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项目:
1、 北京 / 埃及往返国际机票及内陆段交通,团队经济舱,含机场建设税;
2、 五星酒店+五星游轮(1/2双人间及早餐);
3、 境外旅游巴士(每人1正座)及外籍司机;(根据团队人数,例:通常为10人14-16座车,如遇突发情况我社可能调整,但保证每人一正座,希望您谅解。)
4、 中文导游服务;(请注意:中东很多国家导游不接/送机,接/送机均为当地旅行社英文接机助理)
5、 中式午晚餐(午晚餐:六菜一汤,10-12人一桌,如人数减少,则会根据实际人数做适当调整)或当地餐;(用餐时间在飞机或船上以机船餐为准,不再另补,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6、 行程中所列入内参观景点门票;(因客人自身原因放弃参观,景点门票费用不退)
7、 境外旅游意外伤害险
不含项目:
1、 护照费用;
2、 境外服务费(根据境外习俗及国际礼仪,需向境外服务费1300元/人);
3、 埃及落地签费用25美金/人;
4、 回程埃及核酸抗原自测盒费用;
5、 签证相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
6、 依照旅游业现行业规定,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调整分房情况。客人报名时为单男或单女,分房时如产生自然单间,单间差请客人自理!
7、 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
8、 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9、 转候机/火车/船只时用餐。
10、 行李在航班托运期间的造成损坏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11、 因气候或飞机、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发生故障导致时间延误或行程更改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12、 因个人原因滞留产生的一切费用;
13、 行程列明以外的景点或活动所引起的任何费用;
14、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5、 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例如特种门票(缆车等);
16、 其他行程中以及上述“报价包含”条款中未列明的一切额外费用;
服务标准说明:
1、 景点说明:
行程中未标注“入内参观”的景点均为游览外观;入内参观景点均含门票;
2、 行程说明:
(1) 如遇部分景点节假日休息或庆典等,本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以尽可能保证游览内容。但客观因素限制确实无法安排的,本社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敬请各位贵宾理解与配合!
(2) 行程景点实际游览最短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
(3) 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3-3.5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故国际段航班在当地下午15点前(含15点),晚间21点前(含21点)起飞的,行程均不含午餐或晚餐;
3、 酒店标准:
(1) 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
(2) 非洲中东的四-五星级酒店有一些大堂会比较小,有些酒店楼层不高,有可能没有电梯;
(3) 有些酒店的双人标准房会设置一大一小两张床,方便有小孩的家庭游客;还有些酒店双人房只设置一张大的双人大床,放置双份床上用品,有时是二张单人床拼在一起,用时可拉开;
(4) 由于各种原因如环保、如历史悠久、如气候较温和等,偶尔会有酒店无空调设备;
(5) 按照酒店惯例,每标间可接待两大人带一个1.2米以下儿童(不占床),具体费用根据所报团队情况而定;若一个大人带一个1.2米以下儿童参团,建议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
4、 保险说明:
1) 我社所上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A款” ,此保险为我社代投保项目,游客所涉及到的任何保险问题请您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咨询及救援电话:86-10-64629019 )。
2) 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旧病复发,且在出团日前180天内未经过治疗的疾病;(如心脏病复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移植手术复发、孕妇、精神病发作等等)。
3) 我社推荐客人根据自身情况额外补上医疗50万或70万的大额保险 ,费用自理。
5、 退费说明:
(1) 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但赠送项目费用不退;
(2) 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酒店住宿、餐、车等费用均不退还;
6、 补费说明:
(1) 如遇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机票价格为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换人退票;
(2) 如果旅游目的地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或其他相关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
7、 其他说明:质量反馈表,我社处理游客意见,以游客交回的《客人评议表》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客人评议表》;
温馨提示:此报价不含税及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