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重庆市政府、湖北省政府联合印发《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
近日,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重庆市政府、湖北省政府联合印发《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
规划提出,创新三峡文物展示利用。鼓励因地制宜将不可移动文物辟为社区服务、文化展示、公益办公、经营服务等设施或场所,或开辟专门的开放区域,明确开放时段,向公众开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本体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旅游文创开发、文化传承发展等保护利用全过程。根据保护需要采用限时限流、定制服务等规范引导石窟寺参观活动。推动工业遗产与城市微更新结合,融入社区文化景观。打造高质量研学游产品和三峡文物考古研学游品牌,充分利用文物建筑、博物馆、考古遗址公园、考古工地等建设研学实践活动基地,开展三峡考古和博物馆研学游等活动。