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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我们@俱乐部】微信公众平台开通

作者:Mr.LiuStu  来源:「我们」® 商会  发布时间:2014-08-08

「我们」® 商会丨俱乐部丨实业公司

  
  
   我们@俱乐部是由聊城市具有共同意愿和价值观的中青年企业家发起成立的一个民间组织和利益共同体。成员来自于聊城市各行业的负责人,本俱乐部为非营利性组织。

  我们@俱乐部坚持以“思维创新,资源整合,共同发展,合作共赢”为宗旨,俱乐部各成员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集中优势,优化资源,在维护俱乐部整体利益和追求成员个体利益的同时,提升整体和个体的价值最大化。

  我们@俱乐部以团体化、市场化、多元化方式实施抱团打天下的策略进行运作,坚持与时俱进、集合各成员的自身优势,碰撞思想、分享智慧、流通人才、共享资源,多渠道相互协作为原则,运作项目为契机,合作共赢为目的,致力于成为聊城最具影响力的异业联盟发展平台。

一、成员资格

1.凡在聊城市3545岁之间、本人或其企业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发言权、原则个人资产不低于500万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负责人,在承认本公约的同时可申请加入本俱乐部。为保证俱乐部成员精质化,原则上每家同类型的企业个人只允许吸纳12/位。

2.申请加入本俱乐部的个人可直接提交个人申请函或通过本俱乐部的正式成员推荐,报秘书处通过后,以合作伙伴身份加入本俱乐部。

3.本俱乐部实行成员资格审核制度,每年由秘书处根据规定条件对成员资格进行确认,对违背本俱乐部条件的成员个体中止其成员资格。

二、成员权利及义务

1.成员权利

1)获得本俱乐部的各种资源,如人才智囊团、资本财团、项目的合作开发、信息共享等的权利;俱乐部成员严禁向非俱乐部成员个体及单位转让本俱乐部的各类资源;

2)必须参加俱乐部的年会,参与和推动本俱乐部的发展,连续两年不参加者中止会员资格;

3)分享本俱乐部提供给成员个体的各类资源,包括项目信息、市场动态、管理技术、人力资源、采购信息,并获得本俱乐部组织的公关支持等;

4)成员个体无故退出,以后本俱乐部永不收纳。

2.成员义务

1)维护本俱乐部形象和声誉,积极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2)成员个体有义务向本俱乐部秘书处及时完整地提供可分享、有价值的各类信息,为俱乐部其他成员个体在市场开拓和业务往来中提供可能的便利条件;

3)成员个体有义务在获得优质项目信息后,及时将这一信息上传到本俱乐部秘书处,秘书处将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各成员个体进行面对面的项目专项研讨及具体商讨合作细则;

4)成员个体有义务维护本俱乐部的品牌形象,以保持本俱乐部在业内的声誉和权威。

  我们@俱乐部坚持以品牌创新、人才储备、资源整合、资本运营为四大发展战略,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多渠道提升俱乐部整体及成员个体形象的同时,为成员个体创造价值带来效益,以共同参与、参股、共同开发项目,来实现共同发展多方共赢的合作局面。
我们@俱乐部历次聚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