)落实规划要求,塑造整体品牌

  各地要按照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当地红色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的特色,确定各自的具体主题,组织开发红色旅游产品,将红色旅游资源与其他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有机结合,努力形成对旅游者更具吸引力的旅游区和旅游线路。

  宣传、发展改革、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红色旅游区域开发建设的指导和协调,严格控制相同题材和内容的项目,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杜绝庸俗化和过度商业化。跨行政区的红色旅游区要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开发项目的统筹协调,树立、维护和共享红色旅游主题品牌。本规划纲要确定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规划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编制,并报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审定。

  (三)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开发保护

  国家将安排一定的基本建设投资,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红色旅游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同时对东部地区的重大项目给予一定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有关项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实红色旅游景区内的道路、供电、消防、环卫、给排水设施以及环境整治、与干线公路的连接道等;国家交通建设资金支持的重点是为红色旅游景区和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直接配套的干线公路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以改造为主改善路况条件。中央财政将按现有财政渠道,主要对中西部地区的重点红色旅游区、旅游线路的规划编制和重要革命文物的保护、展示工作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电信、能源、生态等方面的建设要考虑红色旅游发展的要求。西部开发和农村扶贫要注意做好与红色旅游开发建设的协调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可结合自身职能,在红色旅游的规划编制、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性贷款支持。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对红色旅游提供金融支持。引导各类企业、组织参与红色旅游的建设经营。

  (四)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规范管理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结合建党、建军、建国等重大纪念活动以及其他重要节假日,组织好红色旅游的系列宣传推广工作。2005年是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2006年是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精心准备,适时推出一批反映这些主题、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红色旅游产品。要精心组织编排适合旅游者需求的红色旅游线路,策划丰富多彩的红色旅游活动,营造健康浓郁的红色旅游氛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规定,对青少年参观游览提供便利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红色旅游作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课堂,共青团、工会和妇联要将红色旅游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将红色旅游与本单位文化建设相结合。铁路、民航和交通部门要指定具体措施,对中小学、大专院校组织学生开展红色旅游活动保证票源,在车票、机票和船票价格上给予优惠。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出台具体措施,鼓励旅行社开展红色旅游经营业务。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旅游教育培训体系,分级分类开展红色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旅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红色旅游培训教材。国家和各省区市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红色旅游管理人员、导游和讲解员的培训,编写和推广使用专门的红色旅游导游词和解说词。

  各地要加强红色旅游景区(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红色旅游的安全、质量、秩序和效益,防止以红色旅游的名义从事损害红色旅游形象的活动,保证红色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纲要》,研究指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

   201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是指导近五年红色旅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加快发展红色旅游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


4.导游基本知识
    (1)了解中国基本国情和国策,熟悉民族、外交、环保等政策;

中国现在的国情是:人口多、虽然经济总量很大,但是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世界上排名还很靠后,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工业的发展也很不平衡,基本上以加工业为主,高科技的产值占的比例很低,能耗高,污染严重,经济结果还有待进一步调整,总的来说,我国已经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跟大提高,但是还属于发展中国家。

我国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国情坚持50年不动摇!邓小平说的,到2049年,我国的国情就会改变

 国策有4条

1计划生育  2对外开放   3节约资源  4保护环境     政治老师说的绝对没错  楼上的观点不明确,还很啰嗦!!

基本国情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社会性质及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个意义: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这是从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阶段上对我国国情所作的总体性、根本性判断。

 

我国的具体国情  

      1.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

  2.科学技术水平,民族文化素质还不够高

  3.社会主义具体制度还不完善,我国社会主义仍然处于初级阶段

 

基本国策是国家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准则和保障,尤其我们国家,处在发展迅速时期,更应该加强国策的重要性,以便给广大民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来帮助国家整体发展和国家昌盛。七个实然标准下的基本国策(SEVEN basic STATE policies):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对外开放,节约资源(保护资源),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男女平等,水土保持。

中国民族民俗概况

一、 中国的民族
民族——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具有同共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务必记住)
我国现在有56个民族。我国现在有人口十二亿九千五百多万人,其中汉族人口最多,约有11。87亿多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91。6%。(以下务必记住)。
少数民族是:人口比汉族少的民族的泛称,我国共有少数民族55个。少数民族约有1。09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8。4%。依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和哈尼族,其中蒙古、回、藏、壮和维吾尔建立有民族自治区。(记住)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有:保安、塔塔尔、独龙、鄂伦春、赫哲和俄罗斯等六个民族。(务必记住)
我国少数民族的分布特点:大杂居、小聚居,交错聚居的格局。(务必记住)
我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已的族称,有自已本民族的语言,它们分属: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马业。波利尼西亚语系和印欧语系。我国汉藏语系的发源地。(务必记住)
(阅读)我国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分布地区却占全国总面积的50--60%。在分布上和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交错聚居的格局。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幅员辽阔,物产资源丰富,自然地环境复杂。纯朴勤劳的少数民族人民。世世代代在块土地上开垦耕耘,按照本民族的习惯和传统生活,保留了浓郁的民族特点。为创造和发展祖国的经济文化事业作出了贡献。
(阅读)我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已的族称,它包含有一定的意义和社会文化内容,反映了他们的经济和文化生活的特点。语言是我国各民族之间进行交际、交流思想的工具。我国50多个民族有自已本民族的语言,它们分属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马来。波利尼西亚语系和印欧语系。我国是汉藏语系的发源地,使用汉藏语系语言的人绝大部分在中国。汉语不仅是人口最多的汉族的共同语言,而且回族及大部分满族和畲族也使用汉语。由于各民族之间自古以来迁徙频繁,交错杂居,经济文化及语言上不断交流,所以各民族之间利用汉语作为共同语言的情况与日俱增。
二、中国的民俗
民俗——是创造于民间又传承于民间的具有世代相习的传承性事象,它以有规律的活动约束人们的行为和意识。(务必记住)
民俗的形成:与地理环境、经济、政治、民族、宗教及语言等诸因素关系密切。民俗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历史功能、教育功能和娱乐功能。
民俗的内容:主要有经济民俗(包括居住、服饰、饮食、生产、交通和交易等)、社会民俗(包括家族和亲族、乡里及都市社会、人生礼仪及岁时节日等)、精神民俗(包括信仰、迷信、巫术、宗教、禁忌、道德和礼仪等)、和游艺民俗(包括民间旅行、民间宗教、民间文学、民间文化娱乐、民间传统竞技和民间杂艺等)。
(阅读)中国民俗有着悠久的历史,它应中华民族的社会生活需要而产生,在中国独特的自然与文化环境中淀积,它的发生、发展及演变过程大致经历了史前、古代和近现代等三个历史阶段。由于经济的需要和文化的刺激,弘扬和开发传统民俗文化的活动也蓬勃发展起来,有许多民俗事象成为旅游产品的组成部分,例如,居住、服饰、饮食及岁时节日、宗教、礼仪和游艺民俗等,来自异地的游客都很感兴趣,其中,尤其是节日习俗,对游客的吸引力很大。
(阅读)我国具有民族特色的民间节日,大多可追溯久远,绝大多数是民间长期生活中约定俗成的,都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其最初的产生一般与生产、祭祀、宗教、习俗等多种因素相关,往往是民间感情、愿望和理想的载体。反映了我国的传统习惯、道德风貌、宗教观念和物质生活状况,是我国各族人民团结的象征与标志,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节日的内容日益丰富多彩,从而反映出古代人民社会生活习俗的延续与变异,以及生产力水平的改善。有些节日是某一个或一些民族的共同节日,而有些节日如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及重阳等传统节日,原为汉族及部分少数民族的共同节日,但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这些民俗的广泛传布,使我国绝大多数民族都过这些节日,从而它们几乎成为全中华民族的共同节日。
(一) 春节
汉族的传统节日有: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务必记住)
春节:俗称"新年",是中华民共同的最隆重的传统佳节。自汉武帝太初元年始,确定夏历(农历)以正月初一为"岁首"。(务必记住)因此称为新年,年节的日期由此固定下来,并一直延续两千多年至今。春节是除旧布新的日子,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前后有扫尘、剪窗花、挂年画、贴春联、办年货及放鞭炮、守岁、拜年等,多具生活情趣。
1、 挂年画
新年挂年画的习俗起源很早,为求喜庆吉祥;同时,相传神荼、郁垒是传说中的门神,唐代以前多以桃李符画门神贴于大门,用来驱灾避邪。2、贴春联五代时开始在桃符上用题诗或联语来代替门神称"门联"。明代以后,门联改名春联,且题写春联之俗更盛。
3、 守岁
除夕之夜,家家围炉团坐,通宵不寐,叙旧话新,迎接年,俗称守岁。
4、 拜年
新年期间,亲友相互庆贺送礼,旧称拜年。相传此俗源于远古,拜年之风至宋代已十分盛行。
5、 放鞭炮
春节放鞭炮,汉代已见记载,宋代更加普遍。宋代由于火药发明,改用"纸卷裹火药,燃之发声",声尤震惊,故称"爆仗"。年节更是民众娱乐狂欢的节日,各种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竞相开展:耍狮子、舞龙灯、扭秧歌、踩高跷、跑汉船及杂耍诸戏等,为新春佳节增添了浓郁的喜庆气氛。
(二)元宵节
元宵节:又名上元节,指正月十五,即农历新的一年里第一个月圆之意,古代称夜为"宵",故称"元宵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中的大节。因元宵节的主要节俗活动有施放花炮烟火、张灯、赏灯等,故称"灯节"。此外还有耍狮子、舞龙灯、猜灯谜、吃元宵等习俗。
1、 张灯
元宵节张灯习俗起源于汉代,在南北朝时蔚然成风。当时已有油灯、漆灯、燃香、点蜡等,灯明如昼,如有月色,灯月交辉,观灯则更具乐趣。
2、 猜灯谜
谜语在我国早已流行,秦汉时期已较普遍。宋代开始把谜语贴在花灯上,成为灯谜,让人猜测,增加节日的雅趣。
3、 吃元宵
元宵在南方多叫水团、汤团、成为民间重要节日食品与点心,今民间认为吃汤团有家人团圆、幸福吉利、新一年圆满顺遂之意。
(三)清明节
清明节:属我国二十四个节气之一,也是传统节日,节期在公历每年4月5日。约于春秋时期,在清明节前一、二天还有寒食节,至唐代,两节日益并在一起,清明节融合了寒食节、上已节的风俗,主要有禁火寒食、祭扫坟墓、踏青郊游、荡秋千、放风筝、打马球及插柳。
1、扫墓
扫墓拜祖:先秦已有,秦汉时多在寒食节进行。明清以来扫墓活动增多,不仅扫自已先祖的坟墓,且拜祭历代功臣,皇帝派大臣祭黄帝墓。今清明节则为革命烈士扫墓,举行纪念活动。
2、 荡秋千 :
秋千,古代叫千秋,意即揪着皮绳而迁移的娱乐活动。约始于春秋时期北方民族,传说汉武帝引进后廷,常作祈祷千秋之寿的祝愿活动,因此本名千秋,后世才称为秋千。
3、 打马球 :
古代清明节还举行打马球和踢足球等活动,称为蹴鞠。宫廷多由宫女踢球;军队也举行蹴鞠以此习武娱乐。
(四)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是夏季最重要的节日。因古代"端"与"初"同义,午与五同音,故称五月初五为端午。此外,端午节还有女儿节、诗人节、天中节、沐兰节、端阳节等名称。端午节的起源历来诸说并存,但认为端午起源于纪念屈原的说法影响广泛而深远,今之竞渡即源于此。端午节期间,民间有划龙舟、吃粽子、饮黄酒、采菖蒲等习俗。
1、 龙舟竞渡
龙舟竞渡主要在汩罗江,每年都举行竞渡仪式。人们抬龙舟到屈原庙朝祭,再下水竞渡。竞渡习俗在南方普遍。
2、 吃粽子
粽子古称粮、角黍、筒粽等,起源于古时投五花粽于汩罗江,是为了赶开蛟龙,唐宋以来,粽子是端午节时人们喜吃的节令食品。
3、 饮雄黄酒
雄黄又名鸡冠,是一种矿物,旧多作中药。民间谚语说"饮了雄黄酒,百病都远走。"饮雄黄酒庆贺端午,驱毒杀虫,有驱除邪恶之意。
4、 悬白艾
艾,又名医草、冰台、黄草。医家用灸百病,故曰灸草。插艾叶于门旁,以除毒气。春月采嫩叶作菜食之,治一切恶气,长服止冷痢。
(五)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这一天正是农历秋季正中,故名。民间俗称八月节,是一个象征团圆的传统佳节,也是我国仅次于春节的第二个大节。中秋节的起源与古代秋祀、拜月习俗有关,主要活动有祭拜月神、赏月、赏桂、观潮和吃月饼等习俗。
1、 赏月
早在汉晋时民间已有赏月之举,当时人们认为,秋天空气清爽,是赏月的佳节。
2、 吃月饼
月饼原为我国南方市民的点心食品,后流传全国。月饼原为祭奉月神的供品,吃月饼有团圆之意,亲友之间还以月饼相赠。

第二节 汉族
汉族:是我国人口最多、也是世界人口最多的民族。在中国辽阔的国土上,汉族人分布最广。(务必记住)
汉族的历史:可远溯到旧石器初期,有将近四千年的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是世界上文明发达最早的民族之一。(务必记住)
汉族的先民:是古代的华夏族,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华夏族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汉朝时,华夏族成为统一多民族国家中人口最多的民族,从汉代开始称为汉族,并沿袭至今。(务必记住)
汉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汉族的语言通称汉语,属汉藏语系,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最丰富的语言之一。汉语分为北方、吴、湘、赣、客家、闽北、闽南、粤等八大方言。现代汉语普通话以北方方言为基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务必记住)
(阅读)汉族自古对多种宗教信仰采取兼容并蓄的态度,天命崇拜和祖先崇拜是汉族的主要传统观念。道教是汉族历史上形成的宗教。汉代以后,佛教传入,一部分人开始信仰佛教。后来天主教、基督教等外来宗教又陆续传入中国,一些人开始分别信仰这些宗教。同时,几千年来,汉族提倡以仁为中心,重视伦理教育,由孔孟思想体系开成的儒家学说对汉族产生着深刻影响。
汉族传统民居的共同特点:都是坐北朝南,注重室内采光和保暧;以木梁承重,以砖、石、土砌护墙;以堂屋为中心,以雕梁画栋和装饰屋顶、檐口见长。(记住)居住在华北地区的汉族人:其住房多为砖木结构的平房,院落多为四合院式,以北京四合院最为典型。(记住)东北地区汉族人的传统住房:与华北地区基本相似,但其墙壁和屋顶都很厚实,主要是为了保暧。(记住)居住在陕北的汉族人:则根据黄土高原土层的特点挖窑洞作为住房。(记住)居住在南方的汉族:其传统住房以木结构为主。讲究飞檐重阁。(记住)因南方各地习俗和自然条件不同,在住房建筑布局上也有差异。如丘陵山地的楼房依山而建,江浙水乡则注重前街后河,福建的土楼庞大而美观,苏州的楼阁小巧而秀丽。
(阅读)汉族的服饰:比较复杂,从古到今,变化很大。古代服装有裙装、袍服、襦裤服等。到近现代,东西方多民族服饰文化相融合,汉族服饰开始改变。古代服装几乎被完全淘汰。代之而起的是:男子穿简化了的长衫和马褂,也有穿西式礼服,头戴呢帽或皮帽;城市男子穿中山装、戴呢帽。乡村居民穿对襟或大襟式的衣服。城市女子最初穿简化了的上衣下裙,以后流行穿改良的旗袍,也有的以连衣裙作礼服。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发展,无伦城乡,各行各业都流行起了穿西装、夹克、风衣、休闲服、运动衫、羽绒服等。特别是女青年的服装更是款式新颖多样,追逐着服装时尚的新潮流。
汉族人的主食以小麦、玉米、稻米、等为主,辅以蔬菜、豆制品和猪、牛、羊、肉及鸡、鸭、鱼肉等副食,茶和酒是传统饮料。(务心记住)以大米为主食的居民,习惯吃米饭、粥、米糕等各种不同食品。以小麦为主食的居民,习惯吃镘头、面条、饺子、包子、煎饼等。讲究并善于烹饪,是汉族的一大饮食特点。不同地区的汉族人民以炒、烧、煎、煮、蒸、烤和凉拌等烹饪方式,经过长期的实践,形成了不同的地方风味。汉族的粤、鲁、川、苏、闽、皖、湘、浙、等八大菜系,闻名于海内外,而且每一菜系都包括上百至数百种菜系。
汉族人普遍嗜好饮茉莉花茶、绿茶、红茶和乌龙茶,并有以茶代礼的风俗。此外,汉族有饮酒的习俗。(务必记住)

第三节 中国北方部分少数民族民俗
一、 满族:
主要分布在东北三省,以辽宁省为最多,其余散居于河北、内蒙古及北京、天津、上海等省、自治区和直辖区市。(记住)
(一)、 满族的语言和文字。
满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满文创制于十六世纪末,后因满族人大量入关,受环境影响,普遍开始习用汉语文。(记住)
满族的先世曾笃信萨满教,"萨满"为通古斯语,意为巫师。满族崇拜祖先,现在,也有部分满族人信仰佛教等其他宗教。
(阅读)满族民居的传统建筑形式:院落围以木障,院内有影壁,院中立"索罗杆",大门朝南。住房一般为西、中、东、三间西间设西、南、北三面炕,以西炕为尊,俗称"弯子炕",供有祖宗神位,西墙上有祖宗神板,中间堂屋为厨房。
满族的服饰:历史上男女都穿旗袍。满族男子戴圆顶帽,穿马蹄袖袍褂,喜在长袍外套马褂或坎肩,下穿套裤,脚穿船形双鼻皮条布鞋。满族女子梳京头或盘盘髻,戴耳环;身穿直领窄袖旗袍,右开大襟,钉扣绊、紧腰身、衣长至膝下,下摆两侧开衩,腰间挂长手帕,富有独特的魅力。
(二)、 满族人饮食:
以小米为主食、吃黄米干饭、黄米饽饽以及饭包,喜欢吃粘食。满族独有的风味食品是白片肉、血肠和猪肉酸菜炖粉条。过节时吃饺子,阴历除夕晚饭必吃手扒肉。最能代表团满族饮食文化的莫过于八大碗的"满洲席",这种宫廷佳宴流传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此外,满族有种类繁多的风味小吃和点心"萨其玛"就是其中著名的一种。(务必记住)满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莽势""空齐"中传统舞蹈,多在节庆的宴会上跳。"清音子弟书"是八旗子弟创作的一种配合鼓板、三弦演唱的新鼓词,是满族人民喜爱的一种曲艺形式。满族的传统体育项目有骑马、射箭和举重等。
满族:有尊祖敬老的习俗,以西为上,忌讳一般人坐西炕;不得杀狗肉,不吃狗肉;不得打喜雀和乌鸦;不得在索罗杆上拴牲畜(记住)
二、朝鲜族
(阅读)朝鲜族:分布在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主要聚居在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洲和长白朝鲜自治县。(务必记住)
朝鲜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与汉族交错居住的朝鲜族人通用汉语言文字。(记住)
朝鲜族的房屋:多为砖木结构的瓦房,屋顶四面斜坡,房屋朝南。屋内分成寝室、客房、厨房和仓库等。屋内盘平地炕,炕底有火道,进屋则脱鞋,席炕而坐。
朝鲜族传统的妇女服饰的特点:是短衣长裙,大多用丝绸缝制,色彩十分鲜艳。上衣斜襟无扣、以长带在胸前打结;长裙的腰间有细褶,脚穿船形布胶鞋。朝鲜族男子的传统服装是穿白色短上衣,深色坎肩,下穿裤腿宽大的长裤。朝鲜族:以大米为主食,传统风味食品以辣、酸、甜、为特色,其中最有名的是打糕、冷面、大酱汤、泡菜、辣椒和狗肉。(记住)
朝鲜族的节日:除春节、清明、端午、中秋节外,还有家庭的节日,如回甲(六十大寿)、及归婚(结婚六十周年纪念日)等。(记住)逢这两个喜庆日子,子女们要为老人举办家宴,身穿盛装的子女向老人敬酒祝福祝寿,并成情款待亲朋好友。
朝鲜族以能歌善舞著称于世。著名的民间舞蹈有农乐舞、长鼓舞、扇舞、顶水舞、剑舞及僧舞等。朝鲜族歌曲旋律流畅婉转欢快明朗,如《桔梗谣》、《诺多尔江边》。朝鲜族最有名的乐器是伽揶琴。(记住)
朝鲜族妇女喜爱的传统运动:是跳板和荡秋千,男子喜爱的运动是摔跤和踢足球。
朝鲜族人民注重礼节,尤其崇高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晚辈对长辈必须用敬言吃饭时长辈动筷后其余人才能就餐。晚辈和长辈同席时,晚辈不能当着长辈的面抽烟喝酒。老人外出,全家人都鞠躬礼送。婚丧和佳节时不杀狗,不吃狗肉。(记住)
三、 蒙古族
蒙古族的主要聚居在内蒙古自治区,其余部分分布在东北、西北地区。(务必记住)
蒙古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族语至今仍在使用传统的蒙古文。(务必记住)
蒙古族早期信仰萨满教,自17世纪初开始信奉藏传佛教。(务必记住)
蒙古族是中国北方古老的游牧民族,以畜牧业为主,兼营农业,在其漫长的发展进程中。创造出了历史、文学、医学、天文及地理等方面的大量珍贵典籍。其中《蒙古秘史》是中国最早用蒙古文写成的历史文献和文学巨著,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为世界著名文化遗产。蒙古族的口头文学以英雄史诗《江格尔》最为著名,是中国文学史上著名的英雄史诗之一。(务必记住)
蒙古包:是牧区蒙古族的传统住房,由细木杆编成网状圆形围壁和伞状顶架,以及圆顶天窗,外部围以厚羊毛毡,包内地上铺毡子和地毯。蒙古包易于装拆搬迁,很适合牧民的生活。农区多为砖木结构的平房。蒙古族:传统的服装是蒙古袍,束腰带,头戴皮帽,足蹬蒙古靴。蒙古袍为大襟长袍,身长宽大,右侧系纽扣,高领长袖,并在领口、袖口、边沿处镶以色彩鲜艳的花边。蒙古妇女的帽饰和首饰多镶珠宝和银饰,显得雍容华贵。
农区蒙古族人:以面食为主。用糜黍制做的炒米是常备的食品。(记住)
牧区蒙古族人:传统肉食有煮羊肉、手扒肉和烤全羊等;奶制品有黄油、奶皮子、酸奶和马奶酒等。(记住)
蒙古族主要的传统节日除过春节外,主要是"那达慕"蒙古语意为娱乐和游戏之意,起源于古代"祭敖包"的仪式,祭敖包是蒙古族最隆重的祭祀。"那达慕"大会上举行传统的摔跤、赛马、马术、射箭、赛骆驼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和歌舞表演。(记住)
蒙古族能歌善舞。蒙古民歌分为长调和短调,表达了草原儿女独有的深情。蒙古族传统的舞蹈有"马刀舞""筷子舞"等,表现了蒙古族人民淳朴、热情、粗犷的气质。"好来宝"是一种自拉自唱、即兴创作的表演艺术,在草原上流行很广。蒙古人的传统乐器是马头琴,表现力非常丰富。(记住)
蒙古族人民勤劳勇敢,淳朴善良。其风俗坦诚直率,尊敬长者,注重礼节,相互之间宽宏互让,友好相处。农区及城镇接待贵客中至亲要以酒菜礼待,席间还用哈达托酒盅向客敬酒。隆重迎送有敬献哈达的礼节,客人相见互相递鼻烟壶。蒙古族古昔有拜火的习俗,故平时禁止用刀接角火或在火旁拿斧子砍东西。(记住)
四、回族
(以下内容多阅读)回族:是中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甘肃、青海、河南省、河北、山东、云南、新疆等地,其余分布全国各地。(务必记住)
回族早期同时使用阿拉伯语、波斯语和汉语。后通用汉语,使用汉文;但在日常用语和宗教活动用语中夹杂着阿拉伯语或波斯语词汇。(记住)
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它也称为清真教,(记住)"清"的含义是清净、清洁、远离秽物及恶劣品行;"真"则真实、真理、真知"清真"一词准确概括了伊斯兰教的精髓,反映了回族的审美标准和价值取向。伊斯兰教与回族人的经济文化和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并由此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在回族的聚居区都建有清真寺,用于举行宗教活动,也是进行宗教教育、传播宗教知识的学校。
回族:服装大体与汉族相近。回族群众普遍戴白色或黑色无沿小帽,亦称礼拜帽,成为该民族服饰的标志(记住)。西北地区的回族男子外穿西式长大衣;妇女穿中长大衣,戴披肩"盖头",遮住两耳、脖子和头发,只将面孔露出。
回族的传统面食:是油香和馓子,肉食有烧羊肉、牛羊肉夹馍等蒙古族:传统的服装是蒙古袍,束腰带,头戴皮帽,足蹬蒙古靴。蒙古袍为大襟长袍,身长宽大,右侧系纽扣,高领长袖,并在领口、袖口、边沿处镶以色彩鲜艳的花边。蒙古妇女的帽饰和首饰多镶珠宝和银饰,显得雍容华贵。
农区蒙古族人:以面食为主。用糜黍制做的炒米是常备的食品。(记住)
根据《古兰经》规定,回族人只吃牛、羊、驼等反刍偶蹄食草动物的肉,食谷物的禽肉及带鳞的鱼。回族人喜爱喝茶,有八宝茶、红糖砖茶、白糖清茶等,因都讲究盛在盖碗里而被统称为"盖碗茶"。回族不吃马、驴、骡、狗肉,不吃动物的血和自死的动物。同时,他们一般不饮酒。回族讲究饮食卫,注意沐浴和洗涤。(记住)
回族的三大节日:是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也是信奉伊斯兰教的各族人民的盛大节日。(务必记住)
"花儿"是西北民歌的一种,广泛流行于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区群众中。回族群众也十分喜欢唱"花儿" (记住)。其旋律富于浓郁的乡土气息和生活情趣,花儿会是花儿歌手们竞赛与交流的聚会。
五、维吾尔族
(以下内容多阅读)维吾尔族: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小部分在湖南省桃源、常德等地。(务必记住)
维吾尔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务必记住)
维吾尔语:属阿尔泰语系突劂语族。(务必记住)
维吾尔族:信仰伊斯兰教,其经济、文化和生活均受伊斯兰教的深刻影响。(务必记住)
维吾尔族主要从事农业。新疆的"绿洲农业"以盛产粮棉和瓜果闻名于世,其中的哈密瓜、葡萄、香梨等驰名中外。(务必记住)
维吾尔族民居一般为土木结构的平顶方形平房,房顶开天窗,屋外有带护栏的廊子。屋内设壁炉用于做饭取暧,砌实心土炕,供起居坐卧。室内铺花毡,墙上挂壁毯,并且有壁橱用于放置日用物品。房屋内外装饰着各种纹饰和色彩,鲜艳夺目。维吾尔族人喜欢在院落中栽植花草和果树。
花帽、裕袢和连衣裙是维吾尔族人民的典型服装。维吾尔族男女老少喜欢戴称为"尕巴的小花帽"。维吾尔族男子喜欢穿的长袍称为"袷袢",右衽斜领、无扣宽袖、腰系长带。女子喜欢穿色彩鲜艳的宽袖连衣裙带外罩黑色对襟背心或西服上装,喜欢戴顶链、耳环等作装饰。(记住)
维吾尔族的饮食习惯以面食为主,喜欢吃牛、羊肉、家禽及鱼。最常吃的有馕、抓饭、拉面、清炖羊肉、包子和烤肉等;同时还多食瓜果及奶制品,喜欢喝奶茶和红茶。烤羊肉串以其独特的风味风行于中国各个地区,成为人们熟悉和喜爱小吃。(记住)
维吾尔族忌食:马、驴、骡、狗肉以及动的血和自死动物,尤其禁食猪肉。同时,他们一般不饮酒。(记住)
维吾尔族人民的传统节日:有肉孜节和库尔班节,也是伊斯兰教的节日。肉孜节即伊斯兰教的开斋节。(务记住)是日,维吾尔族男子要去清真寺会礼,人们互相登门拜访赠送礼品,还要举行刁羊、赛马、歌舞等娱乐活动。库尔班节即宰牲节,节期三天。节日清晨要去清真寺会礼,观看宰牲仪式并把宰的羊肉分送给清真寺或亲友,节日期间,人们举行盛大的歌舞和体育集会。
维吾尔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素有歌舞民族之称。维吾尔族的音乐舞蹈史诗《十二木卡姆》是维吾尔族民族传统艺术精华,带有古龟兹音乐的韵味,被誉为东方音乐的瑰宝。维吾尔族最富有特色的民间乐器有独它尔、热瓦甫及手鼓等。(务必记住)
维吾尔族在接人待物方面很讲礼貌,对长辈异常尊敬。维吾尔族讲究饮食卫生,注意沐浴和洗涤;对饮水水源的清洁异常讲究,禁止人们在水渠、河沟、水池等地洗衣、洗澡。(记住)

第四节 中国中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
一、 壮族
(以下内容多阅读)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壮族大部分聚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余分布在云南、广东、贵州及湖南等省。(务必记住)
壮族:有自已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傣语支,使用拉丁拼音文字。(务必记住)
壮族信仰多神,崇拜自然物和祖先,道教、佛教对壮族影响也很大。近代以来,有部分壮族人信仰基督教和天主教。(务必记住)
壮锦:是壮族妇女独创的传统纺织工艺品。壮锦与湘绣、蜀锦齐名,享誉海内外。(务必记住)
铜鼓:驰名中外的铜鼓约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为古代岭南及西南地区壮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先民珍贵文物,是中国青铜文化中的一株奇芭。铜鼓类型多,表面有浮雕花纹图案;在古代是传递信息、发布号令的重要工具,也是权力和财富的标志;迄今在广西发现和收藏的铜鼓达五百多面。
花山崖壁画:此外,在广西左江、明江地区连绵数百里的悬崖峭壁上,分布着80余处、1770余幅岩壁画,被统称为"花山崖壁画"。绘画为2000多年前壮族先民创作,有各种人物,动物,器物,这些岩壁画形成了极为珍贵的人文景观,世所罕见。(务必记住)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壮族人的传统民居有楼居、半楼居和地居建筑三种类型。楼居是干栏式木楼,分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面圈牲畜。房屋的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为卧室。后厅为生活区,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
壮族其民族服装款式多种多样,妇女头上包提花毛巾,喜戴银首饰;服装一般为蓝黑色,无领左衽、绣花滚边,腰间系绣花围腰,下身穿宽角裤。男子多穿对襟上衣,系腰带。
壮族的主食以大米和玉米为主,喜食糯米。节庆的饮食最能反映壮族饮食习惯的特色,三月三吃的五色饭色彩鲜艳,用于祭祖和待客。每逢春节和端午节,家家户户都要包"驼背粽"是节日馈赠的佳品。此外烤整猪、白斩鸡等也都是壮族用以待客的特色佳肴。
壮族的节日:除与汉族相同外,比较具有民族特点的是"中元节"、牛魂节和吃立节。中元节又称"鬼节"。是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日,是日,人们蒸五色糯米饭祭祖。(务必记住)
壮族是能歌善唱的民族,壮乡素有"歌海"之称,每逢农闲、节假日或婚丧嫁娶,壮族各地区都要举行群众性的对歌活动,壮族人称之为"歌圩"。尤其是每年三月初三举行歌圩的日子,要举行搭彩棚、摆歌台、唱山歌、抛秀球,碰红蛋、择佳偶及放花炮等活动。
二、土家族
土家族:聚居在湘、鄂、川、黔、渝毗连之地,主要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务必记住)
土家族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现多数人讲汉语。土家族无本族的文字,通用汉文。(务必记住)
土家族信仰多神,以祖先崇拜为主,佛教和道教对土家族也有一定影响。
"西兰卡普"是土家族著名的传统工艺,又称"土家织锦",其工艺独特,质地厚实,色彩斑澜。(务必记住)
西兰卡普、蜀锦、壮锦并称为三大名锦。(务必记住)
(以下内容多阅读)土家族:人多住干栏式的木屋,其中土家山乡的吊脚楼最具特色。吊脚楼的楼台腾空,楼上一般作"姑娘楼",是姑娘们活动场所。木屋中间的房间用来祭祖迎客;左右两间用壁板隔成前后两小间,后为卧室,前为伙房,为起居饮食之所。
现土家族服饰与汉族基本相同。传统的土家族女上装多为左开襟、肥袖短衣,滚花边二、三道,下装为镶边筒裤或八幅罗裙。喜欢在衣边、头巾上镶五彩刺绣,佩戴各色首饰。男子头缠2~3米长的青丝帕,穿对襟短衫。
土家族最欢吃糯米粑粑、火炕腊肉、糖馓(又称团馓)和油茶汤,喜饮酒。糯米粑粑即糯米蒸熟后压成的圆饼,经久不坏。土家族禁食狗肉。(务必记住)
土家族:最隆重的节日是社巴节和土家年。社巴节时男女老少唱起"摆手歌",跳起"摆手舞",祭祀祖先,祈祝新年。土家年俗称"赶年",即腊月二十九,比传统的春节提前一天进行。
土家族的文化艺术丰富多彩,其中以歌谣、摆手舞、史诗和山歌等最为著名。摆手舞是一种祈求幸福、酬报祖先的舞蹈,有显著的民族特点和浓厚的生活气息。傩戏是集戏剧、说唱、诗词、音乐、舞蹈为一体的综合表演艺术,源于土家族祭神还愿的仪式,与"梯玛跳神"、"毛古斯舞"等都是古老的傩文化现象。
三、黎族
黎族主要聚居在海南省中南部的琼中、白沙、乐东、三亚、通什等七县二市之内。(务必记住)
黎族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黎语支,无本民族文字,通用汉文。黎族的宗教信仰以祖先崇拜为主,也有自然崇拜,有些地区还保留着氏族图腾崇拜的痕迹。(务必记住)
(以下内容多阅读)黎族:的传统住房属干栏式建筑,因状似船只而得名"船形屋",有铺地形和高架形等形式。船形屋用木柱或竹子支撑离开地面,茅草屋顶呈半圆形船篷状,顶面开天窗。用竹片或藤条编成架空地板,下为畜圈。编竹抹泥墙或椰叶墙,屋的前后设门,门外有船头作晒台,室内间隔象船舱,内设火灶和睡床。现在黎族地区多数住室已为砖木结构的住房代替。
黎族男子留长发,结发于额前,头缠3米多的红头巾或黑头巾,喜戴串着铜钱的颈圈。上身穿对襟、无领无扣上衣,以红巾束腰;下身穿长及膝盖的前后两幅布。黎族妇女盛装时佩戴银项圈、珠项圈、银牌、银铃和手镯,穿圆领对襟无袖上衣,以白布、红布镶衣边,下穿绣各种色彩图案的筒裙。黎锦是黎族人最为著名的纺织工艺品,以其技术精巧细密、色彩艳丽富于特色而驰名天下,肯有很高的艺术审美价值。
黎族多数地区以稻米为主食,经常吃竹筒饭,喜欢自酿的米酒。嚼槟榔是黎族人的一种嗜好,槟榔是特客、定婚不可缺少的佳品。
黎族民间的传统节日:"三月三"。节日当天,各村寨都要举行祭祖仪式,青年男女盛装聚到一起,尽情游戏娱乐,以对歌的形式相邀族外的意中人,并相约来年"三月三"相会。此外,在节日或劳动间歇,黎族人还喜欢跳"竹竿舞"。

第五节 中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
一、苗族
苗族:主要居住于贵州、云南、湖南等省、其余分布在广西、四川及海南等地。(务必记住)
苗族:有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苗文为拉丁字母拼音文字,现通行汉语文。(务必记住)
苗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也有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
(以下内容多阅读)苗族:的刺绣、挑花、织锦、腊染和银饰素享盛名。(务必记住)刺绣有十余种,腊染历史悠久,技艺高超,古朴典雅。妇女的银饰品有银冠、银花、银雀与银蝴蝶等,精工细做,极富民族特色。苗族的房屋:有三开间平房或楼房,多为木结构。建筑在山区的吊脚楼,顺地势为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或堆放杂物。
苗族妇女的服装:有百多种样式,色彩艳丽,堪称中国民族服装之最。(务必记住)较有代表性的传统苗族"盛装",仅插在发髻上的头饰就有几十种。苗族妇女:上身一般穿窄袖大领的对襟短衣,下身穿百褶裙,盛装时佩戴多种银饰。便装时多在头上包头帕,上身穿大襟短衣,下着长裤,镶绣花边,系绣花围腰,再加少许精致银饰衬托。
苗族男子:头缠青色包头,穿青色对襟短衣或右衽长衫,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小腿裹绑腿。
苗族人主要以大米、小米、玉米等为主食,喜欢酸味,酸食有酸辣椒、酸腌菜、酸汤和酸汤鱼等。苗族还常以酒示敬,以酒传情,不同时间、地点,不同的对象,饮酒的礼俗也有所不同,如拦路酒、进门酒、双杯酒、交怀酒等,都体现了苗族人民丰富多彩的酒文化。
苗族的传统节日:有苗年、龙舟节、四月八、吃新节、芦笙节、花山节和清明节等,其中以过苗年最为隆重(记住)。苗年相当于汉族的春节,一般在秋后举行,节日清晨,人们用美味佳肴祭祖。盛装的青年男女跳起踩堂舞、踩鼓、跳芦笙、赛马、斗牛及"游方"等活动。龙舟节在每年农历五月下旬,人们云集江边,参加龙舟出发前的献祭活动。龙舟比赛时,岸上还举行对歌、跳芦笙舞等活动。
苗族人民能歌善舞。苗族的"飞歌"高亢嘹亮,极富感染力;舞蹈有芦笙舞、板凳舞、铜鼓舞等,以芦笙舞最为普遍。芦笙是流行于苗族地区的著名乐器。(记住)
二、藏族
藏族: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区,其余分布在青海、四川、甘肃及云南等地。(务必记住)
藏族:有自已的语言和文字。藏语属汉藏语族藏语支,藏文通行整个地区。(务必记住)
藏族大部分人信仰:藏传佛教。公元4世纪,佛教传入吐蕃,并与当地早期信仰的本教融汇,从而形成了藏传佛教。(务必记住)
藏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创造的灿烂文化,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有显著位置。成书于8世纪的医学巨著,《四部医典》是古代藏族人民智慧的结晶;举世闻名的,《甘珠尔》、《丹珠尔》是藏文大藏经的两大组成部分,堪称藏族文化的百科全书。《格萨尔王传》是中国著名史诗之一,也是世界上最长的英雄史诗。(务必记住)
(以下内容多阅读)藏族:以牧业为主,兼营农业。藏系绵羊、山羊、牦牛、褊牛是青藏高原特产。农业以种植生长期短、耐寒搞旱的青稞为主,也种植小麦等农作物。
藏族人的民居:多为土石结构的平房或二层楼。座北朝南,平顶厚墙,形如碉房,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楼房的上层住人,下层多作灶房、库房或畜圈。藏族牧民一般住半永久性的账房,用牦牛毛织成的黑色毡子覆盖,也叫黑帐房。有长方形或椭圆形,迁移方便,结实耐用。
藏族男女都蓄辫,喜戴各式首饰;妇女喜爱在胸前挂宝石、珊瑚、玻璃等饰品,并在胸前挂金银小盒,作护身符。藏族男女戴呢帽或细皮帽,皮帽上用金丝缎或金银丝带装饰,故称金花帽。(记住)
藏族男女的传统服装:是长袖短褂,外着无领无扣、宽体广袖的右衽长袍,在领、袖、襟镶绸边或皮边。男子束腰带,妇女在长袍右腋下钉铜、银等钮扣,已婚女多在腰间系一条彩色腰裙,称为"邦典"。
藏族人的饮食:主要是糌粑、肉食和奶制品等,肉食为风干的牛羊肉,饮料有酥油茶和青稞酒。藏族不吃奇蹄类兽肉,多不吃飞禽和鱼。(记住)
藏历年:是藏族人民隆的传统节日。节日期间人们互赠哈达,互道"扎西德勒"(吉祥如意),演唱藏戏,跳锅庄和弦子舞,还进行角力、投掷、拔河、赛马、射箭等活动。雪顿节(意为酸奶盛宴)是藏族传统节日之一,节期在藏历七月初,因活动内容以藏戏会演为主,故又称为"藏戏节"望果节,藏语意为"转地头"。(记住)在谷物将要成熟时举行,村民绕本村土地转圈游行,以祈丰年,是藏族人民预祝丰收节日。节日期间有赛马、射箭、藏戏、跳舞等,还进行丰盛的郊宴。
藏族人民能歌善舞。民间歌舞"谐"是一种以歌为主,歌舞结合的群体舞蹈,民间舞蹈还有"卓"、"热巴"、"锅庄"和"羌姆"等。(记住)
三、彝族
彝族:主要分布在云南、四川、贵州和广西等省区。(务必记住)
彝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彝族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彝族文字是一种音节文字。(务必记住)
彝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多神与祖先崇拜。部分地区彝族还受道教和佛教影响。(务必记住)
彝族的传统民居:多为土木结构的"土掌房",低矮无窗或一小窗,平台屋顶可以晾晒谷物。房屋内分正屋、里屋和外屋,时屋为居室;正屋设火塘,用三块石头支成"锅庄",是起居活动中心;外屋为库房或畜圈。
彝族传统服饰:古朴、独特、别具一格。凉山彝族成年男子左耳佩红、黄大耳珠,在头正中蓄一小撮长发,并编成小辫,再用头帕竖立包称为"天菩萨",是天神的代表,象征男性尊严不可侵犯。他们还喜欢用青布包头,在前额处扎出一长锥形结,俗称"英雄结",以示英武气概。男子穿黑色窄袖右斜襟上衣和宽裤脚长裤。妇女穿镶边或绣花上衣,下穿百褶裙,头上顶有瓦式布帕,喜爱戴耳环、串珠、银排花和手镯等。
最具特色的是彝族男女爱披羊毛披毡"擦耳瓦",形似斗篷,下缀长穗,既可御风寒,夜间可当被盖。
彝族的主食为玉米、荞麦、燕麦和土豆。彝族人喜欢吃"坨坨肉"、饮"转转酒";逢年过节,彝族人还会在家门口放一坛"秆秆酒",这些喝酒的风俗体现了彝族人民热情好客的民族性格。(记住)
彝族除过春节外,最主要的是过火把节。火把节是西南地区彝、白、布朗、纳西等族人民的传统节日,一般在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前后举行。(务必记住)过节时,家家户户门前都要竖一个火把,人们手执火把围绕住宅和田间游行,然后燃起篝火,唱歌跳舞,以祝丰收。同时还要举行赛马、斗牛、射箭摔跤、打秋千等。
彝族人民能歌善舞,民间流传着各种曲调,如爬山调、迎客调、娶亲调等等。彝族的乐器有葫芦笙、马布、巴乌、口弦、笛、铜鼓等。彝族的舞蹈"阿细跳月"、"锅庄舞"等,颇具特色。(记住)
四、白族
白族:大多数聚居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其余分布在云南省各地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和贵州省毕节地区等地。(务必记住)
白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多数人通晓汉语,通用汉文。(务必记住)
白族宗教信仰的显著特点是奉祀"本主"(村社神)及多神信仰,佛教盛行。(务必记住)
白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中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在天文、历法、气象、建筑、医学、舞蹈、雕刻、绘画等方面,都有许多发明创造和优秀作品。如《太和更漏中星表》、《洞天验方书》等,是白族学者记载和总结古代天文、医学方面宝贵经验的代表作。(务必记住)
白族古城大理:是中国历史名城之一。大理崇圣寺三塔、剑川石钟山石窟等佛教圣地及文化古迹,都凝结着白族人民的智慧与心血。(务必记住)
白族民居讲究以庭院组合建筑群,有"一正两耳"、"三方一照壁"或"四合五天井"等形式。还有两院相连的"六合同春",因楼上楼下有走廊相通,人们称这样的房舍为"走马转角楼"。(记住)房屋多数为两层小楼,门窗雕刻各种花鸟图案,照壁和门楼造型精美,为白族建筑的一大特色。
白族崇尚白色。大理男子喜穿白色对襟上衣,外套红色或黑色丝绒坎肩,右衽结纽处系"三须"或"五须"银饰品,腰系绣花短围裙;下着蓝色或白色宽裤,足登绣花"百节鞋";喜戴耳环、手镯等首饰。外出时,男女多戴"大理草帽"。(记住)
白族主食为稻米和小麦,食猪、牛、羊肉,喜食酸辣。白族人善于腌制火腿、腊肉、香肠、弓鱼、螺狮酱等风味菜肴;还有大米制作的饵丝,以及密饯、雕梅和苍山雪炖梅等。最负盛名的是宴席佳肴"砂锅鱼"乳扇是白族独特乳制品。此外,白族喜饮考茶,并配"三道茶"待客。
"三月街"又名"观音节"是白族的盛大节日和街期,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至二十日在大理城西的点苍山脚下举行。最初带有宗教活动色彩,如今成为民族体育文艺和物资交流大会。每年农历四月二十三日,大理白族群众要举行"绕三灵"活动,即朝拜金龟寺、圣源寺、崇圣寺。"白族调"是白族地区流传堪广的民间音乐,以三弦或唢呐伴奏,唱腔或委婉或高亢,十分动听。(记住)
五、纳西族
纳西族主要聚居在: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其余有少量分布在四川和西藏。(务必记住)
纳西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彝语支。早在公元七世纪,纳西族人民创造了象形表意藏文字"东巴文"和音节文字"哥巴文",但未普遍推广。被称为"活着的象形文字"的东巴文是目前世界上惟一保留完整的象形文字。由于同汉族的密切关系,纳西族通用汉语文。(记住)
纳西族:信仰东巴教和藏传佛教。(务必记住)
东巴教是一种原始多神教,因其祭司称"东巴"而得名。在长期的历史生活中,东巴教对纳西族人的生活、风俗和思想,精神等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以至形成一种独特的文化结构,即"东巴文化",它包括东巴经及与东巴法事有关的音乐、舞蹈、绘画、文字及受其影响的许多方面。著名的《创世纪》是描写纳西族先人开天辟地、与大自然搏斗及男女忠贞爱情的长篇史诗。用东巴文撰写的《东巴经》是纳西族的宗教经书(务必记住)。其历史可追朔到唐代,是古代内西族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对研究纳西族的文化、历史、宗教具有重要的价值。
纳西族的建筑、雕刻和绘画:融合纳西族、汉族与藏族三个民族的传统风格,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丽江古城从选址到建筑风格均融汇了汉、藏、白等多种民族的建筑艺术风格并有所创新。著名的丽江白沙"大宝积宫"、"琉璃殿"、"大定阁"等均系明代建筑。这些建筑物都保留着珍贵的壁画,具唐代道释画的风格。用形象文字写成的《东巴画谱》是罕见的艺术珍品,《神路图》堪称稀世瑰宝。(务必记住)
丽江纳西族的民居建筑:多为"三方一照壁"、四合五天井"格局的瓦房,宁蒗县永宁纳西族房屋多采用"四屋一院落"的格局,即由正房、经堂、双层楼房和畜厩等四座木结构建筑筑组成院落,正房主室是全家活动的中心。
丽江纳西族妇女身穿大褂,宽腰大袖,外加坎肩,腰系百褶围腰,披羊皮披肩,披肩上缀有刺绣精美的七星,肩两边缀日、月。象征"披星戴月",以示勤劳;下着长裤。宁蒗纳西族妇女着长可及墙的多褶、短上衣青布包头,配大银耳环。纳西族男装大体与汉族相同。
纳西族的特色食品:有一线琵琶肉和千层饼。纳西族的"三叠水"又称雪山宴)是招待贵宾的方式,因使用大碗、小碗、盘子三种不同高度的餐具而得名。(记住)
纳西族的传统节日:有尝新节、朝山节、三月会、火把节等,最具特色的要数棒棒会,又称老会(记住)。每当农历正月十五,纳西族人便聚集镇,晚上各家要吃元宵,到街上看歌舞表演。
纳西族民间文艺的一大特色:是融诗歌、音乐、舞蹈为一体。"喂热热"、"阿丽丽"、"京盘"、"纳西族古典舞蹈"等到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歌舞,在中内外享有盛名。相传产生于元代的大型乐曲《白沙细乐》(别时谢礼)被誉为最古老的交响乐,纳西人至今尚能演奏。(记住)
六、傣族
傣族:主要聚居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其余分布在云南各县市。(务必记住)
傣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傣文为传统的拼音文字。(务必记住)
傣族:信仰小乘佛教,部分保留着原始鬼神崇拜的残余。佛教在傣族人民中广泛传播,佛寺遍布,未成年男子均要入寺为僧,过一段僧侣生活,然后还俗回家。(记住)
傣族人居住的竹楼是一种干栏式建筑,建于平坝近水之地。竹楼近似方形,以数十根木柱或竹柱支撑,楼顶两面的坡度很大,用茅草排覆盖。悬空铺竹楼板,竹片围墙,既通风又透光。竹楼分两层,楼上住人,楼下或竹片围墙,既养牲畜、堆放什物。
傣族男子一般以白布或青布包头,上穿无领对襟或大襟小袖短衫,下穿长筒裤,文身习俗很普遍。
傣族妇女束发,上穿浅色紧身窄袖短衫,下穿花筒裙。
傣族人以大米为主食,最具特色的是竹筒饭,吃起来清香可口。喜欢酸辣味,如酸菜、酸笋、酸鱼等。傣族人嗜酒,喜嚼槟榔。(记住)
傣族的节日多与宗教有关,主要节日有泼水节、关门节和开门节等。泼水节即傣历新年,又称佛诞节、浴佛节或堆沙节,节期约于农历4月初清明节前后,是傣族最富民族特色的节日。(务必记住)节日凌晨,傣族人要到寺庙拜佛,妇女们用漂着鲜花的清水为佛洗尘。浴佛以后,彼此泼水嬉戏,相互祝愿;人们还举行赛龙舟、放高升、放孔明灯等传统娱乐活动和各种歌舞晚会。
傣族人民十分喜爱诗歌,叙事诗《召树屯与楠玛诺娜》、娥并与桑洛》等作品是中华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务必记住)
傣族舞蹈种类很多,动作及容主要模似当地常见的动物的活动,在此基础上加以人格化。孔雀舞既来源于孔雀优美动作的模仿,也来源于傣族美丽动人的传说。


    (2)掌握旅游资源知识:中国旅游资源的基本分类和区域特征;中国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概况及全国5A级景区的基本概况;

(1)旅游资源为中国十大资源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全国委员会出版的《中国资源》一书指出,中国有十大资源即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能源资源、气候资源、森林资源、草地资源、物种资源、海洋资源和旅游资源。报告认为,中国旅游资源在全球具有明显优势,有巨大吸引力。中国国土广袤,山川锦绣,历史悠久,民族众多,在漫长的历史中和辽阔的国土上,形成了无比丰厚的旅游资源,为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雄厚的潜力。

  (2)中国旅游资源四大特征

  ①多样性 中国是世界上旅游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资源种类繁多,类型多样,具备各种功能。中国拥有类型多样、富有美感性的、不同尺度的风景地貌景观,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从海平面以下155米处的吐鲁番盆地的艾丁湖底,到海拨8848.13米的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绝对高差达9003米。中国不仅有纬向地带性的多样气候带变化,还有鲜明的立体气候效应,尤其在横断山脉地区,即所谓“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中国不论南北东西都有繁花似锦的美景,不仅有类型多样的海滨、山地、高原、高纬度地区的避暑胜地,而且还有银装素裹的冰雪世界,以及避寒休闲度假胜地海南岛。多样的风景地貌和多功能的气候资源,为生物界提供了优越的生存栖息环境,使自然景观更加多姿多彩。

  不论是从旅游资源供给的角度还是从旅游消费的角度看,中国拥有世界旅游活动的各种资源和要素,可以开发成为适合现代旅游趋势的各种旅游产品。很少有像中国这样的国家具有如此多样和复杂的旅游资源系统,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的国土辽阔,地质复杂,气候多样,另一方面也与中国历史悠久、文明发达有关。资源种类的丰富度和多样性是中国旅游资源的一大重要特征。

  ②丰厚性中国旅游资源不仅种类多样,而且每种资源的积淀丰厚,拥有各种规模、年代、形态、规制、品类的资源特征。不论是古代建筑、古城遗址、帝都王陵、禅林道观、园林艺术、民俗风情,还是自然山水风景、海湖河流、山川原野,都多姿多彩,不可胜数,其资源之丰厚足以位于世界各国前列。以花岗岩山景为例,既有节理发育又经风雨剥蚀塑造的,以奇峰怪石、辟天摩地而著称的黄山;也有因断层发育使巨大花岗岩体突兀凌空,以险称绝的华山;还有因花岗岩主峰特性而导致球状分化,由其形成的造型奇异的各种小尺度的风景地貌散见各地。

  ③古老性 中国是古人类的发源地之一,也是世界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流传至今的宝贵遗产构成了极为珍贵的旅游资源,其中许多资源以历史久远、文化古老、底蕴深厚而著称。古老的华夏文明是中华民族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既有各兄弟民族文化融合的结晶,又吸取了世界各民族文化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发现的旧石器时代遗址数不胜数,遍及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云南开远小龙潭的古猿化石分属于森林古猿和腊玛古猿;云南禄丰石灰坝发现的古猿化石,据测定距今有800万年历史。在众多的古人类遗存中,以元谋人历史最早(距今170万年),周口店龙骨山的古人类遗物最丰富,龙潭洞猿人化石的一具头盖骨最完整。中国旅游资源的古老性还表现在,远在数千年之前,中国的先人就开发和发明了一系列的工艺艺术、宏大建筑,在世界文明史上留下了辉煌的一章。仰韶文化、半坡遗址、安阳殷墟、咸阳秦城、京杭运河、万里长城、秦兵马俑坑等,无不以古称胜。

  ④奇特性 中国拥有数不尽的特有旅游资源。在自然奇观方面,有一年一度的大理蝴蝶泉的蝴蝶盛会,洱源的万鸟朝山的鸟吊山奇景,能发出不同音符鸣叫的峨眉弹琴蛙,每届中秋的钱塘大潮,西藏高原上的周期性的水热爆炸泉,吉林松花江边的雾淞等。人文方面的奇景更是丰富多彩,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和铜车马被誉为世界第八奇迹,已建成的兵马俑博物馆每年吸引上百万游人。长沙马王堆汉墓的完整女尸和大量帛书,江陵凤凰山汉墓保存完好的男尸,满城陵山汉墓的金缕玉衣,丝绸之路上的楼兰古城和众多古迹,徐州的汉墓,这些墓葬地和出土文物珍品成了吸引旅游者回溯历史的最佳场所。

  敦煌莫高窟被公认为世界艺术宝库。雄踞凌云山,俯视三江的乐山大佛,坐像高71米,体宽28米,实属世界上最大的石像。


    (3)掌握旅游者知识:从性别、年龄、职业、心理、客源地、文化背景、组织形式、消费方式、旅游目的等角度对旅游者进行分类。

中国主要旅游客源国概况内容要点

1、中国主要客源国国名全称:
马来西亚,加拿大;
日本国,大韩民国;
泰王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澳大利亚联邦,俄罗斯联邦,美利坚合众国;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兰西共和国;
新加坡共和国,菲律宾共和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2、中国主要客源国国花(国树)名称:
日本:樱花
澳大利亚:金合
泰国:睡莲;
马来西亚:扶桑;
菲律宾、印尼:茉莉花;
韩国:木槿花;
德国:矢车菊;
英国、美国:玫瑰;
法国:香根鸢尾、欧洲白百合;
俄罗斯:葵花;
加拿大:枫树(国树);
3、中国主要客源程序国的主要民族名称
日本:大和族;
新加坡:华人(占77.7%)、马来人、印度人;
泰国:泰族(占40%)、老族(占35%)、华人(占10%);
马来西亚:马来族(约占60%)、华人(约占25.4%)、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约占7.6%)、伊班族、卡达山族等(占7%)。
菲律宾:马来族。
印度尼西亚:爪哇族占47%,巽他族、马都拉族;
韩国:韩族(朝鲜族)。
澳大利亚:95%为英国及其他欧洲移民后裔。
德国:德意志人。
英国: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威尔士人、北爱尔兰人。
俄罗斯:俄罗斯人。
美国:移民国家(白人占83%)
加拿大:移民国家。英裔居民(占42%),法裔居民(约占27%,主要聚集在魁北克省)。
4、中国主要客源国的主要语言:
日本:日语为官方语言。
新加坡:英语、华语、马来语、泰米尔语为官方语言,马来语为国语,英语为行政用语。
泰国:泰语为国语。
马来西亚:马来语为国语,通用英语和华语。
菲律宾:国语是以他加禄语为基础的菲律宾语,通用英语。
印度尼西亚:印尼语为官方语言。
韩国:韩国语。
澳大利亚:通用英语。
德国:德语。
英国:官方语言和通用语言为英语,威尔士北部用克尔特语,苏格兰西北高地及北爱尔兰通用盖尔语。
法国:官方语言为法语。
俄罗斯:俄语为联邦全境内国语(各共和国有权规定自己的国语,并可与俄语一起使用)。
美国:通用英语,南部许多人讲西班牙语。
加拿大:英语和法语同为官方语言。
5、中国主要客源国的主要宗教:
日本:神道教和佛教。
新加坡:华人、斯里兰卡人多信奉佛教;马来人和巴基斯坦人多信奉伊斯兰教;印度人信奉印度教。
泰国:90%以上人口信奉佛教(国教)。
马来西亚:伊斯兰教为国教。
菲律宾:约85%居民信奉天主教。
印度尼西亚:90%人口信奉伊斯兰教,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国家巴厘岛居民多信爷印度教。
韩国:基督教(天主教和新教)为韩国第一大教(教徒约900万);佛教徒近300万;儒教徒约127万;产生于韩国的教派有:天道教、大宗教、圆佛教等。
澳大利亚:98%人口信奉基督教。
德国:约三分之一人口信奉基督教新教;约三分之一人信奉天主教。
英国:居民多信奉基督教新教,主要教派有英格兰教教会(亦称英国国教圣公会)和苏格兰教会(亦称长老会)。
法国:79%的居民信奉天主教。
俄罗斯:主要宗教为东正教,其次为伊斯兰教。
美国:约57%居民信奉基督教新教,约28%居民信奉天文教。
加拿大:约47%居民信奉天主教,约41%居民信奉基督教新教。
6、中国主要客源国的首都:
日本:东京;
新加坡:新加坡市(别称星洲、叻埠);
泰国:曼谷;
马来西亚:吉隆坡;
菲律宾:马尼拉;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别称“椰城”);
韩国:汉城;
澳大利亚:堪培拉;
德国:柏林;
英国:伦敦;
俄罗斯:莫斯科;
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加拿大:渥太华;
7、中国主要客源国的货币名称:
日本:日元;
新加坡:新加坡元;
泰国:铢;
马来西亚:林吉特;
菲律宾:比索;
印度尼西亚:盾;
韩国:韩元;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元;
德国:德意志马克;
英国:英镑;
俄罗斯:法国法郎;
美国:卢布;
加拿大:加拿大元;
8、日本独特的文学艺术形式:
日本独特的诗歌形式有:和歌、俳句、川柳;
大和绘(富有日本民族风格的绘画);
浮世绘(庶民的绘画及版画);
歌舞伎(为反映宫廷及武士生活的历史剧目);
猿乐(日本古典滑稽剧);
田乐(为插秧祈祷丰收的讲事文艺);
书道(即书法);
茶道;
花道;
9、泰国独特的舞蹈艺术门类:
古典舞蹈:宫内舞(观赏者是国王和宫廷,典雅细腻,有严格的规范与程式);
宫外舞(以平民百姓为观众,较自由风趣);
民间舞蹈:丰收舞;
长甲舞(演员戴长指甲和穿古典服装表演);
蜡烛舞;
10、韩国的传统文艺形式:
戏剧:假面剧、歌剧(又称唱剧)、木偶剧、曲艺;
舞蹈:宫廷舞、民谷舞(乡土舞)、假面舞、仪式舞;
音乐:宫廷音乐{雅乐(儒教祭祀音乐)、唐乐(宫中宴庆音乐)、乡乐(地方特色音乐);
民间音乐(又称俗乐);
11、印尼巴厘岛的别称:
印尼巴厘岛居民以舞蹈著称于世界,被称为“舞之岛”。巴厘舞蹈扎根于印度教信仰,讲究手和指尖的动作,多在寺高前表演。
12、德国著名文学家及其代表作:
莱辛(杰出的剧作家):
歌德(诗人):小说《少年维物之烦恼》、诗歌《浮士德》;
席勒(诗人):戏剧《强盗》、戏剧《阴谋与爱情》;
海涅(诗人):
13、英国不同时期著名文学家及其代表作:
14世纪:著名作家:杰弗利.乔叟(为英国人文主义文学最早代表,“英国诗歌之父”)代表作为:短篇故事集《坎特伯雷故事集》;
文艺复兴时期:威廉.莎士比焉(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代表作为:戏剧《哈姆雷特》、戏剧《奥赛罗》、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
18世纪:笛福(被称为现代小说之祖);代表作为:小说《鲁滨逊漂流记》、小说《女混混》;
19世纪:拜伦(浪漫主义诗人)、狄更斯(批叛现实主义小说家)、萧伯纳(戏剧家兼评论家);
14、法国不同时期著名文学家及其代表作:
11-12世纪:著名作家:
代表作:《罗兰之歌》(是中世纪英雄史诗的代表作)
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文学):著名作家:弗朗索瓦.拉伯雷、蒙田(为欧洲近代散文的创始人);
代表作:小说《巨人传》《散文集》;
17世纪(古典主义文学):著名作家:皮埃尔.高乃依(剧作家)、让.拉辛(剧作家)、莫里哀(欧洲最杰出喜剧家之一)、拉封丹(寓言作家);
代表作:悲剧《熙德》工匠法国第一部古典主义悲剧)、悲剧《安德洛玛克》、悲剧《费德尔》、喜剧《伪君子》、喜剧《唐.璜》、《寓言诗》;
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文学时期,史称“光明世纪”):著名作家:伏尔泰、孟德斯鸠、狄德罗、卢梭;
代表作:
18世纪后期:著名作家:博马舍(法国18世纪后期最重要的剧作家)
代表作:戏剧《塞维尔的理发师》、戏剧《费加罗的婚礼》;
19世纪上半叶(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文学):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亚历山大.大仲马、司汤达、巴尔扎克、福楼拜、乔治.桑.
代表作:小说《悲惨世界》、小说《巴黎圣母院》、小说《三个火枪手》、小说《基度山伯爵》、小说《红与黑》、小说《人间喜剧》(90多部小说的部名称)、小说《包法利夫人》、小说《魔沼》;
19世纪后半叶(自然主义和象片主义文学):著名作家:爱米尔.左拉、阿匀丰斯.都德、莫泊桑、亚历山大.小仲马;
代表作:小说《卢贡.玛卡家族》、小说《小东西》、小说《磨坊书简》、小说《羊脂球》、小说《米隆老爹》、小说《漂亮的朋友》、小说《茶花女》;
20世纪:著名作家:马赛尔.普鲁斯特(“意识流小说”鼻祖之一)、安德烈.纪德(被称为“20世纪法国文学史中首屈一指的人物”)、罗曼.罗兰、罗歇.马丁.杜伽尔(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代表作:小说《追忆似水年华》(又译《寻找失去的时间》)、小说《背德者》、小说《伪币制造者》、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小说《蒂波一家》;
15、俄国不同时期著名文学家及其代表作:
19世纪(俄国文学的鼎盛时期):
著名作家:普希金(俄国浪漫主义诗歌的主要代表);代表作:诗歌《法甫盖尼.奥涅金》。
克雷洛夫:代表作:诗歌《黑桃皇后》。
奥斯特罗夫斯基(“俄罗斯戏剧之父”):代表作:戏剧《大雷雨》;
莱蒙托夫:
果戈里:
别林斯基:
赫尔岑:
勃罗留波夫:


著名作家:屠格涅夫:
车尔尼雪夫斯基:
沓克拉索夫:
列夫.托尔斯泰(俄国伟大的批叛现实主义作家):代表作:小说《战争与和平》、小说《安娜.卡列尼娜》;
契诃夫:


跨俄苏时期:
著名作家:高尔基(苏联社会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代表作:小说《童年》、小说《在人间》、小说《我的大学》;


16、美国不同时期著名文学家及其代表作: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
著名作家:纳撒尼尔.霍桑:代表作:小说《红字》
哈里特.比乇.斯托夫人: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
马克.吐温: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20世纪:
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代表作:小说《铁蹄》、小说《嘉丽妹妹》;
德莱赛:代表作:小说《珍妮姑娘》、小说《大街》、小说《巴比特》;
欧内斯特.海明威:代表作:小说《战地钟声》、小说《老人与海》;
阿历克斯.哈利:代表作:小说《根》;
托尼.莫里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位美国黑人作家):代表作:《所罗门之歌》、《宠儿》、《爵士乐》;
17、欧洲主要客源国的著名作曲家及其代表作:
德国:巴赫:
贝多芬:代表作:《英雄》(第三交响乐)、《命运》(第五交响乐)、《田园》(第六交响乐)、《合唱》(第九交响乐);
另还有:舒伯特、门德尔松、舒曼、勃拉姆斯等作曲爱;
法国:主要作曲家有:德彪西、柏辽兹;
俄罗斯:作曲家:柴可夫斯基(19世纪下半叶最伟大的俄罗斯音乐家);代表作有:歌剧《叶甫盖尼.奥涅金》、歌剧《黑桃皇后》、芭蕾舞曲《天鹅湖》、芭蕾舞曲《胡桃夹子》、交响幻想曲《罗密欧与朱丽叶》;
肖斯塔科维奇(其创作被誉为20世纪音乐高峰之一):代表作有:第一、第五、第七、第十一交响曲;
18、欧洲主要客源国的著名美术家及其代表作:
德国:丢勒(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美术家之一):代表作有:油画《四圣图》、木刻组画《启示录》、铜版画《骑士、死神、魔鬼》;
法国:主要美术家有:世界级绘画大师:马奈、莫纳、雷诺阿、高更、塞尚;和享誉世界的雕塑艺术家:乌东、罗丹;
俄罗斯:19世纪60年代以“巡回展览画派”为代表的批判现实主义画派:
伊.尼.克拉姆斯科伊:代表作为:《荒野中的基督》、《列夫.托尔斯泰》;
伊.叶.列宾:代表作为:《小白桦树林》、《弗拉基米尔大道》《金色的秋天》;
19、中国主要客源国的数字禁忌与偏好:
日本:数字禁忌与偏好:最忌讳数字“4”(与“死”同音),各种号码尽量避免用“4”开头或结尾。也忌讳数字 “9”、“6”和“13”。
韩国:数字禁忌与偏好:忌讳数字“4”,喜欢单数,不喜欢双数。
新加坡:数字禁忌与偏好:尤忌讳“7”,视数字“4”、“6”、“7”、“13”、“37”“69”为消极数字;
菲律宾:忌讳数字“13”,视13日星期五为不祥日子。
澳大利亚、德国、英国、法国、俄罗斯、美国、加拿大:忌讳数字“13”,视13日星期五为不祥日子,送花时,枝数和花朵数不能是13或双数。
20、中国主要客源程序国的颜色禁忌与偏好:
日本:颜色禁忌与偏好:最忌讳绿色(不祥之色)、不喜欢紫色(悲伤色调)、遇不幸事送礼,惯用黑色或灰色、日本人喜欢红色(象征吉祥)和黄色(视为阳光色),也喜欢红白相间或金银色相间的颜色。
泰国:忌用红色签名或刻字(写亡人姓名用红色),紫色、黑色服装为丧礼服装。
德国:尤其忌墨绿色(为纳粹军服色),不喜欢红色、红黑相间色及褐色,北方人喜用黑色、灰色;南方人则偏爱鲜明色彩。
英国:厌恶墨绿色,忌讳黑色(丧服颜色),不喜欢红色。
法国:厌恶墨绿色,忌讳黑色,偏爱蓝色(象征宁静、忠诚)、粉红色(表积极向上)等鲜明颜色。
俄罗斯:忌讳黑色(象征死亡),不喜爱红色。
美国:忌讳黑我色(象征死亡),不喜欢红色,偏爱白色(象征纯洁)、黄色(象征和谐)、蓝色(象征吉祥)等鲜明亮色彩。
加拿大:忌讳黑色(象征死亡),偏爱白色(象征纯洁)。
21、中国主要客源国的图案禁忌与偏好:
日本:讨厌狐、獾、金眼猫或银眼猫图案,忌讳荷花图案(用于祭奠)。常人不得使用菊花图案(皇家专用)。不喜欢淡黄色或白色的花卉和花卉图案。忌送夕阳风景国画,喜欢樱花、乌龟、仙鹤图案,也喜欢松竹梅图案。
新加坡:忌讳猪的图案(考虑到马来人的习俗);
印尼:忌讳带有猪、龟图案的物品,喜爱带蛇或茉莉花图案的商品。
澳大利亚:忌讳兔子图案(视为不吉利动物),喜爱袋鼠、琴鸟和金合欢花图案。
德国:禁用纳粹或其军团的符号图案,忌用蝙蝠图案(象征吸血鬼),忌用菊花、蔷薇图案(视为不吉)。
英国:忌用蝙蝠图案(象征吸血鬼)、黑猫图案(视为不祥之兆)、孔雀图案(视为淫鸟、祸鸟)、山羊图案(视为讨厌动物)、大象图案(象征愚蠢),忌用菊花图案(丧花)、百合花图案(象征死亡)。
法国:忌用蝙蝠图案、孔雀图案、仙鹤图案(象征蠢汉与淫妇),忌用菊花图案(丧花),也不喜欢桃和杜鹃花图案(视为不吉)。
俄罗斯:讨厌黑猫、兔子玩具或图案(视为不祥),喜爱马的图案(能驱邪)。
加拿大:忌讳百合花图案(丧花),喜爱枫叶图案(为国家和友谊的象征)。
美国:忌讳蝙蝠图案(吸血鬼)、黑猫图案(不吉),偏爱白色秃鹰图案(国鸟)和白猫图案(象征逢凶化吉)。
22、中国主要客源国的花卉禁忌与偏好:
日本:不喜欢淡黄色或白色的花卉。
印尼:偏爱茉莉花(视为纯洁和友谊象征)。
澳大利亚:忌送菊花、杜鹃花、石竹花和黄颜色的花。
德国:忌送菊花、玫瑰、蔷薇,鲜花不用纸包扎。
英国:忌送百合花、菊花和红玫瑰(象征爱情),鲜花不用纸包扎。
法国:忌送菊花、杜鹃花、红蔷薇(表爱情),红玫瑰(表爱情),鲜花不用纸包扎。
俄罗斯:忌送菊花、杜鹃花、石竹花和黄色的花。
23、中国主国客源国的其他禁忌与偏好:
新加坡:忌讳猪制品(考虑到马来人的习俗)。
印尼:忌讳猪制品和酒。
澳大利亚:忌讳兔子(视为不吉利动物)。
德国:忌讳核桃,不愿见到核桃(视为不祥),忌送太个人化物品(服装、化妆品等),礼品包装纸不用白色、黑色、棕色,也不用彩带系扎。
俄罗斯:打碎镜子预兆疾病或灾难,打翻盐瓶预兆家庭不和,打碎盘碟视为幸福、富贵,世忌用左手递物、进食、握手、抽签。
美国:送记讲究单数,打破镜子预兆大病、死亡,大街上走路忌啪啪作响(视骂娘)。
24、中国主要客源国的饮食禁忌,偏好与礼节:
日本:一般不吃肥肉和猪内脏,也有人不吃羊肉和鸭子,口味偏爱甜、酸和微辣味。对绍兴酒及茅台酒极感兴趣,忌讳客人吃饭一碗就够(象征无缘)。忌讳用餐时整理头发。
泰国:不喝热茶,忌食牛肉,海参,不喜欢酱油,不爱吃红烧菜肴,甜味菜,香蕉等,偏爱辛辣味。
新加坡、马来西亚:马来族多为穆斯林,不食猪肉,贝壳类食品,也不饮酒,忌用左手吃东西,传递物品。
印度尼西亚:居民多为穆斯林,不食猪肉,不饮酒,一般不喜欢吃带骨刺菜肴,口味喜辛辣酸甜味,忌用左手吃东西,传递物品。
韩国:一般不爱吃羊肉,肥猪肉和鸭子,厌恶香菜,厌油腻。熟菜中不喜欢放醋,也不爱吃放糖或花椒的菜肴。口味喜爱辣、香、蒜味。宴会礼仪较多。用餐要请长辈先吃。对主人头一二次敬菜要推让,第三次才接受。宴会主人则要坚持敬三次菜。他们喜欢相互斟酒、喝交杯酒。年轻人要先向老人和长辈斟酒。妇女要给男子斟酒,不给其他妇女斟酒。为人斟酒,要右手持酒瓶,左手托前臂受酒者应举起自己酒杯。拒喝别人的酒是不礼貌表现,如不胜酒力,可在杯中剩点酒。他们原谅喝醉酒的人。吃饭时不能把菜盘吃光(否则意味主人准备不足)。饭后喜欢唱歌,邀请唱歌时不应拒绝。
澳大利亚:一般不爱辣味,不吃海参。喜欢酸甜味。
德国:忌食核桃。不大吃鱼虾及海味,不爱吃油腻,过辣的菜肴,口味清淡,喜酸甜味,对餐具比较讲究。
英国:不愿吃带粘汗或过辣菜肴,不喜欢用味精调味,也不吃狗肉,口味偏重清淡,鲜嫩,焦香,喜爱酸甜,微辣味。讲究喝茶,尤其爱饮祁门红茶。宴会上应注意将主要女宾安排在第一首席上,斟酒也要先为女宾基。用餐时世忌碰撒盐瓶(视为朋友口角或断交预兆)。切忌刀叉碰响水杯(为不幸预兆)。受到款待后一定要写信表示感谢。
法国:不爱吃无鳞鱼,不爱过辣菜肴。对自助餐和鸡尾酒不以为然,口味偏爱酸甜,讲究农村肴的鲜嫩和质量。
俄罗斯:口味偏重咸、甜、酸、辣、油大。爱喝烈火性酒,且酒量很大。
美国:不爱吃蒜和过辣食品,不爱吃肥肉,清蒸菜肴和红烧菜肴。忌食动物内脏,不喜欢蛇一类异常食物,口味喜清淡,不腻,咸中带微甜,不喜欢在餐碟中剩食物。妇女有化妆习惯,故不愿用香巾擦脸。
加拿大:不喜欢过咸,过辣菜肴,不喜欢蒜味,酸辣味调料。忌食动物内脏和脚爪。忌食虾酱,鱼露,腐乳等怪味,腥味食品。口味偏清淡,喜甜味,特别喜爱烤制肉食,进餐时忌在盘里剩食物。妇女有化妆习惯,故不愿用香巾擦脸,加么蠓ㄒ峋用裣八缀头ü人相近?BR>25、中国主要客源国社交礼仪与禁忌:
日本:日本人的见面礼是脱帽鞠躬;日本成年人都有名片。首次见面应带足名片,循职位高低,资历深浅顺序与日本人交换名片。交换名片应行鞠躬礼并说客套话。接到名片应仔细读后再收藏。
与日本人相处,切忌有伤他们面子的言语和动作,他们不轻易流露自己感情,视恼怒和急躁的言行举止为粗野;交谈中不宜评论日本国内政治问题和男女平等等问题;与日本人合影,不可三人一起合影(视左右被人夹着为不幸预兆);日本人注重等级。如在公开场合送礼,必须每人一份,但礼品应有档次区别。收到礼品不当面打开。
新加坡、马来西亚:马来族多为穆斯林,忌用左手吃东西,传递物品。不可触摸别人头部,不可露出脚心或鞋底。
泰国:泰国人见面和分手时,习惯稍低头,行合十礼(对儿童,佣人,小贩,服务员,劳工等除外)。商人,知识分子也流行握手礼,但男女间不握手,除和尚外,任何人不能触摸别人头部;切忌左手服务或用左手吃东西;切忌折打对方肩膀;切忌拿东西从别人头上掠过;切忌用手指人(可用下巴指人);进门不能踩门槛;泰国家庭一般席地跪坐,不可盘足或两腿叉开,与泰国人交谈要回避政治、王室等话题,不要赞美别人婴儿(以免引起恶鬼注意),但可询部个人情况。公开批评也要讲究艺术。在社交聚会上,不要与已婚妇女谈话过久,以免冒犯其丈夫。切忌对佛教、佛像、寺庙和和尚有不敬言行。路遇和尚应主动让路,乘车应主动给和尚让座不得向和尚赠现金(触犯戒律)。
菲律宾:忌用左手递物品,吃东西;交谈时要回避菲国内政治纷争,菲近代史,宗教等话题,但他们喜爱打听私人和家庭善。他们认为对人提出异议是失礼行为,故有不同意见,不宜正央反驳。
菲律宾尊重老人,要先向长者问候,让座,不在老人面前抽烟,菲律宾人不强调守时,社交活动守时被认为过分热中,一般要迟到15-30分钟;他们喜欢宴会气氛轻松活跃,讨厌一本正经。宴会后常请客人唱歌,被请人不应拒绝,收到礼品不当面打开。
印度尼西亚:与人谈话或进房间时要摘掉墨镜;不能用左手接触别人身体,指点人或物,也不要用左手递送物品;忌用手碰别人头部;拒收别人礼品在当地被视为不礼貌,但受礼后不当面打开礼品;受伊斯兰教义影响,对乞丐不能嫌弃;与印尼人交谈要回避当地政治,社会主义,宗教等话题,但他们喜欢谈论自己家庭,喜欢打听个人情况。他们注重面子,有分歧时不宜公开辩论。
韩国:见面与分手时行鞠躬礼,男子也行握手礼,但女性一般不与男子握手;韩国受儒教影响较深,重男轻女:出门,上车时妇女让男子先行;聚会致辞以“先生们、女士们”开头;在宴会等社交场合,男女分开活动;
两人在过道交谈,应让第三者从两人中是通过;韩国人特别尊重长者:在长者面前抽烟要获允许;与长者谈话要摘去墨镜甚至一般眼镜;在正式场合不应叉腿坐。女子发笑时要掩嘴。进入住宅或韩式饭店时要换拖鞋。与韩国人交谈,应回避韩国内政治,与朝鲜关系,与日关系,男主人妻子等话题。但韩国人喜欢询部个人情况;韩国人授受物品均用双手。接受礼品不当面打开。不要用外国烟作礼品(持有蔌抽吸洋烟要罚款)。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人平等意识浓厚,交往时应注意一视同仁,不要厚此薄彼。乘出租车必须有一人与司机并排坐,以示尊重;他们讲究约会守时;他们崇尚自信,自强,交谈时不宜对其国内事务发表议论,也不要说“自谦”的客套话;不可竖大拇指表示赞扬(在当地视为下流动作);切忌对人眨眼。
德国:德国人纪委严明,讲究守时,讲究工作效率,重诺言,重认真履行契约(合同,日程,计划等)。任何安排的变动必须事先通知对方,进行协商。德国人特别爱整洁干净,注重衣着,对旅游地环保质量也要求很严。与德国交谈,不要打听个人私事,回避德国统一后的国内政治问题。他们不爱听恭维话。忌讳四人交叉式谈话。忌讳在公共场合窃窃私语。
英国:英国人崇尚彬彬有礼,举止得当的绅士淑女风度。尤其重女士优先原则。他们感情不外露,视夸夸其谈,指手划脚,烦躁发火等为缺乏教养;英国人遵守纪律,在公共场合有排队习惯。等候载人电梯,都在右边排队。他们重契约,排日程要求准确,旅游活动中应昼避免日程的突然变动。公务约会赴约要准时,可迟到几分钟,但不能提前。社交活动最好迟到片刻。英国人见面相互握手,道安,但男女间切忌拥抱。英国人比较内向,寡言,与人交往初期比较矜持。交谈时,双方距离不要太近。忌讳打听个人么事,要回避北爱尔兰问题,君主制,王室等政治色彩较浓的话题。英国人不喜欢被统称为“english”(英格兰人),可将他们称为“british"(不列颠人)。
法国:法国人重视“女士优先”原则,以“殷勤的法国人”著称;对穿戴极为讲究;他们纪律性较差,约会经常迟到,但不容忍外国人迟到;法国人厌恶用英语交谈。他们与人交往热情,喜欢高谈阔论,喜欢轻松友好的交际气氛,喜欢在咖啡馆聚会他们讲话直率,好许诺,少兑现。对法国人不能过分谦虚(视为虚伪)。交谈时,忌打听个人私事,因历史原因,法国人与英国人互有成见,在接待活动中要避免让他们呆在一起。
俄罗斯:俄罗斯人见面礼是拥抱,亲吻或握手;他们十分尊重妇女,在各方面体现女士优先原则;十分注重仪表,天热也不轻易脱下外衣,他们习惯守时,约会切忌迟到,与俄罗斯人交谈,不宜打听个人么事,应回避俄国内政治,经济民族,宗教,独联体国家关系等话题。
美国:美国人见面与分手时行握手礼。不论男士,女士都应主动向阳花对方伸手(等到女士先向男士伸手的习俗在美方已过时);美国人平时穿着随便,但不可露出衬裤,衬裙,女士穿短裤,短裙;不能用高跟鞋。正式社交场合必须按请柬要求着装;业务交往讲究守时,但社交活动往往迟到;盛行女士优先原则;与美国人交谈,忌过分谦虚和客套(视为虚伪),忌距离太近,忌打听个人么事,忌称呼长者加“老”字(为负面价值),忌说别人“白”、“胖”(美国流行“富瘦黑,究白胖”的价值观);
加拿大:加拿大人许多习惯与美国相同,但衣着、待人接物均比较正统,也比较守时;与他们交谈,忌打听个人私事;忌将加拿大与美国比较,尤忌拿美国优越方面与加比较;忌谈魁北克独立运动问题,忌谈加的英语区和法语区部题;忌称人“老”、“白”、“胖”(均为负面价值),年长者被称为“高龄公民”,“养老院”称为“保育院”;在人家里作客,忌谈悲伤之事;忌谈死亡,事帮之类话题;不能吹口哨;不能在楼梯下面走;忌打碎玻璃制品;忌把盐弄撒。
26、中国主要客源国的标志性建筑物或景点:
富士山——日本第一高峰,世界著名火山及风景游览区。日本人民视其为圣山,为日本象征。
悉尼歌剧院——位于澳大利亚悉尼。世界公认为20世纪最美建筑物之一。为悉尼和澳大利亚的标志。
威斯敏特宫大本钟——位于英国伦敦。为伦敦和英国标志。其报进原前奏音乐世界闻名。
埃菲尔铁塔——位于法国巴黎。为巴黎和法国的象征。
克里姆林宫斯克钟楼——位于新加坡新加坡河河口。为新加坡的象征。
27、中国主要客源国享有“世界之最”地位的景点名称及其地位:
泰国:鳄鱼园;是世界最大的鳄全饲养场。
印度尼西亚:茂物植物园;是世界最大的热带植物园。
澳大利亚:大堡礁;世界最大的珊瑚礁群。
印度尼西亚:婆罗浮屠佛塔;世界最大佛塔。与中国万里长城,埃及金字塔,柬埔寨吴哥窟并称为东方四大奇迹。
英国:威斯敏斯特宫(伦敦);是世界最大的哥特式建筑群。
法国:卢浮宫(巴黎);世界最大的美术博物馆。
美国:黄石国家公园;世界建立最早的国家公园。
28、欧洲客源国一些著名古建园林在建筑艺术史上占有的重要地位。
(德国)特里尔古城——这座古罗马城市始建于公元1世纪,存有大量古罗马文明的遗迹,有“北方罗马”之称。
(德国)亚琛大教堂——初建于796年,为查理曼大帝宫廷教堂,为中世纪加洛林式建筑艺术杰作。该教堂形制曾为欧洲许多国家模仿。
(法国)巴黎圣母院——始建于1163年。是欧洲早期哥特式建筑与雕刻的主要代表。对后来欧美哥特式建筑有重大影响。
(德国)科隆大教堂——始建于1248年,1880年竣工,历时632年。是世界最大,最高的教堂之一。为中世纪哥特式建筑群。
(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宫——又称英国国会大厦。是英国浪漫主义(歌特复兴式)建筑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最大的哥特式建筑群。
(法国)凡尔赛宫——是建于路易十四、十五时期的皇家宫殿,占地100公顷。为欧洲古典主义园林艺术代表。对十七,十八世纪欧洲建筑产生了决定性影响。
(加拿大)魁北京古城区——是北美堡垒式殖民城市的完美典型。
29、堪称日本民族建筑精华、“日本之美”代表的日本皇室外行宫的名称及位置:
桂离宫。位于京都市东此。
30、日本唐招提土产东大寺与中国唐代高僧鉴真和尚的关系:
位于奈良市的唐招提寺,由唐代高僧鉴真和尚创建,为日本佛教律宗总本山。寺内开山堂供奉鉴真的干漆夹像。系在他圆寂前仿其景像塑造。
位于奈良市的东大寺是日本佛教华严宗总寺院落。寺内的戒坛院落系为鉴真大师传戒而建。
31、泰国最负盛名的海滨旅游胜地:
帕提雅。
32、泰国的三大国宝及其在曼谷供奉地:
玉佛寺——翡翠玉佛
卧佛寺——金箔包裹的卧佛(长46米)
金佛寺——金佛(高3米,重5吨半)
33、与中国有血缘关系的泰国国王及供奉其坐像的皇家寺庙名称:
郑王是华侨后裔,他于1768年驱逐侵占泰国的缅甸军队,复兴了泰国。曼谷的皇家寺庙郑王庙供奉其坐像。
34、东南亚地区最大的清真寺:
马来西亚的国家清真寺。
35、马来西亚印度教圣地:
黑风洞。
36、马来西亚最古老中国庙宇的名称和位置:
青云亭。位于马六甲市。
37、马来西亚著名景点三宝山和印尼三宝庙的名称起源:
三宝山位于马六甲市郊,1406年三宝太监郑和下“西洋”时曾驻扎于此山,山麓又有为纪念郑和而建的三宝庙,故名。三宝山是中国境外最大华人墓地。
印尼三宝庙位于港口城市三宝垄市,为供奉明朝太监郑和的中国式祠庙。传郑和出使西洋时,曾在此登岸。
38、印度尼西亚巴西厘岛享誉世界的独物旅游资源:
岛上风景如画,名胜古迹众多,有“诗之岛”之称。居民大多数信奉印度教,庙宇成千上万,故又称“千庙之岛”。巴厘舞蹈及手工艺品在世界艺术史上享有独特地位。
39、韩国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三座建于新罗王朝时期的佛寺名称及其地位:石窟庵——有佛教石像数十尊,为新罗文化的代表作。
佛国寺——被誉为韩国最精美的佛寺。
海印寺——内藏高丽大藏经板8万余块,是世界佛教的宝贵文献。
40、韩国的“珍岛分海奇观”:
珍岛位于朝鲜半岛西南端海中。每年4月26日下午4点,那里海水会自然分开,露出一条长3公里的平坦大道,游客可步行登岛。6时10分左右海水又合拢。
41、英国王宫的名称:
白金汉宫。
42、英国珍宝馆所在建筑群的名称:
伦敦塔(是英国罗曼式城堡建筑群)。
43、英国伦敦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西敏寺)有“荣誉的宝塔尖”之称的原因:
历代国王在这里举行加冕典礼,王室成员在此举行婚礼。
它又是国葬墓地,有20多位国王和许多著名文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安葬在这里(如莎士比亚、狄更斯、达尔文、牛顿、丘吉尔等等),故英国人视西敏寺为“荣誉的宝塔尖”。
44、英国的“长城”的名称及其建筑年代:
汉德里安防御墙。系公元122年遵照古罗马帝国皇帝汉德里安旨意建造。


台、港、澳地区概况—内容

1、我国的第一大岛:
台湾岛是我国第一大岛。
2、台湾汉族的祖籍和方言概况:
台湾汉族大多数是福建、广东两省的移民。福建移民约占八成左右,祖籍以泉州、漳州两地居多,所说方言为闽南话。广东移民,祖籍以梅县、潮州两地客家人居多,所说方言为客家话。
6、台湾著名景点:
日月潭:位于南投县阿里山风景区;是台湾最大的天然湖,有台湾“天池”这称,被誉为台湾八景中最佳的一景。
阳明山:位于台北市郊;是台湾最大、景色最美的郊野公园,尤以春天怒放的樱花闻名全岛。
北投温泉风景区:位于台北市。号称“温泉之乡”,是中国最大的温泉区。北投三大景观是:梵刹钟声、北投夜色、磺泉玉雾;
台北故宫博物院:位于台北市;收藏历代文物精品60余万件。
安平古堡和赤嵌楼:位于台南市;郑成功承天府署旧址,属台湾省一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清水断崖:位于东海岸,号称世界第二大断崖,绵亘21公里。
太鲁幽峡:位于东海岸,为奇冠天下的20公里长大理石峡谷。
7、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地理上的组成部分;
香港岛、九龙、新界。
8、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花:
紫荆
9、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紫荆花红旗)的象征意义:
红旗——代表祖国
白色紫荆花——代表香港
紫荆花红旗——寓意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并将在祖国怀抱中兴旺发达。
花蕊上的五星——象征香港同胞热爱祖国。
花、旗分别采用红、白不同颜色——象征“一国两制”;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主要方针:
“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11、香港特区最重要的权力机构:
行政长官——政府: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各局、处、署等;
立法会(立法机关);
司法机关: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
12、香港在国际上的经济地位(亚太地区的四个中心):
亚太地区的国际航运中心:香港维多利亚港与美国旧金山、巴西里约热内卢并列为世界三大天然良港;港内的葵涌货柜码头是世界最大的集装箱码头香港有世界最大的独立船东总部;
亚太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是仅次于纽约、伦敦的国际金融中心。
亚太地区的国际贸易中心:贸易规模已跻身全球八强。
亚太地区的国际航空中心:货运量、客运量均位居世界前列。
13、香港经济发展的四大支柱产业:
金融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和制造业;
14、香港人相约饮茶、宴请时的礼仪与禁忌:
相约饮茶时常互相斟茶。
宴请时,客人要待主人说“起筷”才开始进食。
手肘不能横抬,不能枕桌。
不能“飞象过河”(取碟子中远处菜)。
不能“美人照镜”(将碟子取起倒菜)。
喝汤不要出声。
餐毕碗中不要留食。
喝酒吃菜时,不宜手不离筷。
上鱼时鱼头要对着客人方向。
吃鱼时不要翻转鱼身(寓“翻船”之意)。
15、香港人送礼的禁忌:
忌送时钟(送终);
忌送书籍(输);
忌送毯子(压财);
16、俯览香港全貌的最佳地点:
太平山(港岛最高点)。
17、世界上最先进、香港最大的赛马场:
沙田赛马场;
18、香港天坛大佛:
位于宝莲寺外,总高34米,是世界第二大露天铜佛像,仅次于无锡灵山大佛。
19、香港黄大仙祠及黄大仙来历:
香港黄大仙祠为浙江金华黄大仙祖庙的分庙。黄大仙在香港民间为第一大神,故该庙香火极盛。
传黄大仙为道教葛洪弟子、地行仙黄野人,肉身常在人间,度化众人。
20、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地理上的组成部分:
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
21、澳门经济长期以来的主要产业:
以博彩业(赌业)为主。澳门博彩业有悠久历史,20世纪初开始兴盛,成为世界著名的赌城之一,有“东方蒙特卡洛”之称。
22、澳门的标志性建筑及其历史和名称由来:
大三巴牌坊。原为圣保罗大教堂,始建于1602年,由逃亡来澳的日本天主教徒建造。后毁于大火,仅存石阶及教堂巴洛克式正立面,成为现今“牌坊”模样。“三巴”系“圣保罗”的讹音。
23、澳门的葡文名称“macau"一词的由来:
建于1488年的妈祖阁,是澳门最古老的庙宇,供奉天后妈祖。
“macau”一词即源于此庙粤语的俗称“妈阁”。
24、俯览澳门全景的最佳地点:
西望洋山山顶。
25、中美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望夏条约》的签署地:
澳门的观音堂(普济禅院)。


    (4)熟悉历史上及当代有代表性的文学艺术家及代表作;掌握国家和地方著名景区景点的旅游诗词、楹联、游记、刻石等知识。

中国的自然旅游景观

(概念)自然景观——是自然界六大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共同构成的自然综合体,基本上是天然赋存的。(务必记住)由于地理纬度、海陆分布和地形等地带性和非地带性原因的影响,不同地区不仅存在着各单一要素之间的差异。也正是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才构成了千姿百态的大千世界,并唤起了人们了解大自然的好奇心,产生旅游的欲望。
自然景观被称为旅游的第一环境,是激发人类旅游的最早的、也是最持久的因素。(务必记住)
(阅读)中国辽阔的地域、特殊的地理位置、西高东低的地势、占地达2/3的纵横交错的山地地貌网状框架结构、西北干旱、西南高寒、中东部典型的季风环流的气候结构,使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形成类型齐全、数量丰富、北雄南秀特色鲜明的自然景观。特别是在南、北纬30度与回归线之间的世界荒漠带上,惟有中国的大地上东是葱绿秀美的江南丘陵山地,西是号称世界屋脊的雪域高原,在东西间相对高差悬殊的过渡地带上,形成了完整的南亚热带山地垂直景观结构,世人向往的香格里拉就在于此。中国丰富多样的自然景观为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第一节 地质景观
地质景观——即有观赏价值和感受价值的地质构造运动过程和构造运动遗留下来的痕迹。
它展示着巨大的地球内应力对地表形态的塑造、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记载着地壳运动曾给人类造成的毁灭性的灾难,同时也启示着人类如何预防地壳运动对人类的威胁,以及面临威胁应采取的自救措施。
一、 构造运动景观
观赏火山喷发、探险休眠的火山口、模拟地震发生的情景已成为当今世界旅游的新行业。
目前全球共有活火山1500多座,主要分布在地壳板块的边缘地带。(务必记住)美国的夏威夷火山和菲律宾的皮纳图博火山都是观赏火山喷发、探险休眠火山口的胜地。日本是多地震国家,为普及有关地震的知识已建起地震旅
游点。在那里旅游者不仅可以参观地震遗迹、了解地震知识,还可以在动感电影厅内,一边观看地震影片,一边感受模拟的地震发生的情景。
二、 构造运动痕迹景观
(阅读)构造运动痕迹景观保留最多的是在悬崖峭壁上。其中包括水平应力造成地地层褶皱断面;岩浆侵入构成的不同规模、不同造型的如天然岩画般的侵入岩脉断面;垂直应力下的沉积地层和地层中的动植物化石。(美国的科罗拉多大峡谷保留着最完整的地层结构和最丰富的动植物化石,享有活的地质博物馆的美誉)其次:还有暴露于地表的大规模的木化石(学名叫硅化木)群,如新疆准葛尔东部将军戈壁上的木化石群。北京延庆新碴子村的形成于一亿三千万年前的木化石群。第三:是地动灾害遗迹,如唐山地震留下的地裂沟壑,海南岛北部沿海因1605年7月13日的地震而沉入琼州海峡的72个村庄,以及意大利在火山灰中挖掘来的庞贝古城等。

第二节 地貌景观
地球表面五种常态地貌包括:平原、盆地、高原、丘陵和山地。(记住)
(阅读)平原、盆地、高原是人类聚落的主要分布地,人类长期的生产活动不同程度地改变了那里的原始生态景观。山地和丘陵不适宜人类聚居,也不适宜传统经济的开展,因而受人类影响较少,较多地保留了原始的生态环境,这在客观上为现代人旅游提供了很好的条件:较高的海拔、茂密的植被使得山地的空气精淅,负氧离子浓度高,有利于人体健康;登山不仅健身、康体,更有益于锻炼人的精神与意志;不同岩性的山石、山体在内外应力的作用下形成的或是雄伟、或是险峻、或是造型栩栩如生的奇特景致,清幽的山谷和习习的凉风,这一切能给人们全方位的美的享受。因此,山地在五种常态地貌中最受旅游者青睐,是旅游度假回归自然的最佳去处。
一、 健身康体型山地
利用山地的高度与坡度开展徒步登山探险和滑雪运动是传统的旅游项目,目前在传统项目的基础上,又开发出骑车登山、滑草、旱地滑道、蹦极、攀岩、速降等新型的的旅游活动项目。
(阅读)
(一)登山探险胜地--高山和极高山
登山探险:是徒步登山运动中专业性较强的运动,多与科学考察相伴随。登山探险胜地均在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和5000米以上的极高山上进行。这些山地多险峻峭拔,终年冰雪覆盖,山区天气变化不定,空气中严重缺氧。这样恶劣的条件有益于锻炼人的意志与毅力、考验人的体力。因此,高山和极高山是登山探险和科学考察旅游的胜地。
世界著名的极高山多数在中国境内: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及其周边地区,其次分布在新疆地区。中国不仅多山,而且多高山。世界著名的极高山多数在中国境内,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及周边地区,其次分布在新疆地区。自1980年首批开放:西藏的珠穆朗玛峰、希夏邦马峰,四川的贡嘎山,新疆的慕士塔格山、公格尔山、公格九别峰、博格达峰,青海的阿尼马卿峰等八座山峰以来。1992年增加至36座,迎接着国内外的旅游者。(务必记住)
(二)健身、娱乐胜地--中低山地
(阅读)与欧美各国一样,中国也素有民众登高活动的传统,清明踏青,九九重阳登高,人们纷纷走出家门,到附近山地领略大自然的风光。无论是外国还是中国,群众性的登山活动一般多在海拔2000米以下的、风景优美的中低山地开展。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美国发起的骑自行车登山旅游的活动迅速在欧洲、日本等地掀起热潮,随之产生的山地车可以在中低山地的缓坡和斜坡上自如行驶。80年代末期,来自美国的骑车登山旅游者登上了八达岭长城。
近20多年来,在中低纬缺雪的国家和地区,利用山地景观结合必要的设施与器具,开展了两项新兴的娱乐体育活动--滑草和旱地滑道。同时利用山地的陡崖、或结合平伸出的钢臂、斜拉的钢索,开展攀岩、蹦极和速降运动。这些极富刺激与挑战的娱乐体育活动深受青少年和旅游者的欢迎。
二、 观光旅游型山地
(阅读)中低山地不仅是开展多种健康娱乐运动的场所,而且也多是观光旅游胜地。由于其较为原始的自然景观、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奇特的山石造型,以及接近人类聚落的区域位置,长期以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使之无论在自然景观方面,还是人文景观方面,可供观赏的内容都比较丰富。在迄今确定的三批共119处"中国重点风景名胜区"中,仅以山地风光为主的就占50%以上,其中绝大部分是中低山地。它们的景观特点与岩性和内外应力的作用密切相关。
(一)花岗岩地貌:
依据海拔高度和造型地貌的尺度,划分为花岗岩山地、花岗岩丘陵和花岗岩石块三种特色迥异的景观。(务必记住)
花岗岩山地:都是在近期构造运动中形成的断块抬升山地。由于花岗岩垂直节理丰富,一经抬升便形成高大、雄伟、峭拔、险峻的景观特征,其主峰突出,群峰簇立,峰谷相间,蔚为壮观。然而由于花岗岩球状风化作用突出,因此山地顶部轮廓圆滑,一座座山峰就犹如一枝枝含苞待放的莲花,故而多心花山命名。如华山、九华山(古代"华"同"花")、黄山的莲花峰等。
中国著名的花岗岩山地有:安微的黄山、九华山、陕西的华山、山东的泰山、湖南的衡山、江西的井冈山等的景色最为著名。(务必记住)
花岗岩丘陵:一般是在早期构造运动中形成的断块山地,成山后长期在外应力的持续作用下,因此山体高度较小,起伏和缓。
有名的花岗岩丘陵:有浙江的普陀山、福建厦门的鼓浪屿和泉州的清源山、天津蓟县的盘山等。(务必记住)
花岗岩石块:在球状风化的作用下形成各种轮廓轮廓浑圆、造型奇特的石头蛋。遍布在花岗岩山地、丘陵、和岩石海岸的海滩上,以福建、海南的沿海景观特征最典型。在这些造型奇特的石块中,最令人惊讶与感叹是风动石,两块浑圆的石头蛋上下叠摞,风吹石动,却长此以往,不滚落。其中最著名的是泉州市东门外灵山上的天然巨石,石上刻有该有"碧玉球"三个大字,"玉球风动"是泉州的胜景之一。(务必记住)
丹霞地貌:是在巨厚的红色砂砾岩上,由内外应力作用发育而成的方山,奇峰、赤壁、岩洞等特殊地貌。多发育在降水丰富的湿润地区,以广东省仁化县的丹霞山最典型,故将这种特殊的红砂岩地貌命名为丹霞地貌。方山顶部平齐,四壁陡峭;奇峰或似堡垒、或似宝塔、或似各种生灵;断崖绝壁赤如朝霞,壁上往往有沿层面发育的浅小顺直的岩洞。丹山碧水相辉映,其形态、色彩之美无以伦比。
目前,中国已发现350多处丹霞地貌,多分布在南方。丹霞山是面积最大、类型最齐全、造型最丰富的地区。
丹霞地貌著名的风景区:还有福建的"三三秀水清如玉,六六奇峰翠插天"的武夷山;江西的如龙虎对峙的龙虎山、如群龟遍布的圭峰;安徽的似"一石插天,直入云汉"的齐云山;广东的似"金鸡报晓"的金鸡岭,
以及河北承德的磬锤峰、双塔山。(记住)
岩溶地貌:是在巨厚的碳酸盐岩层上由于水的溶蚀和析出、沉积等化学变化过程而形成的地貌,又称喀斯特地貌。在中国东半部南北均有,发育最完美,分布最集中的要数云贵高原。广西桂林山水、云南路南石林都是驰名世界的岩溶地貌杰作。(务必记住)
溶蚀地貌景观有五种,除溶洞位于地下其余均在地表,包括切割表浅的石芽;基部相连顶部分离的峰丛;切割到底如林而立的峰林;傲然耸立在一片平地上的孤峰。
沉积地貌主要发育在大型的地下溶洞内,为乳白色,其形状有直立在洞底部的石笋、有悬挂在洞顶的钟乳石、有顺洞壁下垂如珠帘般的石幔又称石帘或石帷幕,还有顶天立地的石柱等。在地表发育的沉积地貌向梯田一样顺着山坡层层下降,多呈淡黄色,这叫石灰华阶地。这种景观多分布在岩溶泉露头处和泉水流经的斜坡地上。大规模的石灰华阶地以美国西部的黄石公园、中国四川的黄龙风景区和云南中甸的白水台最典型。
桂林山水和路南石林虽然都是地表的岩溶地貌景观,但风格迥异。桂林山水指的是桂林到阳朔沿漓江两岸的风光,这里以挺拔秀丽的中尺度的造型地貌--峰丛、峰林和孤峰为主,漓江水清如镜,在山林密布的峰林中蜿蜓穿行,构成一幅"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的秀美画面。
路南石林为小悄度的山石造型地貌,是热带石芽的一种特殊形态,形体高大,相对高度一般在20米左右,大的可达50米左右,山石挺拔、坡壁峭立,坡壁上刻有平行垂直的凹槽。一支支巨大的灰黑色石峰拔地而起,远望如一片莽莽森林,登高俯视如刀枪剑戟簇立于地表,然而走近观赏,看到的却是一个个惟妙惟肖的奇特造型。
熔岩地貌是在喷发或漫溢于地表的岩浆岩基础上形面的各种地貌的总称,主要包括流纹岩和玄武岩两种山地造型地貌。
流纹岩地貌:主要分布在浙闽一带,以雁荡山为典型。地貌景观有造型多变的山峰、壁立如门的嶂谷、五彩斑谰的崖壁、具有天然画廊之称的熔洞。
雁荡山有三绝:灵峰、灵岩、大龙湫。(务必记住)
玄武岩风景地貌:主要是火山喷发就地堆起来的火山锥。
中国的火山堆群:主要分布在黑龙江五大连池、吉林长白山、山西大同和云南腾冲等到地。(务必记住)
三、 其它地貌景观
(一)冰川地貌景观:由于冰川运动所塑造的山地地貌,以及冰川融化过程中所造成的冰体地貌景观的总称叫冰川地貌景观。(务必记住)
(1)山地地貌:包括冰峰上的角峰、刃脊、冰斗和冰川运动途中的冰蚀蘑菇。(务必记住)
(2)冰体地貌:包括冰漂砾与未融化的冰体构成的冰蘑菇、冰塔林、冰洞和冰瀑等到。冰川地貌发育在高纬地带或高山地区的现代冰川分布区。(务必记住)
中国已开发的冰川风景区:有四川贡嘎山的海螺沟,新疆阿尔泰山的喀纳斯冰川湖、天山的扎木尔峰,云南的玉龙雪山等。(务必记住)海螺沟有世界第二大冰瀑,落差达1080米,仅次于加拿大国家冰川公园的1100米冰瀑,仅次于加拿大国家冰川公园的1100米的冰瀑。(务必记住)
(二)、雅丹地貌:是干旱地区的一种风蚀地貌,指巨厚的湖相沉积层上发育的陡壁的小丘与风蚀沟槽、洼地相间分布的地貌组合。远望这种地貌,很象城市的街道与建筑的结构,然而人迹全无,故俗称鬼城。这种地貌在中国新疆罗布泊附近的雅丹地区最典型,因而命名为雅丹地貌。
(三)海岸地貌:是指海岸地带,由于地壳运动、海浪、潮汐、海流、风以及生物的共同作用下所形成的地貌,包括海蚀地貌和海积地貌。具有观赏价值的海岸地貌发育在岩石海岸和生物海岸地带。岩石海岸中的海蚀地貌有高耸的海蚀崖、深邃的海蚀洞穴、各种造型的海蚀柱。与之相伴或相临的是沙质堆积地貌,也就是沙滩海岸,这里最适于开展海水浴、沙浴和日光浴,是经久不哀的旅游度假胜地。
中国的岩石海岸:主要分布在辽东半岛、胶东半岛和钱塘江口以南地区的大陆沿岸及岛屿。12个国家旅游度假区中有7个分布在这种地区。(记住)
生物海岸:包括红树林海岸和珊瑚礁海岸两种。红树林海岸的观赏价值在于它奇特的繁殖方式和海面上蔚为壮观的植物群落气势。珊瑚礁自古被视为宝玩,其形态有鹿角状、枝状、板状等,颜色有白、红、绿等。珊瑚区或往往是鱼类的理想生活环境,因此各国的珊瑚礁海岸都是潜水旅游胜地。
四、 中国的名山
"中国名山多寺庙",这句话是对中国风景名山集秀美的自然景观与精湛的人文景观于一体特征的高度概括。这是中国五千年历史文化积淀的结果。归结起来多与历代帝王、官宦、文人墨客以及宗教的活动密切相关。
五岳在中国名山中,"五岳"占有显著的地位。岳在古今汉语中均为高大的山的意思。
五岳:指东岳山东泰山,西岳陕西华山,北岳山西恒山,南岳湖南衡山,中岳河南嵩山。(务必记住)
(阅读)就"五岳"的绝对海拔高度和山体规模而言,不要说中国,就是在其各自所在的地区,也不是最高大的,关键在于这个"岳"之名是帝王封赐的这些山地曾是历代帝王登基后举行盛大封禅活动的场所。与之相关的古迹和摩崖石刻极多,道教产生后也将其作为本教的圣地之一,所建岳庙都是规模很大的道教建筑群:泰山的岱庙:是中国三大宫殿式古建筑群之一。198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泰山列入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双项名录中,这要世界上是少有的。(务必记住)
宗教名山:"中国名山多寺庙"指的是佛、道两教的建筑群。可以说大江南北、大河上下、长城内外,风景优美的山地几乎都有或佛、或道、或佛道兼有的建筑群。这些建筑群都是中国古代建筑风格,但宗教内涵不同。
以佛教建筑和佛教活动为主的名山中,最著名的:有"四大佛山"它们是山西五台山,为文殊菩萨的道场;四川峨眉山,为普贤菩萨的道场;浙江普陀山,为观音菩萨的道场;安徽九华山,为地藏菩萨的道场。(务必记住)
以道教建筑和道教活动为主的名山中,最著名的有:湖北武当山,江西龙虎山,陕西终南山,四川青城山,山东崂山等,道山之冠--武当山以其完整而庞大的建筑群,于1994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务必记住)
五、其它名山
黄山:于1990年记入世界双项名录。(务必记住)
在帝王封岳时,黄山因其位置偏僻未被发现,湮没世间。然而,一经被发现则一鸣惊人,成为名山之最,享有"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的美誉。黄山确实具有集天下美景于一山的特点,其兼有泰山之雄、华山之险、衡山之云、峨眉之秀、庐山之飞瀑。黄山以奇松、怪石、云海、温泉四绝闻名天下。(务必记住)
庐山:庐山出名,其自然风景之美是不容置疑的。
庐山最具特色和吸引力的有两点:一是地处华中腹地盛夏避暑的温凉山地小气候,使它成为古今中外著名的避暑胜地。二是文化景观颇具特色。(务必记住)这里保留有众多东西方风格不一的各式别墅,有宋代四大书院之一的白鹿洞,有上千名历代名人为庐山而作的大量诗歌、游记、文章、绘画以及900多处摩崖石刻。正是这些丰富的文化景观和遗产,使之于1996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务必记住)
自然美景名山:中国还有众多以自然美景闻名天下的山地。如丹山碧水的福建武夷山,景致多变的浙江雁荡山,以金鞭溪为代表的湖南武陵源,有"童话世界"之称的九寨沟,以森林、日暮途穷出和云海三大奇观而闻名的台湾阿里山。(务必记住)

第三节 水体景观
水体景观包括:江河景观、湖泊景观、海洋与海滨景观、泉。
(阅读)在地表四大圈层结构中,水圈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是地球表面区别于其它星球的重要景观标志,同时孕育出生命,使地球表面出现了区别于其它星球的第二个重要的景观标志,--生物圈。由于水体的存在,造就了地表千资百态的自然景观。水体对于生命的重要意义、对于自然景观形成的重要作用是它最深层次的美感,也是最容易被人们忽视的美感。从表象美感特征看,水体景观在其它自然要素的作用下,不仅有形、有色、有味、有声、有动、有静,更有其特有的美感--影。水面可以倒映出地面上的一切景物,实物虚影上下辉映,可谓是世间最美的画面。水体不仅能构成美丽的景观供人们观赏,同时还是开展水上运动的最佳场所。
地表水体的自然形态有三种:1、即面状水--湖、海;线状水--江河;点状水--泉。(务必记住)
一、江河景观
江河景观具有远观、近观、动观三种不同的景观特色。远观,看其形赏其色;近面,听其声赏其态;动观,则是沿河观景或是感受激流的刺激。
(一)居高临下的远观水景
"黄河金带"是登临泰山之巅才能看到的四大奇观之一。居高临下远观蜿蜒如带的河流并非泰山独具,只要高山与科原相临,都会看到类似的景观。台站在华山北峰北望渭河平原,可以看到洛河,渭河合流后浩荡东流汇入黄河的壮丽景观。
(二)身临其景的近观水景
瀑布:从河床断裂处跌落下来的水流称作瀑布。(务必记住)
(阅读)这是声、形、色并茂的动态景观,多分布在山区河流的中上游地段,以及岩溶地貌区内处于崖壁上的地下河的出口处。由于受地形和气候的影响,中国的瀑布多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南地区。瀑布的大小、气势取决于河面的宽度、河床断裂点的落差以及河流水量的大小。大河上的瀑布多雄伟壮观,倾泻而下的水柱,轰鸣作响的磅礴声势,在阳光照射下瀑布上方飞架的彩虹,三者综合而成的景观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往往只此一景就足以吸引旅游者蜂拥而至,无论国内外,具有这种景观的地方都是旅游胜地。风景区内的瀑布则多为发育在山地断崖上的小型瀑布,其景观以奇、秀的美感为主,是风景山地中的重要景致。
黄果树瀑布、黄河壶口瀑布和吊水楼瀑布都是发育在大河上的瀑布,素有中国三大瀑布之称。(务必记住)
黄果树瀑布:是贵州省镇宁县白水河上九级瀑布群中规模最大的一个,丰水期瀑布的最大宽度达84米,落差68米,瀑下犀牛潭最深点为17。7米。瀑后崖壁上横贯一条134米长的溶洞,洞壁天然形成三处"天窗",步入洞内,眼前的瀑布变成洞前的水帘。(务必记住)
瀑布、水帘洞、犀牛潭构成黄果树瀑布的三大奇景。(务必记住)
壶口瀑布:位于山西省吉县与陕西省宜川县交界的黄河段。瀑布以上河床宽约250 ~ 300米,由于岩石断裂和河水冲刷、切蚀,河床中心约30 ~50米宽的部形成深达30米的巨沟,遂形成瀑布。汹涌而至的河水突然汇入狭窄的沟中,波浪翻滚,惊涛怒吼,声震峡谷,数里可闻,古有"天下黄河一壶收"之说。在瀑布的冲刷与刨蚀作用下,跌水处河床每年都要向上游方向后退。根据古籍记载,2700多年前,瀑布位于龙门。目前龙门到壶口河段是近百里长,30米深,30 ~ 50米宽的峡谷。因此形成壶口观瀑三部曲,自上而下是:瀑布上方河面宽阔,水流缓慢,水平如镜;瀑布水充如注、潭水如沸、击浪成雾;瀑前两岸壁立,峡谷幽深,湍流而去。(记住)
吊水楼瀑布:位于黑龙江省宁安县牡丹江上。由于附近小白山火山喷溢的熔岩流阻塞河道,使牡丹江上形成一个百里长的堰塞湖,即镜泊湖,湖水从熔岩堤堰的裂口处漫溢而出,倾泻而下,形成瀑布。瀑布落差20 ~ 25米,平时瀑布宽约40 ~ 42米,洪水期,宽可达200余米。冬观冰挂是这里与壶口的又一奇观。
历史上以飞瀑著称的要数庐山,其谷帘泉、三叠泉、开先瀑、玉渊瀑、香炉峰瀑布早已多见记载和诗篇。最奇特的要数雁荡山的大龙湫,其被誉为雁荡山十八瀑布之冠,是中国瀑布中以瀑高流长、变化复杂而见称的一大名瀑。瀑高190米,从绝壁凹石中飞泻而下,注入深潭。清代袁枚的诗句"龙湫山高势绝天,一线瀑走兜罗棉。五丈以上尚是水,十丈以下全是烟,况复百丈至千丈,水云烟雾难分焉",写出了大龙湫之奇、之绝。但当四川的九寨沟风景区面世后,世人顿觉,中国最美的瀑布在那里。有"童话世界"之称的九寨沟,其景色之美首在瀑布。在纵深40余公里的沟谷中,自上而下发育的108个湖泊间,是大大小小的形态各异的瀑布或激流。其中最大、最美的是诺日朗瀑布,瀑宽约100米,多级下跌,总落差约30米,崖顶与崖壁上长满繁茂青翠的树木,水从林木中穿流下泻,形成罕见的"森林瀑布"奇观。(务必记住)
潮汐:是所有海岸地带都存在的周期性的海水涨落现象。
但当其发生在喇叭口形的沉降河口时,就会形成潮墙向河口涌进的壮观景象。自古以来中国浙江钱塘江观潮是举世闻名的一大奇观。每年农历八月十八起潮时海水从100公里宽的湾口涌入,受两旁逐渐变窄的江岸约束,又与下泻的江水顶托,于是涨成壁立江面的一道水墙,波涛后推前堵,水墙越涨越高,潮头最高时达3.5米,最大潮差在9米左右。每到此日,来钱塘江口观潮者纷至沓来,多达近20余万。目前,这里的最佳观景点有盐官镇、八堡和老盐仓等三处。(务必记住)
(三)沿河观景
沿河观景是在观赏江河哺育的两岸自然风光和人类的古今文化。这种景致多分布在河流的中下游到河口河段。中国是个多河的国家,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江河多分布在秦淮一线以南,较著名的有桂林漓江、大宁河小三峡、武夷山九曲溪、贵州舞阳河等。自然人文景观都很丰富的江河主要是中国的几条大河,如长江、黄河、黑龙江、鸭绿江等。其中景观之多、景致之美首推长江。(记住)
长江沿岸既有大峡谷的壮丽风光、九曲十八湾的荆江平原,也有三角洲上的小桥流水、屋舍秀美的水乡风光。长江三峡是长江沿岸自然人文景观最集中的河段,享有中国的黄金水道之美誉。
长江三峡:西起四川丰节白帝城,东至湖北宜昌南津关,全长193公里。
瞿塘峡居西,长约33公里,以"雄'著称,有'夔(kui)门天下雄"之说。(务必记住)
巫峡长约40公里,12峰夹江列峙,山势峭拔奇秀,以"幽"著称。(务必记住)
西陵峡居东,长约120公里,滩多水急,以"险"著称
三峡沿岸:还有古悬棺、古栈道、刘备托孤的白帝城、诸葛亮水陆八阵、屈原及王昭君故里等,更有葛洲坝、三峡大坝等壮观的现代工程。(务必记住)
除去上述三种景观外,江河上游还是漂流探险旅游的理想地区。深邃的峡谷,湍急的水流,旋转的旋涡,构成了急流险滩的险象景观。而当旅游者也融会其中时,时而紧张奋力,扣人心弦。人与自然的隔合构成了漂流的整体景观。此时,漂流者不仅是在观赏,而更重要的是在感悟自然的伟力,在检验人类自己战胜自然的能力,在体会生命就是力的格言。
二、湖泊景观
(一)湖泊的成因类型
湖泊:是陆地上洼地积水形成的比较宽阔的水域。
按成因可划分为如下几种类型:河迹湖、海迹湖、构造湖、堰塞湖、冰碛湖、人工湖。
河迹湖:主要是由于河流改道而形成,一般是淡水湖。
中国的五大湖中的鄱阳湖、洞庭湖、洪泽湖等属于此类。(务必记住)
海迹湖:亦称澙湖(xi),古海湾被沙坝封闭而成,如太湖、杭州西湖。(务必记住)
构造湖:由于地壳构造运动形成的断陷盆地蓄水而成,多呈长形,两岸陡峭,湖水很深。如云南昆明的滇池、大理的洱海和澄江县的抚仙湖、台湾的日月潭等。(务必记住)
堰塞湖:熔岩堵塞河道而成,如黑龙江省的镜泊湖和五大连池。(务必记住)
冰碛(qi)湖:由于冰川堆砌而成,新疆天山天池和喀纳斯湖是典型冰碛湖。(务必记住)
人工湖:规模不一的各种水库,比较著名的有浙江的千岛湖、宁夏的沙湖、贵州的红枫湖等。(务必记住)
火山口湖:火山喷发后陷落的火山口积水而成,如吉林的长白山天池。(务必记住)
(二)湖泊的景观类型(以下内容多阅读)
作为观赏的对象,湖泊景观的共性特征是或蔚蓝、或碧绿,或平如镜,或湖光潋滟的温馨、宁静、安逸的景色。这里主要讲的是淡水湖。从个性景观特征来看,有四种类型:
浩大平远型、娇小秀美型、两者复合型、多岛型。
1、浩大平远型:开阔的湖面、相对平坦的湖滨,既有如海面般浩大平远的意境,又有荷稻飘香、帆影如梭的富饶景象。这种类型以洞庭湖最为典型。
2、娇小秀美型:群山环绕,倒映在湖面,湖光山色相辉映,点点风帆画中行的娇秀美景、真切的美、朦胧的美四时皆有。这种类型以享有天堂美誉的杭州西湖最典型。苏轼给后人留下了脍炙人口的赞美诗句:"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3、两者复合型:兼有洞庭之浩大与西湖之秀美的太湖风光,其鼋(yuan)头渚(zha)和蠡(li)园更可谓是太湖之胜景。
4、多岛湖:人工湖泊的典型特征多是点点小岛湖中坐,四周山脚入湖中,岛上、山上春时五彩斑谰,夏时一片碧绿。夕阳西下,暮色中的小岛造型,任人遐想。这种类以千岛湖最为典型。这种类型以千湖岛最典型。
三、 海洋与海滨景观
海洋以其完整的水体占据了地球表面71%的面积,从海面到海底形成完整的景观体系,是地球是最大的景观区。目前海洋景观用于旅游的仅限于近海与海滨景观、热带浅海海底景观。
(一)近海与海滨景观
这种景观主要分部在南北温带之间的岩岸与沙岸海滨和近海区域内。其景观构成是天空、海水、海面、波涛、海鸥、和脚下造型奇特的岩石与松软的沙滩。这种景观地是自十七世纪以来经久不衰的旅游度假胜地。传统的地中海黄金海岸,七十年代发展起来的加勒比海沿岸,八十年代发展起来的亚太地区的大陆和岛屿沿岸,构成全世界不同风貌的海滨旅游胜地。
在中国3。2万公里长的海岸地带,这种景观主要集中在辽东半岛、胶东半岛和杭州湾以南的沿岸地区,以及沿海岛屿。(记住)
大连的金石滩,河北的北戴河,山东的烟台、威海、青岛,福建的厦门,广东的汕头、深圳、海南的三亚等,都是著名的海滨旅游胜地。特别是三亚,有东方夏威夷之称。(记住)
(二)热带浅海海底景观
主要是热带浅海的珊瑚礁海底景观。这些地区是珊瑚和各类海洋植物生长的最佳环境,海底世界极其美丽动人。同时,这些动植物繁茂生长的深度正在人体能经受的水压范围内,因此是潜水观光的胜地。目前世界上有两种海底观光的方式,一种是旅游者穿潜水服,在教练的指导下直接潜入海;另一种是乘坐封闭的或是不封闭的海底观光船。厦门、深圳和海南的度假区都开展了这种观光活动。
四、泉
(一)泉的类型
泉——地下水的天然露头为泉。
从泉水的流出状态来划分:由下向上或喷或涌的称上升泉,自上而下滴落的称下降泉。
从出水口的水温度来划分:低于20C的为冷水泉,20-37C为温泉,38C以上为热泉和高热泉,热泉以上的称为汤。
从泉水中矿物质的含量来划分:小于1克/升为淡水泉,超过此标准的为矿泉。(以上记住)
(二)中国的名泉
泉是地表重要的水源之一,它不仅给人类提供了甘甜可口的饮用水,给人类带来了一个个环境优美的自然景观,还具有沐浴、治病、疗养的功能。
中国是个多泉的国家,且各种类型齐全。中国自古就有赏泉、品茗、温泉沐浴的传统,因此有泉的地方,大都已成为旅游胜地。
1、观赏泉:
具有鲜明的景观特色与观光价值的是上升泉。由于地下含水层中水压不同,上升泉所表现来的景观特征也不尽相同。有的泉缓缓溢出并夹带着气泡升起,犹如串串珍珠,人们常称其为"珍珠泉";有的泉如沸腾的水,在水面冒出很高的水头;有的泉水如柱射向天空,可高达数十米,甚至数百米。前种景观比较平和的称涌泉,景观异常壮观的后者称喷泉。喷泉多有泥沙与水同喷的现象。
旅游景区中的观赏泉多是涌泉,也是冷水泉。著名的有山东"泉城"济南的趵突泉,江苏镇江的中泠泉,太原晋祠的难老泉等。(务必记住)有的观赏泉不是以涌泉的水景为主,而是与水伴生的奇特景致。如杭州三大名泉之一的"玉泉观鱼",甘肃"敦煌三绝'的月牙泉,云南大理的蝴蝶泉,以及台湾台南县的水火泉等。(务必记住)喷泉多为间歇性的,世界上开发出来用于旅游的并不多。美国西部黄石国家公园开发最早,这里最吸引旅游者的是有'活的水火山'之称的间歇喷泉群,其中最著名的是老忠实泉,该泉平均每隔65分钟喷一次,水柱高达40米左右,持续2 ~ 5分钟。在中国西藏当雄草原附近的羊八井地热区内有同样的景观,目前尚未开发旅游。(记住)
2、品茗泉
世界茶文化之源是中国,伴随茶文化的形成,中国大地上出现一批著名的品茗泉。
中国五大名泉:江苏镇江的中泠泉、无锡的惠山泉、苏州虎丘的第三泉,浙江杭州的虎跑泉和山东济南的趵突泉。(务必记住)
除此还有北京的玉泉,江西庐山的谷帘泉等。在这些名泉旁都建有茶肆旅游点,中国的茶文化就是在这些地区形成和发展的。
3、沐浴泉
在中外历史上,温泉沐浴曾是上层社会的一种消遣、休憩行为,随之形成一批世界驰名的温泉度假地。温泉度假地中以"汤"命名的居多。如日本的"别府八汤",中国北京的小汤山,南京的汤山,辽宁鞍山的汤岗子温泉等。(记住)除此,中国著名的温泉还有黑龙江的五大连池,内蒙古乌兰浩特的阿尔山温泉,广东的从化温泉,福建的福州温泉,以及台湾的北投和阳明山温泉等。(记住)

第四节 生物景观
一、生物景观的功能
(阅读)生物圈是地球四大圈层中内容最丰富、美感特征最全面的景观。古人曾用拟人的手法描述了各自然要素在风景构成中的作用:风景以山为骨骼,以水为血脉,以草木为毛发,以云岫为服饰。又有:山得水而活,草得木而华。
生物中的植物不仅具有美化环境的作用,更有净化环境的功能。其一是净化大气,树木能吸收二氧化硫、氟化氯、含重金属的有毒气体、放射性物质和烟尘、粉尘;可以释放杀菌物质,杀灭细菌;森林被比喻为"地球之肺",1亩森林平均一天可吸收67公斤二氧化碳,制造49公斤氧气。其二是净化噪音污染。其三是调节气候,减轻地球外围的温室效应。
生物是显现自然风景的水平地带与垂直地带差异的标志性要素。古老的生物还是了解、认识、研究地球历史的活标本。森林和草原还是开展一些体育运动的场所。到大自然中去,不仅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增进健康,而且在与动植物的情感交流中,还能净化心灵,提高爱护环境和保护环境的意识。所以近年来,回归自然渐渐成为人类旅游主流。
二、生物景观的类型
(一)稀有古老的孑遗和特有动植物景观
孑遗动植物是指地质时期曾广泛分布,现仅残存在局部地区的古老物种,有"活化石"之称。(务必记住)特有动植物是指地质历史时期就局限在某一地区的古老物种。(务必记住)这些稀有古老的生物对了解地球的历史和动植物的演化阶段有很强的直观性,因此对旅游者的吸引力极大,往往一个单体就能吸引来源源不断的人流。动物中,例如中国的大熊猫、金丝猴、白鳍豚,澳大利亚的针鼹、鸭嘴兽、考拉、袋鼠,非洲马达加斯加岛上的大狐猴等。植物中,例如中国的银杏、水杉,美国西海岸的红杉和巨杉,澳大利亚的桉树群落等。
(二)古树名木个体景观和常见树木的群体景观
古树名木有两种类型:
一是因古老及形态奇特而出名,如黄山松,江苏吴县司徒庙中的四株汉柏,北京天坛公园中的九龙柏,辽宁千山香岩寺中的古松;(务必记住)
二是与历史上著名的人物有关而闻名,如陕西黄陵县黄帝陵前的古柏,泰山云步桥北的"五大夫松"等。这些植物单体往往自成一景,成为景区中的重要观景点。(务必记住)
现代常见的植物单体引不起人们的注意力,然而当其以群体出现时,就产生了诱人的规模效应。如四川长宁、江安两县境内的蜀南竹海,湖北随县境内的银杏带。甚至将本地某一植物的观赏确定为一年一度的节庆。如日本的樱花节,中国大连的槐树节,北京香山深秋的红叶节,河南洛阳的牡丹节,广东深圳、从化的荔枝节。
(三)原始的或次生的植物群落及其繁衍生息于其中的动物群
(阅读)目前世界各国均将这类地区划为自然保护区,并确定为生态旅游地。已经开发利用的有如下几种:
1、森林群落
中国南北跨越的纬度大,又有独特的亚热带湿润季风区,森林群落的水平地带类型丰富,享有世界屋脊的山地位于低纬,森林群的垂直地带完整。中国有世界植物基因宝库之称。(务必记住)
2、草原群落
按热量带划分,世界上有热带和温带两大类草原。典型的热带草原群落及草原动物种群在非洲。典型的温带草原群落及草原动物种群在中国。在辽阔的内蒙古草原上,自东向西随着湿度的降低,草原景观由绿草葱密、鲜花烂漫的草甸草原与牛群、马群的组合,逐渐变成草低水细的干草原与羊群的组合。这种景观在青藏高原和新疆的高山草原上也能见到。
3、湿地群落
这种植物群落分布在湖沼地带,是以芦苇、菖蒲、荷花等水生湿生植物为代表的群落,这里多是候鸟的季节性栖息地,因此也是观鸟的最佳地。中国被国际湿地保护组织确认为国际重要湿地的有青海湖的鸟岛,丹顶鹤的故乡--黑龙江扎龙,江西鄱阳湖,吉林向海,湖南东洞庭湖,海南岛东寨港,香港米浦及后海内湾等7处,这些都是我国的湿地自然保护区。(务必记住)
(四)人造的各种动植物馆园
为科学研究、保护或繁衍某种濒危动物,为发展旅游业,民办各地都建有规模不等的动植物馆园。在这里人们不仅可以看到本地见不到的各种动植物,还能观赏到经驯化而能与人交流的动物。如北京动物园,西双版纳的热带植物园;北京、香港、青岛、深圳和大连等地的海洋世界馆;深圳、上海和河北北戴河等地的野生动物园。

第五节 气象景观与冰雪运动
一、气象景观
气象景观是大气物理现象和物理过程,有的很美、有的很壮观、有的很奇特,也有的很一般,但当其与其它景观叠加在一起时,便产生美感效果。
(一) 云、雾、雨奇景
云、雾、雨所构成的气象奇观是温暖湿润地区或湿润季节出现的景观。
其有两种景观美:一是薄云、淡雾、细雨,其似轻纱叠加在一切景观上,赋予大自然一种朦胧美。二是流云、飞雾的变化莫测、气势磅礴的真切景观美。
在中国的风景名胜山地均有规模不同的云海景观,其中最著名的要数黄山,此为黄山一绝。除此,还有衡山的云海、庐山的云瀑都是历代文人赞美的对象。(务必记住)
(二)冰、雪、雾凇奇观
冰、雪、雾凇奇观是高寒地区或寒冷季节才能见到的气象景观。其以纯洁的白色覆盖大地,构成或是雄伟壮观,或是婀娜多姿态的造型,给人以磁石般的引力,以至于化解了人们对寒冷气候的不适感觉。如长城南北冰雪覆盖大地的壮美和各风景名胜山地的奇美雪景都是很著名的。
雾凇:又名树挂,是雾气在低于0`C的附着物上直接凝华而成的白色小冰粒,其集聚、包裹在附着物的外围。
雾凇景观以倒垂的柳枝最美。最著名的雾凇景观出现在吉林市的松花江畔。"吉林树挂"每年可出现60余天,以中国四大自然奇观之一的盛名享誉海内外。观雾凇有三景;夜观雾,晨观挂,午后赏落花。(务必记住)
(三)日出与日落景观
日出与日落的壮丽景观,不是产生于太阳本身的视形状和东升西降的视运动,而是由于大气折射作用产生的蒙气差的变化,所造成的硕大、椭圆的光盘影象和跃然而出而没的动态。这种景观只有在天地交界的地平线处才能看到。因此最佳观景点多大海滨和山巅。
著名的日出观景点有泰山的天日观峰,黄山东海的翠屏楼,华山的东峰,庐山的汉阳峰,衡山的祝融峰,峨眉的金顶,钱塘江的初阳台和北戴河的鹰角亭。日落以庐山的天池亭景致最佳。(务必记住)
(四)佛光与蜃景景观
佛光:又称宝光,其景观为红在外紫在内的七色光环围绕着人的身影,犹如传说中菩萨"真相"的显露,也如西方人心目中宝石外围的光环。
中国人称佛光,西方人称宝光。这种现象在湿润地区的山区与林区都能发生。如黄山、庐山、武夷山,但以峨眉山出现的最频繁,故最著名。国外则以德国哈茨山脉的布罗肯峰的最著名,称"布罗肯宝光"。
蜃景:即"海市蜃楼"是由于密度不同的大气对远处地物反射光线的折射到全反射作用而形成的幻景景观。
蜃景中幻景呈正像直立空中的称"上现蜃景",此景以山东蓬莱海滨的最著名,多出现在春夏之交的季节。(务必记住)
最后:幻景呈倒像立于空中的称"下现蜃景",此景多出现在夏季中的沙漠地区。(务必记住)
二、冰雪艺术景观
冰雪艺术景观是人类利用冰雪雕塑的各种造型景观。这是寒冷地区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雕塑艺术。世界上最著名的冰雪艺术景观旅游区有三处:分别是加拿大魁北克省的雪雕,日本札晃的冰、雪雕,中国哈尔滨的冰、雪雕。这三个地区每年都要搞大型冰雪节活动。目前,这项艺术已在冰雪的地区普及开来。
三、冰雪运动
冰雪运动是中高纬地区冬季的健身运动。由于此项运动参与性极强,因此越来越受到旅游者的青睐。90年代中期以前,以冰雪运动为主的度假旅游曾在欧、美、日等地掀起冬季"白色旅游"的热潮。之后,这股热潮也进入了中国。旅游地主要在东北三省,内蒙古、新疆以及青藏高原东南边缘的山地。截至1999年底,黑龙江省以亚布力为龙头共开发了28处滑雪场。新疆乌鲁木齐周围也开发了20几处。


    (5)掌握我国四大宗教基本教义、宗教仪式、佛教寺院布局、四大宗教石窟艺术以及对世界宗教的影响。

中国四大宗教基本教义和宗教仪式

宗教知识简述
一、宗教的产生
世界最流行的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
中国四大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道教
以下内容为阅读内容
宗教是一种社会现象。原始社会时期,人类在复杂的自然现象面前,认为存在着超越自然万物且能够支配

自然万物和人类本身的神秘的外部力量。当人类把这种力量人格化,作为神灵加以崇拜,并辅之以仪式,

结成一定的组织时,便产生了原始宗教。原始宗教是多神教。进入阶级社会后,多神教逐渐演化为一神教

,在一神教的基础上又形成世界性的宗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就是流传最广的三大世界宗教。三大

宗教历史上先后传入中国,他们和中国本土道教一起,成为当今中国各种宗教中信仰人数最多的四个主要

宗教。
二、 中国宗教信仰的特点(务必记住)
1. 民族性:外来教派与本民族融合。
2. 务实性:可信可不信,有事则信,无事不信,可同时信奉多教多神
(以下为阅读内容):
中国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国家。历史上各个朝代的统治者对宗教大多采取兼容并蓄、既利用又保持一定

距离的政策。没有任何一个宗教能够取得国教的地位。
当代中国几个主要宗教中,只有道教产生于本土,其余都是历史上从国外传入的。无论何种外来宗教,只

要传入中国。都要与传统文化相融合,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宗教及其教派和学说,否则便无法在中国社会

扎下根。和世界许多国家一样,中国的宗教具有显著的民族性。有许多少数民族基本上全民族信仰同一个

宗教,如:西北地区少数民族大多信仰伊斯兰教,(口试时要求记住)云南傣族等少数民族大多信仰上座

部佛教;(口试时要求记住)藏族、蒙古族、裕固族信仰藏传佛教,(口试时要求记住)而道教、基督新

教和天主教主要流行于汉族地区。(口试时要求记住)
(以下为阅读内容):
汉民族在历史上主要受儒家思想影响,在宗教信仰上具明显的务实特点。即对于各种神灵可信可不信,有

事则信,无事不信。为了祈求保佑,也可以同时信奉多教多神。历史上形成的这些特点至今仍影响着汉民

族的信仰习惯。
三、中国的宗教政策(做为问答题记住)
中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这种权利由宪法赋予并受国家的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涵义是:
1、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有神论和无神论的自由。无神论和有神论应互相尊重。
2、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进行。国家保护一切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的正常宗

教活动。
3、各宗教一律平等,没有占统治地位的宗教。
4、宗教和国家政权相分离,和教育、行政、司法相分离。
5、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使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和私事。
第二节 佛教
一、 佛教的产生和传播
佛教产生于:公元前六--五世纪的古代印度,创始人悉达多。乔达摩(务必记住)。
乔达摩,是位于今天尼泊尔境内释迦族的王子,后来被信徒尊称为释迦牟尼,意思是"释迦族的贤者"。(

务必记住)佛即佛陀,梵文音译,意思是觉悟者。释迦牟尼得道后在恒河流域中部地基金会传播自己悟得

的真理,信徒日众,由此组成教团,形成佛教。(务必记住)
(阅读)佛教认为:现实人生是一种常无我的苦难,只有皈依佛祖,通过修行,才能到达彼岸,获得解脱

。佛教把解释人生和世界各种问题的道理归结为"四谛"、"十二因缘"和"八正道"。在以后的传播中,上述

道理又被进一步发挥概括为"三法印",意即三条不能改变的根本义理。佛教最初在印度本土发展,一度取

得国教地位,并向外传播。释迦牟尼逝世后,佛教分裂成许多派别,经过长期演变。
佛教流传至今主要分三大系:大乘佛教、小乘佛教和藏传佛教。(务必记住)
伊斯教势力进入南亚后佛教日益衰败,十三世纪在印度本土基本消失,但是在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继续发

展,至今仍有广泛影响。
佛教的传播大体分:南北两路,形成三大支系。(务必记住)
1、南传佛教,以小乘为主,主要影响斯里兰卡、东南亚各国和我国云南地区少数民族。该派拒绝小乘之

名,自称上座部佛教。(务必记住)
2、北传佛教,以大乘佛教为主,一路经中国内地传至朝鲜、日本。另一路分别由内地和印度传入西藏,

形成独具特色的藏传佛教,主要影响我国西藏、青海,内蒙以及蒙古地区。(务必记住)
三大支系:1、佛教约在公元一世纪由西域传入中国内地,隋唐时期达到鼎盛,在汉族地区形成许多自成

体系、完全本土化的宗派。(务必记住)
2、大约在公元七世纪,佛教传入西藏地区,其后经历了曲折漫长的发展,形成了众多的派系。(务必记

住)
3、十五世纪初,生于青海湟中的宗格巴在对各教派改革的基础上创立格鲁派,因该派喇嘛带黄帽,故又

称黄教。十七世纪格鲁派在西藏地区建立了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以后又得到清朝政府的承认和支持。格

鲁派因此成为藏传佛教的正统派和最有实力的教派。(务必记住)
二、 佛教的经典和标记
(一) 经典
佛教经典:被称为藏,"藏"在梵文里指盛东西的匣子,佛教用它概括全部佛教典籍,有如今天我们说全书

。(务必记住)
全部经典大致分为:经、律、论三个部分。称为三藏。经:是佛阐发的教义,律:是僧侣的戒规,论:是

阐发经和律的著作。三藏均通晓的高僧被尊称为三藏法师,三藏合编在一起称大藏经。我国历史上曾有汉

、藏、傣、西夏、回纥、满文等各族翻译的大藏经,现存较完整的大藏经包括:巴利文、汉文和藏文三大

体系。(务必记住)
(二) 标记
"万"字符是佛教的标记。古代曾被看作火或太阳的象征,梵文解作"胸部的吉祥标志"。唐朝武则天时定此

字读音为"万"字。有时也被写成相反方向。
佛教的另一个标记:法轮。
三、 佛教的供奉对象:
佛教的供奉对象众多,依照修行的果位不同,由高到低:佛、菩萨、罗汉、还有护法的天神等。(务必记

住)
(一)佛:
为梵文音译,意思是"觉者"。佛达到三觉,即自觉、觉他、觉行圆满,三觉皆备者方为佛,这是佛教修行

的最高果位。小乘只认释迦牟尼为佛,大乘则把觉行圆满者都称为佛。佛像一般供奉在寺庙正殿即大雄宝

殿。因佛教内部宗派不同和时代的不同,作为主尊的佛像数量也不同。一些南传佛教寺院只供释迦牟尼一

尊佛像,而内地寺院有一尊、三尊、五尊、七尊的区别,较常见的是一尊或三尊。佛像两侧往往各立一弟

子或菩萨像,称佛的左右胁侍。(务必记住)
一尊像 :即释迦牟尼像,分坐、立、卧三种姿势。左右两侧常立迦叶和阿难两位弟子像(年长者为迦叶,

年少者为阿难)或文殊和普贤两位菩萨像。(记住)
三尊像:有些较大的佛殿供着三尊像,三尊像分为两类,一类是三身佛,另一类是三世佛。(记住)
三身佛——-佛教认为释迦牟尼佛"身"有多种含义,由此引申出佛有三身乃至许多身。不同教派对佛身解

释不一,其中天台宗所说的法身、报身、应身最为流行。现在大殿里供奉的多为这三身佛。位于正中的是

法身佛,称毗卢遮那佛,体现佛法的绝对真理;左侧为报身佛,称卢舍那佛,体现修成佛果而得到佛境的

光明智慧;右侧为应身佛,即释迦牟尼佛,体现因教化僧徒和普渡众生的需要而应化显身。在有些寺庙也

可见到左右两佛位置相反。(务必记住)
三世佛——-三世佛分横三世和竖三世两类。(务必记住)
横三世:中、东、西、三个世界的佛。中间称娑婆世界即人们所在世界的佛是释迦牟尼,左侧是东方净琉

璃世界的药师佛,右侧是西方极乐世界的阿弥陀佛。三世佛每尊各有两位菩萨为左右胁侍。药师佛两旁是

日光和月光菩萨,合称东方三圣;释迦牟尼两旁是文殊和普贤菩萨,合称释氏三圣;阿弥陀佛两旁是观世

音和大势至菩萨,合称西方三圣。(务必记住)
竖三世:过去、现在、未来佛。现在佛释迦牟尼位于中间;左侧过去佛寺庙所供一般为燃灯佛;右侧未来

佛,即弥勒佛。(务必记住)
(以下为景点导游讲解材料) 弥勒——-弥勒是梵文音译,意译慈氏。本为菩萨,传说他从兜率天内院(即

弥勒净土)降到现世继释迦牟尼之后为佛。作为三世佛中的未来佛供奉在大雄宝殿的弥勒与天王殿的弥勒

在形像上大不相同。天王殿里供奉的弥勒像,其原型据说是五代时浙江一个笑口常开的胖和尚,他常常背

着布袋化,缘布道,人称布袋和尚。他临死时自称是弥勒化身,后人便按他的样子把弥勒塑像成今天我们

看到的充满喜趣的大胖和尚,这已是中国化了的弥勒像。大肚子弥勒像两侧常见诙谐而带有哲理的对联,

上联写着:"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下联写着:"开口便笑笑世上可笑之人"。弥勒佛是天王殿供奉的

本尊。
(二)菩萨
菩萨:在佛教中的地位仅次于佛,能自渡渡人,即既能自我解脱,又能下救众生。(务必记住)
(以下为景点导游讲解材料) 印度佛教中的菩萨为男子或非男非女形象,传入中国后逐渐演变,有些呈女

子形象。中国人对菩萨有特殊的信仰,在普通人看来,佛至高无上,离凡人很远。而菩萨要不走下莲花座

救世主救苦救难,指引众生,并和众生同登彼岸。中国的菩萨塑像以古代世俗衣装为主,很少穿僧衣,给

人以慈悲感和亲切感。佛教徒通过许多附会故事宣传菩萨东来居住,以自设道场。
汉译佛典中较著名的菩萨有:弥勒、文殊、普贤、观世音。大势至,地藏等,弥勒升级成佛而观音、文殊

、普贤、地藏则被看作中国佛教的四大菩萨。观音的大悲、文殊的大智、普贤的大德和地藏的大愿在民间

广为传颂。这四大菩萨合称四大士。(务必记住)
观音:亦称观世音,意思是能观察世界一切声音。传入中国后演化为象征慈母之爱、具有大慈大悲女性之

美的神。传说观音菩萨显灵说法的道场在今浙江普陀山。(务必记住)据说能拯救一切人苦难,因而被称

为"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简称"大悲",在民间极受爱戴敬仰。今天寺院所见观音的装束和形象在唐

代已基本定型。佛典里的观音有种种化身,因此寺庙里供奉的观音像也各式各样,如六观音、七观音、千

手千眼观音、四十八臂观音等等,取义大抵是多些身、手、眼可以更好地佑护众生。传说观音菩萨显灵说

法的道场在今浙江普陀山。
文殊:据说迦牟尼的左胁侍,极具智慧,以大智闻名塑像多手持利剑,骑在狮子身上。传说文殊的道场在

山西五台山。(务必记住)
普贤:据说是迦牟尼的右胁侍,遍具众德,以大德闻名。道场在四川峨眉山。(务必记住)
地藏:据说他受释迦牟尼临终之托,要他在释迦牟尼逝后、弥勒降世之前这段时间普渡众生。从此他发愿

要尽渡众生后再升为佛,因此在中国下层百姓中受到普遍崇拜,成为中国佛教四大菩萨之一。他的形象与

观音、文殊、普贤不同,一般为坐像,僧人装束,右手拿锡杖,左手拿如意宝珠。传说地藏菩萨显灵说法

的道场在安徽九华山。(务必记住)
(三)罗汉
罗汉:全称阿罗汉,据说是释迦牟尼的弟子,修行果位排在佛和菩萨之后,即已经自觉、自我超脱,不再

受生死轮回之苦,常住人间宣传佛法并受世人供养。小乘佛教把罗汉作为修行的最高果位(务必记住)
(以下为景点讲解内容)十六罗汉和十八罗汉:佛教传入中国时罗汉只有十六位,大约五代时画罗汉像盛

行,因各种原因画传中多出两位,变成十八位,因此今天寺庙里供奉的罗汉有十六和十八罗汉之分。罗汉

像多供在大殿两侧。
五百罗汉:关于五百罗汉的来历,各种佛典说法不一,中国佛教大约从五代起兴起尊五百罗汉之风,寺院

中纷纷建起供五百罗汉的罗汉堂。
济公:五百罗汉堂里有济公像。济公的原型是南宋浙江地区的道济和尚,据说他生性,幽默豪爽,举止痴

狂,不守戒律,人称济颠和尚,民间流传许多他的故事。后来他被神化为降龙罗汉的转世,因此称"济公"

。传说他去罗汉堂报到晚了一步,地位又较低,只得委屈呆在过道呆在过道或蹲在房梁上了。济公是极受

民间喜爱的中国罗汉,从他的形像可以看出中国佛教和印度佛教的区别。
(四)护法神
佛教中有许多护法神,佛教传入中国后,中国民间神话传说中的人物逐渐融入这些护法神的形象。
寺院中常见的护法神有:金钢力士、四大天王、韦驮等。(务必记住)
(以下为景点讲解内容)
金刚力士:
传说是侍卫佛、守护佛法的夜叉神。佛教传入中国时,只有一尊金刚像,不大合和中国人喜欢对称的欣赏

习惯,以后演变为两尊,形像也逐渐定型为今天常见的哼哈二将:威武高大。坦胸,手持金刚杵,令人畏

惧。因为要守护佛法,所以塑像立在山门殿左右两侧。
四大天王:是佛教传说中住在须弥山腰守护并掌管东西南北四大部洲山河大地的神。也称护世四天王。佛

教传入中国后,其传说逐渐汉化,形像也逐渐演化。今天人们常见的四大天王形像是:
南方增长天王--手持宝剑
东方持国天王--手持琵琶
北方多闻天王--手持雨伞
西方广目天王--手持蛇类动物。
四大天王的形像寓意他们分别掌管风、调、雨、顺,护国安民,这是合乎中国社会民众心理的四大天王形

像,其位置在天王殿内大肚弥勒佛的四周。
韦驮:传说中是南方增长天王的八大神将之一,居四大天王的三十二神将之首。常保护出家人和寺院,因

而在中国特别受僧人崇拜。近世寺院多奉他为守护神。其造型多身穿古代将军服,手持金刚杵,位置在天

王殿内大肚弥勒佛像的后面,背靠弥勒佛,面对大雄宝殿内的释迦牟尼像。
在上述供奉对象之外,藏传佛教寺院还需要供奉格鲁派教主宗格巴的像。
四、佛教寺院的布局以及汉地寺院主要殿堂的供奉对象
(一) 中国佛教的寺院
中国最早的佛教寺院:为白马寺。佛教在东汉传入中国时。(务必记住)
传说是白马驮着经像最先到达洛阳,第二年遂在那里建寺,称白马寺。这是中国最早的佛教寺院,此后佛

寺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
早期寺院分石窟寺和塔庙两种。(务必记住)
石窟寺:依山开凿,流传至今的不少,最著名的有敦煌、云冈、龙门等石窟。(务必记住)
塔庙:在建筑上较多地保留了印度佛寺的影响,以塔为中心展开整个寺院建筑的布局,塔内供奉佛陀。(

务必记住)但是以后这种布局逐渐改变,形成了中国传统世俗院落式的基本格局,坐北朝南,突出中央,

两侧对称。许多寺庙不再有塔,专门供奉佛陀的大殿成为寺院建筑的主体,即便建塔,也是在寺院外另置

塔院。寺院从此很少再被称作塔庙。这种格局在汉地寺院的建筑上流传至今,没有太大改变。此外藏传佛

教地区还形成了不同于汉地寺院的藏式喇嘛寺。其布局以经堂佛殿等高大建筑工业区中心,四周环绕数量

不等的低矮的喇嘛住宅。安放喇嘛遗骨的喇嘛塔也在喇嘛寺内。
(二) 汉地寺院主要殿堂及供奉对象
殿堂:是寺院主要建筑。一般说供奉佛像并容僧俗信徒朝拜的房舍称"殿",僧侣们日常起居和修行的房舍

称"堂"。(务必记住)
寺院主体建筑:坐落在南北中轴线上,由南向北依次是:山门、天王殿、大雄宝殿、法堂、藏经楼等。左

右两路大致布局:山门两侧是钟鼓楼,后面的东西配殿有伽蓝殿、祖师堂、观音殿、药师殿等。大的寺院

还设五百罗汉堂。(务必记住)
(以下为景点讲解内容)
山门:或称三门,因寺院外有三个门,中间大,两侧小,象征三解脱。小寺只有一门,也称三门。又因为

"天下名山僧占多",寺多建在山里,所以称"山门"。三门殿两侧各有一尊金刚力士像,即哼哈二将,把守

山门。
天王殿:供奉的主尊是大肚弥勒佛,弥勒佛周围常有四大天王像,后面有护法将军韦驮像。
大雄宝殿:"大雄"是对释迦牟尼的尊称,大雄宝殿是寺院的正殿,也称大殿。殿内往往见到群塑,而供奉

的本尊是佛,佛像有一尊、三尊、五尊、七尊之分,以一尊或三尊较为常见。佛像两侧常有由弟子、菩萨

甚至金刚力士组成的左右胁侍像。胁侍像的组既是依据佛典,又可因时代、地区、宗派、供养人等的不同

而有所变化。因此,区分不同的佛主要依据不是胁侍,而是佛像本身的手印和手持物,例如,药师佛左手

持钵,右手持药丸,阿弥陀佛的手印为接引印,掌中莲台表示接引众生。大殿两侧十六或十八罗汉像。有

些开间大的还可能加供十二尊圆觉菩萨像。佛坛背后常见坐北朝南的观音、文殊、普贤三位菩萨(合称三

大士像)或是海岛观音像。
菩萨殿:供奉观音或地藏菩萨。供观音菩萨殿或大悲殿,供地藏菩萨的称地藏殿。
伽蓝殿:多在大雄宝殿东侧,供奉保护寺院的伽蓝神像。佛汉化后,关公也被当作伽蓝神在此供奉。
祖师殿:主要是禅宗寺院设立,多在大雄宝殿的西侧,供奉禅宗祖师菩提达摩和慧能、海禅两位法师。
罗汉堂:较大寺院设立。 供五百罗汉像。
法堂:是宣讲佛法的主要场所,在寺院中是仅次于大殿的建筑。堂内正中是高台法座,供讲精说法用。还

设大钟和法鼓,钟在左,鼓在右,上堂说法时击钟,鸣鼓。
五、中国佛教常用称谓、礼节、宗教节日和仪式
(一) 称谓(以下内容记住)
沙弥:梵文音译,指七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受过十戒的男子,俗称小和尚。
沙弥尼:梵文音译,指七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受过十戒的女子,俗称小尼姑。
比丘:梵文音译,指出家后受过具足戒的男僧人。
比丘尼 :梵文音译,指出家后受过具足戒的女僧人。
具足:又称大戒,因戒品齐备而称"具足"。出家人只有受过具足戒才能取得正式的僧尼资格。
法师:是对佛教界中通晓佛理学养深厚人士的尊称。也可作为对一般僧人的尊称。
住持:也称方丈或长老,是对寺院主管僧人的称呼。
居士:指遵守五戒者在家修持的佛教信徒,梵文称男信徒"优婆塞",女信徒"优婆夷"。
(二) 礼节(以下内容记住)
合十:也称"合掌",是佛教中常见的礼节。行礼悍左右合掌,十指并拢,置于胸前。表示衷心的敬意。
绕佛:围着佛按顺时针方向绕行一周、三周或千百周,表示对佛的敬仰。
顶礼:即通常所说"五体投地"。"五体"指两膝、两肘和头,行礼时先立正双手合十,然后屈膝向下,五体

着地,用头去顶触佛足或受礼者之足,因此称顶礼。这是佛教中极高的礼节,在藏传佛教中较为多见。
参观寺院规则:进入寺院礼佛或礼拜经幢经塔等,均应按顺时针方向行进,否则被视为倒行逆施,会使僧

人或虔诚信徒反感。
(三) 宗教节日和仪式
1、节日
佛诞节
也称浴佛法会,是纪念释迦牟尼诞生节日。各国日期不一,我国以农历四月初八为佛诞节。(务必记住)
这一天要在大殿或露天放一盆水,供上数寸高的释迦牟尼诞生像,佛教徒们以各种香水沐浴佛像,以示欢

庆和虔诚的供养之心。在我国云南傣族地区,浴佛庆典与傣历新年习俗逐渐合并,演化为每年四月中旬的

泼水节。
盂兰盆节:
也称盂兰盆会或中元节,是佛教超度祖先的一种仪式,中国、日本等国在每年农历七月十五举行。(务必

记住)届时要向僧众施斋饭,寺院还要举办水陆道场、放焰口等活动。
2.仪式
水陆法会:
全称法界圣凡水陆普度大斋胜会,是中国佛教中非常隆重的活动,时间少则七天,多则四十九天。(务必

记住)
法事期间以种各种食品供奉诸佛、菩萨、各路神仙以及地狱里的饿鬼和众生,并举行诵经礼佛、追荐亡灵

等仪式。
焰口施食:
本为密宗僧人为免遭饿鬼之运向鬼神施舍食物的仪式,有一套经咒和仪式,一般在黄昏举行,俗称"放焰

口"。现在多在重大法会结束之日或丧事期间举行,是超度饿鬼和追念死者的佛事之一。
六中国的佛教名胜
中国的佛教名胜有:汉传佛教名胜、藏传佛教名胜、南传佛教名胜。(务必记住)
(一) 汉传佛教名胜
汉传佛教名胜:最著名如洛阳白马寺、四大石窟、四大名山、八宗祖庭。(务必记住)
白马寺:位于河南洛阳,始建于公元68(东汉初年),是中国最早的寺院,被全国佛教信徒视为"祖庭"和

"释源",即中国佛教的发祥地(务必记住)
四大石窟:指甘肃的敦煌石窟和麦积山石窟、山西大同的云冈石窟、河南洛阳的龙门石窟。(务必记住)
四大名山:指山西的五台山、浙江的普陀山、四川的峨眉山、安徽的九华山。相传四处山分别是四大菩萨

的道场。(务必记住)
八宗祖庭:指中国佛教八个主要宗派的创始者各自开宗时或住过的寺院。这八个祖庭分别是:(务必记住


天台宗--浙江省天台山国清寺
三论宗--江苏省南京市郊栖霞山栖霞寺
法相唯识宗--陕西西安的慈恩寺即大雁塔和陕西省长安县的兴教寺
华严宗--陕西长安县的华严寺和陕西户县的草堂寺
律宗--江苏扬州的大明寺,唐朝鉴真和尚曾在此寺。现在寺内建筑是参照唐代建筑风格设计的。
密宗--陕西西安的大兴善寺和青龙寺
净土宗--山西交城西北石壁谷中的玄中寺、陕西长安县的积香寺、江西庐山的东林寺
禅宗--禅宗派系众多,祖庭多达十几处,居各派之首。如河南登封少林寺、安徽潜山的山谷寺、湖北黄梅

的四祖寺、浙江宁波的天童寺、江苏南京的清凉寺、江苏苏州的虎丘山等。
此外,山西扶风的法门寺、新疆的克孜尔千佛洞、四川的乐山大佛等也都是闻名的佛教胜地。
(二) 藏传佛教
藏传佛教:最著名的寺院是达赖喇嘛的驻地布达拉宫,这里曾经是西藏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的统治中心。

(务必记住)
布达拉宫:是宫堡与寺院合一的庞大建筑群。宫内所藏唐卡即卷轴佛像是藏族宗教艺术的珍品,最长可达

十余丈,每年展出一次,从宫顶一直垂到山下,景象十分壮观,有晒佛节之誉。布达拉宫之外,以黄教六

大宗主寺规模最大,地位最高。
六大宗主寺是:西藏喀则的扎什伦布寺。拉萨的哲蚌寺、色拉寺和甘丹寺、青海湟中的塔尔寺、甘肃夏河

县的拉卜楞寺。塔尔寺内的酥油花、绘画和堆绣被誉为"三绝",是藏传佛教艺术杰出代表。布达拉宫和六

大宗主寺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务必记住)
除去上述各寺,喇嘛教著名庙宇在蒙族地区有包头的五当召,在汉族聚居的内地有北京的雍和宫和河北承

德的外八庙。承德外八庙是佛教和宫廷建筑结合的典范,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务必记住)
(三)南传佛教名胜
南传佛教:它的寺院和佛塔在建筑风格上有别于内地,融合了泰、缅、汉以及当地民族的多种因素。著名

的有:临沧地区沧源县的广允缅寺、西双版纳地区景洪市的曼飞龙佛塔、西双版纳州勐海县的景真八角亭

。这几处佛教圣地现在均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节 道教
一、 道教的产生及传播(做为问答题记住)
道教:是中国的本土教,道教奉老子为教主。对老子的《道德经》加以宗教性的阐释并作为主要经典,把

《道德经》所提出的"道"作为根本的信仰,因此称道教。(务必记住)
道教:一般把东汉后期张陵、张鲁在四川创立五斗米道,张角在河北创立太平道看作早期道教的形成。(

务必记住)
道教认为:"道"是灵而有性的神异之物,是宇宙天地万物的本原,"道"生宇宙,宇宙生元气,元气演化成

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乃至万物。本原凝聚在一起,就是最高的天神(老子的化身)。至高至尊的天

神以外,道教还有一整套神仙系列,神仙的所在就是仙境。道教相信人通过修炼可以得道飞升,进入仙境

。由此提出一整套修炼的道功道术。(务必记住)
道教认为:生活在世上是快乐的事,认为人通过修炼可以长生不老,现在世当活神仙。因而道教吸收了古

代流行的各种养生术,加以宗教的解释与发挥。道教宣传的仙境有许多可以在现世找到,如三十六洞天、

七十二福地都是我国一些风光秀美之地。(务必记住)
道教的传播:道教早期主要在下层民众中流传,还曾和农民起义结合。以后逐渐分化,一部分向上层发展

,甚至卷入宫廷政治斗争,而民间则一直流传通俗形式的道教。许多朝代的民间宗教组织或秘密会社都或

多或少与道教、特别是民间道教有关。
道教流传至今最主要的两大道派:是全真道和正一道。(务必记住)
正一道:是道教各符箓派的总称,源出五斗米道,兴起于南方,世代道教均被称为张天师。元朝时第三十

八天师张与材被皇帝封为"正一教主",标志该派正式形成,正一道不重修寺,崇拜神仙,画符念咒,降神

驱鬼。正一道道士可以娶妻生子,不必出家。(务必记住)
全真道:创立于金初年的北方,创始人王重阳。该派吸收儒佛思想,主张三教合一。不尚符箓,主张通过

修行得道。该派教规严格,道士不能娶妻生子,须过出家生活。
大约从唐代以后,道教及其典籍流传到朝鲜、日本、越南以及东南亚一带。
二、道教的经典和标志
(一) 经典
道教典籍数量庞大,源出不一,包含丰富的内容。从南北朝直,就有人把它们汇成总集。人们逐渐以"藏"

称汇编在一起的道教经典。
道教典籍:《道藏》是道教经书总集的名称。《道藏》(《正统道藏》)和万历年间的《续道藏》(《万

历续道藏》)。(务必记住)
(二)标记
它的标记:是八卦太极图(务必记住)
三、道教供奉的对象
道教:是多神教,信奉的对象分"神"和"仙"两大系列,各自数量极其庞大。(务必记住)
(一)道教:奉祀较常见或较有代表性有"三清"、"四御"、"三元"、日月五星、四方之神等,另外还有许

多流行于民间的神也被道教供奉。(务必记住)
(以下内容多阅读掌握)
1、 三清
是玉清、上清、太清的全合称,是道教信奉的三位住在三清天三清境的最高尊神。玉清指元始天尊(又称

天宝君),上清指灵宝天尊(又称太上道君),太清指道德天尊(又称太上老君)。也有人信为"一气化

三清","三清"都是元始天尊的化身。三清像多并排供奉在道观正殿。
2、 四御
"御"指帝王,四御是四位天帝的合称,地位仅次于三清。
四御分别是:
昊天金阙至尊玉皇大帝:即民间常说的玉皇大帝,是总掌天道之神,在四御中地位最高。
中央紫微北极大帝:传说协助玉帝掌管天经地纬、日月星辰和四时气候之神。
勾陈上宫天皇上帝:协助玉帝掌管南北极和天地人三才,并且统领众星,主持人间兵革之事。
承天效法后土皇地祗:也称后土皇地祗,或后土,是掌管阴阳生育和大地山河万物之美的女神。
也有称"四御"为:四极大帝,即北极紫微大帝、南极长生大帝、西方太极天皇大帝和东极青华大帝。
四御像多并排供奉在道观大殿内。
3、 三官
三官:也称三元。指上元天官、中元地官、下元水官。传说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
4、 日月五星
道教视日月星辰为崇拜的神明。太阳是大明之神,为男像,以金色阳光为饰。月亮是夜明之神,为女像,

以白色月光为饰。五星再加上日月合称曜。七曜之外,二十八宿和北斗也是道教崇拜的对象。
5、 四方之神
四方之神:指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源于古代二古八宿的传说。
青龙:东方之神。二十八宿中东方七宿被想象成龙,属木、色青,所以称青龙。
白虎:西方之神。二十八宿中西方七宿被想象成虎,属金,色白,所以称白虎。
朱雀:南方之神。二十八宿中南方七宿被想象成鸟,属火,色赤,所以称朱雀
玄武:北方之神。二十八宿中北方七宿被想象成龟,属水,色玄,所以称玄武。
道教以上述四神为四方守护之神,对北方玄武尤其崇奉。玄武即真武、真武大帝。道教以真武为雷神之祖

,总司风雷电诸神。对他的奉祀至今不衰,许多地方建有真武庙。
6、 民间神祗
道教信奉的神有许多来自于民间,如雷公、风伯、关帝、文昌、门神、灶神、城隍、土地、妈祖、财神、

药王等,各地都有供奉这些神的祠庙。
(二)仙
仙或神仙:指神通广大、长生不死者,道教所说的仙包括真人和仙人。通过修炼飞升成仙是道家追求的理

想。道教崇奉的真人仙人多而庞杂,有的来自上古神话人物,有的是道教人物的仙化,还有的是其他历史

人物或民间传说人物的仙化。
来自上古神话人物的如:赤松子、彭祖、广成子等。
来自道教人物如:三茅真君、许真君、北五祖、南五祖、北七真等
来自历史或民间传说人物的如:四大真人和八仙等。
有关"八仙"的故事在中国民间流传极广,八仙指铁拐李、吕洞宾、张果老、钟离汉、何仙姑、蓝采和、韩

湘子和曹国舅。
四、道教的宫观(以下为阅读内容)
道教祠宇:可称宫、观、道院、庙等。一般说来,宫和观规模较大,供奉显赫的"帝君"。道院规模较小,

供奉的神灵不及"天尊""帝君"显赫。庙则可大可小,大的如上海城隍庙、北京东岳庙、嵩山中岳庙,小的

如各地民间的关帝庙、土地庙、雷公庙、娘娘庙等。
道教各派的宫观在建筑样式上与传统的宫室殿宇或宗庙祖祠相似,区别只是规模的大小。宫观一般布局如

下:前面是山门、华表、幡杆。华表以外属于俗界,华表以内属仙界。山门之内正中是中庭是宫观的主要

部分,庭内建有大殿,因规模不同,大殿数目不等。各殿堂供奉的神因地区不同和道派不同而有差异,一

般以正殿供祀三清、四御等天神,两侧配殿供祀其他尊神。中庭两侧有东西道院,供奉一般神仙,并建有

斋堂、寮房等。
六、 道教常用称谓、仪式和节日
(一) 称谓(以下内容多阅读掌握)
道士:指奉守道教戒规、熟悉各种斋醮祭祷仪式的道教宗教职业者,也称黄冠、羽人、羽士等。
道姑:女道士称道姑,也称女冠。
方丈:道观首领,可以是本观的,也可以外请德高望重者。道教方丈实际上是荣誉职务。
住持:道观中地位仅次于方丈者,往往是掌管一观实际事务的首领,也称监院,俗称当家的。
(二) 仪式
斋醮:
是道教中较为常见的祭祷仪式,意思是供斋醮神,祈告神灵消灾赐福。大致程序是先设坛摆供,而后焚香

、化符、念咒、诵经、赞颂。仪式进行中还有烛灯、音乐相配合(务必记住)
建醮:
即作道场。每年清明、农历七月十五和十月初一要做道场,为羽化的道士超度亡灵,也可以出资请道士作

道场。为羽化(即死去)的道士超度亡灵。寻常信徒百姓为了祈福攘灾或追荐亡灵,也可以出资请道士作

道场。(务必记住)
(三) 节日
道教:以各种神和仙以及各派祖师的生日为节日,每逢节日要举行隆重的斋醮,有的还举办庙会集市。道

教崇奉的神和仙数量极多,加上各派祖师,因此节日也多不胜数。
三清节:即冬至日元始天尊圣诞;夏至日灵宝天尊圣诞;二月十五日道德天尊圣诞,也称老君圣诞。
三元节:即正月十五上元天官节,七月十五中元天官节,十月十五下元天官节。
玉帝圣诞:正月九日为玉皇大帝圣诞。
王母娘娘圣诞:三月三日为王母娘娘圣诞,即传说中的蟠桃会。
吕祖圣诞:四月四日为吕洞宾祖师圣诞。
七、 道教名胜
(一) 道教名山
较著名的有:五岳和四大名山。(务必记住)
五岳:指东岳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北岳恒山和中岳嵩山。(务必记住)
四大名山:指四川青城山、湖北武当山、江西龙虎山和三清山。(务必记住)
其他如江西阁皂山、江苏茅山、广东罗浮山、陕西终南山,山东崂山等也较有名。
(二) 著名宫观
道教的宫观庙宇较有影响的有:陕西周至县的楼观,(也称紫云楼,是现存道教传说中最古老的宫以观)

,河南鹿邑县的太清宫,江西龙虎山的上清宫,江苏苏州的玄妙观,江西南昌的万寿宫,江苏茅山的元符

宫,江苏南京的朝天官,北京的白云观,陕西户县的重阳万寿宫,山西芮县的永乐宫。等等。(务必记住

第四节 基督教
一、 基督教的产生和传播(做为问答题掌握)
基督教:产生于巴勒斯坦地区,原为犹太教的一个下层派别,公元一世纪前后该派与犹太教逐渐分离,形

成新的宗教,即基督教。(务必记住)
基督教认为:上帝是人类和整个世界的创造者和主宰者,他的儿子耶稣基督是他派到人间的救世主,而人

类是自已始祖堕落的产物,因此人生而有罪,人世间充苦难。只有信仰上帝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不断赎

罪,才能获救世主,死后灵魂升入天堂。
基督教在发展史上有两次大的分裂:(务必记住)
第一次分裂:发生在公元11世纪中叶。分裂为东部的东正教和西部的罗马公教(即天主教)。也就是分裂

为东、西两个教派。东派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西派以罗马城为中心。(务必记住)
第二次分裂:发生在公元16世纪。罗马公教内部陆续分化出脱离天主教会的派别,统称为抗罗宗,中国人

称之为新教。(务必记住)
基督教新教和东正教、天主教:成为基督教三大主流教派(务必记住)
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几经起落,经历了唐、元、明未清初三次反复,直至十九世纪中叶,依托西方列强

的炮舰,才在中国社会扎下根。
一传中国:唐朝初年,基督教东方教派的一支聂斯脱利派首次传入中国,受到朝廷欢迎,在长安城建寺传

教。当时人称为大秦景教或景教,称其寺为波斯寺,后来改称大秦寺或景寺。但是唐朝中叶景教被禁,从

此退出中原地区,只在朝廷政令不及的西北边地留存。现存西安碑林博物馆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颂并

序"记载了景教在中国发展的历史。
二传中国:元朝初年:基督教再度流传于中国内地。当时主要有两支教派;一支是随蒙古族入主中原而在

内地再度兴起的景教,另一支是来自罗马教廷士的天主教。基督教两教派在元朝被称为也里可温教或十字

教。元朝灭亡后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再度中断。
三传中国:明未清初:天主教传教士又一次来华传教,他们既穿儒服,学汉语,又介绍近代西方科学技术

知识,力图使基督教教义适应中国曾派出庞大传统文化。这一时期东正教也从东北地区向内地深入,沙皇

俄国曾派出庞大的传教士团体。但是基督教的传播仍然受到清政府的限制乃至禁止,展并不顺利。
四传中国:1840年邪片战争以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欧美各国传教士纷至沓来,这一时

期来华的传教士以新教各派居多。传教士的足迹遍布城镇乡村,教堂数量和信徒人数迅速增加。基督教的

影响前所未有地深入中国社会。
二、基督教经典及标记
(一)经典
基督教的经典:是《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两部书合称《圣经》。(务必记住)
(阅读)它是基督教教义和神学的根本依据。'"约"是约定、契约之意,基督教认为旧约是上帝与犹太教

订立契约,为基督教所断承;新约是上帝通过耶稣基督与人类另立契约。旧约用希伯来文写成,新约用希

腊文写成。随着基督教的传播,《圣经》被译成世界许多国家的文字。目前存世最早的汉文《圣经》是明

未来华的天主教传士所译,现存英国不列颠博物馆。
(二)标记
基督教的标志:十字架。
十字架本为古罗马刑具,基督教相信耶稣是为世人赎罪而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难而死,从此视十字架为上帝

与人和好的福音和象征,作为信仰的标记。十字架样式很多,一般说天主教多用纵长方形十字架,而东正

教会多用正方形十字架。
三、基督教信仰对象(以下内容多阅读)
基督教信仰:上帝、耶稣基督教、圣玛莉亚、圣徒、天使等。(务必记住)
上帝:是"耶和华"的汉文意译。基督教继承了犹太教对上帝的信仰,把上帝视为世界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

者,也视为圣父。
耶稣基督:被视为上帝之子,因人类有罪无法自救而被派到世上拯救人类。
圣玛莉亚:因受圣灵孕而生耶稣,被称为圣母。
基督的门徒:传说耶稣共有十二个门徒,除犹太以外,均受到信徒的普遍敬仰,被称为圣徒。
天使:被看作上帝创造出来并派往人世间传达贯彻上帝旨意的天神。
四、基督教教堂
(阅读)教堂:是教徒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在建筑风格上有拜占廷式、希腊罗马式和哥特式等。教堂内

的装饰和布局因教派不同或所在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各有特点。
一般说来天主教教堂内部:装饰华丽,祭坛、圣像、圣画、色彩斑斓的玻璃花窗等构成充满神圣感和神秘

气氛的宗教世界。
新教:反对教堂的神秘气氛,教堂趋于简朴,不设祭坛,也不尚圣像、圣画、雕塑、彩色玻璃等装饰。新

教重讲道内部多数长方形礼堂,讲台面向会众,占据显著位置。
东正教教堂:以拜占廷式建筑为主,,内有祭坛、圣像、圣画等,装饰富丽堂皇。通常还设有一道屏风,

把圣与其他部分分隔开。
基督教三大主流教派均在中国设有自已的教堂。
五、基督教常用称谓、仪式和节日
(一)称谓:有牧师、神甫、主教、大主教、枢机大主教。(务必记住)
牧师:原义牧羊人,新教大多数教派对主持仪式、负责一个教堂教务的职业宗教人员的称呼。
神甫:也称神父,是天主教和东正教对主持一个教堂教务的职业宗教人员的尊称,正式职务是"司铎"。
主教 :指主管一个教区教务的神职人员。
大主教:总管一省范围各个教区的主教。
枢机大主教:中国人也称"红衣大主教",天主教中最高一等级的主教,由教皇亲自任命。
(二)仪式(务必记住)
礼拜:
基督教教徒日常主要宗教活动多在星期日由牧师在教堂主持,内容有祈祷、读经、唱诗、讲道等。
弥撒:
基督教纪念耶稣牺牲的宗教仪式。象征重演耶稣为救赎人类在十字架上对上帝的祭献。包括重温耶稣遗训

、分饼等到一整套复杂的礼义。是一项隆重的宗教活动,只有神父和主教有权主持。现在多数新教教派已

不再举行弥撒,只保留不同形式的圣餐仪式。
(三)节日
圣诞节:纪念耶稣诞生的节日,多在每年12月25日,现在已是许多国家和地区最重要的节日。(务必记住

)庙时罗马教会由教皇主持盛大的弥撒,普通人则互赠礼物,举行欢宴,并以圣诞老人、圣诞树来增添节

日的喜庆。
复活节:纪念耶稣"复活"的节日。(务必记住)新约记载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后的第三日复活,复活节日

期各教派不一,天主教和新教在每年3月21日和4月25日之间,东正教及其他一些东方教会要晚于这个时间

。节日期间人们互赠复活彩蛋,象征生命和繁荣。
六、中国的基督教教堂(以下为阅读内容)
基督教三大主流教派在中国均建有教堂。天主教教堂也称天主堂,新教教堂也称礼拜堂。
北京南堂:是北京现存最古老的天主教堂,在北京宣武门。始建于1605年,以后屡次损坏又屡次修复。(

记住)
现存古碑和铁十字架,铁十字架4米高,是明代旧堂遗物。
北京北堂:天主教教堂,在北京西什库大街,为哥特式建筑。(记住)
北京崇文门教堂:原称亚斯里教堂,1982年后改称现名,是新教在北京设立的第一所教堂。美国总统来访

时曾在此参加宗教活动(记住)。
天津老西开教堂:天主教堂,位于天津市和平区老西开区,是天津现存规模最大的教堂。
哈尔滨尼古拉教堂:东正教教堂,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现存建筑为全木结构。在哈尔滨各教堂中规模最

大。
上海徐家汇教堂:天主教堂,上海人习惯称徐家汇天主堂。位于上海市徐汇区,为罗马式建筑,是上海最

大的天主教教堂。
上海国际礼拜堂:新教教堂,位于上海市徐汇区。近年来该教堂的唱诗班十分有名。
广州圣心大教堂:天主教教堂,位于广州市一德路,是国内最高的哥特式建筑。

第五节 伊斯兰教
一、伊斯兰教:产生于公元七世纪的阿拉伯半岛,创始人穆哈默德。(务必记住)
(阅读内容)鉴于当时社会的动荡提出种种改良主张,并宣布安拉是宇宙万物的唯一主宰,自己是安拉在

这个世界的最后一位使者,号召人们顺服安拉。"顺服",阿拉伯语为"伊斯兰",伊斯兰教由此得名。他的

主张吸引了很多信徒,信徒被通称为"穆斯林",意思是顺服者。公元622年他带领信徒从麦加迁往麦地那

,建立起阿拉伯半岛第一个政教合一的政权。这一年被称作为伊斯兰教历纪元元年。穆哈默德去世后,他

的继任者不但统一了整个阿拉伯半岛,而且建立起地跨欧、亚、非三洲的阿拉伯帝国。在征战过程中,伊

斯兰教彻底取代了原来盛行于阿拉伯半岛的多神崇拜,而且传播到欧、亚、非许多国家和地区,成为世界

性宗教。同其他宗教一样,伊斯兰教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不同教派。至今在伊斯兰教流传至今最主

要的两大派:是逊尼派和什叶派。(务必记住)
伊斯兰教:为其信徒规定了六大基本信仰(六信)和五项宗教功课(五功)。(务必记住)
六信:是信安拉、信天使、信使者、信经典、信后世、信前定。(务必记住)
五功:是念功、拜功、斋功、课功、朝功。(中国人称作念、礼、斋、课、朝)。(务必记住)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六信、五功不仅是穆斯林信徒履行的宗教仪轨,而且成为影响信徒日常生活的道德

规范和社会习俗。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时间:大约在公元七世纪中叶(唐朝初)经海路和陆路传入中国,历经千余年,曾先

被称为"大食法"、"西域教门"、"天方教"、"清真教"、"回教"等。(务必记住)
(阅读)在唐、宋、元三朝数百年间,不同身份的穆斯林从不同途径来到中国。元朝时来华穆斯林人数尤

多,他们分布于各地,与当地居民长期杂居融合,变侨居为永居。中国的回回民族在这一时期开始形成,

伊斯兰教也在中国社会扎下根,并在以后的发展中逐渐形成有别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具有中国特点的伊斯

兰教。
二、伊斯兰教的经典和标记
(一)经典:伊斯兰基督教的主要经典是《古兰经》、《圣训》。(务必记住)
《古兰经》:又可称《可兰经》:伊斯兰教认为穆哈默德在创教过程中向信徒传达的安拉的启示。穆哈默

德逝后由他的继任者整理成书。书中记载了穆哈默德的生平、传教、教义、教规,还涉及了古代阿拉伯世

界的历史和穆斯林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伊斯兰世界,它不仅是宗教法的依据,也是穆斯林世俗法规的

依据。穆斯林的宗教生活和世俗生活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圣训》:也称《穆哈默德言行录》,记录了穆哈默德在创教过程中口头叙述的安拉启示以外的言论,内

容涉及穆哈默德对宗教和社会事务的看法以及对《古兰经》的解释。这些言论最初只由其弟子一代代口头

传述穆哈默德逝后一百多年,为辨传述真伪,才把它们陆续辑录成册。目前伊斯兰教各派所奉《圣训》不

尽一致,但各派都承认它的权威仅次于《古兰经》,把它视为教法和民法的依据。
(二)标记
伊斯兰的标记:新月。
许多伊斯兰教建筑的屋顶都树立这个标志。
三、 伊斯兰教信仰对象
安拉:伊斯兰教认为安拉是独一无二的真主,安拉之外别无神灵。
使者:伊斯兰教认为穆哈默德是主的最后一位使者,也是最伟大的使者。
天使:伊斯兰教认为天使是安拉创造的,奉安拉差遣,传达安拉旨意。《古兰经》记载有四大天使。
虽然有上述信仰对象,但是伊斯兰教不供奉任何偶像。
四、伊斯兰教常用称谓、礼义、节日
(一)称谓
阿訇:波斯语音译,原意"教师"。在我国,人们对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通称为阿訇。
毛拉:阿拉伯语音译,我国新疆地区穆斯林称阿訇为毛拉。
伊玛目:清真寺里主持礼拜的人,有时也指教长。
(二)礼仪(以下内容多阅读)
伊斯兰教最主要的礼仪:体现在念、礼、斋、课、朝五功。(务必记住)
念功:即穆斯林信徒在一切重要的宗教活动场合都要表白信仰,我国穆斯林念诵十六字清真言:"万物非

主,唯有真主,穆哈默德,主的钦差"。
礼功:穆斯林定时向麦加方向礼拜,分日礼(每日五次)、聚礼(每周五午后一次)、会礼(每年两次)

。礼拜前要净身,礼拜要念诵清真言。
斋功:每年斋月(即回历九月)要把斋一个月。
课功:完纳天课,即每年拿出一定的钱财济贫。本来是一种自愿的善行,后来演变成宗教形式的赋税制度


朝功:伊斯兰教规定穆斯林一生至少要去麦加城的克尔白清真寺朝觐一次,时间在每年回历12月。
(三)节日
伊斯兰教有三大主要节日:开斋节、宰牲节、圣纪节。(务必记住)
开斋节:我国新疆地区称肉孜节,时间在斋月结束次日,即回历10月1日。届时穆斯林要前往清真寺参加

会礼,礼后还有其他节庆活动。(务必记住)
宰牲节:也称古尔邦节,时间在回历12月10日朝觐麦加活动的最后一天。(务必记住)届时要举行会礼,

宰牲献主等活动。
圣纪节:纪念穆哈默德诞生的节日,时间在回历3月12日。(务必记住)
这一天也是穆哈默德的忌日,所以中国穆斯林又称这一天为"圣忌"。纪念活动多在清真寺举行,由阿訇念

经、赞圣、讲述穆哈默德生平业绩等。仪式结束后有的穆斯林还要举行聚餐活动。
五、清真寺布局
清真寺在中国又被称作礼拜寺,是伊期兰教聚众礼拜的场所,在穆斯林的生活中占据得要地位,有穆斯林

聚居的地方,就有清真寺,清真寺一般由大殿、望月楼、宣礼塔、讲经堂和沐浴室组成。礼拜大殿是清真

寺的主体建筑,一律背朝麦加,在中国即坐西朝东。大殿内设置通常较简洁,墙壁不绘景物,只有阿拉伯

艺术字体和几何图案。大殿正面后墙正中有一看似拱门形小窗的凹壁,即壁龛,也称"窑殿",用以指示朝

拜方向。壁龛右前方设宣讲坛,称敏拜尔或敏拜楼。参加礼拜的人必须先盥洗、脱鞋、才能进入大殿。
六、中国清真寺
中国的清真寺有两种建筑风格:一种是阿拉伯或中亚式,另一种是中国传统的殿宇四合院落式。(务必记

住)
阿拉伯或中亚式:大殿上有圆形拱顶,有的还单独建有尖塔式邦克楼,供观月和呼唤礼拜用。这种风格的

清真寺大多在新疆或沿海地区。较著名的有新疆喀什的艾提卡尔大寺、吐鲁番的苏公塔大寺、广州的怀圣

寺、泉州的圣友寺、杭州的真教寺。后面三寺并称中国沿海伊斯兰教三大古寺。(务必记住)
中国传统式:门前左龙右虎,中间有山门殿,进门有照壁,院内除大殿外还有楼阁碑亭,到处画栋雕梁,

悬匾挂联。这种清真寺多集中在内地。较著名的有西安化觉寺、西宁东关清真寺、宁夏银川大寺、同心清

真大寺、北京牛街礼拜寺、东四清真大寺、新疆乌鲁木齐大寺等。


    (6)掌握中国古代建筑基本特点、南北古建筑的异同以及古代建筑室内外陈设与装饰的物质和精神功能。

1、中国古代建筑的历史沿革及其特点:
1)开成时期:原始社会—汉代;特点:中国木结构建筑技术已日渐完善。人们掌握了夯土技术,烧制了砖瓦,建造了石建筑。
2)发展时期:魏晋南北朝;特点:砖瓦的产量、质量及木构架技术都有所提高。大量兴建佛教建筑。
3)成熟时期:隋唐时期;特点:砖的应用更加广泛,琉璃的烧制更加进步,建筑构件的比例逐步趋向定型化。
4)大转变时期:宋朝;特点:宋朝建筑的规格一般比唐朝小,但比唐朝更为秀丽,绚烂而富于变化,出现了各种复杂形式的殿阁楼台。
5)发展时期:元朝;特点:兴建大量藏传佛教寺庙及伊斯兰教礼拜寺。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的建筑艺术影响到全国。
6)高峰时期:明清时期;特点:砖的生产大量增加,琉璃瓦的数量及质量都超过过去任何朝代。官式建筑已经高度标准化、定型化。
2、现存古代木结构建筑代表及特点。
1)五台山南禅寺和佛光寺的部分建筑:建成于唐代;特点:单体建筑的屋顶坡度平缓,出檐深远,斗拱比例较大,柱子较粗壮,多用板门和直棂窗,风格庄重朴实。
2)山西太原晋祠圣母殿、福建泉州清净寺、河北正定隆兴寺、浙江宁波保国寺:建成于宋代;特点:屋顶的坡度增大,出檐不如前代深远,重要建筑门窗多采用菱花隔扇,建筑风格渐趋柔和。
3)天津蓟县的独乐寺、山西大同的善化寺和华严寺:建成于辽;特点:接近于唐代风格,创造了“减柱法”。
4)山西芮城永乐宫、洪洞广胜寺:建成于元代;特点:普遍使用“减柱法”,梁架结构又有了新的创造,许多构件多用自然弯材稍加砍削而成。
5)北京故宫、沈阳故宫:建于明清时期;特点:出檐较浅,斗拱比例缩小,“减柱法”除小型建筑外,在重要建筑中已不采用。
3、三本建筑文献;
宋朝的《营造法式》、明朝的《园冶》、清工部《工程做法》。
4、中国古代建筑的造型及基本构件;
台基:普通台基、较高级台基、更高级台基、最高级台基;作用:承托建筑物,防潮防腐,弥补中国古代建筑单体建筑不甚高大雄传的欠缺。
屋身:木头圆柱、开间、梁、斗拱;
屋顶:庑殿顶、歇山顶、悬山顶、硬山顶、攒尖顶、卷棚顶。
5、彩画的分类、特点及等级;
和玺彩画:中间的画面由各种不同的龙或凤的图案组成,间补以花卉图案。沥粉贴金。等级最高。
旋子彩画:画面用痢化形式的涡卷瓣旋花,有时也可画龙凤。等级次于和玺彩画。
苏式彩画:画面为山水、人物故事、花鸟虫鱼等。等级低于前两种。
6、中国古代建筑的特点。
1)建筑材料:木材。
2)结构方式:框架式结构:抬梁式、穿斗式、井干式;
3)空间布局:灵活。承重与围护结构分工明确。
4)单体建筑构件:标准化。模数制。
5)平面布局:内向含蓄,多层次,均衡对称。
6)创造斗拱结构形式
7)运用色彩装饰手段。
7、中国古代声调规划的类型:
市里制:以隋唐长安城为例,区划整齐,其平面呈长方形,宫城置于郭城北部正中,北连禁苑,南接皇城。宫城皇城以外为里坊区。并设东西二市。
街巷制:北宋后拆除坊墙,居民区由原坊内小街发展成横列的巷(胡同),商业沿城市大街布置。
8、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的特点:
1)按照一定的制度进行和设计,这些制度对隋唐以后都城的规划布局产生很大影响。
2)重视城市的选址:依山榜水。
3)以方格网街道系统为主,区划整齐。从战国到北宋初年,实行市里制度。北宋中期以后,采用街巷制。
4)采用中轴对称的平面布局,宫室、坛庙等重要建筑皆位于中轴线上。
5)重视水源的利用和城市的绿化,引水入城,种植花木。
9、古长城建筑:
秦长城:起迄地点:临洮——辽东;
汉长城:起迄地点:莆昌海(即今罗布泊)——辽东;
明长城:起迄地点:嘉峪关——鸭绿江;
结构:城墙、敌台、烽堠、营堡;
重要段落:北京八达岭长城、洒北金山岭长城;
重要关隘:山海关、居庸关、嘉峪关;
10、宫殿建筑的起源与沿革:
先秦:特点:以门道、前堂、后室为中轴、东西配置厢房的封闭性院落;
著名宫殿:河南偃师二里头宫殿、陕西岐山凤雏宫殿遗址;
秦汉:特点:大宫中套有小宫,而小宫在大宫中各成一区,未央宫的前殿成狭长形,殿内两侧有处理政务的东西厢;
著名宫殿:长乐宫、未央宫、建章宫;
三国、两晋南北朝:特点:在大朝太极殿左右建有处理日常政务的东西堂;
隋唐:特点:依据轴线与左右对称的规划原则,并附会了《周礼》的三朝制度;
著名宫殿:太极宫、大明宫;
宋:特点:在城南面中央的丹凤门前设御街,街的两侧建有御廊;
著名宫殿:北宋东京城宫殿;
元:特点:继承唐宋的宫殿传统,保持了游牧生活习俗及喇嘛教建筑、西亚建筑的风格;
著名宫殿:元大都宫殿;
11、明清宫殿的布局与陈设;
1)布局:
A、中轴对称:中轴线上的建筑高大华丽,轴线两侧面的建筑低小简单。
B、左祖右社:a、左祖:在宫殿左前方设祖庙,帝王用来祭祀祖先。
b、右社:在宫殿右前方设社稷坛,帝王用来祭祀土地神、粮食神。
C、前朝后寝:a、前朝:帝王上朝治政、举行大典之处。
b、后寝:帝王与后妃们生活居住的地方。
2)宫外陈设:
A、华表:皇家建筑的特殊标志。
B、石狮:雄狮爪下为球,雌师爪下为幼狮,前者象征统一寰宇,后者象征子孙绵延。
C、日昝:古代用来测时。
D、嘉量:古代的标准量器。象征国家统一和强盛。
E、吉祥缸:置于宫殿前盛满清水以防火灾的水缸。
F、鼎式香炉:用来燃檀香和松枝。
G、铜龟铜鹤:象征长寿。
12、古代著名坛庙建筑;
太庙,位于北京天安门左侧,专供帝王祭祀祖先。
社稷坛,位于天安门右侧,专供帝王祭祀土地神、粮食神。
天坛,位于北京东南郊,每年冬至日皇帝在此祭天。
地坛,位于北京北郊,每年夏至日皇帝在此祭地。
日坛,位于北京东郊,专供帝王祭日。
月坛,位于北京西郊,专供帝王祭月。
文庙:全国规模最大、时代最早的是山东曲阜孔庙。
武庙:全国规模最大、保存最好的是山西运城解州的关帝庙。
宗祠:安徽绩溪县龙川胡氏宗祠和广州市陈家祠堂。
13、我国古代著名陵墓建筑:
秦始皇陵:位于陕西临潼县;特点:中国古代最大的一座帝王陵墓。
汉茂陵:位于陕西兴平县;特点:西汉帝王陵墓中规模最大的一座。
唐乾陵:位于陕西乾县;特点:唐代十八陵中保存得最完整的一座。
明十三陵:位于北京昌平区;特点:长陵以其宏伟的地面建筑而闻名于世,已发掘地下宫殿的是定陵;
北宋陵:位于河南巩义市;特点:结构完整,为研究宋代陵墓制度才石刻艺术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清东陵:位于河北遵化;特点:其平面布置沿袭了明代诸陵的旧制,只是在坟丘上部增设了月牙城。
清西陵:位于河北易县;特点:清西陵与清东陵同。
14、封土的沿革:
1)方上:特点:在地宫之上用黄土层层夯筑而成;
著名陵墓:秦始皇陵、汉茂陵;
2) 以山为陵:特点:利用天然山体;
著名陵墓:唐乾陵;
3)宝城宝顶:特点:在地宫上砌筑高大的砖城,城内填土,砖城即宝城,城中的土高出城墙成一圆顶,称宝顶;
著名陵墓:明十三陵、清东陵、清西陵;
15、陵园建筑:
1)祭祀建筑区:用途:供祭祀之用;
建筑物:凌恩殿、配殿、廊庑、祭坛等;
2)神道:用途:通向祭殿和宝城的导引大道;
建筑物:石兽、石人;
3)护陵监:用途:专门保护和管理陵园;
建筑物:衙署、市衙、住宅等;
16、墓室结构:
土穴墓:墓穴形式简单。
木椁墓:用木材筑成,形同大木箱,椁内分成数格,正中放棺,两旁和上下围绕着几个方格,称之为厢,用来安放随葬品。
黄肠题凑:用柏木枋堆成的框形结构。黄肠指柏木黄心,题凑指木头皆皆向内。北京大葆台汉墓一号墓为黄肠题凑的成熟形式。
砖石墓:采用砖石砌筑而成。从汉代到清代,砖石墓一直在不断发展。
17、随葬品;
1)原始社会:
A、早期:陶器、石器、骨器。
B、晚期:出现贫富分化。有的墓随葬精美的玉器及象牙器等。
2)阶级社会:
A、贫富分化悬殊。
B、商周时期:青铜器、玉石器等。人殉。
C、战国时期:俑。
D、汉朝:陶质明器,包括仓、灶、井、磨、楼阁等模型和猪、狗、鸡等模型。
E、魏晋南北朝:陶瓷器皿、陶制模型、陶俑和镇墓兽。
F、隋唐五代时期:陶俑。
G、宋——明清:实用物品和珍宝,包括陶瓷器、金银器和玉器。

佛教在中国传播简况 

传播

汉地

佛教

经克什米尔,越葱岭,沿天山山脉南北两路到达阳关和玉门关而传入我国的,故又称“北传佛教”。

藏传

佛教

从古印度和中国内地传入中国的西藏地区,与西藏地区的本教融合,而形成的具有西藏地方色彩的佛教,俗称喇嘛教。

上座部

佛教

由印度恒河一带传入斯里兰卡,再由斯里兰卡传入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等地,进而传入云南地区,史称“南传佛教”。


朝    代

特    点

汉哀帝元寿元年

“伊存授经”

佛教传入中国的最早记录

三国两晋南北朝

奠定佛教思想传播的基础阶段

魏晋时期

建立了自己的使戒制度

有了正式的中国僧人,标志着“中国佛教”正式诞生

隋唐

创立佛教的八大流派

标志着佛教已完成了中国化过程

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佛教”

 佛教基本教义 

四圣谛

苦谛

众生经常被看到或者没有看到的一切事物或现象所患累,所逼恼,是谓“苦”。

集谛

解释形成所有痛苦和烦恼的原因。

灭谛

灭尽了贪、嗔、痴等烦恼的理想境界。

道谛

即解脱痛苦的方法。

十二因缘

亦称十二缘起支,它们互相为因果,一个因造成一个果生起,此果又为后果之因,生生不断。

无明、行、识、名色、

六入、触、受、爱、

取、有、生、老死。

三法印

诸行无常

即事物不是永恒不变,永远存在的

诸法无我

即事物本身没有一个永恒不变的主体存在

涅槃寂静

即达到最安乐的境界

 中原佛教八大宗派 

宗 派

创始人

祖   庭

天台宗

智yi大师

浙江天台山国清寺

净土宗

善导

山西太原玄中寺

禅 宗

菩提达摩

河南少林寺

 藏传佛教重要宗派

宗 派

又称

祖   庭

宁玛派

红教

玛意为“古旧”,该派以传承弘扬旧密宗为主,称为旧派,故名宁玛瓦。

萨迦派

花教

因地处西藏萨迦而得名

噶举派

白教

噶举意为“教传”,师徒相承,口语传授。

格鲁派

黄教

格鲁意为“善规者”,以严守佛教戒律而著称。

宗 派

特    点

摆坝派

主张在山野修行,静心忏悔、戒荤、不求他人施舍。

摆孙派

主张僧侣不必戒荤,不必在山中修行,可以接受他人施舍。

 云南上座部佛教宗派(西双版纳地区)

佛教经典与制度 

佛教经典

大藏经

(三藏经)

经藏

是汇集佛教一切经典成为一部全书的总称

律藏

论藏

佛教制度

戒律: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受戒。 度牒  僧服制度  寺院制度   饮食制度 云南上座部佛教出家制度   活佛转世制度

 佛教产生的影响 

对汉语语言学的影响

表现在词汇学方面

a.一些中国固有的词语,用来表达佛教义理,如:心、空、真、关、定b.为译佛典而创造的词,如:四谛、五蕴、缘起、法界、真如。c.根据佛教观念创新的词,如:万劫难复、狂禅、回光返照。

佛典输入了许多新句法并发展了汉语固有的一些修饰形式。

如颠倒词序、颠倒语序、排比句法等。

语音学方面

切韵的发明,四声的发明

对中国文学的影响

诗歌方面

盛唐后禅宗发达,文人多兼容儒释,在诗文中平添一份脱俗逸趣。

小说方面

佛教为古代志怪小说和神魔小说或直接提供了故事来源,或启发了作者的艺术构思。

说唱文学方面

僧徒传教使用读、唱结合,导致通俗文学中说唱文学的发生和发展。

对中国其它艺术的影响

建筑

寺院采取宫殿式建筑,其间有宗教性的装饰点缀。

雕塑

佛像塑造逐渐与中国传统的圆雕艺术融为一体。

绘画

中国传统的线与墨与外来的面与色不断交流,       不断出新,改变了中国绘画的面貌。

音乐

佛曲与民间乐曲、宫廷乐曲交融互采,渐渐形成了具有“远、虚、淡、静”风格的中国佛曲。

 道教的产生与发展简况                                    
①道教的渊源:春秋战国时期的“道家”学说。               
②道教的产生和确立——东汉至魏晋南北朝              
③道教的鼎盛时期——隋唐和北宋                        
④道教的变革时期——南宋金元                            
⑤道教的停滞僵化时期——明清 


道教的经典—《道藏》                      

《道藏》的价值

1. 是研究我国古代学术思想的重要资料

2. 是历史上医疗卫生、养生经验的总结

3. 是研究我国古代化学、冶金技术的重要史料


各道教创始人或著名人物
天师道(五斗米道):张陵(东汉)
太平道:张角(东汉末年)
新天师道:寇谦之(北魏)
茅山上清派:司马承祯、吴筠(北宋)
太一道:萧抱珍(金代)
全真道:王重阳(金代)
 道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在中医医学方面

的道教人物

华佗:麻沸散、五禽戏   葛洪:《肘后备急方》、《抱朴子·内篇》  陶弘景:《肘后一百方》  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王冰:《注黄帝内经素问》   孙思邈:药王

在天文学方面 取得的世界级成就

道教以浑天说解释宇宙结构    郝大通精通历算   赵友钦:《革象新书》

在四大发明中

火药、指南针、印刷术的发明均与道教相关

有关道教内容的著名小说

《三言》、《两拍》、《封神演义》、《四游记》、 《吕仙飞剑记》、《韩湘子全传》

道教诗人

王勃、王绩、张九龄、李白、李贺、李商隐

词牌名称

瑶池宴、解佩令、华胥引、献仙音

永乐宫绘画

 

晋祠雕塑

 

民俗活动

寻龙辨脉、立向、察砂、观水、点穴

 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教派
(1)三大教派:格迪目、伊赫瓦尼、西道堂。
(2)四大名宦:哲赫林耶、库不林耶、虎非耶、戛底林耶。
(3)从总体上说:我国大多数信徒为逊尼派、少数为沙斐尔派和苏非派
 伊斯兰教的教义
1、宗教信仰——六大信仰:信安拉、信天使、信使者、信仰经典、信仰后世、信前定。
2、宗教义务——“五功”:念功、礼功、斋功、课功、朝功
3、善行
 伊斯兰教的经典
1、《古兰经》是伊斯兰教徒的宗教指导思想
2、《圣训》即《穆罕默德言行录》,
每部完整的圣训都包括了传述的线索与传述本文这两部分内容
3、《圣训》 可以理解为《古兰经》的补充与解释基督教的教义
1、“三位一体”是它最基本的信条。
2、基督教相信教会是由基督建立起来的,是“基督的身体”。
3、上帝创世说,原罪救赎说。
 《圣经》
1、《圣经》也称《新旧约全书》,由《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组成。
2、《旧约全书》是犹太教的圣书,包括的经卷是基督教从犹太教经典继承而来的。
3、《新约全书》是基督教本身的经典,包括 “福音书”、 “使徒行传”、“书信”、“启示录”四个部分。

  中国不同阶段建筑的特点

四个阶段

文历背景

建筑风格

建筑类型

主要技术

雏形期

夏-春秋

古代建筑艺术萌生、发展

 

新石器时代:北方穴居等、南方干阑式            商代:出现较具规模的城池和宫殿                周代:开始用瓦盖屋顶

周代用瓦盖屋顶,以版筑法为主,已具一定法则

发展期  战国 -南北朝

中国文化的骨干和基调基本形成。秦汉统一,魏晋佛道普及

秦汉:豪放朴拙

魏晋:规模缩小,但形制得到完善

秦汉:都城、宫殿、祭祀建筑、陵墓        魏晋:园林、寺观建筑

木结构

趋向完善

成熟期       隋-宋

治安稳定, 经济繁荣

雄浑壮丽

都城、宫殿、佛寺、陵墓,园林

宋代官方颁布《营造法式》

总结期

元-清

建筑文化充实总结,后期外国文化涌入

精细富缛,民族风格,

中西交汇

宫殿、佛寺、园林,民间建筑

官方建筑完全定型,近代建筑技术出现

 中国建筑的总体特征
1、多样性特征与主流体系
南方——“干栏式”;北方——“毡包式”;主流体系——木构架    
2、文化艺术的精神特征
伦理观:皇权至上;布局观:群体组合;自然观:高度协同;审美观:中和含蓄
 实体空间的物质特征
(1)木构架体系为主的实体建筑
n      木结构建筑在中国广泛应用的原因及其优点: 取材方便、适应性强、抗震性好、施工快捷、 便于修缮,适宜中国的地理环境和资源特征
n      主要结构体系:抬梁式、穿斗式
(2)结合环境布置的空间序列
空间处理方式:
n      坛庙以十字轴线展开;
n      民居和宫殿建筑以纵轴为主、横轴为辅;
n      园林建筑以曲折轴线展开,强调抑扬顿挫,
   有前序、高潮、尾声的空间变化
“天人合一”的风水论:通过对地形、地质、植被、水文、环境容量进行勘察,究其利弊,善择基址,适当布置与村落建筑。
(3)多样化的院落组合
 
中国建筑的基本要素
1、构件的含义与功能
(1)台基:高出地面的建筑物底座,起承托、防潮、防腐,美化等作用
(2)柱:承重构件,排布形成“柱网”,不同柱网造成不同的空间格局
(3)开间:四根木柱围成的空间称为“间”,建筑迎面间数称为“开间”或“面阔”,纵深间数称为“进深”
(4)大梁:架于木头圆柱上的一根最主要木头,用以形成屋脊
(5)枋:柱子之间起联系和稳定作用的水平向的穿插构件,椽、垫、枋三者形成一种固定的构建组合方式
(6)檩:架在梁头位置的沿建筑面阔方向的水平构件,作用为直接固定椽子,并把屋顶荷载通过梁向下传递
(7)斗拱:由头、拱、昂三部分组成,一般置于柱头和额枋、屋面之间,用于支撑荷载梁架、挑出屋檐、兼具装饰作用
(8)屋顶(屋盖):六种主要形式
(9)山墙:房子两侧上部呈尖形的墙面
(10)藻井:传统建筑天花板的一种装饰,也有预防火灾之义
2、装饰装修
装饰类型的艺术处理
①显示建筑社会价值的重要手段
②有实用价值,并和结构紧密结合
③趋向规格化、定型化,有严格的做法
④艺术风格有时代性、地区性、民族性
五大装饰类型:
(1)大木作装饰:柱、梁、枋、斗拱、椽子等端部的卷杀
(2)小木作装饰:
     门窗、廊檐、天花、室内分隔构件等的艺术处理
(3)砖瓦作装饰:
     屋顶、墙面、地面、台座等取材和加工艺术
(4)石作装饰:
    台基、石柱础、栏杆、踏步、建筑小品等的石雕艺术
(5)油漆彩画作装饰:
    和玺彩画、旋子彩画、苏式彩画三个等级
中国建筑的主要类型
1、建筑的十大功能性类型
(1)宫廷府第建筑   (2)防御守卫建筑  (3)纪念性和点景性建筑
(4)陵墓建筑       (5)园囿建筑      (6)祭祀性建筑
(7)桥梁及水利建筑 (8)民居建筑  (9)宗教建筑    (10)娱乐性建筑
2、单体建筑类型与功能
(1)楼、阁:楼有居住、读书、宴客、观赏等功能,布置于园林中的高地、水边或建筑物附近,阁形似于楼,四面开窗,常临水而建
(2)厅、堂:大厅是主体,花厅供起居会客之用,荷花厅临水而建,为水景建筑
(3)亭、廊:亭为游览观赏之用,廊可围成院落、组织观景路线,创造各种空间环境
(4)轩、榭、斋、馆、舫
(5)门、阙、华表、牌坊、照壁、戏台
 中国园林的起源与发展
n      商周:“囿”    春秋:“苑” 秦汉:宫苑、城池   魏晋南北朝:自然化私家园林  唐宋:写意山水、园林造景   明清:精深发展
 
中国园林特征
1、本于自然,高于自然:对自然构景要素进行
有意识地改造和调整、加工剪裁,表现一个精炼概括的典型化自然
2、建筑美与自然美的融合:园林建筑始终与山、水、花木等有机组合在一系列风景画面中
3、诗画的情趣:园内的动观游览路线所形成的渐进空间序列及景观布置上所体现的绘画原则
4、意境的蕴含:园名、景题、刻石、匾额、对联等表达和深化意境的内涵
 中国古代陵墓形式特征
功能---体现帝王灵魂不朽,法统永存
建筑上的相应处理方式 

唐以前

采用十字轴线对称的截锥体,陵丘顶上建寝殿

唐代

开始

在陵前设置长神道,用门阕、石刻加深序列层次,以山峰为坟丘,

神道逐步升高;

宋陵

为前(南)高后(北)低,加大后倾趋向

明陵

选址重环境效果,陵正对山峰,重前导部分的序列效果,建筑对称严谨,明楼宝城

 不同朝代陵墓建筑的艺术特征:
n      唐——雄伟壮阔
n      宋——集中修建后陵,后倾趋向明显
n      明——艺术形象突出、手法成熟
墓室内部的结构特点:
汉以前多为土穴木椁方形单室;汉以后多为砖石拱券结构,有前、中、后三墓室或前后二墓室,墓道很长
宗教建筑类型
寺观、佛塔、石窟、经幢
 唐代佛寺的特点:n      明显的中轴线
n      较大的寺院
        在主体殿阁两侧仿宫殿中廊院式布局
n      主院与各小院均绕以回廊,廊内有壁画,有的还附建配殿或配楼
n      塔的位置由全寺的中心演变为殿前左右置双塔,或于主体殿庭前方两侧分立塔院         

 明代后“伽蓝七堂”式佛寺的布局特点:
主体建筑正前有山门,门内左右有钟鼓楼,正面为天王殿,殿内有四大金刚塑像,后面是大雄宝殿、东西配殿,再后为藏经阁,以廊庑、配殿围成殿庭。我国现存古代寺庙大都是这种布局。
 三类佛寺的分类与特征:
汉传佛寺:木构架为主,人字形两面坡屋顶,上铺青瓦、琉璃瓦或镏金铜瓦。             主要特征为出头的柱头头拱
藏传佛寺:佛殿高、经堂大,建筑物多因山势而筑
小乘佛寺:以佛殿为主体,外有经堂和佛塔,不一定中轴对称,建筑形式较接近缅甸、泰国风格,佛殿屋顶坡度大,檐口压得很底,几层屋面往往贴在一起。
 三类佛寺的实例介绍
n       汉地佛寺:洛阳白马寺、少林寺、福州华林寺、山西南禅寺、佛光寺、双林寺、苏州寒山寺、扬州大明寺、杭州灵隐寺、济南灵岩寺、上海龙华寺等
n       藏传佛寺:拉萨大昭寺、北京雍和宫、包头五当召、承德避暑山庄的“外八庙。
n       小乘佛寺:云南西双版纳的曼阁佛寺、潞西的菩提寺等
 
佛塔

种类

特点

代表性塔

楼阁式塔

我国佛塔的主流,是对我国传统的多层木构建筑的仿造

山西应县木塔   西安大雁塔

密檐塔

底层较高,上有密檐5~15层,一般为7~13层,只有单数层,不供登临远眺,用砖石而造,辽、金时期盛行

河南登封嵩岳寺塔

单层塔

多为墓塔,有时在其中供奉佛像。塔平面有方、圆、六角、八角等多种

济南神通寺四门塔

喇嘛塔

多分布在西藏、内蒙古地区,内地从元代起也开始建构,一般作为寺的主塔或僧人墓                                               

北京的妙应寺白塔

金刚宝座塔

建于高台之上,共五座,中央一座较高大,四隅各一,较低小,仅建于明、清两代,数量较少

北京大正觉寺塔

小乘佛教

佛塔

分布于云南傣族地区,外观较细高而秀逸,

极富民族风格。

云南景洪曼飞龙塔

 桥梁

结构造型分类

特点

实例

拱式桥

便于水运交通,拱桥比必须有足够高度,从而创造了半圆拱、尖形拱、弓形拱、多边拱等形式

河北赵州桥

苏州宝带桥

北京卢沟桥、河北永通桥   山西普济桥、山西景德桥

河北济美桥、江西万年桥  永丰思江桥

北京十七孔桥

梁式桥

石梁限于跨度,桥墩较密集,木梁跨度可较大,有屋顶的廊桥可避鱼

南宋·泉州安平桥(五里桥)   我国现存最长的古桥“天下无桥长此桥”

宋·泉州洛阳桥(万安桥)世界上保存着的最长、工程最艰巨的石梁桥“石桥甲天下”“海内第一桥”

索桥、浮桥、悬臂桥

其他形式桥梁

风雨桥及悬臂式廊桥

居住建筑发展历史
最早形式:穴居和巢居
木构架建筑技术的提高对中国古代居住形式的影响:

六七千年前

浙江河姆渡,木构架雏形

战国

铁制工具使用,木构架质量提高, 出现大规模建筑群

宋代

政府颁布《营造法式》,木架构模数制,建筑规整化,程式化

明清

砖瓦普及,木架构定型,建筑组合变化

 居住建筑结构主要类型和特殊形式的分布范围及结构特征:
1、木构抬梁、穿斗与混合式:
    北方多用抬梁式,以四合院正房为代表;
    南方多用穿斗式;皖南、江浙、江西一带多用混合式
2、竹木构干栏式:也称“吊脚楼”,多见于广西、海南、贵州、四川等少数民族居住地
3、砖墙承重式:多用于北方四合院住宅中,一般在前、左、右三面房屋正中间砌墙
4、土楼:分布在福建、广东和江西南部,是客家人的住宅
5、碉楼:分布在西藏、青藏高原和内蒙古
6、窑洞:分布于豫西、晋中、陇东、陕北和新疆吐鲁番一带,由以黄土高原数量最多
7、毡包:是内蒙古和新疆等地的游牧民居住的建筑物
8、帽形屋:多见于云南西双版纳,是基诺族人的传统民居
9、船形屋:是海南黎族人的传统民居
 居住建筑布局特征:
1、规整式:多见于中上阶层建筑,是中国住宅的主流,一般采取中轴对称的四合院或三合院式布局
2、自由式:多见于中下阶层建筑,常建于农村乡镇,一般采用木结构方式和地方性材料,规模较小,但组合灵活。 
近代乡土民居的形成背景、结构布局和整体特征:
1、晋陕民居:明代晋商;层层院落、居室密集的深宅大院;二进或三进的四合院、有廊、看家楼
2、徽州民居:徽商;以小天井为中心,北一列硬山顶三间楼房,东南西为斜向天井的较底的楼、房或廊,有小花园;白墙黑瓦马头墙,与山水环境融为一体
3、江浙民居:太湖流域;平面处理自由灵活不封闭;白墙黑瓦、栗色门窗明快素雅
4、湘赣民居:布局“群屋一体”;建筑雕刻精细,白墙青瓦古朴淡泊
5、湘西民居:有顶无墙、“吊脚楼”、用柱、廊等蔽雨遮日;木架柱身与白粉墙或木板墙有机结合、坦率简朴
6、福建民居:温暖湿润,盛产木材;悬山叠落接连、变化灵活;闽东南部分民居用红砖赤瓦
7、白族民居:“三坊一照壁”及“四合五天井”;自然环境引入民居、绚丽精致、绰约多姿
 近代官僚府第、地主庄园
1、演变发展过程:
n      北方注重居住院落的发展
n      南方偏重宅第的园林建设
2、实例
n (1)孔府:我国现存最大最豪华的贵族官僚府第(官衙与住宅合一),明代重建清代重修,房463间
n (2)乔家大院:山西祁县,始建于清乾隆,同光年间增修,房313间
 
城市规划与建设:
1、古代城市格局的特征:突出主体,重视有机整体性与大环境的关系,在平面和主体的构图处理及色彩的构成上取得成就
2、邺城、汴城、元大都
n      邺城:以东西向大街分城为南北二部,宫前南北向大街与之丁字相交,此后南朝建康,北魏洛阳,隋唐长安均用此法
n      汴梁:宫城、内城、郭城三城相套,宫城在城 正中,沿街设店,宫城正门与内城正门之间规划丁字形宫前广场
n      元大都:“前朝后市,左祖右社”宫前广场从宫前正门穿皇城正门达都城正门,气势更大,明清继承此式 
现代城市规划发展过程:
(1)建国后,“一五”期间,制定新建或扩建的工业城市规划
(2)50年代后期,极“左”影响,盲目追求高速度,高标准,内地推行“靠山、分散、隐蔽”,出现乱占地,乱建房
(3)文革结束,“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
(4)90年后,农村现代化,发展小城镇,打造品牌城市,实施生态战略
 
旅游城市类型:
1、历史文化名城:含有历史的、文化的和高水准的三重含义。是指那些经过千百年历史的锤炼、其城镇风貌、建筑格局还保持着传统中国城市的形制、景观特色的城市。如:洛阳市、平遥市、丽江市等
2、自然风景城市:是指那些所处的环境得天独厚,如山河湖海的地理奇观异貌,本身则依山而建,依水而存的城市。如:桂林市、厦门等
3、新兴城市:是指在短时间内出现的一些城市面貌迅速变化的城市,其或因自然灾害破坏后新建的城市,或因开发矿藏、港口而建设,或是特殊政策环境下而兴起的特区城市。如:唐山、大庆、张家港、深圳、珠海等
4、综合城市:一般指中国的特大城市。它们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大量人口、产业、城市建设规模大、密度高,是全国各地理片中的核心城市,经济、文化、政治中心。如:北京、上海等。
 
近代城市标志建筑:
(1)西式建筑早期(19世纪下)---外来建筑,西方古典式或殖民式;
20世纪以后---外来建筑,以折中主义为主
(2)民族形式建筑
19世纪下---近代民族形式(新功能旧形式;中国式教会建筑)
20世纪20年代起---复合式、古典式、折中式
(3)中西结合式建筑
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向现代建筑转变,锦江饭店,上海大厦、大光明电影院
 
中国现代城市建筑三阶段建筑风格:
(1)20世纪50-60年代建筑:
n  复古主义阶段:“民族主义”的延续;采用古典式手法,大屋顶;代表:北京友谊宾馆、中央民族学院
n  国庆工程与中国社会主义建筑新风格阶段:为建国十周年而建;提出创新,但仍未超越古典式、折中式;代表:人民大会堂、北京火车站等十大建筑


(2)20世纪80年代建筑(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n      古风主义:仿古外形应用古迹重建。如黄鹤楼,夫子庙与秦淮河,北京琉璃厂文化街、天津天妃文化宫等
n      新古典主义:外形改造,突出神态意趣,非模仿,强调与环境协调。如山东曲阜阙里宾舍、西安陕西历史博物馆、南京雨花台纪念馆、北京西站等
n      新乡土主义:取民居特色。如福建武夷山庄宾馆(闽北)、黄山云谷山庄宾馆(皖南),甘肃敦煌航站楼(河西土堡式)等
n      新民族主义: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建筑。如乌鲁木齐新疆迎宾馆、新疆人民大会堂、西藏拉萨饭店、云南西双版纳体育馆等
n      本土现代主义:摆脱东西影响,中国式。如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深圳体育馆、南京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3)20世纪90年代建筑
n      “人居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成为热点:对史脉、文脉、地脉的继承和发扬。如:上海三林苑小区、北京恩济里小区、北京亚运村等
n      高层建筑进入全盛期:建筑高度跨入世界前列。如:金茂大厦,高420.5米,88层,世界第三
n      经济文化崛起:大城市出现CBD

中国饮食文化模式的形成
主食:谷物;副食:肉类、蔬菜、瓜果;饮品:茶、酒
 饮食文化的两大体系
技术体系:饮食生活实践中创造的、技术的、器物的、非人格的、客观的文化成就
价值体系:饮食生活实践中形成的、规范的、精神的、人格的、主观的文化成就
 中国饮食文化的基本特征
1、发展历程漫长、文化沉积深厚、结构体系稳定。
2、涉猎学科门类繁多、博大精深、独秀于世。
3、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兼收并蓄,生命力旺盛。
 中西方饮食文化的区别

比  较

中   方

西   方

饮食文化

观念不同

中国人重菜肴的色香味形

西方人重食物营养

营养的保存程度和烹饪的科学性,是其评价美食的标准

质体不同

表现在原料使用、分解工艺、调味技术、刀工火候、

烹调方法和饮食行为等方面。

 中国烹饪起源和发展
中华饮食烹饪:萌芽于史前期;起源于夏商周

史前烹调

石烹时代

烹饪起源于火、熟食是原始烹饪的起点

殷周烹调

陶烹时代

青铜器、原料、酿酒、盐、烹调技术、市肆

春秋烹饪

促进期

调味、铁器、烹饪理论、烹调技术、市场

汉晋时期

发展期

原料、输入原调料、素食、器皿、著述

隋唐烹调

 

品种多技术熟、交流、茶经问世、食疗

宋元烹调

 

南方和少数民族饮食烹饪技术发展

明清烹调

鼎盛期

满汉全席烹饪精华、技术鼎盛、著述多

近代烹调

传统烹饪技术整体停滞,西餐传入

当代烹饪

科学性,艺术性,文化性

 我国的四大菜系 

粤菜

广东菜系

来自于珠江流域;广州菜+潮洲菜+珠海菜

川菜

四川菜系

来自于长江上游;成都菜+重庆菜

鲁菜

山东菜系

来自黄河流域;济南菜+胶东地方菜

苏菜

淮扬菜系

来自长江下游,又称江苏菜系由南京菜+扬州菜+苏州菜

  筵席的组合 

组合原则

组成格局

艺术

注重营养  经济实惠  清鲜为主  浓淡相宜  因人配菜  因时配菜  发挥优势  展示技艺

冷菜

如彩盘、中盘、大拼盘、单碟对镶盘,十三巧碟等

造型艺术

味觉艺术

意境艺术

热菜

六至九个大菜,包括头菜,烤、炸菜、二汤菜、烧、炒菜,甜菜、汤菜、小吃等。原料广泛,交叉入席不重复

随饭菜

可荤可素,便于佐饭,完后即上时令水果

 菜肴的构成与命名

 成

由主料、辅料和调料共同组成

鱼香肉丝

无主、辅料之分加调料构成

三色葫芦

由单一原料加调料构成

白油豌豆

写实命名法

青椒肉丝

寓意命名法

龙虎斗、母子会

其他命名法

叫花子鸡、太后显明珠、咸烧白

面点的发展演变 

春秋战国

出现小麦、谷物等面点原料,整粒熟制

秦汉以后

人们懂得将小麦磨成粉,制成“饼”

宋代

原料充实,饼店规模可观

元明清

面点制作技术发展到了鼎盛阶段

晚清起

面点行业处于停滞状态

新中国 成立后

面点数量、品种、工艺均大大提高,呈现繁荣景象

菜肴的鉴赏方法

鲜亮高雅

赏心悦目

是衡量菜肴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菜肴的颜色以自然清新、能适应季节、地域、审美标准的不同,搭配和谐,色彩明丽为佳。

龙虎斗

大煮干丝

香气扑鼻

催人食欲

一般来说,菜肴温度越高,散发的香气越强烈,因而制热菜肴强调趁热食用。

回锅肉

北京烤鸭

口感正宗

快人朵颐

是指菜肴入口后,对人的口腔、舌头上的味觉器官所产生的综合作用而给人留下的感受。调味是一种艺术活动,而中国的调味品种类多且调味手法高超,居世界前茅

麻婆豆腐

鱼香肉丝

形真色雅

不忍下筷

指菜肴的成形、造形。包括菜肴原料的形、加工处理后的形以及加工成熟后的形。造型应以快捷、饱满、流畅为主,再辅以必要的美化手法。              

清炖蟹粉狮子头

糖醋黄河鲤鱼

美器装珍

相益得彰

菜肴的盛器之美主要表现在盛器与菜肴之间的搭配关系,以雅致和实用的统一为原则。             

佛跳墙

汽锅鸡

以名寓意

令人难忘

中国菜肴的命名讲究典雅好听,富有寓意,充满质朴之美、意趣之雅。如:白鹭上青天、黄莺穿绿柳、三阳开泰、平地一声雷等。                       

东坡肘子

宫保鸡丁

  七种面团的特性与代表品种

小吃 

概念

小吃是指正餐以外供应的风味食品,主要由米、面做原料制成,也有用肉或其他原料制品者。

地方

代表

品种

北京

驴打滚、艾窝窝、炒肝、豆汁

天津

狗不理、酥麻花

江苏

黄桥烧饼、五丁包子、苏州汤圆

上海

南翔馒头、素包、糯米烧卖

浙江

猫耳朵、宁波汤圆

四川

龙抄手、赖汤圆、担担面

 

茶叶的不同命名方法和代表性茶种  

形状

 瓜片、雀舌、眉茶

产地的山川名胜

 西湖龙井、黄山毛峰

香气、滋味特点

 兰花茶、苦丁茶

采摘时期和季节

 明前茶、雨前茶、春茶

加工制造制造工艺

 炒青、花茶、砖茶

包装形式

 袋泡茶、罐装茶

品种名称

 乌龙、铁观音

添加的果汁、中药以及功效

 柠檬红茶、人参茶、减肥茶

茶叶供销路

 内销茶、边销茶、出口茶


导游综合知识


1、《徐霞客游记》开篇之日(5月19日)定名为中国旅游日

2、6月24日,在巴黎举行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5次大会上,“中国杭州西湖文化景观”被列入新的世界遗产名录,是目前世界遗产中唯一一处湖泊类文化遗产。

一是“还湖于民”目标不改变。是中国第一家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家不收门票的5A级景区。二是门票不涨价。三是博物馆不收费。四是土地不出让。五是文物不破坏。六是公共资源不侵占。

3、中国目前共41项世界遗产

1)4处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泰山、黄山、武夷山、峨眉山(乐山大佛)

2)8处自然遗产:九寨沟、黄龙、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三清山、三江并流;武陵源;中国南方喀斯特(云南石林、贵州荔波、重庆武隆),中国丹霞(湖南崀山、广东丹霞山、福建泰宁、江西龙虎山、贵州赤水、浙江江郎山)。

3、文化景观:庐山、山西五台山、西湖

1)名人遗存、名人效益;2)钱谬:三代五王,钱氏,宋代编制百家姓

4、国家创5A景区的目的:促使各地方政府加大投资力度以改善硬件设施,强化管理以提升软件水平,并在全国现有的671家4A级旅游景区中筛选出一批质量过硬,吻合境内外游客需求,在国际上有竞争力,在国内真正成为标杆的旅游精品(绝品)景区。

5、创5A景区要求:(交通)海陆空要求直达,(导游)学历要在大专以上,(卫生设施)美观兼具文化内涵,(接待量)海外游客每年5万人次

 6、丝绸:

1)真丝的性能:具有物理性(吸湿性、透气性,可治皮肤病,阻燃性)和化学性(耐酸不耐碱,丝绸是酸性媒体染料)

2)丝绸属于天然纤维织物,质地轻薄、柔软光滑、透气性强,穿着舒适凉爽、飘逸潇洒、是理想的夏装面料。

7、巴西:不提石油,多提足球、狂欢,喜谈小孩,爱讲笑话;不送手帕、刀子,不做OK手势;握拳、贴面、沐浴礼;首都巴西利亚;国旗:绿底(广阔的丛林),黄菱形(矿产资源),夜空中的星表26个州和1个联邦行政区;

8、南非:2010年世界杯;行政首都(比勒陀利亚)、立法首都(开普敦)、司法首都(布隆方丹);四话题不涉及:不要为白人评功摆好,不要评论不同黑人部族和派别之间的关系及矛盾,不要非议黑人的古老习惯,不要为对方生了男孩表示祝贺;不要谈negro、black;若想拍照,最好向对方先打招呼;白人的英国式社交,见面礼节是握手礼;黑人部落,打招呼方式是举起右手、手掌向着对方,目的表示“我的手并没有握石头”;

9、韩国国旗                

10、五行相生相克图

11、

五行

无色

五方

五脏

五音

黄(皇帝、黄土地)

白(冰川、雪山)

西

青(青海、大海)

赤(红壤、骄阳似火)

黑(黑龙江、黑土地)

12、八卦

乾(扭转乾坤)



兑(对折)



离(离离原上草,野火…)


坎(坎儿井)



巽(一路顺风)



汉语言文学考试要点


2011年考纲要求:

熟悉:历史上及当代有代表性的文学艺术家及代表作;

掌握:国家和地方著名景区景点的旅游诗词、楹联、游记、刻石等知识。

1) 作者

2) 朝代

3)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4) 描写的相关景致

5) 地位价值

6) 字词解释

7) 某些字词的注音

8) 句子的具体解释

9) 思想意义

10) 诗词对联的写作技巧

l 登万里长城/P84-85

汉时关寨重卢龙,立马长城第一峰。

日暮长河盘大漠,天晴外部数疆封。

清时堡堠(hou)传烽静,出塞山川作势雄。  

百万控弦嗟往事,一鞭冷月踏居庸。

1) 作者:康有为,清代政治家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描写的相关景致,地位价值:

万里长城是中国巨龙的象征,是中华民族古老文化和悠久历史的见证。

建于春秋战国时代。

由秦、赵、燕三国长城连贯为一。

大规模修筑长城的最后一个朝代是明代。

东起鸭绿江边,西至甘肃嘉峪关,全程12700多里。

3) 某些字词的注音:堠 hou

4) 字词解释、句子的具体解释:见P85

5) 简析:“怀古”


l 步出夏门行*观沧海/P110-111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河澹澹(dan),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1) 作者:曹操,东汉末政治家、诗人

2) 地位价值:是我国现存第一首完整的山水诗。

3) 某些字词的注音:澹 dan但,峙 zhi治

4) 写作技巧:“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是情景交融的典范。


l 浪淘沙*北戴河/P111

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

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1) 作者:毛泽东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北戴河在河北省秦皇岛西面,靠近渤海,是避暑胜地。

3) 词牌:浪淘沙,词名:北戴河。


l 孟姜女庙联/P115

秦皇安在哉,万里长城筑怨;姜女未亡也,千秋片石铭贞。

1) 作者:文天祥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孟姜女庙,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城东

3) 诗词对联的写作技巧:此联运用反对的方法,而且是成功之作。


l 避暑山庄后序/P117-119

(全文略)

1) 作者:爱新觉罗*弘历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避暑山庄,199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文化遗产)

此序是为避暑山庄永佑寺题写的碑文

3) 某些字词的注音:骎qin钦,膻芗 shan xiang 山乡

4) 句子的具体解释:

“柔远宁迩”:采用怀柔政策,安抚边远之民,使内地安宁。

“诘戎绥遐”:责难少数民族上层首领,安宁远方。

5) 本碑文的主旨:是“毋忘家法”


l 圣母殿联/P125-126

溉汾西千顷田,三分南,七分北,浩浩同流数十里,淆之不浊;

山瓮山一片石,冷于夏,温于冬,洌洌有本亿万年,与世长青。

1) 作者:杨廷璇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是晋祠中轴线的最西的建筑

是晋祠的主殿,也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一座宋代建筑

殿内有宋代彩塑四十三尊,宋塑侍女像精美,保存完好

难老泉、千年古柏、宋塑仕女,是晋祠三绝

6) 某些字词的注音:淆xiao(第二声)

l 应县木塔联/P127-128

俯瞰桑干,滚滚波涛萦似带;遥临恒岳,苍苍岫嶂屹如屏。

1)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位于山西应县城内佛宫寺内,本名佛宫寺释迦塔

塔为辽代原结构,高67.13米

是我国现存最高大古老的木结构式建筑

史称:玲珑峻碧倚苍穹,海宇浮图第一工

2) 句子的具体解释:

登临塔上,遥望大漠,俯瞰雁门,长河大海之崖,泰山岳恒华之巅,一览尽收眼底。

l 沈阳故宫衍庆宫联/P139

水能性澹为吾友;竹解心虚是我师。

1) 句子具体解释:“水能性澹”:水具有随势而流的特性。澹,淡泊。(《庄子*知北游》)

“竹解心虚”:解,晓悟,解开。心虚,排除城建,谦虚不自满。

2) 写作技巧:拟人手法。 水能使人淡泊,竹子让人虚心。寓有深邃的哲理。

l 镜泊湖望湖亭联/P141

听飞瀑雄声,声声振耳;揖(yi)众山彩色,色色娱人。

1)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位于黑龙江省宁安市的牡丹江上游 著名的自然保护区和旅游避暑胜地

我国最大的山地堰塞湖

2) 某些字词的注音:揖yi议

l 豫园三穗堂联/P148

此即濠间,非我非鱼皆乐境;恰来海上,在山在水有遗音。

1) 写作技巧:巧用典故。

“非我非鱼”:《庄子*秋水》:“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后以此比喻别有会心,自得其乐的境地。

“在山在水”:《列子*汤问》:“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后以“高山流水”称知音或知己。

l 登金陵凤凰台/P152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三山半落青天外,一水中分白鹭洲。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1) 作者:李白,唐代诗人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凤凰台位于金陵(南京)西南凤凰山上。

南京曾是:???古都

3) 字词解释,句子解释:

浮云,比喻奸佞(ning)小人。日,象征君王。浮云能蔽日,比喻杨国忠、高力士等蒙蔽唐明皇。

长安不见,指诗人受排挤,不能留在京城

4)  简析:记游诗。抒发了忧国伤时的情怀。

l 泊秦淮/P153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岸犹唱《后庭花》。

1) 作者:杜牧,唐代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秦淮河,源出江苏省溧水县东北,向西流经南京市,横贯城中,入长江。

3) 地位价值:曾被誉为秦淮河的绝唱。

4) 字词解释,句子的具体解释:

烟笼寒水月笼沙,是互文,即烟和月笼罩着水和沙。

《后庭花》,即《玉树后庭花》,陈后主作得一首靡靡歌曲,陈后主终因荒淫腐化王国。

《后庭花》,被后人视之为亡国之音。


l 寄扬州韩绰判官/P154-155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1) 作者:杜牧,唐代

2) 字词解释,句子的具体解释:

二十四桥,一说扬州城有二十四座桥,一说吴家砖桥,因古代有二十四位美女吹箫于桥上而得名

玉人,美人。这里指韩绰。古代玉人、美人都可用来称誉男性。韩绰是杜牧在扬州时的同僚。

3)千古名句:二十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l 枫桥夜泊/P156-157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1) 作者:张继,唐代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寒山寺,位于苏州阊城九里处。原名,妙利普明塔院。始建于南朝。

枫桥,在寒山寺北,仅一里之遥。

3) 简析:“钟声”是这首诗的“眼”和“魂”。

为七言绝句。

l 中山陵联/P160

废两千载帝制,首义归功先行者。

积四十年经验,遗言启迪后继人。


1)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南京钟山西部。

2) 字词解释:首义,指辛亥革命首举武昌起义。

3) 诗词对联的写作技巧:采用咏物抒怀的手法


l 莫愁湖联/P160-161

胜地足流传,直博得一代芳名,千秋艳说。

赏心多乐事,且看此半湖烟水,十顷荷花。

1)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又名石城湖。位于南京市水西门外。

明时为徐达的家园。

号称“金陵第一名湖”

2) 字词解释:

艳说,美丽的传说。莫愁湖有莫愁女的传说和朱元璋与徐达下棋的传说(“万岁”)。

3)写作技巧:上联写传说,下联写景物。

“千秋艳说”和“半湖烟水”,融合自然,堪称精品。



l 寒山寺联/P164-165

尘劫历一千余年,重复旧观,幸有名贤来作主;

诗人题二十八字,长胜留迹,可知佳句不须多。

1) 字词解释:尘劫,佛教称一世为一劫,无量无边为尘劫。这里喻人世间的变迁。

诗人,指张继。

二十八字,是指《枫桥夜泊》。

3) 简析:这副对联跟《枫桥夜泊》融为一体,体现了景以诗传,诗以景名的因果关系。


l 春题湖上/P168-169

湖上春来似画图,乱峰围绕水平铺。松排山面千重翠,月点波心一颗珠。

碧毯线头抽早稻,青罗裙带展新蒲。未能抛得杭州去,一半勾留是此湖。

1) 作者:白居易,唐代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西湖当今已经成为中国名湖之首,成为仅次于万里长城、桂林山水的风景旅游胜地。

3) 写作技巧:比喻。

4) 千古名句:未能抛得杭州去,一半勾留是此湖。

l 灵隐寺/P169-170

鹫岭郁岧tiao峣yao,龙宫锁寂寥。

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

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

扪萝登塔远,刳木取泉遥。

……(略)

1) 作者:宋之问,初唐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灵隐寺,又名云林禅寺

我国佛教禅宗十大名刹之一

3) 某些字词的注音及解释:岧tiao迢,峣yao姚。岧峣,山势高峻的样子。

4) 千古名句: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

l 钱塘观潮/P172-173

海色雨中开,涛飞江上台。声驱千骑疾,气卷万山来。

绝岸愁倾覆,轻舟遇溯su洄。鸱chi夷有遗恨,终古使人衰。

1) 作者:施闰章,清初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钱塘潮,钱塘江口的涌潮。入海处宽100公里,往西窄处仅20公里。

3) 写作技巧:运用“子胥潮典故”,使钱塘潮有了凝重的历史内涵

4) 某些字词的注音及解释:鸱chi夷,革囊,代伍子胥


l 杭州灵隐寺联/P175

龙涧凤回,万壑松涛连海气;

鹫峰云敛,千岩桂月映湖光。

1) 作者:赵孟頫,元代

2) 地位价值:是众多描写灵隐寺的对联中,最为精彩的一联

3) 写作技巧:正对。

l 冷泉亭记/P176-178

(全文略)

1) 作者:白居易,唐代

2) 字词的注音:

泠ling灵,蠲juan捐,酲cheng呈,狎xia匣,矧shen审,盥guan灌,藇xu序,殚dan担

3) 写作技巧:层层递进的手法。寓情于景,议论相生,颇似论文笔法。

l 雁荡山/P179-180

(全文略)

1) 作者:沈括,宋代杰出科学家

2) 文章选自:《梦溪笔谈》

3)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本文所描述雁荡山为北雁荡,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著名的游览胜地之一

龙湫,是我国著名的大瀑布,为雁荡山奇胜

芙蓉峰,为雁荡山一大奇峰

4) 字词的注音:牒die碟,穹qiong琼

5) 地位价值:不同于一般文人写的纯粹模山范水抒情性游记,是一篇既有科学性又有文学性的游记。

l 望岳/P183-184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荡胸生层云,决眦zi入归鸟。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1) 作者:杜甫,唐代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泰山,古称岱山,又名岱宗,春秋改为泰山。

最早受古代帝王重视

1987年,被评为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上第一个被评的双重遗产,档次最高)

五岳,泰山、华山、衡山、恒山、嵩山

3) 地位价值:泰山的绝唱。

l 大明湖小沧浪园联/P185

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

1) 作者:刘凤诰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大明湖在山东济南旧城北部

3) 地位价值:刘鹗在《老残游记》中称赞此联“尽画了大明湖的绝景”


l 孔府大门联/P186-187

与国咸休,安富尊荣公府第。同天亦老,文章道德生人家。

1) 作者:纪昀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孔府,位于山东省曲阜市内孔庙旁,为历代衍圣公的官署和私邸。

3) 字词解释:咸,皆,都。休,善美、喜庆

4) 简析:称赞了孔府的神圣地位,歌颂了孔氏家族的品德修养,说明了孔子在中国社会的深远影响。

富贵没有头,文章可通天。


l 登泰山记/P189-190

(全文略)

1) 作者:姚鼐,清代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泰山,位于东部。古人以东方为万物交替、初春发生之地。故有“五岳之长”“五岳独尊”之誉

3) 描述的景致:

这篇游记具体形象地描述了泰山隆冬景物的特点。

岱顶四大奇观:旭日东升、晚霞夕照、黄河金带、云海玉盘。


l 泰山刻石/P192-193

(全文略)

1) 作者:李斯,战国人,秦代著名政治家

2) 涉及的景点,景点的位置:

泰山刻石,又称《李斯小篆碑》、或《封泰山碑》

3) 地位价值:

是泰山现存最早的碑刻。

据史籍记载,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所立刻石有七处,即《峄yi山》《泰山》《琅玡》《东观》《芝罘》《碣石》《会稽》,现仅存《泰山》《琅玡》两块残石。

    (7)掌握古典园林的主要造园手法、现存著名古典园林的特色及其象征意蕴。
    (8)掌握中国饮食文化的特点、主要菜系以及对世界的影响。

中国烹饪及饮食文化的特点

中国烹饪主要菜系—要点

世界三大烹饪流派的代表:
中国烹饪(东方烹饪流派的代表);
法国烹饪(西方烹饪流派的代表);
土耳其烹饪(阿拉伯烹饪流派的代表);
2.从地域角度划分的菜系:
A.四大菜系:山东(鲁),淮扬(扬),四川(川),广东(粤);
B.八大菜系:山东(鲁),淮扬(扬),四川(川),广东(粤),浙江(浙),安徽(徽),湖南(湘),福建(闽);
C.十大菜系:山东(鲁),淮扬(扬),四川(川),广东(粤),浙江(浙),安徽(徽),湖南(湘),福建(闽),北京(京),上海(沪);
D.十二大菜系:山东(鲁),淮扬(扬),四川(川),广东(粤),浙江(浙),安徽(徽),湖南(湘),福建(闽),北京(京),上海(沪),河南(豫),陕西(陕.秦);
7.地方菜系的分支:
1)山东菜:(分支):济南菜,胶东菜,孔府菜;
2)湖南菜:(分支):湘江流域菜(以长沙,湘潭,衡阳为中心),洞庭湖区菜(以常德,岳阳,益阳为中心),湘西山区菜(以吉首,怀化,大庸为中心);
3)四川菜:(分支):成都菜(上河帮),重庆菜(下河帮),自贡菜(小河帮);
4)江苏菜:(分支):淮扬菜(扬州,淮安),江宁菜(镇江,南京),苏锡菜(苏州,无锡),徐海菜(徐州,连云港);
5)广东菜:广州菜,潮州菜,东江菜;
8.四大菜系选料,技法,味型特点比较.
1)山东菜:选料特点:注重以当地特产为条件选料;
技法特点:精于制汤和以汤调味.烹调法以爆,炒,扒,熘最为突出.
味型特点:味型以咸鲜为主而善于用葱香调味.
2)四川菜:选料特点:取料广泛;
技法特点:技法中以小炒,小煎,小烧,小烽糙,干烧,干煸见长.
味型特点:味型丰富,百菜百味,以麻辣,鱼香,怪味等擅长.
3)江苏菜:选料特点:取料不拘一格而物尽其用,重鲜活;
技法特点:特别讲究刀工,火工和造型,擅长炖,焖,煨,焐.
味型特点:调味重清爽鲜淡平和(徐海以咸鲜为主).
4)广东菜:选料特点:取料广博奇杂而重"生猛";
技法特点:烹调方法多而善于变化,长于炒泡,清蒸,煲,尤其独擅局,屈,炊炒等.
味型特点:调味香清脆鲜爽嫩滑而突出原味.
9.其他菜系味型特点比较:
浙江菜:口味重鲜嫩清脆;
福建菜:口味福州偏酸甜,闽南多香辣;
湖南菜:口味重辣酸香软脆;
安徽菜:口味以咸鲜香为主;
北京菜:口味以北方浓郁酥烂为主,兼肯南方讲求的嫩脆清鲜;
上海菜:口感以清淡为主,讲求嫩脆酥烂;
西北菜:味型总体以咸鲜辣酸为主;
东北菜:味型多咸鲜葱蒜辛香;


    (9)掌握中国的主要特产,如珠宝、玉石、陶瓷、茶叶、丝绸等特点与选购。

中国的主要特产,如珠宝、玉石、陶瓷、茶叶、丝绸等特点与选购。

中国的风物特产

(阅读)中国工艺美术品瑰丽多姿,具有民族化和大众化的特点,它和人民大众生活密不可分,从家庭摆设到日常使用,到处是各种各样有民族风格的手工艺品;然而它又是中国文化宝库中光彩夺目的明珠,各朝各代的艺术大师及能工巧匠,创造出许多稀世珍品,工艺上巧夺天工,出神入化,是举世赞美的无价之宝。中国人民用智慧和双手创造的奇迹,为神州大地增添异彩。
中国工艺品源远流长,从新石器时代的彩陶、玉器到殷周的青铜器,春秋战国的漆器,唐宋瓷器,明清景泰蓝等;在千百年传统基础上发展到现代各类工艺品,一脉相承,品类的繁多,在世界上也是难以匹敌的。
我国主要工艺品从工艺上分大体上有:陶瓷、雕塑工艺、织工艺、花画工艺、漆鬃工艺以及其它。(记住)

第一节 陶瓷器
陶器——陶器是用粘土造型、经过700度至800度的炉温焙烧、无釉或上釉作为摆设工艺品或生活日用品的器皿。(记住)
瓷器——以高岭土(瓷土)作为胎料,以达1200摄氏度以上的炉温焙烧而成,质地细密,色泽洁白。(记住)
一、 陶器
(一)宜兴紫砂陶:创始于宋代,系用一种质地细腻、含铁量较高的特殊陶土制成的无釉陶器。紫砂陶茶具内壁无釉多孔,有很强的吸附力,耐热性能好,传热较慢,而且紫砂陶器造型美观大方,色彩一般呈浅黄、赤褐或紫黑色,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故具有天下神品之称。(务必记住)
(二)洛阳唐三彩:产于我国唐朝洛阳一带,是一种以黄、绿、褐三色为主的彩釉陶塑工艺品及日常生活用品,故称"唐三彩"。(务必记住)
二、 瓷器
我国素有"瓷器王国"之称。瓷器使用高岭土作原料,在1200多摄氏度时烧制而成,敲击有清脆的声音。
我国三大瓷都:江西的景德镇、湖南的醴陵、福建的德化.(务必记住)
(一)景德镇瓷器:产于江西景德镇。景德镇陶器的制作始于汉代到魏晋南北朝时已逐渐发展到制作瓷器。(务必记住)
唐宋时,景德镇瓷器的制作进入兴盛时期,并已出现了有"假白玉"之称的白瓷。(务必记住)
北宋景德年间,官府开始设置烧瓷的官窑,正式成为"景德"御瓷的产地,并沿用至今。(务必记住)
元代以后,景德镇成为我国的瓷业中心。青花瓷、青花玲珑瓷、粉彩瓷、薄胎瓷是景德镇瓷器中闻名中外的四大传统名瓷。(务必记住)
(二)醴陵釉下彩瓷:是湖南醴陵烧制的一种日用餐具瓷。醴陵釉下彩瓷具有独特的制作工艺,即瓷坯上描绘的彩色纹饰上覆盖一层透明的釉料,在高温中焙烧。釉下彩瓷器的画面色彩从透明的釉下显露出来,画面晶莹润泽,柔和清新,洁白如玉,瓷器的花纹始终保持原来的色彩特点,被誉为"东方艺术的精华"。(务必记住)
(三)德化白瓷:是我国著名的古白瓷产地。德化白瓷具有质地洁白、细腻如玉、釉面光润、明亮坚密、击声如磐的特点,故有"中国白"之称。其特制的薄胎产品,薄如蝉翼,精美绝伦,是我国著名的出口工艺品。德化民间雕塑艺人将雕塑与瓷艺结合,擅长制作白瓷观音,所做白瓷观音仪态生动,是举世公认的白瓷珍品。(务必记住)
(四)淄博美术陶瓷:淄博美术陶瓷产于山东省淄博。其陶瓷产品"雨点釉",又名油滴瓷,以其沉静优雅、凝重高贵的艺术风格,被国内外顾客称为"中国之奇、陶瓷之谜"。雨点釉在日本被称"天目釉",是日本茶道中的茶具精品。此外,"茶叶末釉",是因其在橄榄色的釉面上均匀地布满了茶叶末似的细微晶粒而得名,具有装饰新颖、造型古朴、色彩绚丽的艺术风格。(务必记住)
(五)绍兴越瓷:绍兴越瓷产于浙江省绍兴。绍兴的越瓷目前仍保持着传统的制作工艺,其产品精致美观、琳琅满目、栩栩如生。特别是著名的"变色釉瓷器",能随着不同的光亮变幻出紫、蓝、玫瑰、桔红等十多种不同的颜色,令人惊叹不已。(务必记住)
第二节 织绣工艺品
织绣工艺:是我国优秀的传统工艺,系在丝绸、布或纱线上,或绣、或织、或染,锦上添花,绚丽多彩,是我国民族工艺中又一瑰宝。
织绣工艺品:是指以蚕丝为原料的丝织品和刺绣品的总称。(务必记住)
主要有刺绣、抽纱、绣衣、勾针、蜡染、扎染、地毯等品种。(务必记住)
一、 织锦:
是我国古代传统的用彩色经纬丝提花织成各种图案花纹的熟丝织品。南京云锦、成都蜀锦、苏州宋锦并誉为当代三大名锦。(务必记住)
(作为问答题记住)我国三大名锦是及其特点是什么?
云锦:云锦产于江苏省南京,因锦纹美丽如云彩,故名云锦。
云锦的特点:题材广泛、图案庄重严谨,配色灿烂悦目,纹样变化多端,给人以古朴浑厚、金碧辉煌、匀称和谐的感觉,富有民族风格和地方色彩。
云锦:分库锦、库缎、桩花三类,其品种有雨花锦、凹凸锦、双面锦等家具装饰锦和艺术挂屏等等。(务必记住)
蜀锦:蜀锦产于四川省成都,因四川简称蜀,故名蜀锦,是我国久负盛名的丝织工艺品。(务必记住)
蜀锦的特点:质地紧密坚韧,色调艳丽,图案古朴雅致,花色品种丰富,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风格,具有很高的艺术欣赏价值。(务必记住)
宋锦:宋锦产于江苏省苏州,因始织于北宋时期,故名宋锦。
宋锦的特点:织造技艺独特,其经丝分面经和地经两重,故又称"重锦"。宋锦图案精美,色彩文雅,平整挺括,古色古香,组织细密,富丽堂皇。宋锦是一种专供装裱书画用的织锦。(务必记住)
壮锦:壮锦是广西壮族妇女独创的手工艺品,其历史悠久。壮锦有独特的工艺和浓烈的民族风格,纹饰以几何纹主要特色,图案浑厚大方、粗犷自然,丰富多姿,彩色浓艳、对比强烈,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浓郁的民族特色。
缂丝:缂丝产于江苏省,因画面有浮雕感,近似雕刻,故又称"刻丝",是丝织工艺品中最高级的织物。缂丝织法特殊繁复,风格独特,质量上乘,层次融洽,色彩和谐,浑朴高雅,光彩优美、技艺高超,如同画笔喧染,与苏绣中的双面绣有异曲同工之妙,极富装饰性,被视为艺术珍品。(务必记住)
二、 刺绣。
(以下内容作为问题记住)中国四大名绣及其特点是什么?
国四大名绣:江苏的苏绣,湖南的湘绣,四川的蜀绣、广东的粤绣。(务必记住)
(阅读)中国刺绣是在布面上"以针代笔,以线晕色"的艺术,讲究色彩和针法。历代艺人常用各种针法表现不同的线条效果。我中刺绣驰名世界,被誉为"东方艺术明珠"。中国四大名绣:江苏的苏绣,湖南的湘绣,四川的蜀绣、广东的粤绣。同时还有上海的顾绣及苗、傣等少数民族的刺绣,各有特色,争妍斗艳,保留着优秀传统。
苏绣:苏绣主要产于江苏省的苏州一带。其艺术效果主要通过线条表示,画绣结合,方成精品。(务必记住)
苏州的绣法:有单面绣、双面绣、双面异色绣、双面异色异物绣及双面异色异物异针绣的三异绣及环形绣等新技艺,故而表现出了完美的艺术效果。(务必记住)
苏绣的特点:题材广泛,图案新颖、针法细腻、形象逼真、色彩秀丽,富有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具有高贵典雅的风格特征。双面绣正反两面图案同样精致,最能体现苏绣的艺术特征。
双面绣(猫)是苏绣现代作品的代表作。(务必记住)
湘绣:享有"超级绣品"之誉。湘绣是湖南省长沙一带的传统手工艺品,它吸收苏绣和粤绣的优点,融会我国传统的绘画、刺绣、诗词、书法及金石艺术于一体
湘绣的特点:作品具有构图优美、针法细腻、绣艺精湛、色彩鲜艳、绚丽夺目,风格豪放、花纹瑰丽奇特、神态生动等特点。(务必记住)
湘绣的代表作主要有:狮、虎、松鼠,向有"苏猫湘虎"之说。(务必记住)
蜀绣:蜀绣主要产于四川省成都市,以软缎和彩丝为主要原料,技艺讲究施针严谨、针脚精细、掺色柔和、虚实得体、图案美观。
其特点:以构图精巧、该画细腻、形神兼备、色彩明丽而著称。(务必记住)
蜀绣:主要有高级艺术绣屏,代表作品有《芙蓉鲤鱼》和《熊猫》等。(务必记住)
粤绣:粤绣即广东省的民间刺绣。
其特点:它以构图饱满、繁而不乱、色彩浓郁、垫绣立体感强等特点而著称。(务必记住)
粤绣:主要是各种吉祥图案、百鸟等,其中"百鸟朝凤"、"龙凤"、"博古"是最具特色的题材,充分体现了当地人民的审美情趣。代表作有《百鸟朝凤》,形象逼真,富丽夺目,生机盎然。(务必记住)
顾绣:顾绣又称"露香园顾绣",以明代上海顾名世家传刺绣技法和风格而命名。(务必记住)
顾绣的特点:是构图丰满匀称,色彩鲜艳夺目。其作品以仿古代绘画为主要题材,配色忠于原作,深浅浓淡精妙得宜,自然浑成,摹绣古画神妙之极。保持了画面原有的艺术效果,因而又有"画绣"之称。

第三节 雕塑工艺品
雕刻:即运用刀、斧等工具在玉石、象牙、石料、木料等各种硬质材料上创作形象的一种艺术。(记住)
雕刻技法可分为:圆雕、浮雕和透雕几种。
从材料上区分雕刻工艺有:玉雕、牙雕、石雕、木雕、竹该等几大类。
一、 玉雕:
我国是世界上著名的玉器工艺品产地。
广义的玉器:是指白玉、青玉、碧玉、翡翠、玛瑙、红蓝宝石、水晶、绿松石、芙蓉石、岫岩、珊瑚等为原料而制成的工具、装饰品、祭品和陈设品等。玉石质地硬,色彩绚丽,奇形异态,温润晶莹,稀世难求。
我国玉器主要产地:有北京、上海、江苏、广州、辽宁、新疆等。人们把玉看作是高贵尊荣的标志,并有"黄金有价玉无价"之说。(务必记住)
我国的玉石材料:还有江苏省的水晶及台湾省的珊瑚等。东海县的水晶储量、产量和质量均居全国第一,素有"水晶之乡"之称。所产水晶杂质少、品种全,故有"东海水晶甲天下"的美誉。(务必记住)珊瑚:产于热带、亚热带的海洋中,它既可作为贵重陈设品,也可制成首饰或工艺品。台湾珊瑚产于台湾省周围的海域,颜色五彩缤纷,以桃红色品质最优。全省珊瑚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80%,其中澎湖又有"珊瑚之乡"的美誉。(务必记住)
北京玉器:以立体造型为主,艺人们巧妙地利用玉石的自然形状、质地、纹理、颜色和透明度,创作巧夺天工的艺术珍品。
作品特点:是结构严谨、章法得体、用色绝俏、工艺精湛,造型朴实、生动大方,神态逼真。
主要品种:有人物、鸟兽、瓶、炉等。(务必记住)
江苏玉器:产于江苏苏州,始于宋代,至明清最盛。
其特点:江苏玉器沿用传统技艺,选料严密、因材施艺,量料取材,讲究造型,图案精美,以雕镂精细著称。
产品品种:以小件器皿为主,以瓶、炉见长,富有浓厚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点。
上海玉器:上海玉器主要有四大类,即炉瓶、人物、飞禽走兽。其中以炉瓶最为著名(务必记住)
其特点:它以稳重典雅的造型,古朴精美的纹饰,富有浓厚的青铜器趣味,在玉器行业中独树一帜。
新疆玉器:新疆玉石雕刻多数是薄胎器物,品种有盘、碗、盒类等。(务必记住)
产品的特点:是做工细致、规矩,图案和造型具有少数民族的特点。
一、 石雕
我国的石雕历史悠久,有古老的传统和广泛的基础,龙门和云岗石窟,历代帝王陵墓前的石人石马,庙宇、衙门前的石狮子,都是传统的石雕艺术。唐朝"昭陵八骏"是古代浮雕艺术的代表。
我国最为著名的石雕:福建的寿山石、浙江昌化鸡血石和青田石,并称为我国三大佳石。(务必记住)
寿山石雕:因产于福建省福州市北郊寿山村而得名。寿山石的色泽有红、黄、白、紫等色,其特点:质地脂润、色彩瑰丽、晶莹如玉、透澈细嫩,水纹杂错、柔而易雕,是工艺石雕、篆刻的绝好材料。
寿山石中最名贵的:是田坑石,又名田黄石。其石质色如蒸栗,价值与黄金相当。故有"一两田黄一两金"之说,被誉为"印石之王"。(务必记住)
寿山石雕题材有陈设品和实用品,其中寿山印章是文人雅士追求的艺术珍品。
青田石雕:产于浙江省青田,与寿山石雕齐名。青田石有青、红、黄、紫等色。
其特点:色泽光润,质地细腻,脆韧相宜,极宜精雕细镂。青田石雕作品因材施艺、依形布局、栩栩如生、精巧传神、玲珑剔透、形体清晰、层次分明、浑然天成,充分了挥了青田石质的优异特性。
青田石分:彩石、冻石、纹石三大类,以冻石为名贵。(务必记住)
昌化鸡血石雕:产于浙江临安县的昌化,以其色红如鸡血,故名。鸡血石属叶蜡石,是一种含鲜红色辰砂的特殊冻石。该石硬度不高,加之色彩艳丽,光泽晶莹,内质温润,极易制用印章,最受收藏家与篆刻家珍爱。
浏阳菊花石雕:产于湖南省浏阳。菊花石天然生成有菊花纹如菊花,象植物中的菊花一样千姿百态。形状各异,石料本身就很名贵。菊花石雕就是利用石料天然的菊花花纹及色泽,将其雕刻成菊花,雕成艺术品诩诩如生、高雅别致,是一种风格独特的工艺品。
三、木雕
木雕在我国非常普遍,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江苏、广东、湖北、山东等地。(务必记住)
著名的木雕有:东阳木雕、潮州木雕、黄杨木雕。(务必记住)
东阳木雕:东阳木雕产于浙江省东阳,这里木雕艺人众多、木雕用品广泛,被称为"木雕之乡"。(务必记住)
东阳木雕:有独特完整的雕刻技法,包括浮雕、圆雕、透宝双面雕、彩木镶嵌雕等,尤以浮雕见长,平面镂空和多层镂空独具特色。建筑雕饰工程规模宏伟,构图完美,布局结构严谨,表现手法多样,多层缕空高浮雕和优美的轻浮雕,形成了独具民族风格的艺术形式。产品主要用于建筑装饰和家具装饰,以及专供欣赏的陈设品。(务必记住)
潮州木雕:潮州木雕因产于广东省潮州而得名。
雕刻方法:有浮雕、沉雕、通雕、圆雕等多种。(务必记住)
其内容:有人物、花鸟、山水等,主要产品为家具装饰及建筑装饰。其中通雕融多种雕法于一体,具有金碧辉煌、玲珑剔透的艺术效果,故称"金漆木雕"。(务必记住)
剑川木雕:剑川木雕产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创于十世纪初,是独具白族风格的传统手工艺品。(务必记住)
剑川木雕的特点:题材广泛,造型生动,优美逼真。
产品分:建筑装饰部件、木雕家具和观赏工艺品三大类,其中尤以云木雕花镶嵌大理石家具最为出色。
湖北木雕船:湖北木雕船在我国木雕工艺中独具一格,是各种船的模型。
在雕刻艺术上,木雕船除使用圆雕、浮雕、缕雕等传统技法外,还特别注重花纹装饰、缕空镀花和精工制模。湖北木雕船造型布局非常讲究,形似真船,神胜真船,精美绝伦,是一种纯粹的艺术欣赏品。
海南椰雕:海南省是我国著名的椰子之乡,椰雕是海南特产之一。它是利用椰壳的自然形态,运用平面浮雕、立体浮雕、通雕、沉雕等技法,进行精心加工,制成各种器皿和工艺术品,品种有清壳、镶锡、镶银、檀香木嵌雕、贝雕镶嵌等。做工精巧、优美、情调古朴,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古朴的艺术风格,被称"天南贡品"。
泉州木偶:福建省泉州是我国著名的木偶戏之乡。(务必记住)
泉州木偶:雕刻精细、彩绘美观、性格鲜明,是构成泉州掌中木偶戏艺术的双璧之一。木偶头工艺品的雕刻,系用樟木刻、磨光、彩绘,配以服装而成,分提线木偶和掌中木偶两种。木偶雕刻精微,讲究面部结构和表情,神态生动,富有性格特征,深受群众喜爱。
四、竹刻
上海留青竹刻:上海留青竹刻系以优质毛竹为原料,对竹子青皮进行雕刻,借助皮和肉的青、白等自然色差,以留青为主,以竹肌浅刻与阴阳刻相结合为主要风格,采用模雕、深浅浮雕、镂空雕及立体雕等技法制成。刀法紧密精致,图案构思巧妙,布局有致,清丽淡雅,立体感强、生动传神,色调和润纯泽,所刻书法国画能保持原作的笔意墨韵。
黄岩翻簧竹刻:翻簧竹刻产于浙江省黄岩。该竹刻是选取竹材内层,经过处理,和木坯胶合做成各种器型,然后在竹上雕刻。作品选料精良、拼接严密,雕工精细,充分体现了色泽优美、格调高雅、牢固耐用等特点。
五、其他雕塑
湖北贝雕:湖北贝雕产于湖北省江汉平原荆州地区的一种装饰工艺品。该地盛产淡水珍珠贝的贝壳形状多样、质地光滑、色彩绚丽、纹理多变,具有朴实无华的自然美。贝雕艺人以贝壳为原料,汲取中国画、牙雕、木雕、石刻等传统技法,精心设计,经雕磨、镶拼而成贝雕工艺品。贝雕作品因材施艺、精雕细作、形象逼真、层次分明、情景交融,极具装饰艺术效果。
核雕:核雕是用桃核、杏核、橄榄核以及核桃壳等为原料,精雕细刻而成的工艺品。核雕体微艺精,深为人们所喜爱,被誉为"鬼工神技"。其用途多作佩件、佛珠、信物以及辟邪物
明代著名核雕匠师所创作的《核舟》,历来受到人们珍爱。(务必记住)
抚顺煤精雕:抚顺煤精雕产于辽宁省抚顺,因用煤精作为雕刻材料而得名。煤精质密体轻,坚韧耐磨,形似墨玉,乌墨锃亮,有"煤玉"之称,很适宜于雕刻。但世界上这一煤种只产于我国抚顺露天煤矿,故抚顺煤精雕在我国独树一帜。
面塑:面塑艺术品是北京一绝,并日益得到发展,形成了不同的流派风格。(务必记住)
北京面塑的代表人物有:"面人汤"、"面人郎"、"面人曹"等,其面塑各具特点。(务必记住)
泥塑:泥塑以天津"泥人张"彩塑最为著名,为天津市的特种工艺品。(务必记住)
泥人张彩塑艺术即有雕塑的立体感,又有绘画的色彩和线条,善于运用夸张、对比的手法来表现主题,写实性强;作品题材广泛,刻划的人物形神兼备,性格鲜明,气质传神,栩栩如生,是我国传统工艺中一朵绚丽的奇芭。惠山泥塑不仅别具风格,而且尊重传统。惠山泥土乌黑细,可塑性强,干而不裂,变丽不断,非常适宜泥塑,便在此定居下来,以泥人为生。惠山泥人由此逐步发展起来,成为颇负盛名的民间艺黯。

第四节 漆器及金属工艺品
一、漆器
我国是世界上用漆最早的国家,漆器历史悠久。(务必记住)
漆器:是经过制胎式脱胎、再髹底漆、打磨、推光、装饰等工序而制成的一种工艺美术品。
漆器可分为:一般漆器和雕漆。
一般漆器:是指在涂有薄漆的器物上,进行绘画、刻灰、镶嵌的艺术。
雕漆:是在涂有厚漆层的胎型上进行雕刻。
我国著名的漆器工艺品:有北京漆器、福州脱胎漆器、扬州镶嵌漆器和天水漆器等。(务必记住)
北京漆器:北京漆器,按其制作工艺的不同可分为北京雕漆和金漆镶嵌两种。(务必记住)
北京雕漆: 是在木胎或铜胎表层涂数道至数百道天然漆,然后运用各种刀法将尚未干透的漆膜精心雕刻成各种图案,再经烘干、磨光、边口镀金等工序制成,因漆的色彩以红为主,故又名"剔红"。(记住)
北京雕漆的特点:擅长浮雕、缕雕等技法,其作品雕刻精致层次分明,表面色泽光润,造型古雅大方,极富立体感,给人以美的享受;并且有不容易变质的特点。
北京雕漆:它的品种多为实用品及装饰品;此外还有立体雕漆、雕漆画、缕空雕漆、实用雕漆等新品种,它在国际市场上享有极高的声誉,是我国重要的出口商品之一。
北京金漆镶嵌:是在髹好漆底的胎形器物上运用镶嵌、彩绘、罩漆工艺制成的工艺品。按制作工艺的不同,它又分为彩漆勾金、螺钿镶嵌、玉石镶嵌、金银平脱,以及刻灰和磨漆画等品种。(务必记住)
金漆镶嵌中的螺钿镶嵌,造型精巧,色彩瑰丽,风格沉稳,比较著名制品有镶嵌围屏及家具等。磨漆画是利用漆色光泽滋润、沉静的质感来显现画面的明丽深沉,并凭借漆料的厚薄来取得浮雕的效果。
福州脱胎漆器:福州脱胎漆器产于福建省福州。脱胎漆器的制作工艺别具一格,首先在产品模型的绸布上涂数道漆灰料,阴干后脱去内胎,再经填灰、上漆、打磨、装饰后即成。
其主要特点:是做工精巧细致,质地轻坚牢,造型美观大方,色泽鲜艳古朴;同时还具有耐酸、耐碱等优点。脱胎器多年来被誉为"真正的中国民族艺术"。
扬州镶嵌漆器:我国漆器镶嵌技术的历史非常久。扬州镶嵌漆器产于江苏省扬州,其中的螺钿漆器颇负盛名。
其特点:它是在漆器上用贝壳镶嵌出各种优美的图案花纹,具有造型古朴典雅、纹样优美多姿、色彩斑澜绚丽的特点,具有很强的艺术效果。
天水漆器:天水漆器产于甘肃省天水。主要选用优质木材、优质漆以及寿山石及珊瑚、玛瑙、珍珠、贝壳等名贵材料,运用传统雕填工艺和石刻镶嵌技术进行生产。(务必记住)
其特点:天水漆器技艺精湛,古朴大方,富有立体感;许多图案还参照了敦煌壁画及麦积山雕塑等古代艺术,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
成都漆器:成都漆器产于四川省成都,工艺多采用推光的制作方法,即在胎体上加以彩绘后,再上漆磨光,显出花纹,从而使漆器更加光彩夺目。
其特点:成都漆器以造型美观大方、图案花纹优美、色泽优雅绚丽的特色而闻名中外,被誉为"蜀中之宝"。
遥推光漆器:产于山西省平遥,它采用推光工艺生产,具有制作精细,漆面光洁,彩绘富丽,耐用美观的特点。其品种主要有围屏挂屏、首饰盒、食品盒、脱胎塑像等。
二、 金属工艺
金属工艺:是用金、银、锡等金属,分别采用掐、堑、点釉、烧制、镶嵌等技艺,制成各种富丽堂皇或清雅实用的工艺品。(务必记住)
我国殷商时代青铜器在造型和雕刻的艺术技巧上已达到很高的水平,金属工艺在继承这些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发展了景泰蓝、烧瓷、花丝银首饰及摆件、镶嵌饰品等许多品类。
景泰蓝:景泰蓝是我国独特的工艺品,又叫铜胎掐丝珐琅。因在明朝景泰年间这种工艺品已大量生产,且其制品多以孔雀蓝色釉料作底色,故"景泰蓝"。(务必记住)
景泰蓝主要制作工序:有6道:制胎、掐丝、点蓝、烧蓝、磨光和镀金。(务必记住)
其特点:景泰蓝成品具有金丝灿烂、彩釉晶莹、富丽典雅、浑厚凝重、金碧辉煌的艺术特色,艺术价值很高,是我国人民智慧与艺术创作的结晶,并以此而蜚声中外。(务必记住)
北京景泰蓝与福州胎漆器、江西景德镇瓷器并称为中国传统工艺"三绝"。(务必记住)
花丝镶嵌:金银花丝镶嵌主要产于北京和四川省成都。金银花丝工艺是以金、银、铜及宝石等为原料,采用花丝与石镶工艺,融多种技法于一体而制成的高级工艺美术品。它是先以金银片按设计造型成型,在上面或镂出图案花纹,再经烧焊、涂釉、镀金银、嵌宝石等工序而成。
产品主要分:首饰和摆件两大类,以摆件为主。
芜湖铁画:芜湖铁画是安徽省芜湖出产的一种特有工艺品。铁画以铁代墨,以锤代笔,艺人们依据画稿,经锻打、钻锉、整形、焊接及烘漆等工序制成铁画。铁
画的创作借鉴了国画和山水画的笔法布局,吸收民间剪纸、木刻、雕刻等造型艺术的技法,将绘画与锻铁技艺相结合。

第五节 编织工艺品
我国民间普遍用竹、藤、棕、革、柳、葵、苞米皮等作原材料,编织成各种生活用品和陈设品,经济实用,美观大方,在艺术美中充盈着自然美。
一、竹编
东阳竹编:东阳竹编产于浙江省东阳,是用竹蔑编成精巧工艺品,它以人物、花卉、飞禽走兽为造型对象。
其特点:以品种繁多、编织精巧、色泽典雅、造型优美别致而著称。
嵊州竹编:嵊州竹编产于浙江嵊州,竹编以工艺复杂、细密精巧、艺术欣赏和实用相结合而闻名。
傣家竹编:傣家竹编产于云南省德宏、西双版纳等地,是当地傣族擅长的工艺。
其特点:作品工艺精细,造型大方图案美观,品种繁多,上好的竹编通体挂漆,施朱涂金,印有孔雀及五彩图案,富丽堂皇,即供实用又可作装饰品。
二、草编(以下内容多阅读)
山东草编:山东草编是我国工艺美术中多彩的花朵,它以麦秸和玉米皮等为原料,加以染色,柔软光亮,朴素绚丽,花色品种繁多,用途极为广泛。
宁波草编:宁波草编产于浙江省宁波,艺人利用当地金丝草编织金丝草帽,洁白细软,编工精细,式样新颖,草帽光亮秀气,紧密均匀,美观大方,深受顾客的欢迎。
陇上草编:陇上草编是甘肃东部地区的草编艺术品,草编多用麦杆、玉米皮、藤条和芦草。产品具有形粗质细、古朴典雅的独特风格。

第六节 工艺画
我国的工艺画种类极为丰富,如贝雕画、羽毛画、烙画、水印画、牛角画、麦杆画、玻璃画、软木画、竹帘画、料器画、仿古国画、木版水印画、镶嵌画等,由于它们所用的材料及工艺不同,因此从艺术特色而言,这些工艺画各有千秋
我国工艺画最为著名的有:木版画、软木画、内壶画。(务必记住)
一、木版画
年画:是我国传统的民俗艺术品,因在新年时张贴,故名。年画最早由门神画发展而来,是人们庆祝新年、祈愿吉祥、美化环境的一种民间艺术鉴赏。
我国著名三大木版年画的产地:天津杨柳青、江苏苏州桃花坞、山东潍坊杨家埠。(务必记住)
另外还有四川绵竹、河南开封朱仙镇也产年画。
(一)天津杨柳青木版年画
天津杨柳木版年画:因产于天津市郊杨柳青镇而得名。杨柳青年画保持着木版年画浓厚情趣,突出了手工彩绘明快鲜艳的风格。(务必记住)
其特点:是构图饱满、层次分明、笔法匀整、造型简练、色彩鲜艳、画面热闹喜庆,具有浓列的地方生活气息。(务必记住)
(二)苏州桃花坞木版年画
苏州桃花坞木版年画:产于江苏省苏州城内桃花坞一带,始创于明末,盛行于清雍正、乾隆年间。(务必记住)
其特点:木版套印,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突出,色彩鲜艳夺目,线条筒洁明快,形象质朴生动。
(三)潍坊木版年画
潍坊木版年画:产于山东省潍坊市杨家埠。(务必记住)
其特点:潍坊木版年画构图完整饱满,造型粗壮朴实而又夸张,线条简练挺拔而又流畅,色彩艳强烈,颇具时代特点、生活气息和民间特色,富有装饰效果,论在内容上和艺术形式上都有较高的造诣。
二、木画
木画:福州软木画产于福建省福州,是以木为纸、雕画结合的手工艺品,又称木画,系我国独有的民间工艺品。(务必记住)其特点:是精刻巧镂、色调纯朴,形象逼真,意境深邃,充满诗情画意。软木画巧用"以小观大"的艺术手法,被人誉为"无声的诗、立体的画",
软木画与脱胎漆器、寿山石雕同被誉为福州工艺"三宝"。(务必记住)
三、内画壶
内画壶:系因在半透明的玻璃瓶、水晶瓶或玛瑙瓶的内壁作画,故称内画壶。(务必记住)
它产于:北京、河北省衡水和山东省博山。(务必记住)
画的内容:多为人物、山水和花鸟等。内画壶是一种观赏与实用结合的袖珍工艺品,用途多作鼻烟壶。北京内画壶富有晚清文人绘画的风格,即诗、书、画相结合,绘制精细,形神兼备,古色古香。


中国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概况及全国5A级景区的基本概况

截止2011年上半年,中国已有41处世界遗产,

仅次于意大利(45处)和西班牙(43处),居世界第三位。

 

文化遗产29项(其中包含文化景观3项)

自然遗产8项,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项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名单(26处)】

     1.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北京,1987.12 世界文化遗产)

                2.长城(北京,1987.12 世界文化遗产)

            3.敦煌莫高窟(甘肃,1987.12 世界文化遗产)

4.明清皇宫(北京故宫(北京),1987.12 ;沈阳故宫(辽宁),2004.7 世界文化遗产)

       5.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陕西,1987.12 世界文化遗产)

 6.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河北,1994.12 世界文化遗产)

      7.曲阜孔府、孔庙、孔林(山东,1994.12 世界文化遗产)

        8.武当山古建筑群(湖北,1994.12 世界文化遗产)

     9.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西藏,1994.12 世界文化遗产)

  10.福建土楼(福建,2008.7.7 世界文化遗产)

            11.丽江古城(云南,1997.12 世界文化遗产)

              12.平遥古城(山西,1997.12 世界文化遗产)

           13.苏州古典园林(江苏,1997.12 世界文化遗产)

              14.颐和园(北京,1998.11 世界文化遗产)

                15.天坛(北京,1998.11 世界文化遗产)

               16.大足石刻(重庆,1999.12 世界文化遗产)

17.明清皇家陵寝(明显陵(湖北)、清东陵(河北)、清西陵(河北),2000.11 ;明孝陵(江苏)、十三陵(北京),2003.7 ;盛京三陵(辽宁),2004.7 世界文化遗产)


        18.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安徽,2000.11 世界文化遗产)


               19.龙门石窟(河南,2000.11 世界文化遗产)


          20.都江堰—青城山(四川,2000.11 世界文化遗产)


21.云冈石窟(山西,2001.12 世界文化遗产)


  22.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吉林,辽宁,2004.7.1 世界文化遗产)

  23.澳门历史城区(澳门,2005 世界文化遗产)

  24.安阳殷墟(河南,2006.7.13 世界文化遗产)

  25.开平碉楼与古村落(广东,2007.6.28 世界文化遗产)

  26.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河南,2010.8.2世界文化遗产)

          【中国的世界文化景观名单(3处)】

                 1.庐山(江西,1996.12世界文化景观)


               2.五台山(山西,2009.6.26 世界文化景观)

  3.杭州西湖文化遗产(浙江,杭州,2011.6.27世界文化景观)

     (记个顺口溜:西五路 )

 

    【中国的世界文化自然双重遗产(4处)】


                     1.泰山(山东,1987.12)


 2.黄山(安徽,1990.12)


 3.峨眉山和乐山大佛(四川,1996.12)


                           4.武夷山(福建,1999.12)
                                     (记个顺口溜:梅姨太黄。 )

      【中国的世界自然遗产(8处)】


1.武陵源风景名胜区

2.九寨沟风景名胜区

3.黄龙风景名胜区

4.三江并流

5.三清山风景名胜区

6.四川卧龙熊猫保护基地

7.中国南方喀斯特

8.中国丹霞

(记个顺口溜:四九三黄,南丹武。)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京杭大运河、中国白酒酿造古遗址组合、明清城墙组合(兴城、南京、荆州、西安)、丝绸之路中国段、藏羌碉楼与村寨、黔东南苗族侗族村寨


中国旅游业-中国旅游业的基本特征

 中国旅游业的基本特征


一、我国旅游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产业

我国的旅游业是社会主义经济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和特点如下。

(一)我国发展旅游业的目的

我国发展旅游业的目的,首先是要增进与世界各国之间的友谊和相互了解,促进国际和平与合作,扩大和提高我国的国际政治影响和地位。其次,发展旅游业旨在学习各国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经验,并赚取外汇,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满足我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服务。

(二)我国旅游业的行业特点

我国旅游业与其他服务性行业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综合性

日本旅游专家前田勇先生认为,旅游业是为适应旅游者需要由许多不同的独立的旅游部门开展的多种多样的经营活动。美国旅游学家唐纳德·兰德伯格先生也认为:旅游业是为国内外旅游者服务的一系列相互关系的行业;旅游关系到旅客、旅行方式、膳食供给、设施和其他各种事物,它构成一个综合性的概念——随时间和环境的不断变化,一个正在形成和正在统一的概念。上述看法表明,旅游业一方面是包括吃、住、行、游、购、娱等多项内容的综合性活动,满足多种需求的综合反映;另一方面旅游业的发展依赖各行各业的综合发展,如交通运输业、旅馆业、饮食业、商业、建筑业等。它广泛地将许多行业紧密联系在一起,是各行业综合发展的体现。

2.依赖性

旅游业的发展依赖于许多条件。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其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基础;交通、食宿、市场供应和旅游基础设施是旅游业的主要支柱;工农业、商业、电讯、文教卫生等部门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客观环境。因此,旅游业的发展有赖于社会上相关行业的发展。

3.带动性

旅游业的发展可以促进与旅游相关的各种行业的发展。首先,旅游业的发展可以促进建筑业的发展,如大饭店、展览馆、城市道路、车站码头等建设。其次,旅游业的发展可以促进航空运输业的发展。旅游业是在现代化交通运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反过来旅游业的发展又促进了交通运输,特别是航空业的发展。例如香港的旅游业促进了它的国际机场的扩建,目前有30多家国际航空公司的定期班机,仅机场每年收入可达3亿多港元。再次,旅游业的发展可以刺激农副业、轻工业、商业和工艺美术业的发展。最后,旅游业的发展可以增加外国投资。发展中国家由于资金、设备和技术等的不足和限制,还不能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快速发展旅游业,因而适当地引进外资是必要的,如北京的建国饭店、香山饭店,广州的南湖、深圳的竹园饭店,南京的金陵饭店等,都是利用外资兴建的。

4.涉外性

现代旅游不是单独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发生的孤立现象,各国和各地区的旅游活动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依存和相互协作的。旅游的国界、洲界消失了,形成世界性的局面,它是一个跨地域的带有世界性的大行业。

二、我国国内旅游与国际旅游的差别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当前衣、食、住的消费额占的比重较大,随意可支配的收入量不大,所以旅游活动还不很普及,尤其是出国人数还较少。但是,近几年来由于工资水平的普遍提高,公休日的增加,国民消费结构的变化,现代交通工具的快捷化、安全化,以及旅游宣传的加强,使得国内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人数每年都有较大的增加。随着我国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国内旅游大众化是必然趋势。


我国的国际旅游主要是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的旅游者来我国内地的旅游。经济发达国家实行的是“高工资、高消费”的政策,个人和家庭的收入高,尤其是可以随意支配的收入比例较大,使得其支付能力强,在旅游服务与享受方面要求较高。正是由于国内旅游者和入境的外国旅游者在支付能力上的较大差异,导致了在旅游消费水平上的明显差别。如在住宿、饮食、交通、购物等方面形成高低档次的明显差异。这就要求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应慎重处理好国内旅游与国际旅游的关系,并根据不同的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本地区的旅游发展战略。

三、基本是单向性的国际旅游业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旅游业是双向的,即组织外国旅游者入境,在本国旅游,又组织本国旅游者出境旅游。如据欧洲 14个国家调查,现在每年有 1/4~1/2的 国民,离家出国旅游度假,同时又有几乎相近人数的境外者入境旅游。而我国的国际旅游业除香港、台湾、澳门以外,其他地区只有外国旅游者入境旅游,而很少有国内旅游者出境旅游。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绝大多数国民的收入水平较低,支付不起昂贵的国际旅游费用。因此可以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还只能是国际旅游的接待国,我国的国际旅游业也将较长时间维持单向局面。

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考试之旅游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旅游业作为一个现代化朝阳产业,不仅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能够拉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龙头。 

    旅游消费不仅对民航、铁路、公路、商业、餐饮、住宿、文化、娱乐、会展、博览等有明显的拉动作用,还可以促进国际金融、仓储物流、信息咨询、文化创意、影视娱乐等新型服务业的发展。
  改草开放30年来,我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迈进,正在为逐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这是就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来说的。在国际上,中国正在以一个崭新的现代化国家的形象出现在当今世界。小康社会也好,现代化国家也好,不管叫法如何,都必须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服务业高度发达。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占一个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越大,说明这个国家的现代化程度越高。世界许多发达国家的服务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是65%以上,有的国家更高。现阶段,中国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重分别是11%、52%、39%。说明我国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国与现代化国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旅游业之所以是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作用

一方面是因为旅游业在现代服务业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2008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在第三产业增加值中的占比已经达到9.6%,旅游创汇在服务贸易出口额中的占比已经达到33%,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是因为旅游业兼具消费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双重属性,是现代服务业中最为活跃的因素。

旅游业不仅可以拉动诸多相关产业的发展,还可以推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并能创新、催生出许多现代服务业的新业态,为现代服务业注入了澎湃的活力。因此,在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尤其是在当前抗击金融危机、扩大消费、刺激经济增长的大形势下,积极发挥旅游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龙头作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积极发挥旅游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龙头作用,可以有力地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先导和主体,是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生活服务和生产服务的国民经济新兴领域,其发达程度是衡量产业结构高度化和城市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各个国家和地区激烈竞争的高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不仅是促进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有效手段,而且也是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就业、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现代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相关产业之间互为基础和支撑,相互创造和拓展市场需求,形成广泛而密切的共生关系。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强、关联度高的“集成产业”,它的发展不仅要依托于商业、交通、食宿等传统服务业和金融保险、信息通讯、文化创意、休闲娱乐、会展博览、广告传媒、代理咨询、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代服务业,而且能够刺激、拉动这些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出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就业机会。
  积极发挥旅游业在现代服务中的龙头作用,可以有效地促进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随着人们旅游需求的扩大和旅游消费的升级,旅游业对相关产业提出了更为精细、更为高效、更为便捷的要求,促使传统服务业不断拓展服务内容、细化服务市场、增加科技含量、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从而加快了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升级。
  积极发挥旅游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龙头作用,可以不断地拓展现代服务业的内涵。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无论是游客的消费性需求,还是旅游企业的生产性需求,都在不断地创新与发展,从而催生了汽车租赁、野外客露、网络服务、旅行代理、旅游策划与营销、旅游保险与信货等许许多多与旅游相关的新业态,大大丰富了现代服务业的内涵,培育和带动出了一大批新兴市场。
  “一业兴而百业旺”。积极发挥旅游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龙头作用,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来拉动现代服务业的繁荣与发展,进而为国民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最大的贡献。

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考试之全国5A级景区概况(105家)

 截止2011年6月10日全国5A级景区的全部名单

江苏(9家):南京钟山风景名胜区-中山陵园风景区、南京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无锡影视基地(三国、水浒)景区、无锡灵山大佛景区、扬州瘦西湖风景区、常州环球恐龙城景区、苏州周庄古镇、同里古镇旅游区、苏州园林(拙政园、虎丘、留园)景区  

 

河南(7家):郑州登封嵩山少林景区、洛阳龙门石窟景区、洛阳嵩县白云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开封清明上河园、安阳殷墟、焦作(云台山、神农山、青天河)风景名胜区、平顶山(尧山、中原大佛)景区  

 

浙江(7家):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淳安县千岛湖风景区、温州雁荡山风景名胜区、舟山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嘉兴乌镇景区、宁波溪口滕头旅游区、金华市横店影视城景区  

 

山东(6家):泰安泰山景区、烟台蓬莱阁旅游区、烟台龙口南山景区、济宁曲阜明故城(三孔)旅游区、威海市刘公岛景区、青岛崂山风景区  

 

湖北(5家):武汉黄鹤楼公园、宜昌三峡大坝旅游区 、宜昌三峡人家风景区、十堰武当山风景区、恩施巴东神农溪纤夫文化旅游区  

 

陕西(5家):西安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西安华清池景区、西安(大雁塔、大唐芙蓉园)景区、延安黄帝陵景区、渭南华山景区  

 

北京(5家):故宫博物院、天坛公园、颐和园、(八达岭、慕田峪)长城、明十三陵   

 

安徽(4家):黄山市黄山风景区、池州九华山风景区、安庆天柱山风景区、黄山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  

 

河北(4家):秦皇岛山海关景区、保定安新白洋淀景区、保定野三坡景区、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  


新疆(4家):乌鲁木齐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吐鲁番葡萄沟风景区、阿勒泰地区喀纳斯景区、伊犁地区那拉提旅游风景区  

广东(4家):广州长隆旅游度假区、广州白云山风景区、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梅州雁南飞茶田景区、深圳市观澜湖休闲旅游区  

 

上海(3家):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上海野生动物园、上海科技馆   


四川(3家):成都(青城山、都江堰)旅游景区、乐山峨眉山景区、(九寨沟、黄龙)风景区  

 

黑龙江(3家):哈尔滨太阳岛公园、黑河五大连池风景区、牡丹江镜泊湖景区  


吉林(3家):长春伪满皇宫博物院、长春净月潭景区、 长白山景区   


辽宁(3家):沈阳植物园、大连老虎滩海洋公园、大连金石滩景区   

 

山西(3家):大同云冈石窟景区、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晋城皇城相府生态文化旅游区  

 

甘肃(3家):嘉峪关嘉峪关文物景区、平凉崆峒山风景名胜区、天水麦积山景区   

 

宁夏(3家):石嘴山沙湖旅游景区、中卫沙坡头旅游景区、银川镇北堡西部影视城   

 

福建(2家):厦门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南平武夷山风景名胜区   

 

云南(2家):昆明石林风景区、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   

 

海南(2家):三亚南山文化旅游区、三亚南山大小洞天   

 

江西(2家):九江庐山风景旅游区、吉安井冈山风景旅游区   

湖南(2家):衡阳衡山旅游区、张家界武陵源旅游区   

 

广西(2家):桂林漓江景区、桂林乐满地度假世界   

 

贵州(2家):安顺黄果树大瀑布景区、安顺龙宫景区   

 

天津(2家):天津古文化街旅游区、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   

重庆(2家):大足石刻景区、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   

内蒙古(2家):鄂尔多斯响沙湾、鄂尔多斯成吉思汗陵旅游区  

 

(备注:括弧里的是国家旅游局授牌的扩展景区,如苏州三个园林只占用1个5A名额,河南焦作的三个景点也是如此)   

 

     5A级景区也是分期分批进行增加的  

(一)为迎接世界佛教论坛,2009年3月26日,国家旅游局提前批准无锡灵山大佛景区晋升5A级。(从66家增加到67家)  


(二)为迎接世博会,2010年4月18日,国家旅游局批准“江浙沪”的9家景点晋升5A,同意原5A级的苏州拙政园景区扩大为5A级苏州园林景区(拙政园、虎丘、留园)(从67家增加到76家)  


(三)为开拓北方旅游市场,2011年1月17日,国家旅游局新增长江以北地区的19家景点晋升5A,同意扩展原5A级的焦作云台山景区扩大为焦作云台山  桂林山水
--神农山景区(从76家增加到95家)   


(四)为平衡南北旅游市场,2011年1月31日,国家旅游局提前批准广州市白云山景区、梅州市雁南  河南尧山风景名胜区
飞茶田景区晋升5A。(从95家增加到97家)   

 

(五)为支持中部旅游发展,2011年5月5日,国家旅游局新增河南省尧山—中原大佛景区;安徽省天柱山风景区、安徽省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湖北省武当山风景区、湖北省三峡人家风景区、湖北省神农溪纤夫文化旅游区;北京市明十三陵景区;深圳市观澜湖休闲旅游区8家景区晋升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新增2家5A级旅游景区(扩展部分)分别为:焦作市云台山—神农山景区(5A级)增加青天河景区部分;北京八达岭长城旅游区(5A级)增加慕田峪长城旅游景区部分。(从97家增加到105家)

掌握5A级景区的基本概况,是2011年考纲中规定的考查内容。

其中:为迎接世博会,2010年4月18日,国家旅游局批准“江浙沪”的9家景点晋升5A,同意原5A级的苏州拙政园景区扩大为5A级苏州园林景区(拙政园、虎丘、留园) 将是考查、考核、考试中的重点出题内容。请广大参加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考试的考生们注意复习。

   5.导游业务知识
    (1)熟悉旅游危机事件的基本类型和相应的处理方法;
    (2)掌握旅游市场的规律,分析旅游市场的基本方法;
    (3)掌握旅游者投诉的心理、处理的原则与方法;

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考试之旅游者投诉心理的分析与处理原则

旅游者投诉时的一般心理
(一)求尊重的心理
(二)求发泄的心理
(三)求补偿的心理
处理旅游者投诉的原则
◆对旅游者投诉的处理,一般要注意这样的原则:耐心倾听,弄清真相;同情客人,诚恳道歉;征求客人同意、恰当处理。
(一)对旅游的投诉要耐心倾听、弄清真相,绝对不要急于辩解或反驳
(二)同情客人,以诚恳的态度向旅游者道歉
(三)区别不同情况,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作出恰当的处理
1.对一些明显的服务工件的过错,应马上道歉,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作出补偿性处理。
2.对一些较复杂的问题,在弄清真相之前,不应急于表态或处理,而应当有礼、有理、有节,在旅游者同意的基础上作出处理。
3.对一时不能处理好的事,要注意让旅游者知道事情的进展。


    (4)掌握旅游产品开发的原则和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旅游团队设计相应的旅游产品;
    (5)熟悉旅行社运营、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1. P13  导游服务的基本原则:

1)满足游客合理需要的原则;

2)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原则;

3)注重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原则;

2. P17  导游服务的发展趋势:

1)导游内容的高知识化;   2)导游手段科技化;  3)导游方法多样化;

3. P21  游客心目中的导游人员:游客之友;游人之师;国家形象的代表;

4. P116 处理旅游者个别要求的基本原则:

1)“合理而可能”的原则;           2)认真倾听、耐心解释的原则;

3)尊重旅游者、不卑不亢的原则;

5. P156 导游带团的理念:1)服务意识;  2)质量意识;  3)市场意识;

6. P157 导游带团的特点:1)契约性;  2)整体性;  3)差异性;

7. P158 导游带团的原则:1)合理安排的原则;  2)引导和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8. P160 信息沟通是导游人员同游客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重要手段。

9. P161 形象因素是赢得游客信任感的桥梁。

10. P161 情感因素是导游人员和游客之间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强化剂。

11. P161 实现双方的最佳利益是导游人员和游客之间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根本目的。

12. P161 导游人员与游客交往的原则:

 1)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原则       2)恪守信誉的原则;             

3)诚实无欺,双方获益的原则;

13. P168 因势利导是指在尊重游客个性的前提下,通过巧摆事实来使其信服的办法;

14. P168 旁敲侧击指导游人员对游客的问题不与正面回答,而采取侧面迂回的方式来暗示游客的方法,俗称“兜圈子”;

15. 赞扬鼓励是指导游人员对游客中一切有利于旅游活动进行的言行给予支持和鼓励,借以影响和引导其他游客行为的方法。

16. P169 以退为进是指对游客中的某些错误看法和行为,导游人员不进行直接指正和批评,而是采取退一步的方法使游客注意和警惕的方法,俗称“给面子”或“给台阶下”;

17. P169 顺水推舟是指导游人员运用游客语言中的某些词语,顺其逻辑性的进行引申来拒绝的办法;

18. 善意的“谎言”是当游客的要求难以满足又不好讲明原因的情况下,以避免游客不必要的纠缠或缓冲紧张的气氛而使用的一种借口。

19. P170 导游应急的办法:1)微笑不语;  2)类比反问;  3)有意岔题;

20. P181 导游语言的特点:“宽”、“活”、“美”。

“宽”是指导游语言的语域很宽,即它涉及的语言领域比较宽广,上知天文地理,古今中外,下知居民生活、逸闻趣事;

“活”是指导游语言的运用要从不同的时间、空间和对象的特征出发,在语音、语调和表达方式上具有灵活多变性;

“美”是指导游语言的表达所具有的美感;

21. P185 导游语言的基本要求:1)准确适中  2)通俗流畅;  3)生动灵活;

1)准确是指导游语言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导游语言艺术首先应建立在语言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基础上。

2)适中是指导游人员在语言的使用上要把握好“度”。导游人员在语言运用上要把握说话的“度”或“分寸”;

3)决定导游人员音量大小的因素:一、游客数量的多少;二、讲话所处地点和环境;三、讲话内容的重要性。

4)决定导游语言快慢的因素主要有:第一,游客的情况;第二,交谈或讲解的内容;

5)游客很大火时,导游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具有歉意性和疏导性;

22. P199 导游讲解应具有的属性:1)思想性;2)知识性;3)情感性;4)艺术性;

导游讲解的情感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讲解的景观、事物的情感;二是对游客的情感,即对游客的关怀;

23. P202 导游讲解艺术要满足一下要求:1)准确性;2)鲜明性;3)生动性;4)多样性;

准确性表现在:首先,事实要准确;      其次,道理要讲透;

最后,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前后呼应,合乎逻辑;

    鲜明性:指导游人员在讲解中对人、对事、对物的态度要分明、观点要明确、毫不含糊。

24. P202 由点及面法是一种由事物的部分引出总体或由一事物引出相关事物的借题发挥的讲解方法。要求导游人员在讲解中不能就事论事,见景物介绍景物,而应利用所讲之事,所见之景进一步引申、扩展讲解的范围和深度。

25. P202 虚实结合法是一种将典故、故事、传说等与景物介绍有机结合起来的讲解方法。虚实结合法中的“实”是指景物的实物、史实、特征、价值等实体,“虚”则是指与景物相关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趣闻轶事等。

26. P217 旅游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应遵循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为第一位的基本原则,具体应遵循以下基本工作原则:

1)依法办事;           2)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3)尽早开放现场;       4)尽早对外报道(对造成海外旅游者上网的事故应由专人负责拟定对外报道口径,送有关部门审定后,尽早对外宣布,增加透明度;应注意一个口径对外,防止多头对外,造成不必要地麻烦);

5)尊重当事人本人及其所在国家和地区的风俗习惯。


导游业务知识


1、 熟悉旅游危机事件的基本类型和相应的处理方法。

1)基本类型:旅游目的地危机和客源地危机两种。

2)危机发生前——积极防御,危机来临时——良好沟通、积极应对,危机过后——灵活促销促进旅游业恢复。

2、掌握旅游市场的规律,分析旅游市场的基本方法。

   基本方法:1)宏观经济环境:如果是国际旅游市场,就分析世界经济;如果是中国旅游市场,就可以分析中国经济(因为旅游属于弹性很大的消费,人们的经济收入水平直接影响旅游业的市场情况);2)政策法律环境:中国和其他各国家对签证、旅游者入境相关规定;3)旅游市场细分:按距离远近分为,近郊游、国内游、出境游等。按目的可分为人文类、景观类、休闲类等。按方式可分为自助游、组团游等。

   不同类型的旅游都针对怎样的消费群体,他们有什么样特点。与目前的政策、法律,经济环境是如何相互影响。以及特殊事件,如日本地震,对日本游的影响,旅行社该如何应对,消费者又是怎样的反应。

3、掌握旅游者投诉心理、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1)求尊重、求发泄、求补偿

1)耐心倾听、弄清真相;2)同情客人,诚恳道歉;3)征求客人同意,恰当处理

4、掌握旅游产品开发的原则和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旅游团队设计相应的旅游产品。

1)市场导向原则;2)突出特色原则(独特性);3)可持续发展原则;4)综合效益原则

5、熟悉旅行社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4 应对国民休闲计划扩大旅游弹性消费的营销策略
  根据国民休闲消费的约束矩阵,旅游企业应该针对不同约束特征的休闲消费行为,深化市场调研,细化顾客资料,通过多层次休闲产品创新实现差别定价,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既为高收入者的休闲消费提供弹性空间,又鼓励低收入者能恰如其分地适度消费,从而提高我国居民旅游消费倾向。
  4.1 奖励旅游:激励效果是重点
  根据世界奖励旅游协会的定义,奖励旅游是“一种现代化的管理工具,目的在于协助企业达到特定的企业目标,并对于达到该目标的参与人员给予一个非比寻常的旅游假期作为奖励;同时也是为各大公司安排以旅游为诱因,以开发市场作为最终目的的客户邀请团”。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奖励旅游是管理上的一种激励手段,需要精心设计一个“非比寻常的旅游假期”,服务对象应该是面向企业的精英或者重要的客户,这也决定了其高端性、活动内容独特的特点。为了达到让员工惊喜的效果,企业会不惜重金,除了豪华旅程,还会安排颁奖典礼、主题晚宴或晚会等,企业的首脑也会出面作陪并和受奖者共商公司发展大计,企业的精神和理念贯穿始终。所以奖励旅游往往价格不菲,花费通常是一般旅游团的五倍”。
  我国奖励旅游主要集中于华东、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但是很多企业对奖励旅游的认识还停留在给员工金钱让员工自主旅游的形式,未区分奖励旅游与普通员工旅游,因此在对承接奖励旅游的旅行社或会展公司的选择也非常随意,不能体现浓厚的企业文化。而由于收入较高的精英阶层对普通物质奖励并不敏感,激励效果往往并不十分理想。
  因此,旅游企业应该加强对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宣传力度,以成功案例做模板,提高企业对奖励旅游的认识。在奖励旅游产品的开发上,应该坚持以市场导向为原则,以客户公司员工的需要为出发点,大力挖掘产品的激励性,产品设计应该融入企业特色和目标,并在旅游活动中加入旅游者用金钱无法买到的因素。
  4.2 福利旅游市场:降低价格是前提
  福利旅游市场包括政府、社会团体、社区、企业等为照顾困难家庭而组织的社会旅游,以及单位为普通员工组织的分批分期旅游等,这部分人群可支配收入低,闲暇时间相对较多,旅游带有福利性。此类市场的特点是消费水平较低,对价格敏感程度高,这要求旅游产品的定价不能太高,并尽量减少购物的活动内容。
  因此,旅游企业必须尽量争取政府、社区、企业等福利旅游实施主体的资金支持,产品设计方面可以考虑乡村旅游、郊区游等低消费的旅游线路,为避免和旺季旅游的竞争,可以把出游时间选在淡季,并给予一定的折扣,此外,旅游企业还可以提供小额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使低收入群体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参与到旅游中来。
  4.3 修学旅游市场:素质教育为核心
  “修学旅游”起源于日本,是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一种旅游形式,在西方发达国家,修学旅游被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德国的大学鼓励学生在学期间到其它欧洲国家的大学学习一年,在此期间学生仅需支付自己生活费。这种方式不但可以使学生拓宽视野,塑造全面的世界观,提高全民素质,同时也可以促进旅游消费。
  修学旅游的实施对象并不仅限于学生群体,自古以来修学旅游就是各类人群、各个阶层皆可参加的事情,忽略了非学生群体等于在理论上排斥了更大的顾客和市场。修学旅游市场的代表阶层往往在闲暇时间和可支配收入方面均处于较低层次,这决定修学旅游消费不能太高档化,并要突出教育功能的特征。
  目前修学旅游设计中存在两种偏向,一是过于强调修学旅游的学习和教育功能,产品设计太过呆板化,忽略了修学旅游作为旅游产品的娱乐功能,如游览名校时继续挥舞“高考指挥棒”,抹煞了游览的兴趣;二是重游轻学,在许多修学游线路中,纯旅游的项目占绝大多,修学主题往往只占两三成,学生修学游团是成人旅游团队的低质化。
  因此,对修学旅游的产品设计要打破以学生群体为单一服务对象的观念,在修学旅游的主题上,不应仅仅局限于高校等人文景点,还可以联合职业教育开展专题旅游。产品应该在教育性和娱乐性中寻找平衡,一方面应始终围绕着素质教育和文化知识学习的主线来展开,一方面要防止修学游的过度功利化。此外还要制定合理的市场价位,薄利多销,视角从高端修学游转到适合大众的中低档次上来。
  4.4 银发旅游市场:服务到家是关键
  据了解,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69亿人,且还在以每年近1000万的速度增加。近年来,“银发族”已渐渐成为旅游市场的生力军。本课题组对上海老年人出游情况的调研结果显示,参团旅游的老年人基本为两种:一种为儿女已经拥有一定的经济条件,为表孝心,替父母报名外出游玩散心;另一种为老年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不再满足一般的日常休闲活动,希望能出门接触和了解新鲜事物。
  据全国老龄委一项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每年老年人旅游人数已占到全国旅游总人数20%以上,而且老人独自出游或老人之间结伴出游的方式占有相当大比例。老年人在出游时间的选择上具有很大的机动性,而且也不太喜欢在游客集中的时候选择出游,因此通常能够与大众旅游市场的出游高峰形成错位互补,在很大程度上填充了旅游淡季市场的空档。
  老年人有很多闲暇时间及一定消费能力,但他们体力差,因此“银发游”产品设计应节奏舒缓,体现为出游目的地近、步行路途少、旅行日程松等,同时为应付突发情况,还要求旅行社能配备随行医生,并提醒老年人注意自带药品。老年人消费能力较高,但在消费观念上还是热衷于购买价廉物美产品,旅行社在进行“银发族”旅游产品的价格决策时,应按如实报价,将旅途中的购物消费、加价、额外费用一一说明,尽可能少地安排购物。银发旅游市场开发,既要体现社会和企业对老年人的尊重与关爱,又要追求合理利润,以利于老年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5 实施国民休闲计划扩大旅游弹性消费的政策建议
  国际金融危机催生了“国民休闲”时代或阶段的提前到来,但“国民休闲”并不是危机下的产物也不能是危机的伴随品,“国民休闲”中的众多弹性行为、灵活性内容和适时性制度安排都对旅游“减危排危”起着关键作用,这些“就时”、“因地”的非常行为扩大了旅游的弹性消费空间、提高了旅游就业能力,进而成为我国旅游业应对危机的一服良剂。针对危机时代有效需求不足,除了上述旅游企业要有目的地引导国民休假休闲行为之外,还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度,配合市场更好地满足“有钱人群”的多样假日需求、满足“有闲人群”的多种福利要求,从而更有效地刺激不同旅游市场的弹性空间,扩大国民休闲牵动下的国内需求,服务于保持经济增长的需要。
  5.1 积极倡导休闲教育,巩固国民休闲的理念基础
  美国学者Bfightbill(1963)提出,教育是一种思考和学习的过程,而休闲教育则是一场使人能够通过休闲来改善生活质量的全面运动,一个使人明确自己休闲价值观和休闲目的的过程,一种使人在休闲中提高自己生活质量的方法。休闲教育意味着,应当尽早地让人们参与家庭、学校和社区中的休闲活动,帮助人们培养休闲技巧和休闲鉴赏力,从而使越来越多的休闲时间得到充分利用,因此我国应尽快将休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青少年的休闲教育。早在1918年,美国联邦教育局就将休闲教育列为高中教育的一条“中心原则”,它阐述到:“每个人都应该享有时间去培养他个人和社会的兴趣。如果能被合理地使用,那么这种闲暇将会重新扩大它的力量,并进一步丰富其生活,从而使他能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如果相反,滥用闲暇时间将损害健康、扰乱家庭、降低工作效率,并破坏其公民意识。由于立法的作用,工业化环境中的生活将趋于缩短大部分人的工作时间。虽然被缩短的工作时间有助于减少由于长时间工作带来的有害效应,但他们也增加了对接受休闲培训重要性的认识。”青少年受传统文化消极因素的影响小,接受新事物、新思想的能力较强,又处于人生观、价值观、自然观形成的重要时期,有意识地给他们正确的休闲观的教育和引导,将他们培养成具有现代休闲消费意思的休闲消费的先锋,不仅具有一定的迫切性,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和可行性。
  5.2 鼓励旅游福利化,提高国民休闲的社会保障
  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了人们的可支配收入,减少了人们的持续收入预期,增加了城镇居民的制度改革风险支出,从而影响了居民旅游消费行为,特别是城市弱势群体。为此,国家除了出台各种经济刺激政策增加居民就业、稳定居民收入外,还必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医疗保险、人身保险、失业救济等方面增加扶持力度,让居民对自己未来的消费支出有稳定的预期,从而提高居民的消费倾向。与此同时,建议将国民休闲纳入社会福利范畴,利用税收、保险杠杆,一方面给有条件的职工群体增发“旅游福利金”,从“四金”变为“五金”,另一方面增加对弱势群体的转移支付,包括旅游费用的直接支付、优惠,旅游设施的借与等,促使旅游福利化、休闲常态化。
  目前许多省市向市民发放免费旅游券成为旅游福利化很好方式之一。2009年3月份,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首先试点发放免费旅游券,旅游券资金来源于地方财政和企业协作让利,它作为一种积极的旅游消费鼓励措施,与单纯的社会福利、救助保障并不相同,是通过增加和变相增加消费投入,刺激和推动潜在旅游者进行旅游消费,从而有效扩大最终消费。例如2009年农历大年初三,浙江安吉县试发旅游券,仅春节期间旅游收入就同比增长270%,一、二月份旅游接待和收入均有两成多增长。旅游券对旅游消费拉动取得了效果的良好。为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建议可采取请社区派送、凭户口本“摇号”、网络申领、邮局投寄、增设申领网点的办法,将其逐步纳入社会福利范畴,并纠正过多的功利性。
  5.3 推进带薪休假制度,提高国民休闲的制度保障
  “有钱”和“有闲”是旅游消费缺一不可的条件,对于“有钱”却“无闲”的人群而言,有“休”才有闲,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将刺激其产生一定的旅游消费。建议政府将带薪休假制度纳入有关法律条款之中。同时,考虑到当前阶段各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蔡继明提出的“旅游消费券+集体诉讼”的机制设计来完善带薪休假制度。具体做法是,由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全国总工会联合设立全国旅游消费基金,基金来源于旅游业税收,其中一部分用于旅游消费券,由各级工会下发给企业并由企业发送给员工,在员工享受优惠带薪休假的同时,企业可以凭借员工签字的花名册从旅游消费基金中获得相应的税收返还。另一方面,进一步保障劳动者集体诉讼的权利,集体诉讼是胜诉才收费,降低了劳动者打官司的成本,而且集体诉讼标的额较高,采证较易,可以提高律师的积极性,从而对带薪休假实行有效监督。
  5.4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增强国民休闲的公益属性
  我国目前的休闲业态已初具雏形,既有闲情逸致、小资情调的传统消费场所,也有乡村庄园、葡萄酒庄、高尔夫球场、豪华游艇、大型游乐园等西方“舶来品”。但上述休闲供给结构层次仍然明显滞后于休闲需求结构的变化,带有公益性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供给明显不足,从而未能及时适应由收入增长、视野开阔所导致的休闲消费需求向高层次演进的需求。休闲供给不合理,已成为消费者多样化休闲消费需求实现的巨大障碍。
  因此,我国应该加大各类公益性休闲设施和休闲项目的开发力度,以公共服务的角度填补旅游供给盲区。如完善景区内公共休憩设施,在城市的公共景区中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自行车租赁点等,还可推进当地财政支持博物馆、纪念馆、红色旅游景点等社会公益设施免费开放进程,虽然此举可能会导致公共景区点门票收入的大幅减少,但游客人数的增加会带来其他如住宿、餐饮、购物等相关行业收入的大幅提高,提升整个地区旅游形象,如杭州西湖的免费开放使景区管理部门增收逾亿元,带动了杭州旅游产业新增经济效益上百亿元。


    (6)熟悉欧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地区的主要目的地国家概况与旅游相关的法规、礼仪;掌握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巴西、南非、日本、韩国和港澳台地区的基本概况。
    6.旅游争议处理
    (1)旅游合同履行及变更责任争议;
    (2)零团费、负团费陷阱与争议;
    (3)航班取消引发争议;
    (4)旅游投诉案件管辖争议
    (5)门票优惠票费归属引发的争议;
    (6)“网络旅行社”组团、接团引发争议;
    (7)旅游过程(吃、住、行、游、购、娱)中引发的各种争议。  ● 旅游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一:单位组织旅游员工受伤,原告是员工还是单位?
  江西省萍乡市百货商场与萍乡市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约定由旅行社组织百货商场职工外出旅游。在旅游结束返回萍乡途中,由于发生交通事故,百货商场职工徐某受伤。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认定,车主负全部责任,徐某无责。徐某治愈出院后,百货商场与旅行社就赔偿金额协商未果。百货商场遂以合同当事人的名义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因违约而造成徐某的各项损失。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萍乡市百货商场诉讼主体是否适格。原告认为,百货商场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是该旅游合同的当事人,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其职工徐某的损失应予赔偿。但旅行社认为,单位不能成为旅游合同的当事人,旅游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是原告的职工而非原告,本案应驳回原告百货商场的起诉。
  ——《关于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以单位、家庭等集体形式与旅游经营者订立旅游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除集体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名义起诉外,旅游者个人提起旅游合同纠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案例二:游客临时退团订金该扣吗?
  春节前夕,沈女士想利用春节长假带女儿到云南昆明去旅游,于是提前10多天到一家旅行社参加报名。但她的女儿刚好越过了儿童年龄,需要购买成人票价,因身上所带钱款不足,只好与旅行社协商,双方约定,让沈女士先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3000元订金,余款在出团前取机票时交齐。在离旅游团队出发还有两天时,沈女士的女儿因要参加节日演出活动,故向旅行社提出退团。旅行社按照惯例扣除了沈女士旅游票价总额的10%,沈女士对此提出了异议,并向旅行社领导投诉。
  ——《关于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例三:旅途客死责任谁负?
  62岁的林女士远道从澳门来到广州儿女家,5个儿女为使老人散心,为其在某旅行社报了前往丽江古镇六日游的旅行团。12月7日林女士和一对亲家欢欢喜喜登上了往云南的飞机。12月9日晚,林女士与一对亲家同住丽江丽水酒店4005室。当晚10时左右,林逛街回到酒店,进入浴室洗澡,另两名老人则在房间里等候。10分钟后外间的老人见林在浴室没有响动,于是敲门,依然没有回应。于是叫来酒店保安撬开了门,赫然发现林女士倒在浴室内,已经没有了呼吸。  三分钟后当地地接导游赶到现场,并报了警。120医护人员诊断证明为心脏病引发的“猝死”。而事先林女士及其家人并未向旅行社说明其有心脏病史。事后,林女士儿女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关于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旅游者未按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要求提供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不听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告知、警示,参加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导致旅游过程中出现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四:出游被取消,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2009年12月,某学校10名教师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协议,定于2009年2月8日,组团赴新、马、泰、 港、澳旅游。旅游者按约定每人预付了4000元旅游费。 2月4日,旅行社电话告知旅游者,由于机票无法解决。此团被迫取消。该旅行社境外部经理到学校说明清况,赔礼道歉,退还预付旅游费,旅游者认为,旅行社只退还预付款和赔礼道歉是很不够的。因为,旅游者中有的已买了礼品,准备出国时馈赠亲友;有的已与境外的亲友友约定会面,却因旅行社单方取消出团;使其无法与境外的亲友团聚,精神上的损失难以弥补,要求旅行社赔偿精神损失费每人2000元。
  ——《关于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旅游者提起违约之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变更为侵权之诉;旅游者仍坚持提起违约之诉的,对于其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专家视角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0〕13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生效。这个规定填补了我国旅游相关法律规定的空白,对于统一旅游纠纷案件的裁判尺度,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构建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旅游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期我们约请了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几位专家,对《规定》进行详细解读,以引导大家更深入准确地理解《规定》的相关内容。
  ▲ 法政学院院长、教授杨富斌:《规定》的颁行是我国旅游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规定》的颁布实施可谓是我国旅游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旅游法制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也为我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司法层面解决了我国旅游法制建设中一些必须回答的难题。
  首先,《规定》在一定意义上填补了我国现有法律的空白,推进了我国旅游法制的发展。从《规定》的名称上看,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多数司法解释不同,《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使用了“规定”一词而不是通常的“司法解释”,这本身就使本《规定》与最高院的其他“司法解释”、“批复”不同。本司法解释之所以叫“规定”,正如最高院民一庭庭长杜万华法官所说,“是因为我国法律对旅游合同和旅游侵权没有作专章规定。解释的依据是合同法的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因此,本《规定》是根据我国审判实践的需要作出的,带有填补法律空白的性质,故本解释采用“规定”的名称,而没有采用“司法解释”的名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包括“规定”这种形式。尽管有人可能会说最高院作出的本《规定》似乎有“法官立法”之嫌,但实际情况正是如此。成文法国家虽然明确规定不允许法官立法,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官通过判例而推动法制建设发展的情况司空见惯,尤其是我国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而具体指导我国各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既是合乎法律规定的,也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的实际现象。这些司法解释或规定正是所谓“行动中的法律”。它通常会弥补成文法国家现有法律规范的不足,解决立法相对滞后的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本《规定》填补了我国现行旅游立法的某些空白,推动了我国旅游法制的发展。
  其次,《规定》为我国目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做出的明确规定,有利于我国旅游法制的统一。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加之我国迄今为止没有旅游基本法,因而全国各地司法机关对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很不一致。譬如,游客在随团旅游过程中因突患急病而死亡案件,在有的地方,法院判决旅行社赔偿死者家属20多万元,而有的地方则分文不赔,或由旅行社与家属协商一个赔偿数额。再如,对旅游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的效力认定,各地法院的判决也不尽相同。这在我国大陆统一的法制背景下,显然是不妥当的。本《规定》出台,无疑使我国各级司法机关今后在裁判旅游纠纷案件时,有了明确而统一的法律依据。这对我国旅游法制的统一无疑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复次,本《规定》在许多方面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对于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促进作用。譬如,本《规定》第一次明确地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确认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平等保护原则,消除了旅游业界和旅游法学界有些人所坚持的旅游法就是要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片面观点;第一次明确地规定,以单位、家庭等集体形式与旅游经营者订立旅游合同,旅游者个人提起旅游合同纠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第一次明确规定,旅游经营者已投保责任险,旅游者因保险责任事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第一次明确了对于旅游消费者信息的保护;第一次对旅游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作出规定,等等。同时,《规定》还对在何种情况下旅游经营者不负责任的情况作出明确规定,如旅游者在自行安排的旅游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损失是由于旅游者未听从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事先声明或者提示,未将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由其随身携带而造成的,人民法院不支持旅游者的赔偿损失请求。显然这些规定对于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或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在实际旅游经营活动中,旅游经营者或旅游辅助服务者在发生诸如旅游者贵重物品或现金丢失之类的纠纷时,通常是“花钱免灾”,不敢与旅游者对簿公堂。在起诉旅行社时,也不能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而本《规定》则使旅游业界大量存在的此类问题迎刃而解了。同时,也为旅游监管部门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基本思路。
  最后,本《规定》在许多方面解决了旅游法学界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旅游法学的发展。譬如,对于旅游者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否支持的问题,《规定》明确规定了旅游者若提起侵权之诉,对于其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而如果旅游者提起违约之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变更为侵权之诉;旅游者仍坚持提起违约之诉的,对于其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然,本《规定》对旅游纠纷中某些疑难问题或争议较大的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从而给法官的自由裁量留下余地。譬如,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问题,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相应责任问题等,就给审判工作留下适用法律的空间。在泄露旅游者信息案件中,法官可以依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量,判定适当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对于未造成损害后果或损害后果轻微的,可以判定旅游经营者赔礼道歉的责任承担方式,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以要求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 法政学院副教授韩阳:《规定》有利于遏制旅游业恶性竞争
  在我国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旅游业的过度激烈竞争现象非常严重,这既导致了一部分旅游经营者的不诚信行为,也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是众多旅游服务质量低劣以及旅游纠纷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旅游经营者为了抢夺客源,纷纷削价,而削价到了极限,就得在各方面削减成本。不少旅行社推出“零团费”旅游;很多导游不但没有基本工资,在接团时,还要代支游客食住行的所有开支,然后再从商店给的回扣中赚回来。导游的收入主要来自游客给的小费和购物点给的佣金及回扣,其中回扣是最大的收入来源(比如绝大多数香港导游就是如此)。因此“购物团”十分普遍,“客团冲突”频发。在买卖双方的博弈过程中,游客“死扛不买”,导游辱客事件也很常见。其实,在市场环境下,真正免费的午餐基本是不存在的,也不符合合同订立中的等价有偿原则,这本来是一个浅显的道理。一些貌似免费的消费实际上往往会使消费者付出更大的成本。比如旅游服务质量的大幅降低、旅游内容的改变或者强迫购物。目前,一般正规的旅行社会对购物团给出明示,游客似乎也知道自己参加的是购物团。但游客以没有明确购物标准为借口拒绝付出成本,是一种贪便宜的消费行为。而在“割肉竞争”引发的恶性循环面前,谁也不愿先停下来。如果任由竞争恶性膨胀,最终受损的将是旅游业的整体环境。因此,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向“零负团费”及各种 “黑社”、“黑导”、“黑店”等旅游欺诈行为开刀是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当这种非正常的恶性市场竞争白日化的时候,政府是有义务进行干预的。比如推出一些禁止旅行社进行低价竞争的措施,使旅行社之间就会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或其他手段进行良性竞争。而此次《规定》的颁行无疑会起到这种调控作用。比如,《规定》第17条规定:“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有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行为,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尚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双倍赔偿其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23条列明:“旅游者要求旅游经营者返还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因拒绝旅游经营者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的项目被增收的费用;(2)在同一旅游行程中,旅游经营者提供相同的服务,因旅游者的年龄、职业等差异而增收的费用。”
  《规定》的内容虽然大多是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场上的,完善其救济途径及依据,但是客观上却起到了约束旅游经营者,打破恶性竞争的恶性循环的作用。上述条款的实施,使得旅游经营者依靠提供质次价廉的服务或者强迫或半强迫购物的经营行为风险大大增加,寻租空间急剧减小。此外,由于《规定》对“霸王条款”的否定,类似于“不承担安排购物中购买假冒伪劣商品退换责任”的格式条款或附加条款可视为无效。这就意味着旅行社将对指定的购物点承担审查义务。相信自《规定》正式开始实施,旅游业的恶性竞争将被有效避免,旅游经营者提高自身旅游产品品质、推出合理的旅游产品价格、进行有序的市场竞争将成为了旅行社争取客源的首要方法。
  ▲ 法政学院副教授王天星:《规定》是对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关系的一种平衡
  《规定》在充分保护旅游者的同时,也对旅游经营者的责任作出了合理界定,有利于明确旅游经营者法律风险的边界,有利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对此,我认为《规定》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了旅游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第一,明确了旅游经营者的权利。《规定》第12条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规定明确了旅游经营者的权利。这既是国家立法应践行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客观需要。因为旅游者在交纳相关费用后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自身原因单方解除合同的,将会对旅游经营者的利益造成损失,例如机票预定服务费、酒店预定违约金、旅游经营者工作人员已付出的劳动等等。现实生活中,由于对旅游业的运行了解不多或者片面强调自身利益,有些旅游者单方面认为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行程进行中,自己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会给旅游经营者造成损失,因为自己没有实际消费。如果旅游经营者不满足其要求,旅游者往往会采取恶意投诉、闹事、网络发帖等方式诋毁旅游经营者名誉。许多旅游经营者为了防止事态扩大,常常要委曲求全,拿钱了事。这对于旅游经营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规定》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与此相类似的规定还有第11条,即除合同性质不宜转让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在旅游行程开始前的合理期间内,旅游者将其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第三人给付增加的费用或者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减少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明确了旅游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范围。在旅游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常常会导致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约定的行程计划无法完全履行,甚至对旅游者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对于上述违约等行为,旅游经营者应向旅游者承担责任。但是,旅游经营者承担的责任并不因此是没有边界的,也不是无限的。为了明确旅游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范围与边界,《规定》第17条、第18条、第22条等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例如第17条规定,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有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行为的,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旅游经营者对于上述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只须赔偿未完成预定旅游服务项目的合理费用,而不是整个行程或全部费用。实践中,有的旅游者以旅游经营者遗漏某个旅游景点为由,要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整个行程费用。旅游者的此种要求无疑是加重了旅游经营者的负担,属于不合理要求。另外,对于因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规定》明确旅游经营者只须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即可。对于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代管的行李物品损毁、灭失的,《规定》也明确了旅游经营者免于承担责任的范围,例如,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的等等。
  第三,《规定》以明示排除的方式确定了旅游经营者免责事项。旅游活动牵涉的因素多,受天气、灾害、政府活动等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较大。同时,旅游行程的顺利进行也需要旅游者自己配合方能进行。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旅游者自身或者旅游者携带行李本身等原因造成约定行程无法完成或者其他损失,《规定》也从实际出发,以明示排除的方式确定了旅游经营者的免责事项。例如,《规定》第8条规定,旅游者未按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要求提供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不听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告知、警示,参加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导致旅游过程中出现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规定》第7条、第13条、第20条、第25条等也从不同的方面对旅游经营者的免责事项作出了规定。上述规定,有利于厘清旅游经营者的责任,确定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边界。
  第四,规定了旅游纠纷中的第三人制度。根据旅游业的实际,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需要旅游辅助服务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是与旅游经营者存在合同关系,协助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服务的人。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导致旅游经营者违约,旅游者为诉讼方便,常常会只起诉旅游经营者。如果法院判决旅游经营者向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在履行判决后会另行起诉旅游辅助服务者。这种做法增加了旅游经营者的诉讼成本,也浪费了国家司法资源。鉴此,《规定》第4条规定,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导致旅游经营者违约,旅游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旅游辅助服务者追加为第三人。《规定》第5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已投保责任险,旅游者因保险责任事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
  不可忽视的是,《规定》中的某些概念还需要进一步在审判实践中明确,例如政府对酒店的征用是否都属于“不可抗力”,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是否对此都无须承担责任等等。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 法政学院副教授王惠静:《规定》中的旅游侵权责任相关问题
  根据《规定》,旅游侵权责任主要集中于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4条、第19条、第20等条款中。对于这些条款的理解,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对于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解。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人
身、财产依法承担的保护义务。它是一种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经营者承担的最基本的义务,是对经营者的最低要求。根据《规定》第7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旅游经营者(旅行社)、旅游辅助服务者(宾馆、饭店、景区、交通工具等)要承担相应责任。这与《侵权责任法》第37条所规定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出一辙。一般地,经营者的经营的内容不同,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也不同。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侧重于提示、说明、劝告、照顾、协助等义务,主要由导游、领队来履行;宾馆、饭店、景区、交通设施等的安全保障义务则侧重于对场所不安全隐患的排除和合格人员的配备方面,如对于水电气、建筑物、建筑物内的设施、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场所内的游泳场地、漂流等特殊项目是否有合格的救生人员的配备,保安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等。当然,后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样包括必要的提示、说明、劝告、照顾、救助和协助的义务。旅游活动具有异地性的特点,旅游者对这些地方的风俗习惯、气候特点、人文地理以及国外的法律制度并不了解,在旅游活动钱提前告知、警示以及活动过程中的提示就显得相当重要。当然,对陷入困境的旅游者履行相应的救助义务也是安全保障义务的重要内容。《规定》中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采取了一般条款+列举的模式,即第7条规定了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一般条款,第8条、第19条则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危及旅游者的旅游项目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的提示、警示、救助等义务。
  第二,旅游侵权责任如何承担?旅游侵权损害的来源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一是旅游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二是旅游辅助服务者提供服务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三是第三人的侵权行为。(1)旅行社的责任。旅游业界的规则决定了导游或领队是旅行社经营活动的直接参与者,由他们来直接面对游客,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由导游、领队的告知、警示、提示等行为作出,既可以书面,也可以采取口头方式。未尽到这类义务造成旅游者损害的,其直接加害人就应当是旅行社。旅行社对导游或领队的不履行承担替代责任,即雇主对雇员的责任。替代责任的特点是致害人与责任人脱离,赔偿义务人是替代责任人(雇主)而不是直接的加害人(雇员)。(2)旅游辅助服务者的责任。旅游活动的异地性、综合性决定了旅游营业人不可能全部亲自完成吃住行娱购游等所有旅游给付,旅游辅助者在旅游给付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履行辅助者,旅游活动几乎无法进行。旅游者进入到宾馆、饭店、景区、交通工具等服务者的服务场所,服务者作为场所的经营人,要尽到对旅游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规定》第7条、第8条,未履行该义务的,其直接加害人应当是旅游辅助服务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针对目前实践中一出旅游纠纷旅行社就逃不脱责任的情形,《规定》也试图想改变这一情形。第14条规定,旅行社负有谨慎选择服务者的义务,即服务者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能提供规范的、合格的服务。未履行选任义务的,旅行社即有过错,旅游者主张的,即令其应承担补充责任。(3)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按照《规定》第三人侵权应当由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安全保障义务人仅承担补充责任。这一规定的要旨是:无论是旅游经营者还是辅助服务者,他们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不必然导致旅游者的损害,只有当这种未履行义务与第三人侵权行为相互结合时才导致了旅游者的损害。其承担责任的规则是: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有先后的顺序:首先,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在无法找到第三人或者第三人无力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才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如果第三人已承担全部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就不再承担责任。其次,对于第三人没有承担的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不是承担全部责任,而是在其过错范围内,根据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程度来确定其责任份额。可见,无论是第14条,还是第7条,补充责任的承担方式有望令旅行社从目前责任无限的重负下解脱出来,对于公平合理地解决旅游纠纷具有重大意义。
  第三,关于免责的情形。《规定》针对旅游活动自身的特点,明确了几种旅行社和辅助服务者可以免责的情形:(1)旅游者未提供与旅游活动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2)旅游者不听从告知、警示,参加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活动的;(3)旅行过程中旅游者未经导游或领队许可故意脱团的;(4)在代办旅游项目中,旅游者在自行安排的活动中受损害的。
  ▲ 法政学院教师申海恩:旅游合同中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及其计算
旅游纠纷发生后,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争议最多的问题就是应该退还哪些费用。《规定》在第12条、第13条和第18条出现了三次关于尚未实际发生费用的退还,为旅游案件的正确审理提供了统一的标准。本人试结合该司法解释的起草背景和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探讨旅游纠纷中应予退还的尚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性质、范围和计算规则,以期有益于旅游纠纷的正确处理。
  第一,旅游者任意解除权与未实际发生费用的退还。《规定》第12条在赋予旅游者任意解除权的同时,允许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赋予旅游者任意解除权的目的在于,保障旅游者人身自由以及减少对旅游者无意义的花费,而非对旅游经营者的消极评价。因此在旅游者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同时,旅游经营者依旅游合同享有的利益不应受损。据此,旅游经营者本可以不向旅游者退还任何费用,但为了公平起见,旅游经营者因为免于提供旅游服务而节省的费用、将其服务提供给他人能够获得的收益应予扣除。因此,旅游者行使任意解除权后所请求返还的尚未实际发生费用,其性质为旅游经营者因合同解除而节省的费用、将服务用作他途所能够获得的收益。在此范围内,相关利益的计算应当按照客观计算方法予以确定,即通常情况下,旅游经营者能够节省的费用、可获得的利益,而无需考虑具体旅游经营者控制成本、市场营销的能力。举例而言,某旅游者参加春节三亚十日旅游团,第三日时未说明原因而解除旅游合同,要求旅行社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旅游费用。此种情形下,旅游者可以要求返还的实际未发生的费用之范围应包括:(1)剩余七日的住宿费(春节期间三亚酒店“一床难求”,几乎不会发生空置的情形);(2)剩余七日的餐饮费、尚待购买的景点门票(属于可以节省的费用);(3)其他非专用于该旅游者的服务费用。据此,旅游者通常不能就专用于自己,而不具有可转让性的服务的相关费用要求返还。例如不可改签的返程机票款、旅行社为其专门购置的药品、已经穿过的服装等。另外,在旅游者任意解除旅游合同中,应当允许旅游经营者就其并未因旅游合同解除而受益提出抗辩。
  第二,客观原因解除合同与未实际发生费用的退还。《规定》第13条在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旅游合同后,再次允许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但与第12条具有缩减旅游经营者报酬性质、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返还请求权不同,第13条规定的是基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风险分担规则。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旅游经营者免除提供旅游服务的义务,旅游者也不再承担旅游合同中规定的付款义务。实践中,旅游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大多已经全部支付旅游费用,因此享有请求旅游经营者返还旅游费用的权利。此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在理论上称作为清算关系。依据清算规则,双方已经履行的给付应当互相返还,而旅游服务属于即时消费,并不具有可返还性;旅游费用则不存在返还不能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如允许旅游者请求返还所有的旅游费用,却又不能向旅游经营者返还已经提供的服务,显然对于不可归责的旅游经营者不公平。为此,应当从旅游费用中扣除已提供的旅游服务的相应报酬。因此,旅游者请求返还的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是指发生履行不能的旅游服务对应的旅游费用,与第12条“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显然不同。对于该部分应予返还的费用,应当采取主观的计算方法予以确定,即应当考虑客观原因对特定旅游者造成的特殊利益损失。在计算时,既不考虑损益相抵规则,即无论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是否因旅游服务不能提供而节省费用、获得收益;也不考虑因不可抗力而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害的情形;更不论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服务的实际提供者之间就经营风险之间如何分配。基于客观原因而引起的清算关系,对于旅游经营者已经提供的旅游服务,以及旅游结束之前还应当提供的旅游服务,无论这些服务的提供是否对旅游者有益,其费用均应当扣除。例如,即使刚刚坐飞机到达目的地,就因为战乱需要返回,对于飞机票款的费用,就不应予以返还。相反如果是旅游经营者的原因导致上述情况,飞机票款就应当列于应返还的部分。
  第三,因公交工具延误而违约与未实际发生费用的退还。《规定》第18条在因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时,第三次允许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与第12条、第13条不同的是,该“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退还,并不以旅游合同的解除为前提,而是以 “不能按照约定履行”为要件。“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应仅指合同可以履行但履行的情况与约定不符,即违约的情形;而不涉及“旅游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否则将与第13条构成法条竞合。因公交工具延误导致违约,本应适用《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由旅游经营者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旅游经营者与公交工具运营部门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但考虑到旅游经营者对于公交工具运营无法干涉,且并无选择的余地,要求其因此承担违约责任,未免过于严苛。为此,《规定》第18条允许旅游者请求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在违约责任与风险分担之间选择了第三条道路,在性质上属于《合同法》第111条规定的“减少价款”的责任。旅游者因此所享有的权利,在理论上称之为减价权。其减价的范围在于,约定旅游服务与实际提供旅游服务在价值上的差异反映在旅游费用上的部分。此种“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对应于旅游服务在应然与实然之间的差价,并非全然未提供服务的费用,也非未提供服务节省的费用、可获得的利益。公交延误情形下发生的减价关系,其依据是旅游服务与旅游费用之间的等价关系。就减价数额的具体计算而言,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与实际提供的旅游服务之间的价值来确定其比例,并以全部旅游费用为计算基准,确定实际应予退还的费用。至于旅游服务价值的确定,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这些情况包括旅游服务在时间上遭受的影响、无法按照约定旅行的部分在旅游服务中所处的地位等。
  综上所述,《规定》虽然在任意解除权、不可归责于债务人解除以及因公交工具延误而违约的情形,都规定了“未实际发生费用”的退还,但由于退还的依据不同,退还的性质不同,退还的范围也随之不同。总体来讲,任意解除权情形下,旅游者可要求返还的费用最少,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情形下较多,而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违约时,旅游者可要求退还的范围最大。
  ▲ 法政学院教师高咏:“双倍赔偿罚则”有利于受欺诈游客索赔
  《规定》中的“双倍赔偿罚则”是其亮点之一。根据第17条的规定,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有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行为,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双倍赔偿其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旅游者属于消费者的范畴,所以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规定》的重要法律依据,欺诈的双倍赔偿规则遵循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在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旅游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时,对于经营者承担责任的范围,各地法院一直没有一个统一适用的标准,有的法院仅判决旅游经营者赔偿景点门票费用,有的法院判决景点门票费用和交通费都要赔偿,还有些法院支持原告提出的一切合理费用支出索赔请求。从维护旅游者权益、约束经营者不当行为的角度,旅游者要求旅游经营者赔偿的合理费用法院都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欺诈旅游者的行为,一方面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旅游市场的混乱,对于这种严重的违法、违约行为,如果仅要求旅游经营者赔偿门票、交通费等费用,其实很难弥补旅游者的损失,也完全达不到吓阻违法行为发生的效果,而双倍赔偿罚则有一石二鸟的效应。一般来说,界定旅游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有以下三个要件:一是主观要件,即旅游经营者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故意制造假象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希望旅游者者陷入错误的认识而接受其服务;二是客观要件,即经营者在客观上已经实施了欺诈行为;三是因果关系,即旅游者由于旅游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而陷入错误的认识中,接受了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并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在旅游纠纷中,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能构成欺诈行为,才能适用《规定》第17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双倍赔偿罚则。需要注意的是,旅游者在旅游期间购物时买到假货或受到其他欺诈时,是否适用双倍赔偿罚则?对于这类纠纷,应分几种情况分别加以分析:第一,导游、领队或旅行社其他人员有胁迫、诱骗旅游者购物等有违诚信的不法行为,旅游者因此行为而被迫或被骗购买到假货,相关旅行社因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旅游经营者向旅游者推荐购物场所,导致旅游者购买了假货,如果有证据证明旅游经营者与销售者有串通行为,旅游经营者与假货销售者需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串通行为的,则只有销售者须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旅游者在自行安排的旅游活动中购买到假货,不能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责任,而只能向商品销售者索赔。
  ▲ 法政学院副教授孟凡哲:我国首部旅游纠纷司法解释还应再走一步
  第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倍赔偿机制引入有利于消费者维权。《规定》第17条第2款规定:“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双倍赔偿其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一条款堪称该法在消费者权益维护方面最有特色的内容之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就是凸显对消费者权益的特殊保护,这一条款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有积极的适用意义。
  第二,以违法成本的提高遏制违法经营行为势在必行。综观各类旅游诉讼,因旅游经营者违约而引起的纠纷占很大比重,纠纷的根本原因在于旅游经营者在逐利动机的驱使下对旅游者权利存在极大的漠视,而这种漠视越来越常态化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旅游经营者违法的成本偏低,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当违法的收益高过因此而付出的成本时,违法者就有可能铤而走险。古人云,止乱当用重典,当然我们不能将此绝对化,片面认为严刑峻法就能根本杜绝违法,但是,当同一种违法行为反复大量地发生,其危害性呈蔓延之势时,严法的采用就显得必要,否则,最基本的社会秩序无以维护。当违法的成本高到足矣抵消其预期收益的时候,违法者就会心存畏惧;当违法的成本远远高过其预期收益时,想以身试法的人就会越来越少。
  第三,惩罚性违约金的设定可使旅游者实现获得赔付预期。《规定》的第5条还提到了旅游经营者投保责任险的问题,但是本人认为,仅仅有责任险是不够的。一方面,责任险主要涉及旅游经营者的侵权责任,对于违约行为难以有效的救济,另一面,保险制度特有的道德祸因使得投保人因为责任被转嫁而难以尽有效的注意义务。对于实践中大量出现的旅游经营者肆意违约的行为,本人认为应通过惩罚性违约金的规定加以约束。惩罚性违约金的主旨不在于使得旅游者获得过多的补偿,而在于提高旅游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在旅游活动中,由于信息的极度不对称使得旅游者的欺诈成为违约和侵权的基本形态,违约金的规定可以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使得旅游经营者认识违约后果的严重性,从而降低违法几率。从操作层面来看,首先,要在旅游合同范本中加入违约金条款,作为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其次,违约金应具有惩罚性质,这种惩罚并非是苛重旅游经营者的义务负担,因为一旦实施欺诈行为,对旅游者将构成一定的精神损害,而旅游合同的根本目的恰恰是使旅游者获得精神上的愉悦,所以,从合同法的原理上将惩罚性违约金也是基于违约行为的一种对价,旅游者失却了相应的精神愉悦,旅游经营者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最后,应允许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高额的违约金。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规定》提出旅游者可主张的赔偿为“双倍赔偿”,但是这基本上是基于侵权法上的考虑,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不倾向于旅游者获得过多的利益,认为这样反倒显失公平,但是通过域外考察,我们不难发现,在国外尤其是英美法国家,受害人所受损害和获得赔偿的极不相称的情况极为普遍,以达到惩罚与救济的双重功效。惩罚性违约金通过事先约定的形式,省却了法院在纠纷发生后对赔偿数额认定的纠结,法院只要不轻易宣布违约金条款无效即可,这样可以一箭三雕:其一,通过警示事先阻却违法;其二,纠纷发生后节约诉讼资源;其三,便利于旅游者迅速获得权利救济。
  ● 法治热点
  ◆ 1月6日,国家旅游局发布星评委公告,在对国内高星级酒店进行暗访后,发现有4家五星级饭店(其中1家饭店处于停业状态)、3家四星级饭店已达不到相应星级饭店标准的要求,予以摘星处理。被摘星的4家五星级酒店:河北省三河燕苑国际度假村、黑龙江省哈尔滨福顺天天大酒店、海南省海口金海岸罗顿酒店和云南省昆明邦克饭店。3家四星级酒店:海南省海口泰华酒店、山东省济南翰林大酒店和河南省郑州金质大酒店。
  ◆ 2011年1月,海南省通过《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加大对导游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参加导游资格考试人员的学历要求。新通过的《规定》规定,导游人员涂改、转让、出租、出借导游证将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直至吊销导游证。《规定》明确指出,导游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或者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服务项目,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将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还强化了旅行社的管理责任,规定导游人员严重的违规行为,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此来督促旅行社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规定》提高了导游人员的准入门槛,规定具有大专或者旅游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方可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 1月25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云南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云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云南分公司与云南途安旅游安全保障救援中心签订协议,三家保险公司将共同承保2011年云南旅游组合保险。旅游组合保险是云南省提高旅游安全保障能力的一个新尝试,由“国家旅游局2010旅行社责任统保示范项目”“2010旅行社统保示范项目超赔附加保险(云南地区)条款”以及“旅游车承运人责任险”组合而成,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其他商业机动车保险等四大方面,扩展的附加保险条款还将无责救援救助责任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突发急性病救援救助责任赔偿和随团领队、导游和司机的雇佣责任赔偿等纳入保障范围,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25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100万元,全年事故赔付不封顶,其最大亮点是承诺“有责赔付、无责垫付、负责追偿”。
  ◆ 据希腊驻华使馆告,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希腊允许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中国公民临时免签入境:1、护照上有过期申根居留证或者过期申根签证;2、持有希腊签发的居留等待纸;3、持有人护照上的申根出境验讫章日期为2011年1月1日或者以后,并且自中国入境时的验讫章日期为次日。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的我国公民可临时免签入境希腊。希腊居留等待纸是外国人在希腊提交居留申请或延长居留申请后得到的一份居留等待纸,在法律上不允许用作出入希腊的凭证。持居留等待纸的免签入境一般属临时性措施。
  ◆ 肯尼亚旅游日前发表公告说,肯尼亚将开始执行一项新法规,禁止所有未获经营许可的国内外旅游从业者在肯主要旅游景点经营旅游业务。新法规适用于所有旅游业经营者,覆盖在肯尼亚经营包机、游船、热气球、狩猎、导游和开车等与旅游有关的一切从业者。今后,没有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将不能在肯国家公园、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和其他一些旅游景区做生意。这项新法规受到肯尼亚本国旅游业经营者的欢迎。他们认为,这有利于提高肯尼亚旅游业的服务水平。肯尼亚邻国坦桑尼亚早在2009年就发布了类似法规。
  ◆ 香港旅游业议会为加强规管入境内地团而推出的“十招”措施于2011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旅行社和导游“记分制”以及“一团一导游”制度。按照“记分制”的规定,导游每次违规,除受到现行包括警告、罚款或暂停资格等处分外,还会按照严重性被记取0分到20分不等,两年内首次记满30分则暂停资格3个月,再满30分停6个月,3次则撤销导游证。“一团一导游”则特别针对强迫旅客购物问题而出台。按此规定,旅行社除接团时及自由活动外,必须指派同一名有执照的导游带团,包括观光、购物和送团等。
                (来源:国家旅游局网站、中国法院网等)
  ● 律师信箱
  问:我公司组织员工国庆期间赴桂林旅游,与某旅行社业务员商定由该旅行社承接。我们支付该业务员一张2万元的支票,业务员在收据上签了字。第二天旅行社来电通知,因国庆期间机票折扣取消,原来约定的优惠票无法拿到,要求公司增加机票费用。公司未同意。旅行社遂单方取消了此次旅游。后来我公司只好自行购票前往,但在住宿、交通等方面多支出了不少费用。事后,公司要求旅行社给予赔偿。但旅行社辩称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因此无合同关系,不同意赔偿。请问:旅行社的说法有道理吗?
  刘律师:合同的订立形式并非只有书面一种。《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本案例中,双方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业务员与公司就旅行已达成了口头协议,旅行社也收取了公司支付的对价,说明旅行社不仅确认合同的成立,双方并已对合同义务进行了部分履行。旅行社对优惠机票的取得既然已经做了约定,应当依约履行。且优惠机票能否取得,旅行社在签约前应当有所预见,因此机票折扣的取消也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因为旅行社的单方解约,致使公司多支付的旅行费用,应当认定为公司因旅行社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旅行社应当予以赔偿。
  问:我看到一家旅行社广告上写的海南双飞五日游要比一般的旅行社便宜500块,于是我特意请了假去该旅行社询问,结果发现价格便宜是因为团队是晚上8点出发,早上8点回出发地的,实际的游程只有3天。请问,这个能算是五日游吗?旅行社构成违约吗?
  刘律师:目前法律上对类似“五日游”之类的旅游行程的时间计算上还未有明确的、统一的标准。一些旅行社为了以较低价格吸引顾客,往往会在游程的时间上做夸大的宣传。打着“五日游”的幌子,其实实际游程时间才有三天多。但因为缺乏强制性的履行标准,如合同无约定的话,将无确定的评判标准,难以认定旅行社违约。因此,为了防范此类情况发生,旅游者应该在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的时候仔细询问清楚所谓的五日游究竟是什么概念,并在旅游合同上明确出团、回程的日期、时间一定要确定上午几点或者下午几点,避免此类因为合同约定模糊而发生的纠纷。

全陪导游的60要诀

出团准备要充分,接团时间要保证;  
欢迎致辞要精彩,行程安排要讲明; 
提出要求要中肯,致辞完毕要鞠躬; 
行车安全要提醒,沿途路标要记清; 
临近景区要介绍,游客印象要加深; 
地接接头要接准,工作衔接要细心; 
食宿行程要计划,事权责任要划分; 
住宿分房要高效,先易后难要理顺; 
查验房间要标准,遇到问题要尽心; 
餐饮安排要早定,查实质量要卫生; 
游客口味要询问,问题若大要调整; 
游览观光要操心,频繁集中要点名; 
地陪讲解要督促,故事传说要熟记;
扶老携幼要安全,确保游客要开心;
景点数量要到位,规定时间要保证; 
购物加点要把握,伪劣假货要提醒; 
意外事件要补偿,全陪地陪要沟通; 
难题大事要请示,处理解决要冷静; 
避免争执要灵活,原则问题要慎重; 
讲话办事要分寸,遇有差错要取轻; 
游客权益要保护,公司一方要维信; 
导游自身要人格,威信尊严要并重; 
地接团款要理清,互助合作要精明; 
对方优点要学习,互惠互益要双赢; 
返程时间要准确,安全警钟要常鸣; 
归途气氛要活跃,娱乐节目要欢欣; 
游客意见要征询,相互友谊要加重; 
安全返回要通报,游客到家要欢送; 
携带物品要收回,出团帐目要算清; 
总结经验要全面,回访游客要真诚。

导游员拒绝游客的语言技巧

  导游员在导游过程中,为使游客玩得开心,游得尽兴,应该竭尽全力为游客提供一流的服务。但在工作中,有些游客向导游提出一些有违情理、规范等方面的要求,导游员应该加以拒绝,但这个“不”写起来容易,对游客说起来可就不容易了。要避免因回绝不当而造成难言的尴尬,同时也为了能使导游服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导游员还必须学会掌握拒绝的语言技巧。

 

一、直接拒绝法

  直接拒绝,不是导游员直接对游客说“不”,导游员在导游过程中,绝对不能直接对游客说“不”的。直接拒绝还应该有一个说话的“话路”:首先要说明对游客的要求表示理解,接着说明困难,然后加以拒绝,最后表达歉意。

  某旅行团正按预定的日程和线路观光游览,有位客人因为去过其中的某个景点,途中要求导游员改变旅行线路,按照规定,旅行线路事现已经定好,中途是不能随意改变的。面对这位游客的要求,导游员小张采用的就是直接拒绝法。他说:“您去过这个景点,想换个新景点游览的心情我非常理解,可旅游线路是事先规定好的,我也无权更改,您的这个愿望我这次无法帮您实现,真的很抱歉!”

  这位导游员在直接拒绝游客时,没有使用一个“不”字,可拒绝的意思表达得十分清楚,道理也在拒绝中表明了,加上导游员在拒绝时始终微笑,且语调柔和亲切,游客也就不再提改变线路的事了。

  直接拒绝时,导游员一定要诚恳地向顾客表明对游客的愿望表示理解,这是最关键的一环。导游员失去这份“理解”,可能会让游客产生误解,会给游客留下“服务不周”的印象。导游员在直接拒绝游客时一定要“先是后非”,即先肯定游客动机或表明自己与游客的主观愿望是一致的,然后再说明客观理由加以拒绝。这种拒绝法可以调节游客紧张的情绪,使游客能感受到:导游员拒绝我的要求,确实是有他(她)充分的理由。这样游客在心理上容易接受。

    

二、婉言谢绝法

  导游员在导游过程中为游客提供了最优质的服务后,为表达感激之情,有些游客在临别时会给导游员送钱、送物或给予其他方面的好处,面对这种情形,导游员应婉言谢绝。采用“婉言谢绝”的方式,能充分展现导游员高尚的职业道德,树立导游员良好的形象。

  小李幼师毕业后,又经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国导”任职资格,就职于某地康辉旅行社,她是一位能歌善舞的漂亮女孩,又会讲一口纯正的普通话,在带团的过程中凭着她过硬的业务知识和周到的服务赢得旅客的赞赏,在旅行社已成为一名业务骨干。有一次,在带团行车过程中,为了增加游客的兴致,小李像往常一样给游客唱歌,她的歌声动听悦耳,赢来了游客阵阵掌声。在带团结束后,一位老板模样的游客笑迷迷的对小李说:“李小姐,你的歌声太美了,在临别之前,我希望你再为我唱一首,好吗?”小李说:“谢谢您的夸奖,既然您这么爱听我的歌,在离别前,我就用歌声来表达各位朋友对我工作的支持。”小李唱毕,这位老板模样的游客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百元钞票走到她面前,说:“小姐,谢谢你为我唱歌!这几百元钱就算我给你的小费吧。”小李说:“先生,我的歌声是献给包括您在内的在场所有朋友的。导游员不同歌厅小姐,是不收小费的!您的心意我领了,谢谢!朋友们,能为你们服务我感到非常高兴,我们有幸这次相逢,相信将来有缘再次相会,最后祝大家一路顺风!谢谢。”老板模样的游客收起钱后微笑地说:“李小姐,我去过很多地方,你是我见到的导游中最出色的一个!下次再到贵地来一定还请你做我的导游。”

  小李先侧面否定了游客的话意,然后又作了委婉拒绝的补充,让游客明白导游小姐与歌厅小姐的工作性质是不同的。小李在谢绝游客时,态度和蔼可亲,语言委婉温和得体,这次谢绝使小李在游客中的形象更完美了。

    

三、暗示拒绝法

  暗示拒绝法就是导游员用巧妙的语言暗示游客,让游客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要求有不合理性,从而放弃继续提出要求的念头的回绝方式。这种方式因语言委婉,游客容易接受。

  一批商人旅行团参观玉石加工厂,看着眼前玉色莹洁、玉质细腻、雕琢精致的工艺品赞叹不已,爱不释手。其中一位游客不断地向车间工人打听研磨玉石的方法,可是谁都不愿告诉他。最后这位游客只好询问导游员,导游员神秘地向四周环视一圈,再故作肯定地对这位游客小声说:“不要说我不知道,这个车间的所有工人都不知道。”那位游客先是一愣,接着很快领悟了导游员的言外之意,“是啊,这是商业机密。”他嘴里小声说了句什么,就不再打听了。

  导游带团有时会碰到个别行为不端的好色之徒,他们以旅游为名,在外寻花问柳,追求刺激。有时,他会向导游员提出要求,希望导游员帮助他实现那些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愿望,这时候导游员可以用暗示法,消除游客的杂念,使游客自动放弃提出的要求,以达到拒绝的目的。

  一位男游客在九华山游了一天,入住宾馆前,很诡秘地招呼导游员小叶,希望小叶晚上帮他找个小姐,说是在九华山过夜,晚上一定很寂寞很无聊,找个小姐陪他说说话就不会寂寞了。这个要求小叶当然要拒绝,但又不能严词拒绝,小叶微笑着对这位游客说:“先生,您到九华山来观光游览,说明您和九华山的‘佛’很有缘,您是第一次来九华山吧,在这短短的两天时间里,九华山的‘佛’光时时照耀着您!您就把这两天宝贵的时间留给‘佛’,好吗?”这种暗示性拒绝让游客顿然醒悟,他一脸的羞愧,忙对小叶说:“对不起,我已经冒犯了菩萨,明天一定给菩萨多磕头多烧香,求菩萨赎罪。”

  小叶就是利用九华山上的“佛”来暗示游客,在这座佛教名山游览观光,游客与“佛”结缘了,心灵应该得到净化。游客在导游的暗示中消除了杂念。导游员采用这种暗示性拒绝,让游客去思、去想,最终明白自己所提的要求是错误的。

    

四、无声拒绝法

  当游客向导游员提出某种要求,而导游员不能答应又无法讲明原因,为了不给游客难堪,用微笑、摇头、摆手这种态势语拒绝是最好的选择。

  小王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导游员,在为游客提供了一天的导游讲解服务后,给游客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印象,在返回宾馆下车时,一位男游客当着许多游客的面向这位漂亮的“王导”发出邀请:“王小姐,晚上我请你去舞厅跳舞好吗?”话一出口,所有游客的眼光“刷”的一下全投向小王,小王看看这位表情有些猥琐的男游客,什么话也没说,微微一笑,面带歉意地摇摇头摆摆手,然后回头招呼别的游客了,男游客见状也只好作罢。

  总之,导游员在导游服务中,为了保证大多数游客的合法权益和旅游企业的正当利益,为了树立良好的导游形象,对游客提出的不合情理不合法的要求,该拒绝时还是要拒绝。导游员在拒绝游客时只要态度诚恳、道理过硬、方法正确,有时候给游客以适当的补偿,游客是不会因为在旅游过程中遭到导游员的拒绝而去投诉导游员“服务不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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